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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责任制度汇编3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规范责任制度

有哪些

规范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内部的各个层面,包括员工职责、决策流程、考核标准以及奖惩机制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明确各角色的权责,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同时促进员工的自我管理。

内容是什么

1. 员工职责:定义每个职位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包括任务分配、工作目标设定,以及与团队和上级的沟通协作。

2. 决策流程:设定企业决策的层次和步骤,明确各级管理层的决策权限,以保证决策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3. 考核标准:建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以量化和定性的指标衡量员工的工作表现,为晋升、奖金分配提供依据。

4. 奖惩机制:设立激励政策,表彰优秀表现,同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以维护公平的工作环境。

重点

规范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平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确保每个人都能清晰地理解自己的角色和期望。这需要:

1. 权责对等:确保每个职位的权力与其承担的责任相匹配,防止权力滥用或责任推诿。

2. 制度透明:制度公开,让所有员工都了解并理解,以增强其执行力和接受度。

3. 动态调整:随着企业发展,制度需适时更新,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组织结构变化。

存在的问题

尽管规范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

1. 执行不力:有时,制度制定得再好,如果执行不到位,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2. 制度僵化:过于严格的制度可能限制创新,难以应对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

3. 沟通障碍:如果员工对制度的理解有误,可能会导致执行偏差,影响整体效率。

建立和完善规范责任制度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企业领导者不断审视、调整,并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的有效落地。

规范责任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校教师教学规范责任制度

某校教师教学规范责任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效率,特制定如下:

一、备课

1.任何学科上课均应有教案,教案应按课时逐课撰写。根据教龄长短、教案可有详有略,但都要反映教学全过程。教案应包含教学目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同时要有导入点、重点、难点、知识点(不同学科的教案应有不同的侧重,不必每点具备),还要精心设计作业、提问、练习、板书、教具,记好教学后记。教案应年年调整,切忌一套教案几年不变。

注:5年教龄以下的教师备课必须写详案;5年以上教龄的教师若是第一次任教的内容必须写详案。

2.备课以个人备课与集体备课相结合,在个人备课的基础上加强集体备课。备课组必须做到四定、五统一。

注:四定(1)定时间:每周活动一次。

(2)定主讲:每次活动由一名教师主讲,组内教师轮流担任。

(3)定内容:每次活动必须对上周教学情况进行分析小结,对下周教学内容进行研讨。

(4)定地点:每次活动应有固定地点。

五统一: (1)统一教学进度

(2)统一教学内容

(3)基本统一教学的深、广度

(4)基本统一作业布置与批改

(5)统一测验、练习内容

3.要求学生完成的作业,教师备课时应先做一遍;要求应做的实验、教师在备课时应亲自操作一遍,并请实验员协助准备好必要的设备。

4.教导处定期全部或部分检查教案,每学期不少于一次,由教研组长和行政领导共同负责,有问题应及时向教师反馈。

二、上课

1.教师应按学校排定的课程表上课。因故调课必须通过教导处,不得擅自占用其他学科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将课让给其他学科的教师。教师不得擅自停课和私自调课、代课。

2.教师应严格执行课堂规则。2分钟预备铃响应立即到达教室,按时下课不拖堂。(不能在下课铃响之前让学生离开教室或解散)教师在上课时不能随便离开教室。

3.教师应全神贯注上好每一堂课。根据尽量让学生动口、动手、动脑、用眼、用耳,学生参与、双向互动的原则,运用各种教学手段加强学生的参与度,努力形成师生在情感思路上的最佳共振状态,激活课堂教学,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益。

4.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对违纪学生要及时提醒教育,坚决杜绝对学生罚站、赶出教室、停课、言语讽刺等变相体罚和体罚行为。

5.教师讲课应用普通话,板书应规范,字迹清晰,教师进教室的仪表、语言、精神状态对学生要有表率作用(无特殊情况,不能坐着讲课)。

6.教材规定的实验课、演示实验、学生实验开出率均应达100%,因客观原因不能开出的须在教案中写明原因,实验管理员注明备案。

三、作业

1.精心选择和设计作业习题。对作业的布置要按章、节、单元要求有整体设想。既要反对繁多杂乱的题海战术,又要防止作业不足的现象,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对书面作业总量的要求。

2.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要有规范的要求,长期坚持,严格训练,做出规矩,养成习惯。要求学生先复习,后作业,不抄袭;解题规范、正确,字迹端正清楚。

3.布置作业时应把规格要求,完成日期交待清楚,不要草率。

4.对学生作业勤收勤批。要坚持收齐作业,及时批改,注重实效。杜绝只收不改或让学生代批作业的现象。

5.重视作业的信息反馈。根据作业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教学进度、内容和难易度。加强作业的讲评指点,督促学生订正。有计划地对部分学生进行面批面改。

6.对阅读背诵等口头作业应有明确的要求和检查措施。

7.课后练习

1)语文学科的任课教师要认真设计课后练习,练习具有针对性,难易适度。

2)同年级的作业、课后练习要做到内容统一。

3)任教相同年级的教学进度要基本统一,不宜相差过大。

4)课后练习设计由年级教研组长负责命题,把好命题质量关。

5)语文学科凡教材要求背诵、默写的内容必须做到:学生人人过关。

6)语文学科以课文为单位,设计课后补充练习;数学学科每天要有补充练习,题型要多变。

8、阶段练习

1)双周练要按时进行,难易适度,练习量控制在35分钟以内,密度宜紧不宜松。

2)单元测验要有拓展思维题供学生选择解答,分数设置在100分之外,满足不同认知水平学生的发展。

3)对单元测验成绩在班级后20%排序中的学生要进行二练,力求使这部分学生在教师的试卷分析后有较大的进步。

4.)双周练、二练、单元测验卷的批改要及时,两天之内要把成绩反馈给学生。

四、测验和考试

1.严肃认真地做好平时的测验、期中、期末的各类考试工作。(1)测验考试的时间:单元测验的时间由备课组安排、期中(终)考试的时间由教导处统一安排。(2)测验考试的试卷命题:要求教师广泛收集资料、习题,依据当前考试命题改革的趋势和方向,精选试题,编撰试卷,切忌测验考试用现成试卷。青年教师要尽快提高命题能力。测验卷由各备课组命题,组内教师均有责任做好命题工作。考试卷(除监控考和部分学科外)采取交叉命题的方式。(3)测验考试的阅卷:测验提倡流水批改,考试必须密封后在校流水批改,部分年级、学科采用交叉阅卷的方式。阅卷必须严格掌握评分标准,确保考分不含水分。

2.测验考试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采取一切办法杜绝作弊。监考老师要严守职责,经常巡视,决不做批卷、看书报等与监考无关的事。

3.各类考试(期中、期末、区监控、水平测试等)教师都应按教导处、区教研室规定按时做好质量分析,并对学生认真讲评,指导学生切实订正和积极改进。

4.任课教师应及时将平时测验、练习成绩、各类考试成绩登记。

5.教学中不仅要重视学生学习结果,更要重视学习过程。对学习上已作了努力的学生,应给予鼓励。多表扬,少批评;多激励,少责怪;多作切实的指点,少作繁琐的说教。

6.校级中段调研、期末考试必须在考试的第二天完成阅卷,第三天完成班级、教研组质量分析,

五、课后辅导

1.教师应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和一定范围内的集体辅导,帮助有困难的学生补缺补差,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不断提高。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出现积压成堆,积重难返的被动局面。

2.教师对学

生的辅导应是多方面的:有知识上的补漏,情感上的交流、思想上的激励、方法上的启迪和心理上的开导等等。教师应利用各种零碎时间与学生个别接触,进行心理上的疏导和学习上的指导。

3.积极开展课外学科小组活动,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学科竞赛活动,对参加区、市各类竞赛的学生要认真辅导。

六、教科研

1.每位教师应根据自己的特长和能力,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校骨干教师必须每年有一篇教育或教学论文,上一节校级以上的公开课。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其中本学科听课不少于6节,备课组内听课不少于4节)。要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博才众长、发展自己。

2.多媒体教学、双语教学是当今时代对教学提出的新要求。每位教师要看到这个方向和趋势,尤其是中青年教师要有超前意识,努力进修学习,掌握和提高多媒体制作技能和外语水平,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水平。

3.加强教育理论学习是教师的重要任务。教师应不断学习教育理论,更新教育理念,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模式。

七、教学计划与总结

1.学校教学工作计划包括:教导处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备课组教学计划。

2.所有计划均应在每学期开学二周之内完成。

3.每学期结束,教研组、教导处、校长室应完成一学期教学工作总结,任课教师按要求写个人工作总结,总结可分为一般性总结和专题性总结。

第2篇 职业危害责任制度规范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铝镁板带厂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3.8生产安保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厂综合办公室每月向厂长、主管科室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安保科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厂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 机构与责任

4.1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主管副厂长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4.2生产安保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铝镁厂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5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3篇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规范

1 总则

1.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

1.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1.3本规定适用于中铝洛阳铜业铝镁板带厂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2 名词解释

2.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场所。

2.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2.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3 基本要求:

3.1凡有害气体(如:城市煤气、城市燃气、氢气、氮气、二氧化硫等)的工艺、设备、管网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3.2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施工工程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许施工。

3.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3.4新建、改建和扩建有害气体工艺设备管网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3.5铝镁板带厂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3.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3.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3.8生产安保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3.9厂综合办公室每月向厂长、主管科室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安保科告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3.10厂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4 机构与责任

4.1厂长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和主管副厂长根据“一岗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4.2生产安保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2.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4.2.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

4.2.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2.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4.2.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2.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4.2.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作;

4.2.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4.2.9建立健全铝镁厂工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3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3.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4.3.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4.3.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项健康体检;

4.3.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4.3.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4.3.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3.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4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4.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4.4.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4.4.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4.5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5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产部。

6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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