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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管理制度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我们的安全环境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安全政策与目标设定、风险评估与管理、操作规程与标准、安全培训与教育、应急响应计划以及持续改进机制。这些部分相互交织,共同构建起一个全面、严谨的安全环境管理体系。

培训内容

安全培训内容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法规知识:员工需了解并遵守国家及地方的安全法规,确保企业活动的合法性。

2. 危险源识别:通过实例教学,让员工学会识别和评估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因素。

3. 应急处理技能:教授员工如何应对突发事故,如火灾、化学品泄漏等,并进行实地演练。

4.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讲解并示范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方法,以降低作业风险。

5. 职业健康知识:教育员工关注自身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旨在快速、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它包括:

1. 紧急联络系统:设立清晰的紧急联络层级,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

2. 应急小组:成立由各部门代表组成的应急响应小组,负责协调和执行应急措施。

3. 现场处置方案:针对各类可能的事故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如疏散路线、急救措施等。

4. 演练与评估: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优化。

重要性

安全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保障生命安全:制度的执行能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 保护企业资产:减少因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营。

3.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感,增强公众信任。

4.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罚款。

5. 促进员工满意度:当员工感到安全得到保障,其工作积极性和效率将得到提高。

安全环境管理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它关乎到每个员工的福祉,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具体体现。只有通过全面、系统的安全管理,我们才能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安全环境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有效管理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规范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分类、统计和保存;同时为研究安全环境管理改进措施、进行安全环境教育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提供有效信息,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主要依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浙江省建设厅《<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dgj08-903-2003)》、《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本公司实际而制订。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以及生产车间的安全记录资料的管理。

4、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单位安全环境记录资料的管理,并设专(兼)职人员对安全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和保存,使记录资料便于日后检索和查询。

5、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及时形成安全环境记录,包括物资供应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各类安全环境管理资料,以提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符合要求并有效运行的证据。

6、安全记录资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有关规定,内容应及时、真实、准确、清晰、全面和完整。资料员对填写的内容负责。

二、分类

1、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

1.1 各级安全组织管理网络。

1.2 公司安全环境管理手册、本单位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

1.3 各级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协议书)。

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目标责任的定期考核记录。

1.5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包括:公司各级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各级安全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记录(表式见trp-06-01、trp-06-03、trp-06-04、trp-06-06)。

1.6 安全环境活动记录(表式见trq-12-01),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文件、技术资料分发记录(表式见trq-08-01)。

1.7 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包括相应的安全环境检查评分记录,以及整改通知单、整改回执报告、停工整改书和复工申请报告(表式见drq-03-01~drq-03-04)。

1.8 现场安全生产保证计划(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编审记录。由编制单位保存记录(表式见trg-08-01)。

1.9 安全环境技术交底记录。公司保存对重大工程项目的开工安全环境交底记录;分公司保存对其他项目开工安全环境交底和对生产车间定期安全环境交底记录(表式见trq-07-01)。

1.10 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品验收记录。

1.11 安全施工/生产过程监控记录。包括在建工程安全受监登记、安全验收、安全综合评定、安全等级证书等记录资料。

1.12 安全伤亡事故登记表、安全伤亡事故调查报告(表式见srq-04-01、srq-04-02)。

1.13 公司各级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表式见drq-03-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记录。

1.14 其他及相关的安全环境记录。

2、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参照、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台帐”。

3、省外工程项目部安全记录资料按当地有关部门要求执行,并可参照、引用省内上述资料台帐。

4、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应参照公司、分公司安全记录资料分类;并可引用工程项目部的安全资料台帐相关内容。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结合生产实际进行适当取舍、增补。

5、按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要求,工程项目部(生产车间)应建立:有效文件清单(表式见tro-01-01);危险源、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及清单(表式见erq-01-01~02、srq-01-01~0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计划等记录。

三、统计和保存

1、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以及生产车间,应定期对安全环境记录资料进行汇总、统计,并要求每年作一次统计。

2、工程项目部必须根据工程实际认真整理相关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待工程结束后交公司档案馆,或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公司、分公司安全环境记录资料应长期保存(至少三年),以备日后查阅和研究。其中安全伤亡事故记录应永久保存。

4、工程项目部和生产车间安全记录资料保存期为两年。

四、附则

安全环境记录资料作为公司安全环境检查和安全考评重要内容之一,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认真、真实地对其进行控制及管理。

附注:本制度所列相关记录表式请参照公司管理体系程序文件(nce/msp-00-2005)附件《管理文件记录表式》。

第2篇 安全环境目标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环境实行目标管理。以一定时期内(每年度)预定的、可以实现的、最优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作为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都必须围绕这一目标统筹运作,保证目标的最终实现。

2、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安全目标:安全合格率100%;一般工伤事故频率≤6.3‰,工伤事故歇工率≤0.6‰,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机械事故。

环境目标:各项工程施工环境达到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防止污染环境,保证各相关方对施工环境满意。

3、以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形式,将公司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按各自职责逐级分解,做到责任落实、分解到岗、考核到人。

4、项目经理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批准发布、广泛宣传核实施跟踪。现场安全目标应合理,并可测量考核。

5、逐级分解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5.1 公司按年度确定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5.2 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

5.3 分公司与工程项目部(车间)签订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

5.4 工程项目部(车间)与各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

6、公司在与分包单位在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环境协议书,明确公司项目部与分包单位的安全环境责任与保证,并相互督促执行。

7、安全环境目标责任书应明确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双方的责任与保证、工作措施、有效日期以及考核奖罚措施等内容。

8、对安全环境目标责任实行定期考核。考核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与考核奖惩制度》与《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规定》执行。

第3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进行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减少和杜绝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更好地遵守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安全、环境、职业健康职业卫生的管理。

3、职责

4.1安委会负责审定职业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计划和规划,监督检查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开展。

4.2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检测。对职业健康相关检测报告进行备份。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对所有职业健康相关档案进行保管。负责职业危害的预防、申报。

4.3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法对劳动者进行入职体检、在岗体检、离职体检。

4.4财务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工伤保险、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及设施费用的落实。

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把本公司职业健康的管理措施贯彻到每个生产具体环节,对本部门的职业健康工作负全面责任。

4、控制内容

4.1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合规性评价并完善

4.2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控制

4.2.1风险辨识的范围

4.2.1.1本单位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4.2.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劳务、工程施工人员)。

4.2.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包括租赁设备或设施)。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4.2.2危险因素分类

4.2.2.1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4.2.2.2可参考gb/t13861-19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六种类型分类。

4.2.2.3可参照gb/t6441-199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4.2.2.4按层次辨识:厂址、企业内布局、建(构)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4.2.3风险辨识方法

4.2.3.1安全环保部组织各部门有关人员按本制度4.2条款的方法进行风险的充分排查。首先正确区分第一类危险源或第二类危险源,第一类危险源指活动中可能释放的能量或危险物质,第二类危险源主要包括物的故障、人的失误和工作环境因素,前者是伤亡事故的能量主体,决定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后者是发生事故的必要条件,决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两者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因此,风险辨识的首要任务是辨识第一危险源,然后再辨识第二危险源。

4.2.3.2采用询问、交谈、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对工作任务分析、安全检查表等方法较直观地辨识风险。

4.3风险评价

4.3.1在风险辨识基础上,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直接评价为重大危险源:

4.3.1.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4.3.1.2不符合本地区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能导致危险;

4.3.1.3相关方(含员工)强烈投诉或抱怨的危险源;

4.3.1.4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的重大危险和行为性危险因素。

4.3.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d=l·e·c)评定ⅰ级、ⅱ级的风险等级确定为重大危险源,ⅲ级风险等级为可承受的一般风险,ⅳ级风险等级为较小风险,划分分值:

d值

危险程度

级 别

>160

高度风险要立即采取措施

i

100≤ d ≤160

较大风险需采取措施

ii

20≤ d ≤100

可承受风险保持现有措施

iii

<20

较小风险无需采取措施

4.3.3安全环保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风险进行整理形成危险源汇总表。同时,协同安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对《危险源清单》和部门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复评,形成《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4风险控制管理

4.4.1依据《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根据重大危险特性和属性,组织、制订与本单位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方案或风险控制措施。

4.4.2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4.4.2.1列入目标/管理方案改进;

4.4.2.2列入技术改造措施改进;

4.4.2.3以程序或操作规程规范行为;

4.4.2.4教育培训;

4.4.2.5列入设备维修计划;

4.4.2.6制定应急计划(预案);

4.4.2.7采取个体防护;

4.4.2.8保持现有措施。

4.4.3风险控制措施计划在实施前安全环保部组织评审以下内容:

4.4.3.1措施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容许水平;

4.4.3.2是否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4.4.3.3是否已选定投资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

4.4.3.4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计划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能性;

4.4.3.5计划措施能应用实际工作中的可能性大小等。

4.4.4安全管理部门人员负责检查监督方案和控制措施实施进程,组织执行部门在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结束后对完成效果进行监测和验证。

4.4.5各部门对潜在的重大危险源,制订详细的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加以控制。

4.4.6对可以承受的一般风险,可采用运行控制或测量和监视进行控制,以避免转化为重大危险源。

4.4.7对ⅳ级风险较小的风险,不必采取特别或附加的控制措施,由各部门应用现场整改或日常控制的方法予以解决。

4.5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周期及更新

每年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进行一次评审和确认,及时辨识、评价和更新《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4.6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4.6.1每年安全环保部门要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经费的预算和计划,做好经费的保障。所委托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国家和省规定的审批权限选择甲级、乙级和丙级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价。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委托作业现场检测时,委托时应明确具体的检测车间、工种、职业有害因素种类等信息,保证检测项目的全面。并要进行现场调查确认。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时间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6.2由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频率为每年一次。

4.6.3当有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时,安全环保部委托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

4.6.4安全环保部自收到所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日常检测结果后5日内,根据检测不同车间的结(包括与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的结果),复印后分别在各车间公示板上进行检测结果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检测地点、检测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职业接触限值、评价等。对检测结果有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情况下,必须按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进行整改,直至检测合格为止。

4.6.7定期检测结果向全体员工公示,检测结果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管理,安全环保部备案。

4.7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

4.7.1人资行政部负责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告知书,告知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及个人保证职业健康安全应履行的义务。

4.7.2劳动者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资行政部、安全环保部应向劳动者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7.3新上岗员工上岗前人资行政部将名单报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组织培训新上岗人员学习职业卫生知识,并进行考核,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在岗期间每年由安全环保部和各部门(车间)分别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并将培训考核情况计入劳动者档案。

4.7.4安全环保部负责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4.7.5安全环保部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4.7.6人资行政部以书面的形式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职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4.7.7安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4.7.8各车间要对本车间设置的警示标识进行定期检查,查看是否有脱落、脱色,字迹不清等情况,发现缺少及时上报补充。

4.7.9采购部负责索要采购设备的中文说明书提供安全环保部门,检查是否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需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8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

4.8.1安全环保部在接到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新录用劳动者(包括转岗人员)及有特殊健康要求的劳动者信息后,5日内拟定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新员工必须经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从事本项工作。

4.8.2安全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门每年年初根据上一年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规定的体检周期,核实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名单,制定体检计划,并报公司领导同意后开展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和异常人员的复查,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开展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4.8.3对即将离岗的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人力资源部门报安全环保部,安全环保部制定体检计划,并报本单位领导同意后与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委托书和协议,委托书和协议包括:体检时间,体检劳动者人数,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种类和名称等信息。组织其进行离岗前职业卫生检查,未进行离岗体检的,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8.3安全环保部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报告,2日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告知形式及时通知员工,并在书面告知上签字。

4.8.3.1对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2日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和车间调离或者暂时脱离原工作岗位,并做好登记;

4.8.3.2对健康损害可能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劳动者,与人力资源部门协商进行妥善安置,并做好登记;

4.8.3.3对需要复查的劳动者,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复查和医学观察;

4.8.3.4对疑似职业病病人,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安排其进行医学观察或者职业病诊断;对确定的职业病病人10日内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做好签字记录。

4.8.4安全环保部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长期妥善保存。

4.8.4.1职业卫生档案中应包括:本公司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设置、运转和效果;职业危害因素浓(强)度监测结果集分析;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及检查结果评价等。

4.8.4.2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从业人员从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入厂、退休以及在岗期间的定期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

4.8.5其他档案:

4.8.5.1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复制登记。

4.8.5.2职业史证明发放登记簿。

4.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9.1凡是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内容,都是申报范围。

4.9.2职责分工

4.9.2.1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申报管理和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4.9.2.2工程部负责对新、改、扩建项目的职业危害申报提供相关工作资料,配合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

4.9.2.3工艺技术部、各车间配合安全环保部提供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人员等情况的信息。

4.9.2.4人资行政部负责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资料的提供。

4.9.3申报时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4.9.4有下列事项发生变化时,相关部门和车间应在10日内向安全环保部通报:

4.9.4.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以及完成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4.9.4.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的。

4.9.4.3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

4.9.4.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

4.9.4.5车间终止生产经营活动。

4.9.5由安全环保部根据各车间和生产相关部门提供的生产事项发生变化情况,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5日内填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和车间进行核实确认。

4.9.6经核实确认后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由安全环保部的专兼职人员通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连同有关文件、资料一并上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4.9.7安全环保部应当按要求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以备上级部门监督管理。每年应及时、如实变更申报内容,并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回执和结果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5.0女工与未成年人保护

5.1禁止使用童工,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员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5.2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禁止女工、未成年人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ⅲ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作业)和有毒有害的作业。

5.3根据女员工的生理特点,女员工在经期、怀孕、生育、哺乳期的特殊保护期内,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

第4篇 确保施工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质量保证措施

1.1组织成立工程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司力量,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的实施工作。

1.2公司成立工程指挥部,协调调度公司力量,项目配备强有力的施工管理班子,组织吃苦耐劳、手艺精湛、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班组进场施工,确保工程优质高速建成。

1.3项目部通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及其正常运行,对整个工程实行质量控制。项目部将设定专职质量员,具体负责落实质量管理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好工序验收关。

1.4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的技术标准。

1.4.1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应符合设计图纸、地质勘测报告、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工程施工时将严格执行公司质量文件的有关规定,包括各种技术标准及工作标准。

1.5组织管理措施

1.5.1项目部管理人员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培训,使得项目部的管理人员能充分地保证自身的工作质量,以促进本工程施工质量目标的实现。

1.5.2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会

现场确立每周工程例会制,协调各工种分包队伍之间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质量隐患发生。

1.5.3建立项目质量组织机构

现场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严抓分项工程质量,现场贯彻执行三级质量检查监督制;在班组或施工队伍自检的基础上,由施工员组织观砌、翻样进行质量评定,项目专职质量员负责分项工程的质量核定,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1.5.4项目部对本工程实行tqc全面质量管理,成立质量qc小组。由工程施工人员、分项工程工种技师、质量员、工种质量员等组成,针对工程质量通病和可能发生的质量缺陷进行事先研究与预防,将质量通病消除于每道分项工序中。

1.5.5公司与项目部签定质量奖罚合同,使工程质量与项目部经济效益挂钩,采取重奖重罚的措施来提高项目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同样,项目部实行分项工序质量与项目管理人员、班组的经济收入挂钩制,班组的每份任务单须结合工作质量、工序质量进行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按质量评定的等级进行奖罚;使得班组人员的收入与工程质量紧密挂钩,对无法达到质量评定等级要求的班组坚决予以辞退。项目部的质量监督、检查、控制部门的管理人员可充分行使自己的质量否决权,使得项目部管理人员能有效地指挥与组织班组的施工。

1.5.6实行任务单会签制度,班组每月完成的工作任务单由施工员签发,再由项目部专职质量员核定分项工程的质量等级,最后由项目部根据合同要求确定奖罚幅度后进行结算。

1.5.7公司质量处负责该工程的质量抽检和定期质量大检查,整个工程质量受建设单位、监理公司、质量监督站和设计院的四方监督之下。

1.6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设立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项目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的全面控制,编制及实施项目质量目标计划并严格加以实施。施工过程中,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又未纠正的过程,不得转入下道过程。结合本工程情况,把屋面防水作为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1.6.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

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的各类材料必须从我公司的材料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的信誉好,技术力量强的大厂家中采购,如钢材、水泥、砌块、电焊条、防水材料、外加剂,以及水暖、电、卫等器材,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复试报告(包括数量、出厂日期、生产厂家);其中,钢材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还须经公司试验室进行机械物理性能试验。防水材料除具有出厂合格证外,须作化学、物理性能试验,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同样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验证亦必须按规定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之中。做好进场记录及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对产品的状态进行标识,并将不合格品进行有效的隔离,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到本工程之中。

二、安全、环境保护的措施

1计划目标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现场达到“江苏省建筑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国家电网公司、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电力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个不准”,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签定安全生产责任合同,建立安全台帐,施工现场实行安全标准化管理,事故发生率、歇工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2.1安全管理措施

2.1.1建立、建全包括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观砌、翻样、班组长在内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应的考核制度和奖罚制度,做到责任明确并落实到人,公司每季末对分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考核,分公司每月对项目经理进行考核,在项目经理部,由项目经理对其他人员进行考核。对各种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和相应的奖罚情况要有记录,每次考评结束后,要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地处理措施,找限期解决。

2.1.2加强全安生产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全体职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临时招用的新工人必须先经公司和分公司、项目部及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人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工种的三级安全技术教育,做到每个工人都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的操作技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的所有内容必须有书面记录,并履签字手续。

2.1.3坚持“三上岗”“一讲评”制度,每天班组上岗前,要进行上岗安全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每周由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总结讲评,并作书面记录。

2.1.4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碰头会,在会上要对本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总结,布置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任务,对有可能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的问题要提出解决办法,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每周一次的安全会议要有书面记录。

2.1.5正确使用各种安全色标,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和可能存在的危险情况,采用相应的警戒色进行标识,在危险区悬挂各种示警标志牌,时时提醒大家注意安全生产。

2.1.6建立施工现场保卫制度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人员均需评出入证进出,杜绝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工地;各种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进出均要有出入证。

2.1.7建立详细的消防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及使用制度,施工现场用电制度,施工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审批制度,宿舍管理制度,做到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尽量使日常工作做到有章可循。

2.2设立安全监督责任岗位,其监护范围及要求如下:

2.2.1监护挖土是否按施工流程及要求进行。

2.2.2监护挖土机及吊车司机是否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限,保证行车安全。

2.2.3监护用电安全,电线的保护与用电设备的使用。

2.2.4监护各类洞口和临边防护是否有被拆除的情况发生。

2.3制订具体安全目标,实现方针目标管理,强化工作指令,强化技术措施、操作规程、人员素质、设备完好、安全检查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并抓住事故苗子实行“三不原则”。

2.4施工场地管理

2.4.1车辆进出时,有专职人员负责指挥。

2.4.2施工现场的道路硬地坪化,主要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排水暗沟做好排水工作,材料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

2.4.3消除场内积水,操作和上下攀登的地方加设防滑措施。

2.5“三宝”、“四口”防护措施

2.5.1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部颁布标准《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的要求。

2.5.2安全帽使用要正确,帽带要按规定扣好,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的安全帽,所有的安全帽均要从有安全帽合格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所有的安全帽必须要有产品合格标志,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2.5.3脚手架外侧用有合格证的绿色密目阻燃安全网围护,外侧围护用的安全网要随施工层的升高而升高,并保护高出操作层不小于一米。

2.5.4正确使用不同的安全网,立网不能代替平网,建筑施工时,从二层起设安全平网,往上每隔四层设一道平网,再设一道随施工高提升的平网。安全平网每隔三米设一道支撑,支撑与水平面夹角45度,安全平网拼接要严密,网内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2.5.5安全带要有合格证书,生产厂家应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本工程施工中全部采用可卷式安全带。安全带使用时要做到高挂低用,要挂在牢固的地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准将绳打结使用,安全带用后要有专人收藏并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保存。

2.5.6各种预留洞口、预留坑,凡面积在1.5㎡以内的,可用固定盖板防护,面积在1.5㎡以上的,在四周设护栏并在下面施工安全平网,设护栏时,护栏高度不小于一米,水平杆不小于两道。

2.6脚手架安全技术措施

2.6.1本工程施工时必须在结构的四周一圈设置全封闭密目安全网及围护,以防高空作业时材料等物体的滑落。

2.6.2脚手架所用钢管直径及壁厚必须与脚手架搭设方案要求相一致,锈蚀严重、弯曲、压扁或有裂缝的钢管不得使用。立标间距、步距、脚手架高度等技术要求必须与搭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脚手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搭设方案的要求。

2.6.3脚手架所用的各种扣件的质量应符合建设部制定的《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采用有扣件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并且要有产品合格证,在使用时要注意检查所用扣件的规格与钢管是否一致,凡有脆裂、变形、滑丝等质量缺陷的扣件均不得使用。

2.6.4脚手架搭设前要有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使用前必须要分层分段地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每三步验收一次),验收合格办理好各种验收签字手续后,在脚手架上挂出合格证才能使用。脚手架在使用过程中,由项目安全员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脚手架验收及平时的检查均要有书面的记录。

2.7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2.7.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现场电工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安全”,严禁乱拉乱接。

2.7.2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维修、检查、保养、拆除,必须由执有上岗证的专业电工操作并有专人监护。

2.7.3建立定期检查 制度,对变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接地装置及一切电气线路与电器设备要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

2.7.4挖孔桩及潮湿场地的照明,必须采用36伏低压照明。

2.7.5 对移动电具、移动照明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常检查维修保养,特别是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由专人保管,进出做好记录,使用必须符合规范。

2.7.6 所有的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和二级漏电开关保护。

2.7.7断电作业或带电作业时。必须按断电作业和带电作业有关规定操作。

2.7.8临时电源线通过脚手架时必须架空或穿管过桥,不得任意拉线,动力线与生活线必须分开。

2.7.9各类电气设备要按照容量选择熔断器,严禁导线替代熔线。

2.7.10临时宿舍内严禁使用太阳灯照明取暖或烘烤物品,严禁使用电炉以及其它加热设备。

2.7.11做好电气防火工作,配电箱、开关箱下面要保持清洁,严禁堆放任何物品或在配电箱附近堆放可燃物品;保护配电箱内空气流通,各种电器接触良好,避免产生电火花;经常检查电线、用电器的工作状况,发现有发热现象时,及时消除故障。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2.7.12配电箱引入、引出线要采用套管,进出电线要整齐并从箱体底部进出,严禁使用绝缘差、老化、破损的电线。移动式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使用橡皮绝缘电缆。配电箱内严禁照明、动力线混用。箱内不得有杂物。

2.8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2.8.1施工机具的安全措施:

搅拌机、砂浆机等机体必须安装平衡、坚实,设有接地和接零保护,做到一机一闸;在搅拌机、砂浆机的附近挂操作规程牌;操作棚必须符合防雨要求,在机械的周围设排水沟和沉淀池,做到排水顺畅。

搅拌机、砂浆机的各类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防护罩等必须灵敏有效,料斗的保险链、钩,操作杆保队装置、各种防护罩、盖、盘要做到齐全有效,并做到定机、定人,持证操作。

木工平(压)刨外露传动部分必须有防护罩,应有防雨蓬;平刨刀刃处装有护手防护装置,压刨装有固弹安全装置。木工平、压刨必须装有灵敏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

电锯的传动部位要有可靠的防护罩和防护挡板或月牙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钢筋加工机械要安装平稳、牢固,外露传动部位有防护罩,各种刀具、模具无缺陷。机体必须接地接零,漏电保护器灵敏可靠,室外作业时必须设防护棚,作业区要符合要求。

电焊机要有可靠的防雨措施,进、出线防护要严密,焊把及把线绝缘良好,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一、二次电源接线处有防护罩,二次线应用鼻子线。

各类气瓶有明显的标志,并设防震、防爆、防晒措施。乙炔气瓶必须装防回火防止器,气瓶距明火距离不小于10米,距氧气、乙炔气体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

所有施工机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3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措施

3.1组织机构

施工现场实行标化管理,以工程项目部为核心成立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项目副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技术主管、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计量员、专职消防员、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组成,由标化管理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组织该工程的现场标化管理工作。

3.2场地

对施工现场作详细的规划,按场布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搭设活动房,按场布图的要求设置排水明沟或暗沟,将积水合理排入市政管网内,并将施工作业区与生活区分开,并对生活区进行有效的管理,统一设置生活垃圾及厕所,派专人负责清扫,并实行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实行硬地面化。

3.3办公室、宿舍、食堂

制订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保持现场办公室的清洁、整齐,各类图表、章程挂贴有序、技术资料、文件分类明确、堆放整齐;宿舍实现定床定人编号管理,禁止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炉,食堂要加大投入,每天准备充足的各色菜肴及食品充分地满足工人的需求,食堂的厨房及工具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冷藏设备齐全。

3.4周边关系

施工现场四周和出入口道路实行门前“三包”,由专人负责清扫,并与周围居民搞好关系,主动协调,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到“施工不扰民”。

3.5教育

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由其所在班组长(队长)负责进行文明施工和标化管理的思想教育,提高职工创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施工标准化的思想觉悟和意识;做到文明施工,文明操作,相互团结,相互帮助,发扬风格。突出标准化、文明施工宣传气氛,挂设统一的标牌,设置宣传栏,使每一个员工树立“文明施工标化管理在我心”的思想意识,从而自觉地付诸于实际的施工操作之中,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统一佩带红色安全帽、统一穿工作服。

3.6施工材料堆场

各种材料、工器具按程序文件的要求做好标识,分类堆放,放置定位化;对于拆下的钢管、模板等周转材料要及时进行清理,并分类堆放整齐,及时退场,各种设备、机械按常规保养,作业面做到工完场清。

3.7编制统一用电施工方案,采用三相五线制,设统一配电箱,专人负责管理。

3.8施工操作

工人在进行各道工序施工时必须做到文明操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做到工完料清。各楼层经拆除的周转材料必须整修之后,清理干净才能转入下一楼层中。

4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建筑工地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使得建筑工地环境清洁化、工地花园化。我公司对本工程设环境保护管理员1名,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污染,提出如下保护措施:

1)防空气污染:

所有建筑垃圾采用升降机吊运,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消除施工现场尘土飞扬现象。

施工工地推行硬化地坪施工,白天多洒水,减少现场道路浮尘。

散装水泥进场时,在水泥桶的水泥进口用软性材料包扎,以减少扬尘。

食堂大灶要设置消烟除尘设备。

现场不准焚烧有毒有害及污染环境的物质。

2)防止水污染:

统一规划与布置工地现场用水,合理安排废水、污水排放。搅拌站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临时食堂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环境。厕所、浴室污水经过发酵处理后排放到下水道,完工后化粪池处理后填埋。

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3)防噪声污染:

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控制措施:

牵涉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等,尽量放在场外完成。减少施工现场制作产生的噪声;

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白天施工时,不猛敲猛砸,采用木模板,严格控制噪声;

强噪声时间的控制:

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时间不超过21时,早晨作业时间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作业期间,除高考期间外,对特殊情况作业,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领取《夜间施工许可证》,报所在环保局备案。并通知周围住户,以减少因施工而对周围居民学习生活造成种种不便。

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晚间休息严禁吵闹喧哗,不得高音播放电视、收音机等。

4)防垃圾污染:

生活区所有垃圾采用塑料袋装,由保洁员负责清运。采取灭蝇灭鼠措施。施工作业区做到场完地清,统一规划施工垃圾的处理,并组织外运,保持现场良好的卫生。

车辆运输:项目部规定上下班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运输,并把这些规定对土方外运车辆驾驶员、施工材料采购方明确交底,严格执行。所有车辆运输须遵守市容市貌等环保有关规定,车辆上部覆盖布膜,避免抛洒路面,并在工地大门口二侧各100米范围派二人专门进行清扫。

5)绿化现场:

施工现场按花园式施工管理,在大门口两侧,生活区,办公区等空地实施绿化布置。

6)宣传教育:

在现场围墙及黑板报上,用图片、标语对环境保护作宣传。

与各工种班组、专业队伍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在施工前项目部对全体人员进行交底,制订环境保护条例及奖罚措施;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检查管理。

业主另行发包委托施工的专业安装、装饰队伍进场前请业主、监理单位牵头,签订环境保护协议。

第5篇 分承包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监督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以下简称hse)体系的监督管理,保证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实现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的总体hse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唐山市西北片区bt建设项目bt承包商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的监督管理。

3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环境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 gb/t24001-2004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及使用指南》gb/t28001-2001

4职责

4.1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负责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情况进行审核、监督。

4.2各bt承包商应根据国家标准和bt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并保证持续有效运行,按企业体系文件规定进行评审。

5内容和要求

5.1 审核方式

5.1.1工程项目管理部在各bt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以后,组织对其hse管理体系建立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核。

5.1.2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对各bt承包商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定期对各bt承包商的hse管理体系运行和变动情况进行监督审核。

5.1.3各bt承包商向工程项目管理督查部报送本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的有关资料,包括组织机构、管理文件结构、管理职责、hse管理工程师资质、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施工机械检验、检测资料等。

5.1.4工程项目管理部组织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相关人员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同时对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及文明施工的控制情况进行检查,共同签署审核、检查意见。

5.2 审核内容

5.2.1 各bt承包商项目部执行贯彻gb/t28001-2001、gb/t24001-2004标准情况,项目部hse管理体系建立和企业通过认证、复审的情况。

5.2.2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目标、组织机构、管理职责落实情况。

5.2.3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运行、管理制度制定、执行情况。

5.2.4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资源实际配置情况。

5.3审核结果

5.3.1 监督审核、检查结果在当月的hse管理例会上予以通报。

5.3.2 经审核,bt承包商项目部的hse管理体系建立及运行能够满足工程建设hse管理需要,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予以确认。

5.3.3对于bt承包商项目部hse管理体系不健全、规章制度不完善、资源配置不合理等情况,要求bt承包商必须限期整改,对于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有关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bt承包项目部必须予以调换。

5.3.4 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项目监理部、业主代表联合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并进行通报。

第6篇 安全环境检查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通过不同方式的安全生产检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安全环境隐患,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及时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时总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环境管理水平。

2、安全环境检查内容: ①查思想素质、②查组织管理、③查制度执行、④查措施落实、⑤查过程管理、⑥查教育培训、⑦查隐患整改、⑧查事故处理、⑨查记录资料等。

3、安全环境检查重点: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良与恶劣情况。

4、安全环境检查应以综合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相结合为原则,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的方式,运用“看”、“测”、“量”、“动作试验”等方法进行。

5、安全环境检查记录必须真实反映各项检查后发现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并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对整改事项应进行复查。

6、安全环境隐患整改应坚持技术、教育、管理“三要素”相结合,即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环境教育与训练、不断加强与改善安全环境管理。

7、现场检查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检查时要遵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注意穿戴合适的衣着,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具/品,并做到“走时不查,查时不走”。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综合大检查。由公司分管生产负责人组织,工程管理处、公司工会等有关部门的人员组成检查组,以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环境管理规定、公司安全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为依据,对公司范围内的在建工程项目、生产车间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现状进行检查、评价和考核,并以发文形式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2、在工程基础、主体二层、主体结顶、装饰四个阶段,公司工程管理处组织人员进行安全环境检查,并进行考核认可。

3、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分公司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分公司工会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并保存有关检查记录资料。分公司将检查情况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公司工程管理处。

4、工程项目部(车间)每月组织两次定期安全环境、文明施工检查。由工程项目部(车间)负责人带领施工员、安全员、各班组长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结果作为资料存档,并以环境和安全管理月报表形式上报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5、作业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安全环境检查,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存档。

6、在每次百日安全活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期间,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在建工程项目及生产车间进行随机抽查,检查、评价作业现场的活动开展情况,并记录检查结果。

7、在节假日前后,针对期间职工思想麻痹、纪律松散等情况,公司、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工作。

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1、在冬季,主要针对防滑、防冻、防坠落、防火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2、在暑季,主要针对露天作业防暑降温、车间通风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3、在雨季,主要针对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架子的下沉坍方、排水设施、脚手架及井架的防雷保护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4、在风季,主要针对各种临时设施、起重机械设备、垂直运输设备的稳定性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四、专业性安全验收检查

1、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施工用电、井字架、塔吊、施工电梯、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2、生产车间各种安全设施和机械设备等也必须进行使用前的安全验收检查。

五、安全隐患的整改与处理

1、对于一般的安全隐患,受检单位必须按“三定”要求实施整改,并由检查单位对整改事项进行复查。

2、对于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检查单位及时签发整改通知单。受检单位应对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作出书面整改回执报告,经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报检查单位,并立即实施。检查单位应进行跟踪复查。

3、对于重大或整改不力的安全隐患,检查单位应及时签发隐患停工整改单,限期整改。受检单位必须经检查单位复查认可,并在复工申请报告(由受检单位填写)上签字批准后方可复工。

4、检查单位和受检单位必须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及时总结和评价,以消除或减少同样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反复出现。

5、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处罚措施参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评价和考核奖惩制度》(wq—04)执行。

第7篇 安全环境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对安全设施进行有效地管理,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提供设施上的支持,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顺畅。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安全设施的管理。

3. 分类

a)本公司安全设施分为:①消防设施;②防雷设施;③设备安全辅助装置等。

b)本公司环境设施分为:①通风除尘设施;②废气处理装置;③废水处理系统。

4. 职责

4.1.安全环保办负责监督外协承包商对消防设施的维护;外协承包商的资质审核;防雷设施的委外维护;委外检测废气和废水的处理效果。

4.2.生产部负责安全环保设施的运行操作,简单检查及清洁工作。

4.3.维修部负责各类设备的辅助安全装置的维护, 通风除尘设备及废气处理装置的检修保养, 废水处理系统的维护。

4.4 维修部负责废气处理装置、废水处理系统的运行操作。

5. 管理制度

5.1消防设施的管理

5.1.1由安全环保办建立消防设施台帐, 并负责设备检测资料存档、管理。安全环保办应抽检消防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返馈给维修部及相关单位、部门,及时处理。

5.1.2消防系统的维护采用委外形式。承包商应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测与保养,并出具工作报告交安全环保办。

5.1.3灭火器材保养由器材存放地的部门负责保养。安全环保办应对供应商提供的灭火器材进行验收、跟踪。

5.1.4如因工作中使用了灭火器材,事后应填写使用报告。

5.1.5外协施工单位因施工需要使用灭火器材,可到安全环保办申请借用。

5.1.6安全环保办应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和保养方法进行培训。

5.2.防雷设施

5.2.1各建筑物的避雷装置每年委托市防雷中心进行检测。

5.2.2电器避雷器每年委托市防雷中心进行检测。

5.2.3对检测不合格的项目,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方案进行整改。

5.2.4安全环保办应将检测资料归档保存。

5.3设备辅助安全装置

5.3.1为确保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完好齐备,使用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拆除电气保护接线或装置。

5.3.2应确保防爆电器的完好性,对有损伤的防爆电器应及时更换。进行防爆电器检修工作时,应严格按照防爆电器检修要求进行。

5.3.3防爆电器的维修、保养,应按国家“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电力装置”的相关规范执行。

5.3.4高压供电系统委托供电部门维修、保养。

5.4.环保设施

5.4.1要保持通风换气系统的完好性,应保证所有的工作容器密闭(缸、罐),各岗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如确因工作需要改动抽风装置,由相关部门通知维修部。

5.4.2除尘器应指定专人负责操作,定期清理集尘,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维修部反映。

5.4.3废气、废水处理装置的运行由维修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的运行记录。应严格按照操作程序操作,若装置发生故障应及时维修。

5.4.4委托国家检测机构定期对设施的工作效果进行检测,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6. 相关记录

6.1消防器材检查保养记录

6.2废气处理装置运行记录表

6.3消防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的保养、维修报告。

第8篇 收费站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通过对收费站安全和环境实施管理,确保收费站财产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车辆安全、快捷通过收费站,维持良好的交通秩序和站容站貌。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收费站安全工作和环境管理。

3 职责

3.1 收费站:负责对现场安全和环境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并定期对现场安全和环境管理实施检查评审。

3.2 各班组:贯彻落实收费站安全管理制度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确保收费现场的安全和环境卫生符合要求。

3.3 监控室:负责收费现场的监督和录像工作。

3.4 安全员:负责收费现场安全工作。

4 安全管理

4.1 安全管理工作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实行收费站长为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收费站现场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具体工作由各收费班组负责实施,班长为现场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4.2 收费站每月组织召开站务会时要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做好记录。

4.3 收费人员必须达到“三懂”,“三会”才能上岗工作,即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三会”即会报警(火警119、盗警110、急救120)、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

4.4 收费站安全管理

4.4.1 收费岛(亭)安全标志明显。

4.4.2 收费站应配备有效的灭火器。

4.4.3 收费现场应配备安全防范器械,岗亭内手动(脚踏)报警器应保持性能良好。

4.4.4 安全员要制止闲杂人员靠近、进入收费岛。

4.4.5 收费亭、监控室门必须锁上

4.4.6 收费人员过往车道时需注意车辆的来往,遵循“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以保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4.4.7 雨雾天气条件下,当班工作人员需打开雾灯,并在收费岛明显位置摆放提示车辆减速行驶标志牌

4.4.8 收费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和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班长和监控人员。

4.4.9 在交接班及往返缴款室的过程中,现场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抢劫作案。

4.4.10 在缴款的过程中安全员要监控整个缴款现场,制止闲杂人员进入缴款室。

4.4.11 监控室应安装防盗设施,未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监控室,

4.4.12 收费站的各种电源线路和插座保持完好,不得将任何火源、高温或者易燃易爆物体带入收费站工作现场。

4.4.13 收费站应有防雨、防潮、防虫、防鼠措施。

4.5 安全应急措施

4.5.1 收费站发生抢劫应急措施

4.5.1.1 收费亭遭遇抢劫

a) 收费员立即脚踩报警器向监控室报警,简明扼要向监控员报告事件性质、发案位置及原因,并实施自卫,尽量确保票、款安全,无法自卫时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现场作案时间(如将现金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

b)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过对讲机或电话,报告值班领导,并打“110”报警,请求支援,同时坚守岗位,及时判明情况,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c) 收费岛其他未受作案分子控制的人员发现案情时,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要任务,其他收费员则要采取适当措施求援, 同时判明作案人数及凶器,持械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型、号牌及其凶器。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讯后,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2 途中遭遇抢劫。

a) 收费班组人员向收费岛、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发出求援呼叫;收费员携款退往收费岛或没有作案分子控制的方向,同班安全员、班长进行掩护。

b) 收费岛人员发现案情后,立即向监控员报告并向办公区、生活区人员大声呼叫求援。收费岛人员(出口收费员要以保护好自身的票款为主)闻警后及时判明作案人员及凶器,持械支援遭劫班组、合力控制作案分子,不能控制时要见机行事拖延作案分子逃离时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牢记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车型、号牌、及其凶器特征。

c)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和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d) 本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1.3 收费员缴款时遭遇抢劫。

a) 收费员向缴款室外发出求援信号,向监控员及办公区、生活区人员报警。

b) 安全员见机行事设法(如把住缴款室、收款室出入口等)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缴款现场的时间。

c) 收费员寻找自卫机会实施自卫措施,保护自身及款票安全,无法自卫则设法拖延作案分子逃离现场的时间(如将款、票撒乱于地等)以待救援,牢记作案分子特征及其作案工具。

d)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向值班领导及公安“110”报警,尽可能地调整现场录像系统做好对作案分子特征、作案车辆全貌、号牌及其工具等现场录像工作。

e) 单位其他人员闻警后应立即持械赶赴现场支援

4.5.2 收费现场发生火灾应急措施

4.5.2.1 火灾现场人员或火情发现者立即将火警情况向监控室报告,尽可能把现金、票据、以及其它重要物资转移到安全地带,同时用灭火器扑火。

4.5.2.2 监控员接报后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办公区、生活区人员,若火势较大,现场人员难以控制的,拨打“119”报警。

4.5.2.3 值班领导、办公区或生活区人员闻讯后,立即拿灭火器材赶到现场扑救火灾、疏散人员抢运物资,尽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4.5.2.4 监控员除了监控室发生火灾之外,要坚守岗位,在可能的情况下,切断收费站的电源并监视火灾的周围环境情况并做好录像工作。

4.5.2.5 若在收费车道有车辆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尽可能将车引出车道进行灭火。

5 收费站环境管理

5.1 收费站应按“三优五化”的要求,做到“畅、洁、绿、美”。

5.2 收费站布政设施齐全,做到“八公开”,即公开收费审批机关、公开收费主管部门、公开收费单位、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收费期限、公开收费用途,公开收费员编号和公开监督电话。

5.3 收费站(棚)完好,收费岛反光膜(漆)完好;收费亭(门窗)完好。若有设施损坏的,要及时报修。

5.4 收费站工作现场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物品。要及时清扫垃圾。

5.5 监控室需保持清洁,当班监控员每天下班之前对监控室的设备进行除尘维护。

5.6 当班人员须将办公用品用具、文件资料摆放整齐。

6 监督检查

值班站长每天对收费现场的安全和卫生环境检查一次,发现当班人员未按安全和卫生制度要求做到的应当场指出,令其改正;在《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7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g_gs-gl-c_hb13)

8 质量记录

《收费站站长工作记录表》(gl-zf-b13)

第9篇 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目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为:

1.安全管理目标

(1)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下,重伤率为零,安全达标率100%。

(2)不发生重大机械事故、火灾事故、急性中毒事故、预防高空坠落和职业伤害。

(3)预防职业病、流行病发生。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6)争创文明工地

2.环境保护目标

(1)净化环境、文明施工、预防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规定要求。

(2)噪音控制

夜间指晚上22:00至早上6:00(夜间尽量不施工)。

(3)运输遗洒控制

确保运输无遗洒

(4)生活及生产污水排放

污水排放达标.

(5)施工现场夜间无光污染

施工现场夜间照明不影响周围社区,无光污染投诉。

现场噪音控制

施工阶段

主要噪音源

噪音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二、目标分解

1.项目经理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遵循认定的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指示,结合企业实情制订各项制度,贯彻各项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2) 根据新的标准和规范,建立和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 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负总责,把安全目标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掌握动态,解决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对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指导。

(4) 对各安全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督促,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认真执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5) 贯彻传达公司下达的各项对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具体落实实施措施。

(6) 在签订项目分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确保安全生产的协议书。

2.技术员、施工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负有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2)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

(3) 根据新的标准规范和安全管理目标,齐全各项施工生产的安全措施,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服从安全的原则。

(4) 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要及时组织抢救,立即上报,并保护好现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生产指令。

3.安全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安全员是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劳动保护法规及新标准、新规范的具体执行者,对项目部认定的目标管理负有直接责任。

(2) 做好安全生产和目标管理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深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意见,及时发现处理各种事故隐患。

(3) 负责工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的资料检查记录和存档保管。

(4)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及特殊工种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同时做好上级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5)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制止停工整改,并速报上级领导处理。

(6) 对违规者经劝说无效,有权对其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4.文明施工员目标管理职责

(1) 协助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生活卫生综合治理工作。

(2) 认真执行目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并对整个施工现场全部生产班组的目标管理实施情况和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 根据目标管理的需要,及时调整文明施工、生活卫生及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加强管理。

(4) 协助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及安全员,做好目标管理情况的调查上报工作。

(5) 对违反文明施工制度的班组或人员有权处以罚款等其他处理方案。

5.材料员、保管员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材料员、保管员对安全目标管理负有间接责任,应严格遵循国家和政府部门的有关材料、产品安全性能的规范,标准和法规。

(2) 了解施工情况,按计划及时提供质保资料,避免发生因原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引发的安全隐患。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用料情况,并督促供应商,分期分批保质保量送货,并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

6.生产班组长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认真遵守项目部规定的目标管理准则、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消防制度。根据本班人员的技术、体力、思想状况合理安排工作,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2) 支持安全员和文明施工员的工作,接受他们的督促、指导,做好本组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管。

(3) 组织本组工人学习上级下达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劳动规章制度,在任何情况下不

得蛮干和违章操作。

(4) 上班前应对所使用的机具及所处的工作环境予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5) 接受检查指导,对整改工作必须定时、定人,认真落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6) 失道实执行做好安全自检和交接班工作。

(7) 如发生伤亡事故,及时组织抢救并上报,分析原因,

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

7.工人的安全目标管理职责

(1) 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方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与指挥。

(2) 认真学习和执行目标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努力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知识和技术。

(3) 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章冒险作业。

(4) 正确使用个人劳防用品,保护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保养好工具,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乱动各种机电设备。

发扬团结互助精神,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10篇 食品安全环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食品安全要求生产者在安全卫生的环境条件下进行生产和服务,通过良好的环境卫生控制,消除各种危害,生产出满足顾客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公司对生产环境的管理实行“职能处室监督、生产部门各负其职、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

机构与管理

第二条生产车间环境主要由安全环保处、机动处、生产技术处与质量管理处等各职能处室进行监督管控:安全环保处着重对影响正常生产或可能带来人身伤害的不安全因素进行管理;机动处主抓设备卫生及厂内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生产技术处负责工艺环境卫生管理,质量管理处是食品安全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面管理工作。

第三条上述职能处室针对环境现状有责任提出各项管理要求,进行阶段性现场检查,并对每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四条生产车间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环境卫生管理的具体工作,深入工作现场,对违规现象或行为直接管理处置;宣贯环境对产品品质影响的重要性,组织好员工对环境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质量安全与卫生意识。

第三章具体管理内容

第五条 办公场所卫生标准

一、班组运行值班室、管理办公室内的文件资料柜、工具柜、桌椅等设施要完好整齐,布局合理、表面清洁、无杂物;

二、室内的用品、不乱扔乱放、统一摆放在规定地点;

三、室内上墙图表悬挂规范、整洁、清楚;

四、室内墙壁不准乱钉、挂物;

五、办公台面要保持整洁、桌面不堆放大量公文资料,台帐整齐,放置有序,标志清楚;

六、专用的小仓库(材料仓库架、工具柜等)物品应摆放整齐规范,帐、卡、物齐全相符;

七、室内地面保持整洁无纸屑、杂物,门窗玻璃明亮,窗帘罩、帘布完好整洁,墙角无蛛网、照明灯具无灰尘;

八、 办公楼走廊、楼梯间等周围环境整洁、无卫生死角,门前卫生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六条责任区卫生标准

一、卫生责任区内道路场地整洁,无垃圾杂物,垃圾箱按规定地点摆放,不乱堆乱放垃圾;

二、卫生责任区内各办公楼通道、栏杆、走廊、门窗应清扫干净,无杂物、灰尘;

三、卫生间清洁、无堵塞、无异味,水箱、洗手池水龙头供水正常、无漏水,照明良好;

四、卫生责任区沟盖板平整,路灯、交通标志牌完好规范;

五、卫生责任区绿化维护保养良好,草坪无杂物和杂草;

六、厂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应整齐摆放在车棚或指定地点,不随意停放;

七、运输设备、杂物的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并应防止载物散落。

第七条 生产场所卫生标准

一、生产场所地面、墙壁应整洁,通道畅通、栏杆完好,盖板完整整齐,照明充足;

二、生产场所无垃圾、杂物,设备、材料应按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三、清洁程度有较高要求的区域机器、设备、表盘见本色,表面无明显积灰、积油现象,无捆绑吊挂,重点设备铭牌标志齐全、规范;

四、备机、备件按指定位置摆放,表面清洁,有标识;

五、电缆铺设整齐、无明显积灰,电源箱、端子箱完好,箱内外无积灰、无杂物,电源刀闸完好;

六、设备管道、暖气管道无泄漏;

七、重点设备无明显漏油、漏水现象;

八、管道、阀门、容器等需要保温的设备、部件,其保温完好、规范;

九、厂房及厂房周围电缆沟道内无明显积灰、积水,无杂物、垃圾;

十、消防器材、检修用具及其它工器具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十一、严格执行维护检修规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检修做到三无(无油迹、无水、无灰),三齐(拆下零部件排放整齐,检修机具摆放整齐,材料备品堆放整齐),三不乱(电线不乱拉,管路不乱放,杂物不乱丢)。每天收工前清扫场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十二、车间面积应与加工能力相适应,工艺流程布局合理,排水畅通、通风良好;

十三、车间地面应由防滑、坚固、耐腐蚀的材料建筑,平坦、不积水、易于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十四、车间内墙壁应防水、无霉变、不易脱落、无明显灰尘;

十五、操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有冲水装置、洗手设施;

十六、工作时间,车间人员坚守本职岗位,不得串岗;

十七、车间供水、供气、供电满足生产所需;作业区照明设施符合要求,防爆区域设施配有防护罩。

第八条 原辅料、产成品贮存环境标准

一、辅料、产成品场地和仓库设专人管理,建立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通风换气,有防鼠设施;

二、存贮入库(垛)时应按品种分类,分批贮存,每批原材料要有明显标识,同一库内不得贮存有相互影响的产品或原辅料;

三、贮存物品应离地、离墙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四、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出库管理,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标准的原辅料或产品,防止污染。

第九条 人员卫生标准

一、直接接触食用酒精、食品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产品的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取得卫生监督机构颁发健康证明书方可工作;

二、生产人员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袜、勤理发;

三、生产人员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饰物(包括手表、手镯、胸针、化妆品、耳坠、戒指等)带入工作现场;

四、严格限制与生产无关的非生产人员进入车间,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车间时,应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经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入车间,进入车间前一切行为均按生产人员的要求标准执行;

五、车间所有操作人员及现场其他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各种卫生防护用品;

六、车间外包装及产品裸露工序操作人员头发不得外露,应配置口罩等卫生防护用品。

第十条厂区基础设施、工作环境管理标准

一、厂区内要种植一定面积的草坪及绿化树种,用于吸尘及环境美化。路面应平坦,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二、生产车间以道路厂房为界限,按工艺先后顺序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名称标识明确,安全警示、行动导向牌醒目可见;

三、厂区东、南、西、北四大通行门由经警把守,人行、车行、原辅料入厂、产品出厂、废弃物出厂按要求各行其门;

四、锅炉房、污水处理站、煤灰及废弃物等贮存场所要远离主生产车间。

第十一条 废弃物、垃圾、污水的处理

一、在远离生产车间地点设置废弃物临时存放点,废弃物(金属或报废设备、燃煤灰渣等),积累一定数量,由公司统一拍卖处理;

二、生产污物日产日清,厂区垃圾24小时内保证运出厂外,保持厂区内的清洁卫生;

三、水处理工段对生产车间废水统一回收,通过厌氧、好氧方法进行处理。处理达标的中水,可进行排放或用于本公司内部园林绿化浇灌、生活卫生冲洗及电站水膜除尘。

第十二条 与产品接触表面的清洁要求

一、接触产品的设备和容器要求使用无毒、无气味、不吸水、耐腐蚀、经得起反复清洗与消毒的碳钢材料、铝合金材料、热镀锌材料、聚四氟乙烯材料,其表面要平滑、无凹坑和裂缝;

二、设备与产品接触的表面要求在停机检修及规定生产间隔周期内进行残留物料的清理、消毒,可使用青霉素、液碱等清洗剂,保证清洗消毒彻底,检查合格后使用。

第十三条鼠虫害的控制

一、饲料存放场地使用捕鼠器,置于老鼠经常出没的地方,捕获老鼠,减少鼠害;

二、对储存环境,定期检查,并及时清理垃圾、废弃物、散状堆积物,铲除鼠类聚集、生活的条件,从而达到减少鼠害的目的;

三、对蚊蝇的栖息和孳生地,经常喷洒药物、生石灰等并及时清理现场垃圾及污物;

四、要设置纱窗、门帘,防止蚊蝇的进入,避免蚊蝇对裸露的产品和设施污染。

第十四条 有害化学品的接收、贮存、发放要求

一、保证有害化学药品(硫酸、氢氧化钠、盐酸)的采购、贮存、发放和使用受到控制,防止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产品和人员受到污染和毒害;

二、采购进厂的有害化学药品必须及时送入指定的专用储罐或储区,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要仔细核查各种物品的名称、数量、包装、生产单位、有效期、产品标识等;

三、保管员应每月对库存的有害化学品进行清点、核对、检查,贮存过程中有异常发生时,应及时反映给有关部门进行妥善处理;

四、有害化学药品的领取、发放,由保管员做好登记,当班操作人员统一领取,并按规定要求配制,要求领取量既能保证使用又不造成浪费。

第十五条 工艺管理要求

一、对新增或改动的管线部分车间要做好材料更新工作;

二、工艺流程不能随意更改,不可随意增减管路及管路附件;

三、车间发生工艺或质量事故,应按程序的规定进行汇报和处理,不得隐瞒;

四、生产技术处下发的工艺通知单(操作规程或试验阶段的指标调整),车间严格执行;

五、车间工艺通知单(作业指导书范围内的指标更改)手续齐全,做好记录;

六、关键控制点操作人员岗位调整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复岗要进行工艺培训;

七、现场操作工能熟知自己控制的指标范围;

八、严格按操作规程要求指标范围进行操作,任何员工不得擅自更改;

九、关键指标(工艺控制、质量等)出现异常,执行《不合格品及潜在不安全产品控制程序》,并形成文件保存;

十、原、辅料添加量遵照工艺要求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十一、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对本岗设备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调整运行状态达到工艺指标要求;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对环境卫生定期检查,根据检查结果,进行考核。考核标准详见各部门设备、工艺环境卫生及安全管理考核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制度管理委员会发布,由品控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处罚制度

一、 总 则

1.1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车间、各部门。

二、内容和程序

2.1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班组、个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适当奖励:

2.1.1 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

2.1.2 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2.1.3 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2.1.4 对抢险救灾有功者。

2.1.5 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班组、个人。

2.1.6 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2.1.7 对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贡献者。

2.2 奖励程序

2.2.1 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生产部,经审核后报告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通过。

2.2.1 先进班组由生产部提出意见,交公司安全生产小组讨论,审核通过。

2.2.2 对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生产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惩罚:

2.3.1 事故责任者。

2.3.2 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3 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3.4 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3.5 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3.6 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3.7 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3.8 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3.9 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2.4 惩罚类型

2.4.1 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2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没收押金等。

2.4.2 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4.3 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2.5 处罚程序

2.5.1 经济处罚由安全检查小组提出,报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批准后执行。

2.5.2 行政处罚由有关部门提出,按告诉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 违章处罚

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行为)、污染环境、影响他人身心健康的现象(行为)以及违反公司管理体系文件要求的都属违章处罚范畴,对违章行为的处罚采取分级管理的办法。

3.1 现场管理

3.1.1车间(部门)接到《整改通知书》,无故逾期不整改的,对责任部门罚款100-200元/次;

3.1.2 违章指挥造成严重后果的,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3.1.3 不听从领导、安全管理人员和他人劝告,违章蛮干或违章操作造成后果者,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按事故管理规定处罚;

3.1.4 在生产岗位上,违反劳动纪律(如睡岗、脱岗、酒后上岗以及做与生产岗位无关的事情等),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5 不按时巡检、不按时填写记录报表、不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包括班前、班后安全会或讲话等),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6 生产作业人员不穿戴、不使用或不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工具,视情节轻重对责任车间扣50元,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1.7 在生产作业场所私拉乱接电源线或使用非生产电器,对责任人罚100元;

3.1.8 特种施工作业未履行作业手续,对施工单位处以罚款500元;

3.1.9 不具备相关作业操作资质的人员从事作业操作,除限制操作外,对当事人罚100-200元;

3.1.10 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时,车辆、人员不听指挥,擅自闯入禁区者,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1.11 在检修施工现场或生产区域内,随意高空抛物,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施工器具摆放影响安全通道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在检修有毒介质装置时,首次打开设备人孔、阀门等作业时,未按贮存有毒介质进行设防的,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

3.1.12 各种作业票的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以及现场安全负责人,必须由本人在作业票上签字认可,不得代签。发生代签处以罚款50元/次;审批人、监护人、作业人以及现场安全负责人未履行职责,擅离职守且未酿成事故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酿成事故时,按“事故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3.2 防火安全管理

3.2.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工业动火手续或未按动火措施进行动火作业,按情节轻重对现场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2.2 易燃易爆岗位内不按规定堆放可燃物,按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3.2.3 按规定对消防设施、器材和标志进行检查和维护。未按规定执行的,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2.4 损坏、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按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2.5 严禁在装置区内任何部位吸烟,违者罚款200元/次,如发现烟头,对烟头所在的责任区分管车间每个烟头扣一分;

3.2.6 严禁携带火种或引火物进入生产区,违者罚款100元;

3.2.7 进入防爆区的人员,必须关闭手机,违者罚款50元;

3.2.8 机动车辆进入装置区域内必须有排烟防火帽,畜力车不准进入装置区,违者罚款200-500元/次;

3.2.9 禁止穿带铁掌和带钉子的鞋进入装置区域,违者罚款200元/次。

3.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防爆电器等(以下简称特种设备)。

3.3.1 特种设备未设专人管理,不建立台帐,管理混乱,给予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3.2 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给予主管部门领导和办事人员各罚款100元/次;

3.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

3.4.1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发给员工劳动防护用品。未按标准配发的,对有关部门罚款100-200元;

3.4.2 采购和使用未经审核、批准的厂家生产的劳动防护用品者,对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按采购数量原值的10%-20%罚款;

3.4.3 集体使用的护品护具,使用车间应设专柜存放并有专人负责;

3.4.4 暑期按照管理局下达的标准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饮品,并做好发放记录。未按标准发放的,除补发外,按不足标准部分的10%对有关人员进行罚款;采购未取得“准入证”厂家的产品,按第2条处罚。

3.5 安全培训教育管理

3.5.1 新入厂的员工,凡未经三级教育上岗的人员,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2 特种作业人员凡未经培训或复审取证上岗的,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3 对转、换工种人员,应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凡未经重新培训上岗,一经发现,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元;

3.5.4 使用的临时工和其他临时进入企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有培训教育记录,如发现未经培训教育的人员上岗,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3.6 环境管理

3.6.1 排污系统管理未按规定加强巡检,出现污染物跑冒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员;

3.6.2 未按规范堆存废渣,随意丢弃、倾倒固体废物或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环境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

3.6.3 出现污染物异常排放未及时汇报的或采取措施不及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3.6.4 检维修前未进行污染物排放预报、未制定有效环保措施、制定的环保措施未经生产办批准或措施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未按环保管理规定进行检修,或预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发现一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外来施工队伍,有私排乱放现象,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3.7 连带责任的处罚

3.7.1 如发生重大以上责任事故,对有关责任人按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罚;

3.7.2 在同一施工现场交叉作业,有严重违章行为,现场的其他人员不劝阻、制止不力,对负有连带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罚款。

3.7.3 对污染环境、损害员工健康的行为经研究后按有关规定处罚。

3.8 处罚实施

3.8.1 由主管生产领导签发《经济处罚单》,车间(部门)或个人罚款上交生产部或由生产部通知财务部门从被罚部门或个人的工资(或奖金)中扣除。

3.8.2 事故、违章罚款资金纳入安全生产奖励资金管理,要公开管理,任何人不得挪用。

四、 附 则

4.1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环境管理监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活动实施有效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实施监理的各施工项目。

三、依据

本制度依据国家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

四、目标

监督工程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实现国家电力公司规定的安全目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五、监理职责及工作内容

1、项目总监理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要明确安全监理的内容,对安全监理的目标、措施、计划、职责以及工作程序等要提出明确要求。

2、项目总监理师负责建立项目安全监理运行机制,并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负全面责任。

3、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程师要依据监理合同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范围和批准的项目“监理规划”,编制“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监理细则”,经项目总监理师批准后,具体实施。

4、监理工程师通过以下工作,实施对施工单位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监督和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计划、措施和工作程序,并审核其安监机构和文明施工组织机构是否建立和健全。

(2)审核施工单位的“四证”是否齐全和是否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以及其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重要技术方案和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善和可行。

(4)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对危险性作业项目和特殊作业区域,应要求施工单位按规定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无作业票严禁施工,同时要监督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持证上岗。

(5)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工作,并抽查其交底记录。

(6)审查施工单位在冬季、雨季及大风等特殊气候条件下施工时,是否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应重点监督实施。

(7)审查施工单位大、中型起重机械是否具有有效的准用证、安装(拆除)证、操作许可证等有关证件,并监督检查其安装、使用、维护和拆卸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

(8)检查施工单位起重机械安装、拆除和大修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9)审查工程设计单位设计体系是否履行安全职责。

(10)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和健康工作程序,审批单位

工程开工报告。

(11)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及各专业在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对重大问题跟踪控制。

(12)对工程项目间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和移交生产时所应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要严格控制,凡未经监理签证认可的工序不得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监督施工单位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1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例行现场安全会议,安全分析会议、安全专题会议等),明确施工现场和环境管理的任务、责任和工作程序(第一次工地安全会议)以及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

凡上述审查(审核)项目中有关安全和环境管理的内容和措施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或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均不得批准开工(或停止施工)并责令整改和督促落实。

六、安全检查

1、安全监理师要深入现场,巡检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并作出记录。同时重点检查:

(1)施工单位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

(2)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三宝”使用情况。。

(3)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机械的堆(停)放是否合理有

序,是否符合安全防火标准及消防器材到位情况。

(4)施工单位防暑、防寒、防冻、防风、防汛和防雷电、防坍塌、防高空坠落等的组织预防措施情况。

(5)施工现场环境状况及施工单位对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等各种污染源的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6)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和安全原始记录。

2、组织安全大检查

(1)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至少每月一次,由项目总监理师亲自主持,有关单位、部门的负责人员参加。

(2)安全大检查主要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防控措施为主,同时查环境管理措施的落实和实施状况。

(3)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事故隐患,要填写“安全问题整改通知单”(必要时发“停工整改通知单”)经总监理师批准后,送相关单位领导签收,要求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并对其整改结果跟踪检查。

(4)对施工单位和项目工程进行的安全大检查的检查结果,应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并发检查纪要通报各有关单位。7. 事故处理

七、项目监理部参加现场人身重伤以上和重大机械、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事故和事故原因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并积极协助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

八、监理人员的权力

在现场安全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可行使以下权力:

1、监督检查权

有权对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有权制止和处置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

2、责令整改权

对施工单位在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有权向其发出“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监督。

3、停工/复工权

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时,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在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和施工单位采取整改措施后再行施工。

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工程可暂不批准开工。

对经安全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安全整改措施已经落实或危险隐患已经排除的,可准予开/复工,开/复工令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

4、经济奖罚权

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安全事故频出,而又整改不力或整改无效的施工单位,有权暂停拨付施工工程款、罚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

对于现场安全与环境管理效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由项目总监理师签署意见,建议顾客予以奖励。

5、 调解仲裁权

对于各施工承包单位之间由于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产生的摩擦和纠纷,有权进行调解和仲裁。

6、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九、要求备案的资料

项目监理部应将施工单位以下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证件等资料备案,以待查验。

1、施工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2、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项目和重大起重、运输作业以及危险性作业项目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

3、施工单位及专职安监人员的各种有关安全的资质证件,特殊工种资质证件以及大中型施工机械的有关证件的复印件。

4、项目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证件(复印件)以及施工单位安全施工应急救援预案。

5、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监督管理体系、文明施工保证体系、消防安全保证体系、施工机械安全保证体系等文件和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十、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1、督促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国电电源[2002]49号),负责编制安全监理制度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2、审查施工单位使用于本工程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

3、审查施工单位对于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程序。

4、协助审查施工单位对于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工种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协调会议,协调解决各施工单位之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

6、负责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应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监理签证工作。

7、协助项目单位组织安全大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8、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9、做好与项目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的联络,相互协调,共同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10、参加施工单位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其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安全事故预防措施,防止事故隐患和避免事故重复发生,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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