医疗器械卫生制度是确保医疗设备安全、有效运行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清洁与消毒规程:规定了各类器械的清洁方法、消毒频率及使用的消毒剂类型。
2. 器械储存管理:包括器械的分类存储、有效期管理以及防潮、防尘措施。
3. 使用前检查:确保器械功能完好,无破损、污染或故障。
4. 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器械的功能测试和部件更换,防止性能下降。
5. 废弃物处理:对使用后的废弃器械进行妥善处置,防止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
这些制度的实施需要医疗机构内部各部门协同合作,从采购到报废的全过程都应严格遵守。清洁消毒规程要依据器械的材质和使用环境,选择合适的消毒方式,如高温蒸汽、紫外线照射或化学消毒。器械储存管理需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充足且状态良好。使用前检查不容忽视,任何微小的缺陷都可能影响医疗效果甚至患者安全。维护保养不仅包括常规的清洁保养,还涉及到技术升级和故障修复。废弃物处理则需遵循国家相关法规,确保合规处理。
为了有效执行医疗器械卫生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专门的医疗器械管理团队,负责制度的制定、培训和监督。
2. 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器械操作、清洁消毒和维护的知识技能。
3. 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跟踪器械的使用、保养和废弃情况,提高管理效率。
4.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及时获取技术支持和配件供应。
5. 设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器械问题,以便及时处理和改进。
医疗器械卫生制度的落实需要系统性的管理和持续的改进,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推动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
第1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范本
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
(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
(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
(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
(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第2篇 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乡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配送或由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代购,不得自行采购。
二、购进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对其包装、标识、外观质量等进行验收,并有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购进验收记录和配送清单应妥善保存至有效期后一年。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拒收。
三、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做到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鼠、防蚊蝇、防污染等。
四、不得使用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无《产品合格证》、过期、失效、变质、污染、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毁形,使其零部件不具有再使用功能,同时按规定进行浸泡消毒,定期交指定的医疗机构回收集中处理,并做好有关记录,不得出售或随意丢弃使用过的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
第3篇 社区卫生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中心所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必须由中心统一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2、中心采购时应注意对产品六证一报告确认,并做好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和记录工作。采购记录应包括:购进产品的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等。严格保管,上架存放,标记清楚。按照记录应能追查到每批无菌器械的进货来源。不得从非法渠道购进无菌器械。
3、科室在领取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时,应填写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单,并将标注有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的产品说明书留存,依次粘贴于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同时详细记录产品数量、规格和领取日期。
4、使用前,使用者应对器械仔细检查。不得使用过期、已淘汰、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5、使用时注意观察,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情况,必须停止继续使用,同时保留样本,及时报告医疗康复部,并在科室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领取本中详细记录。
6、使用过的无菌器械,使用者必须及时初步销毁,使其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并在相关消毒液中浸泡消毒作无害化处理。科室每天集中、统计、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处理登记本。
7、有条件的供应室应对收集到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及时进行终末毁型处理,并记录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毁型物品记录本。
8、经毁型机处理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碎渣,用黄色特种垃圾代包装密封后,交市政特种垃圾机构处理。
9、临床科室使用无菌器械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时,立刻报告医疗康复部,医疗康复部应在事件发生后及时报告辖市(区)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10、发现不合格无菌器械,应立即封存,及时报告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擅自处理。经验证为不合格的无菌器械,在辖市(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予以销毁。
11、医疗康复部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职责。
第4篇 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制度
一、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采购的计划数量应遵循“适量滚动”的原则,采购数量严格控制在计划范围之内,做好预防产品积压、报废的防患工作。
二、库房管理人员填报《卫生材料采购计划表》时,应充分把握医院现行适用品种及用量趋势。做好产品领用异动品种的分析报告,新材料入库达到半年期仍未领用的清退申报,更新产品时必须保障原产品用毕、等值置换、原则不作退库处理,不得报废。
三、经过盘点清库和实际了解,确需报废的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应符合以下标准:
(一)、自然损耗无法修复,如因保管不当应追究保管人责任。
(二)、人为损坏,当事者按相关规定赔偿后报废。
(三)、效期临近而无法退货、换货,并且到期未用完的。
(四)、在用产品,但有效期已过,追究保管员责任后报废。
(五)、以前用过,但现在根本未用且不能再用的。
四、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程序
(一)、使用科室库房和医院行政库房清理核对确认;
(二)、填《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报废审批表》交设备科核查;
(三)、报相关院领导批准后报废;
(四)、设备科下帐核销。
五、报废医疗器械及卫生材料的残值处理所得归医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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