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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路作业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线路作业规程

包括什么内容

1. 安全规定:涵盖个人防护装备的穿戴、危险源识别及规避措施。

2. 工作准备:包括工具设备检查、作业计划制定、现场环境评估。

3. 线路检查:详细说明线路巡查的标准和方法,如绝缘层检查、接头状况评估。

4. 维修操作:规范线路维修步骤,包括故障定位、修复工艺和质量控制。

5. 应急处理:设定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流程,如断电、急救措施等。

6. 工作结束:规定清理现场、工具归位、作业记录填写等环节。

编制指南

1. 根据国家电气安全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企业实际操作经验,制定规程。

2. 每项作业步骤应明确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3. 规程应包含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避免模糊表述。

4. 定期更新规程,以适应技术进步和安全要求的变化。

5.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规程培训,确保全员理解并遵守。

6.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作业规程。

复审规定

1.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复审,确保规程的时效性和适用性。

2. 在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设备故障后,立即启动规程复审,查找问题根源。

3. 复审由安全生产部门主导,涉及相关部门参与,确保全面评估。

4. 复审结果需经管理层批准,并向全体员工通报修订内容。

5. 对于规程的修改,需记录变更原因、修改内容和审批日期,以便追踪。

6.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规程不适应实际情况,可随时向上级报告,启动临时复审程序。

本规程旨在保障线路作业的安全和效率,要求每位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作业环境。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带来潜在风险,务必引以为戒。通过严格执行规程,我们能够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同时减少不必要的事故隐患。

线路作业规程范文

第1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第2篇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具的使用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带电作业工具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转动灵活,并按厂家使用说明书、现场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2)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应根据工作负荷校核机械强度,并满足规定的安全系数。

(3)带电作业工具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或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4)进入作业现场,应将使用的带电作业工具放置在防潮的帆布或绝缘垫上,防止绝缘工具在使用中脏污和受潮。

(5)带电作业工具使用前,仔细检查确认没有损坏、受潮、变形、失灵,否则禁止使用。并使用2500v及以上兆欧表或绝缘检测仪进行分段绝缘检测(电极宽2cm,极间宽2cm),阻值应不低于700mω。操作绝缘工具时应戴清洁、干燥的手套。

第3篇 外线架空线路安全作业规程

1、电杆用小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匀。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科有人。坑基夯实后,才能拆去叉木和拉绳。

3、登杆前应检查电柱的牢固程度,并夯实根基。对旧木杆必要时要采取加固措施。登杆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脚扣应按电杆直径选择适应规格。安全带应栓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栓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4、在原有电杆上架设与带电导线平行的线路时,应保证安全距离,否则必须停电作业。穿越带电导线架线时,应停电进行。如低压线路确实不能停电时,必须在穿越导线两侧搭设隔离设施。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紧线应缓慢使导线升起,并注意有无挂住的地方,以免导线受力后突然崩起伤人。

7、架空线路施工中,每2-3公里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应停止工作。

第4篇 通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一、通信线路作业的性质和特点

线路作业属于事故多发工种。通信线路作业由于受社会环境、自然环境等外界影响较大,不安全的因素比较多。主要有:自然环境方面,如雷电、河流、湖泊、树林、房屋、气候等;社会因素即人为因素的影响,如通信线路与电力线路的平行与交叉跨越,与电车馈电线的交叉跨越,与自来水管道、污水管道、煤气管道、地下电力电缆的交叉跨越,作业人员的不正当操作以及人为破坏等等。因此,通信线路作业的人身伤害事故是比较多的,属于事故多发工种。

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线路作业人员属于特种作业人员(原称特殊工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近年来,由于用工制度的改革,大量使用劳务工或农民工,未经培训,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致使线路事故占各类事故的比重较大。线路作业不仅涉及到线务人员安全,也涉及到社会人员的安全,同时,还涉及到机房设备的安全。因此,线路作业安全是通信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二、通信线路作业多发事故分析及预防

(一)高处坠落事故

高处作业的定义和分级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根据以上定义,判断高处作业时,不但要有它是否具有规定的高度,而且还需要看它是否存在着坠落的危险性。

高处作业的分级:(按坠落高度)

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处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1.高处坠落事故原因:

(1)高处作业人为失误。

①不打安全带;

②砍树坠落;

③攀登建筑物失足;

④超出攀登物承重力。

(2)安全带或脚扣损坏。

(3)杆上作业时由于杆根腐朽倒杆,或外力影响造成倒杆或断杆。

(4)高处作业触电坠落(二次)事故。

(5)梯脚打滑或竖立过陡恶倒。

(6)脚扣与杆径不匹配或上杆动作不正确。

(7)坐滑板(吊板)作业由于人的失误或滑板(吊板)损坏。

2.预防高处坠落的措施:

(1)上杆前检查脚扣和安全带的安全性能,并要正确使用。

(2)砍(修剪)树木时要找好位置,站或坐要稳,必要时也可使用脚扣、安全带,砍树姿式要掌握平衡顺手,用力不可过猛。

(3)登上建筑物(站台)前,要先查看建筑物(构件)的承重能力,承重能力达不到的不要盲目攀登,待采取措施后再攀登。在建筑物(站台)上站稳后再作业,不能用力过猛。

(4)上线杆前要检查杆根的腐朽及损毁情况,腐朽或损毁严重的不能上杆。上梯子作业前,要检查梯子的牢固程度、绝缘性能和防滑措施。

(5)注意外力影响造成倒杆,如剪线时要防止张力失去平衡把线杆拉倒。要注意过往车辆挂线把线杆挂倒。

(6)防止触电后二次事故坠落。作业前要先验电,证明通信线、钢绞线、拉线等无电后再作业。在建筑物(站台)、树上作业应观察周围有无电力线,作业时不能触及电力线,并保持安全距离。

(7)用脚扣上杆时,选用脚扣的大小应与杆径相匹配。上杆应小步,身体与电杆保护适当距离。

(二)触电事故

1.触电事故发生的原因:

(1)立杆时,由于电杆距离电力线近,立电杆过程中电杆失控,碰触电力线或高压线放电而造成触电,这种情况易造成多人触电。

(2)线路施工中,在放线或紧线时钢绞线碰触电力线,因为施工人多,也容易造成多人触电。

(3)雷雨天进行线路施工或维护,线路遭雷击或产生感应电,而造成人员触电。

(4)高压线附近作业,由于高压放电或感应电压而造成触电。

(5)电力线断落搭到通信线造成施工维护人员触电。如果电力线断落在地面上,存在跨步电压也会使施工维护人员触电。

(6)电力线接触树木或其他导体,使树木或其他导体带电,线务员碰到树木或其他带电体,造成间接触电,甚至会发生二次事故。

(7)在低压(380/220v)电气线路(包括电车馈电线路)附近作业,人或工具失误碰到电气线路。

(8)低压电气线路电线断落在水塘里,线务员下水作业也可能造成触电。

(9)线务员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或电动机械设备、行灯、电动抽水机、卷扬机、搅拌机等设备漏电也有可能发生触电。

2.预防触电的措施:

(1)教育员工了解和掌握有关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如电的性能、雷电知识、高压放电、跨步电压等,能够妥善处理施工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掌握自我保护的本领。

(2)增加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遵守操作规程。作业前要观察周围环境,验证有无带电导体,确保安全距离,对用电器具要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经常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良好。线务员应使用触电预警器、双重绝缘或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通信线路与电力线、广播电视线交越处要安装“三线交叉保护管”。

(3)线路施工、维护人员要正确穿戴和使用安全帽、绝缘手套、绝缘鞋、试电笔、绝缘梯等劳动防护用品。

3.触电伤害后的急救:

当发现有人触电后,应迅速展开急救工作,动作迅速、方法准确最为关键。

首先应迅速切断电源。若电源开关距离较远,可用绝缘物体拉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用带绝缘柄的工具切断电线。切勿用金属材料或潮湿物体作救护工具,更不可接触触电者身体,以防自己触电。

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其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治。对伤势不重,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安静休息一小时,再送往医院观察;对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者,应使其舒适、安静地平卧,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对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者,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和胸外挤压,并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

必须注意,急救要尽快、持续地进行,不能等候医生,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中止急救。

(三)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和可燃气体爆燃事故

1.一般通用的安全技术措施:

(1)遵守操作规程,进入通信管道人孔(井)作业之前必须先进行通风和检测,确认没有可燃、有害气体或其浓度在安全值以内时再下井作业。

(2)可燃、有害气体检测与下井作业的间隔时间不能太长(一般不应超过30分钟)。每次作业前和井下污水排放后,都要重新进行检测。观察有害、可燃气体是否随着时间推移和污水减少经过电缆管道继续流入。不能有麻痹思想,盲目认为昨天或当天上午刚下过的井就不会有问题。

(3)在下井作业过程中,要保持持续通风。同时,井上要有人监护,监护人员应掌握应急抢救方法。

(4)不准在通信管道人孔内抽烟和使用明火照明。确须动用明火的,要认真检测可燃气体浓度,进行机械强制通风,并随时监控可燃气体浓度的变化,坚决禁止冒险蛮干。

一旦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决不能盲目进入救人,以避免施救者同样出现窒息;应先通风后再戴上氧气呼吸器进入施救,若现场周围缺乏通风设备或氧气呼吸器,应立即报警等待救援,决不能冒险蛮干。

(5)油机发电产生废气中毒预防参见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及急救。

2.常见的几种有毒有害气体及其危害:

硫化氢中毒症状及急救

1.性状及物理特性:硫化氢是含硫有机物分解或金属硫化物与酸作用而产生的一种气体。分子式h2s,相对密度1.19,比空气重;易溶于水,亦溶于醇类、石油溶剂和原油中。无色,具有臭鸡蛋味,易挥发,燃烧时可产生蓝色火焰。硫化氢广泛存在于制糖、制药、纤维业、染坊业以及城市下水道内。

2.侵入途径:硫化氢主要经呼吸道吸收,皮肤吸收甚慢。存在于城市下水道内硫化氢气体,很容易进入通信电缆管道和人(手)孔内。夏季更容易产生硫化氢气体,在通信电缆管道作业时,若不进行仪器检测和强制通风,很容易发生中毒事故。

3.中毒症状:急性中毒时局部刺激症状为流泪、眼部烧灼疼痛、剧烈的咳嗽,胸部胀闷,恶心呕吐,头晕、头痛,随着中毒加重,出现呼吸困难,心慌,甚至引起抽搐;最后陷入昏迷、人事不省、全身青紫,进而因呼吸麻痹而死亡。吸入高浓度(980mg/m3~1260mg/m3)的硫化氢,只需15分钟便可使人立即陷入昏迷,发生闪电型死亡。

4.急救:尽速将中毒者抬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处,解开衣服、裤带,纠正机体缺氧;对呼吸停止者进行人工呼吸,必要时进行胸外心脏按压。

5.预防措施:普及硫化氢等有害气体的危害及预防知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使用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对工作环境进行检测和适时监控,采用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方式,降低硫化氢的浓度。特别应注意的是硫化氢的比重大于空气,不易从通信管道人孔底部排出,必须进行强制通风。

一氧化碳中毒症状及急救

1.性状及物理特性:一氧化碳(co)是无色、无味、无臭的,对人体极其有害的含有很强毒性的气体。

凡是含炭的物质如煤、木材、柴油等在燃烧不完全时都会产生一氧化碳。比重0.97,当工作、生活环境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超过一定限度时,就有可能发生中毒。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15%以上时易发生爆炸。在通风不良的情况下,家用煤炉产生的一氧化碳可以引起生活性中毒(即俗称的煤气中毒)。如,当工作、生活空间内一氧化碳含量超过0.1%,只要30分钟人就会陷入昏迷;达到4%时,就会置人于死地。因此,使用煤炉取暖必须时刻注意防范中毒,尤其是在夜间。

2.侵入途径:一氧化碳经呼吸道吸入与排出。吸入的一氧化碳通过肺泡进入血液循环,立即与血红蛋白结合形成碳氧血红蛋白(hbco),而且不易解离。

3.中毒症状:吸入一氧化碳的浓度与时间不同,其症状表现也不同,一般分为三级:轻度中毒者有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尚有步态不稳、意识模糊,甚至昏迷,但昏迷时间不长;及时脱离有毒环境进行抢救,苏醒较快,1-2天内可恢复正常,一般无明显并发症及后遗症。重度中毒者迅速进入昏迷直至死亡。有的苏醒后,意识正常,但经过一段假愈期后,又可出现神经、精神症状,称为急性一氧化碳中毒神经系统后发症。如精神异常、大脑损伤以及颅、脊神经损伤等。吸入高浓度一氧化碳会立即致人昏迷而死亡。

4.急救:急性中毒者,应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轻度中毒者常于吸入新鲜空气或吸氧后迅速好转,中度至重度患者应积极送医院抢救治疗。慢性中毒者可暂时脱离作业,对症治疗。

5.预防措施:一氧化碳大量存在于油机发电机废气和通信电缆管道中。一是使用油机发电机发电时,室内要保持通风,并将废气通过烟管排出室外。流动使用的小型发电机应在室外发电,或配备和安装临时烟管。二是在通信电缆管道作业时,使用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检测生产环境中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加强通风,排出有害气体。三是普及有害气体中毒的急救知识,加强员工个体防护等。应注意的是一氧化碳与空气比重接近,不易自然通风扩散排放(出),因此,作业现场要落实排放措施并加强实时监测。

二氧化碳中毒及预防

二氧化碳中毒绝大多数为急性中毒。它是一种无色气体或固体(干冰),比重1.53,气体受热发生爆炸,高浓度时可引起窒息。轻度中毒者出现呼吸困难、眩晕、头痛呕吐等;中度中毒者出现呼吸急促、痉挛,甚至丧失意识;重度中毒者出现痉挛、昏睡、中枢神经抑制,窒息致死。局部接触干冰可引起冻伤。

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救火时要注意避免灭火剂喷射到人体皮肤上,不要吸入喷射出的气体。

凡是安装co2气体灭火装置的场所,必须将系统自动功能置于手动部位;一旦发生火情,必须确认所有人员均已撤出后方可释放灭火气体。

沼气的性状及危害

沼气即甲烷,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比重为0.554。是天然气、煤气的主要成分,广泛存在于密闭的地下管道、窖井及淤泥池塘中。

沼气有窒息性,人呼吸大量沼气,会因缺氧而窒息。空气中沼气浓度增加时,氧气含量必然相对减少。当沼气浓度达到43%以上时,氧气含量降到12%以下,能使人窒息。

沼气的引火温度一般为650-750℃。明火、电气火花、吸烟等都足以引燃沼气。

空气中沼气含量达到爆炸浓度(5%16%)时,遇明火可引起剧烈的化学反应爆炸。

沼气爆炸实质上是一定浓度的沼气与空气中的氧气在高温下发生的氧化反应(也叫连锁反应),具有强大的机械破坏作用,同时产生有毒的一氧化碳、高温和爆炸火焰等,可致人员伤亡、设备和建筑损毁。

通信电缆管道和人(手)孔中的污水、垃圾经过化学反应,极易产生沼气。因此,在电缆管道作业时要加强检测和通风;禁止在井(孔)下使用明火和抽烟。

液化石油气、煤气的性状及危害液化石油气是最常见的易燃、易爆气体之一,其组成为含有多种成分(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的混合气体。它来源于回收炼油厂的尾气,或是炼油尾气经化工厂二次提取后的回收尾气。液化石油气作为一种新型燃料已被广泛利用。

液化石油气是一种被压缩液化了的石油气体,它在气体状态时比空气重1.5倍,容易在地面及低洼处积聚,一遇明火就会造成火灾。液化石油气和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比例(石油气占2%-15.2%体积比)时,遇火即能引起爆炸。

煤气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可燃气体,其主要成分是氢气、一氧化碳和轻烃类,着火温度一般在500-600摄氏度。与空气混合成一定比例后,遇火会爆炸。煤气的种类有二种,一种是天然煤气,一种是人工煤气。从地层中开采出来的煤气叫天然煤气,如开采出来的煤气中不含石油,其主要成分为甲烷,称为天然气;如开采出来的煤气是和石油在一起的,其主要成分为甲烷和石油气,则称为石油煤气。将固态燃料或液态燃料转化出来的气态燃料称为人工煤气。把煤加热分解所得到的煤气,称为半焦煤气和炼焦煤气,另外还有空气水煤气、混合煤气、蒸汽氧煤气等人工煤气中含有大量的一氧化碳,被人吸入后便可能发生中毒以至死亡。为防止中毒,操作场所的一氧化碳含量不得超过0.03mg/l。

目前,液化石油气、煤气作为清洁能源已广泛用于人们的生产生活之中,很多城镇都像供水供电一样供应液化石油气、煤气。但由于多种因素制约,通信管道大多与液化石油气、煤气输送管道一起铺设,一旦易燃易爆的液体或气体溢出或泄漏,对通信线路以及与之相连的通信建筑或设备危害极大,同时也对管道线路维护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构成极大威胁。因此,很有必要在通信线路进局时采取封堵并安装防可燃气体报警装置;为维护作业人员配置气体检测仪器及机械排风设备。

(四)物体打击事故

这里所指物体打击是指物体释放能量而对人造成伤害,如杆上(塔上)作业不慎掉下工具或器材砸伤杆下的人员。坠落的工具及器材具有动能,落到人身上释放出能量,对人造成伤害。

1.物体打击事故类型:

(1)高处坠落工具、器材等物体砸伤人;

(2)立杆时发生倒杆,电杆或工具砸伤人;

(3)紧线器跑口,钢线或工具弹起而伤人;

(4)千斤顶、倒链等起重工具不平稳,倾倒伤人;

(5)汽车运输器材工具,行驶中因惯性位移伤人;

(6)爆破作业时,人被炸伤或被飞物打伤;

(7)射钉枪伤人。

2.防止物体打击的措施:

(1)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要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向下扔工具器材,坠落范围内不准站人,作业人员要戴安全帽。

(2)立杆时要确保立杆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机械强度,掌握好力的平衡,防止倒杆发生。

(3)紧线器(钳)要安全可靠,挟线要紧。

(4)千斤顶、倒链等起重工具放置地点地面要实,放置平稳,使用中用力要均匀;千斤顶两边要同时用力。

(5)汽车运输器材工具一定要安放平稳,并予紧固。避免人货混装。

(6)爆破工作必须要由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爆破时人员要撤到安全处。

(7)线务员应了解射钉枪的性能,并经培训方可使用,不准随意转动枪口方向,更不准枪口对人开玩笑。修理时一定要先将射钉退出。

第5篇 输电线路带电作业安全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带电作业工作的领导,提高其管理水平,保证作业安全,促进带电作业向深度和广度发展,带电作业制度是电力系统开展带电作业的基层单位(指发电厂、供电局、电业局、供电公司、下同)及其上级管理机关(省局和网局)。

带电作业是我国电力生产的一项重要革新成果,已成为电气设备的常用检修测试方法之一。它对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和社会经济效益意义重大,因此,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积极推广应用,使其发挥应有作用。

带电作业是一个技术性较强操作安全水平要求较高的特殊工种。因此,凡开展带电作业的单位,对作业人员必须坚持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允许参加批准项目的作业。

各网局、省局可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定,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机关备案。

一、带电作业的组织管理

水电部生产司负责全国带电作业的领导与管理工作。各网局(省局)的带电作业工作,由网局(省局)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具体工作由生产(技)处负责。各网局(省局)生产(技)处设专职或兼职带电作业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全网(省)带电作业发展(包括人员培训)规划:组织交流带电作业新经验;督促执行有关带电作业的规章制度;组织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研制和技术鉴定;大力推进带电作业新工具、新技术;组织并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每年做好专业总结上报。各网局(省局)科技处根据电力系统发展和生产需要,编制带电作业科研规划,并督促实施。

各网局(省局)所辖的电力试验研究院(省中心试验研究所)的任务如下:

1、在网局(省局)领导下,积极参与各基层单位进行带电作业技术发展研究的科学试验,提供试验手段和场地,并进行技术指导。

2、负责各基层单位因受设备条件限制不能进行的带电作业工具出厂(验收)试验和预防性试验。

3、收集国内外带电作业情报,不定期汇编带电作业技术动态,为各基层单位提供信

4、开展带电作业基础理论研究。

各电力设计院在设计输、变电工程时,应满足带电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并为开展带电作业工作方便和工具通用创造条件。各基层单位的带电作业由本单位生产局长(或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生技科应设带电作业负责人,其具体任务是:

(1)认真贯彻有关规程制度和技术文件;

(2)编制年度带电作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编制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

(4)负责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

(5)参加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根据带电作业安全条件提出意见;

(6)协助作业班组编写或审核复杂的带电作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7)参加带电作业事故调查和分析;

(8)除每年二月做好年度总结上报外,还应及时完成专业总结,以不断提高带电作业技术和管理水平。

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出车间(工区、所、场、队、处等,下同)和带电作业班组的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并配备适当的专、兼职人员,以达到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各尽其责的目的。

二、带电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管理

各网局(省局)应建立带电作业培训中心,配备模拟设备和场地,有计划地对全网(省)带电作业人员分期分批进行轮训,以逐步提高他们的技术素质。根据网局(省局)安排,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协助教育科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并认真执行。

1、带电作业新人员的培训:

对新参加带电作业人员,要指派带电作业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和技工向他们逐条讲解《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并组织他们学习电工基础和带电作业基本知识,绝缘材料性能,常用工具的构造、规格、性能、用途、使用范围和操作方法。

上述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后,还需经过模拟实际操作训练(运行设备上操作考核,只有全部符合要求,才能发给合格证和附录一,略),参加经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操作。

所谓带电作业新人员,系指由线路工改为带电作业工或从技工学校新分配的人员,而不是指未转正的学徒工。

2、带电作业人员的日常培训。

带电作业的日常培训,每月应不少于4小时。学习内容包括:带电作业基本知识和规程制度;实际操作练习;技术问答和考问讲解;复杂项目作业前的技术交底以及事故实例学习等。

3、工作负责人(包括监护人,下同)的培训

工作负责人是带电作业现场操作的组织者,安全措施的实施者,责任重大,因此,除一般带电作业的培训外,还需进行工作负责人的专门培训。培训内容为:工作负责人的组织能力;处理作业中的意外情况的应变能力和理论知识,以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带电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规程考试和基本知识的考试)。每年不少于一次。考试前一周,应通知被考人。考试成绩应登记在带电作业合格证内。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应在半个月内补考,仍不及格者,收回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扣发奖金,直到考试合格为止。

4、带电作业人员的管理

(1)带电作业是在不停电的设备上进行的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专业知识,因此,人员的配备应从电力技校、中专毕业生或三级及以上的线路工中选择,学徒工不允许参加带电作业。

(2)带电作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人员变动应征求本单位带电作业负责人意见,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3)带电作业人员脱离带电作业三个月以上者,应重新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部分考试,并履行批准手续。

(4)带电作业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票签发人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条件和程序审批。

三、带电作业项目管理与计划实施

1、常规项目的管理

常规项目系指操作简单,使用常用工具进行经常性作业的项目,如更换绝缘子,断、接引等。各基层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列出常规带电作业项目。

常规项目必须编制相应的现场操作规程,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新项目的管理

新项目系指本单位以往未进行过的带电作业项目,带电作业新项目必须编制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现场模拟操作,确认安全可靠,经本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到带电设备上应用。新项目转为常规项目前,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取得技术鉴定书。技术鉴定小组由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生技科、安监科有关人员和有经验的带电作业人员组成,在总工程师主持下进行。

3、技术鉴定应准备下列资料:

(1)新工具组装图及机械、电气试验报告;

(2)新项目或新工具研制总结;

(3)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4、科研项目的管理:

带电作业科研项目,由各基层单位科技管理部门,根据生产需要,确定课题,组织力量攻关。经试验和试用确认成功后,由课题承担单位准备好研制报告、试验报告、现场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试操作和试用报告等资料,申请技术鉴定。科研项目的技术鉴定,由下达课题单位主持,参加人选和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科研项目通过鉴定后并经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逐步推广应用。

带电作业处理紧急缺陷或事故抢修,应符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否则,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订可靠的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的方可进行。各基层单位带电作业专责人应根据生产需要,于年底编制出次年带电作业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下达执行。

各基层单位的车间与带电作业班组应有月、季带电作业计划,以保证年带电作业计划的实施。计划变动时,应申明理由,办理变更手续。计划完成后,车间的专、兼职人员应及时统计、分析和上报。

四、带电作业工具管理

带电作业所需工具、材料,由车间专、兼职人员编制清册,每年申请一次,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提请物资供应部门按技术要求和计划采购。对一些特殊要求的材料和工具,在征得物资供应部门同意后,可派熟悉带电作业的人员外出负责购置。外购材料、工具或自制工具,均需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验收试验或出厂试验,在取得合格证后才允许投入现场使用。

带电作业工具的预防性试验(包括电气和机械试验)结果和有效日期应填入试验卡片,加盖合格章后才能继续使用。带电作业绝缘工具试验不合格者,应找出原因,进行处理,再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否则,必须淘汰。

带电作业工具管理规定:

1、带电作业工具应有永久性编号,在一个基层单位范围内,不允许出现相同的编号。

2、带电作业工具用毕入库前,工具保管员应进行外观检查和验收,发现缺陷,应及时处理并试验合格,否则不能继续使用。

3、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运输、使用等其他方面规定均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执行。

4、已淘汰的工具,应有“×”明显标志,并清出工具房。

为保证带电作业工具处于良好状态,带电班应配备专用带电作业工具(程)车。

五、带电作业资料管理

每次完成带电作业后,工作负责人应及时在“带电作业登记表”上逐栏登记存档备查。并作为年度统计依据。年度统计从元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

开展带电作业的车间和班组应备有下列技术资料和记录。

1、部颁《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带电作业技术管理制度》、《带电作业操作导则》及本单位制订的《带电作业现场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

2、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带电作业项目一览表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名单;

3、带电作业分项需要工具卡片;

4、带电作业登记表;

5、带电作业工具清册;

6、带电作业工具及绝缘材料技术证明书或使用说明书;

7、带电作业工具预防性试验卡;

8、带电作业新项目、新工具(指自制工具)技术鉴定书及其附件;

9、带电作业技术培训和培训考核记录簿;

10、带电作业不安全情况、事故障碍记录簿;

11、班组工作日记簿;

12、线路和变电站一次结线图;

13、有关电气设备参数一览表。

第6篇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白天用红旗,晚间用红灯。必要时,应设防护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

第二条 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下列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1.路拐弯、转弯处;

2.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3.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4.挖掘的坑、洞、沟处;

5.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6.砍伐树木处;

7.架空电缆接续处;

第三条 在铁路、桥梁附近施工作业应该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发生意外。

第四条 在道路上施工作业,凡需阻断车辆通行时,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必要时应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第五条 在道路上挖掘的坑、洞、沟,除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外,必要时,还应用盖板盖好或支搭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第六条 非操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不得接近、触碰下列工具和设施:

1.接续电缆的用品、用具;有毒性的填充剂;点燃的喷灯及照明灯等。

2.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吊车及起重工具和绞盘、滑车、紧线器以及各种绳索等。

3.正在布放或撤除的各种线条及电缆。

第七条 铁路沿线施工作业:

1.不许在铁路路基、桥梁上坐、卧或吃饭。

2.不许在铁轨上或铁轨之间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时,来了火车必须避让;若携带着较长工具、材料,一定要与铁轨顺行。

3.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不准强行跨越。

4.跨越铁路架线时应将线条(或电缆)立即拉紧,并牢固的捆扎在电杆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铁路线条(或电缆)时,应在铁路附近剪断,并迅速撤离铁路。

第八条 野外施工作业:

1.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行进。

2.攀登山岭时,不得踩活动的石块或裂缝、松动的土方边缘。

3.应事先了解作业地区有无毒蛇、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带防护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4.在林区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区,禁止吸烟;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措施并备有消防器材。

第7篇 w_h-11_线路保护全部校验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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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切换开关(空气开关)原始位置及补充安全措施:

执行日期

恢复日期

填票人

审核人

执行人

监护人

第8篇 电力线路附近作业安全作业规程

(1)在作业过程中遇到不明用途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处理,不准随意剪断。

(2)在高压线下方或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的身体(含超出身体以外的作业金属工具或物件)距高压线及电力设施最小间距应保持:1-35kv的线路2)5m;35kv以上的线路为4m。

(3)当电力线在电信线上方交越时,必须停电后作业,作业人员的头部禁止超越杆顶,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准接近电力线及其附属设施

(4)如需停电作业,必须事先与电力部门取得联系征得同意,约定具体停电时间,对停电线路应挂安全提示(警告)牌,并取下熔丝盒,作业人员对停电线路在作业前应进行验电,在征得电力部门同意后,由专业人员在电力线路上临时采取短路接地措施,作业时仍需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戴安全帽和使用绝缘工具;作业完毕后拆除短路接地设施,待电力部门验收后,再恢复送电。

(5)上杆作业前,应检查架空线缆,确认其不与电力线接触后,方可上杆;上杆后,先对吊线搭接短路接地线后再作业。所用工具为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短路接地线应先连接接地端,后接吊线端,拆除时,应先拆导吊线端,后拆接地端。作业现场如无固定接地点时,可用临时接地钢针打入地下,其深度应不小于 0.6 米。

(6)在电信线、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和广播线交叉的杆上作业时,严禁接触杆上的电力线、有线电视线和广播线及变压器、放大器等设备。

(7)在电力用户线上方架设线缆时,严禁将线缆从电力线上方抛过,严禁压电力线拖拉作业,必须在跨越处做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后再拆除。

(8)在高压电力线下方架设线缆,应在高压线与线缆交越之间做保护装置,防止在敷设线缆或紧线时线缆弹起,触及高压电力线。

(9)当电信线与电力线接触或电力线落在地上时,除指定专人采取措施排除事故外,其他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禁止行人进入危险地带;不准用导电物体触动钢绞线或电力线,事故未排除前,禁止恢复作业。

(10)在地下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的地区施工时,必须反复核对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

(11)在带有金属顶棚的建筑物上作业,作业前应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对顶棚进行验电,接好地线;作业人员离开顶棚后再拆除地线,拆除地线时,身体不准接触地线。

(12)作业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使用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电源接线盘,在供电部门或用户同意下指派专人接线;使用的导线、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第9篇 线路检修作业十一步法规程

一停:具体内容:线路检修人员在接到可以工作的指令后,到达检修区域,核对检修线路、杆号、设备。

二看:具体内容:看线路走向,辩清地形环境;看杆塔编号,确保准确无误;看邻近线路、交叉跨越、同杆架设,作业安全距离是否满足要求;看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防止外来侵害;看检修区域杆基、杆身及拉线是否完好。

三确认:具体内容:确认检修人员和监护人分工,确认线路识别标记和名称,确保准确无误;确认线路各侧电源开关已断开;确认风险评价准确;确认安全措施有效,并在工作票和安全技术交底卡上签字。

四登杆:具体内容:检查登高工具、设施(脚扣、安全带、梯子、脚钉、爬梯、防坠装置)是否完整牢靠;登杆过程中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登杆至杆顶的距离达到带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后停止登杆。

五验电:具体内容:确认验电器合格有效,电压等级符合;按照相应电压等级的验电操作要求验电;线路的验电逐相进行,开关、刀闸在两侧验电。

六接地:具体内容:在可能来电侧验明线路确无电压,立即装设三相短路接地线,且保证接地良好;装设接地线要注意防止“四个伤害”,即:防止感应电压的伤害;防止电气残余电荷的伤害;防止旁路电源的伤害;防止回送电源的伤害;装设接地线必须做到“四个不可”,即:顺序不可颠倒;措施不可省略;地线截面不可减小;地点不可变更。

七作业:具体内容:集中精力,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按照线路绝缘部分、金具部分、横担部分、导地线部分检修作业指导书作业;避免垂直交叉作业,群体作业互防伤害。

八自检:具体内容:对重点部位的检查(内容包括直接被拆、装、调、换的线路的设备等),检查有否缺项、漏装、错装等;相关部位的检查(内容包括:与被检修对象直接联系的部分;与被检修对象相邻的部分;与被检修对象在同一范围内且结构相同的部分),检查它们有无松动、受损害或误装等;检修工具的检查(内容包括:对检修使用的工具清点,不遗留在检修现场)。

九拆除:具体内容:清理现场,检查确认无遗留工器具、材料;清点人员,确认全部人员自杆塔撤离;按照先拆线路导体端,后拆接地端的顺序拆除接地线;核对拆除数目与安装数目相符。

十下杆:具体内容:对杆上设备检修完毕,并确保无遗留工具后,采用封闭式下杆。

十一汇报:具体内容:确认全部工作完成,汇报工作负责人。

第10篇 电气线路设备检修作业中安全保证规程

在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检修作业过程中,必须做到:

1.保证安全距离

在10千伏及其以下电气线路检修时,操作人员及其所携带的工具等与带电体之产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2.清理作业现场

线路检修或者设备检修时,首先应对检修现场妨碍作业的障碍物进行清理,以利检修人员的现场操作和进出活动。

3.防止外来侵害

检修现场情况十分复杂,在检修作业前,应巡视一下周围,看有无可能出现外来侵害,如带电线路的有效安全距离如何,检修现场建筑物拆旧施工防护如何等。如果存在外来侵害,应在检修前做好安全防护。

4.集中精力

检修作业中不做与检修作业无关的事,不谈论与检修作业无关的话题,特别是进行紧急抢修作业时更是如此。

5.谨慎登高

如果在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要牢固可靠,并且人员要站稳。在2米以上的脚手架上检修作业,要使用安全带及其它保护措施。

6.有防火措施

检修过程中,若需要用火时,要检查一下动火现场有无禁火标志,有无可燃气体或燃油类。当确认没有火灾隐患时,方能动火。如果用火时间长,温度高,范围大,还应预先准备好灭火器具,以防不测。

7.群体作业互防伤害

如果确需多人共同作业,要预先分析一下可能发生危险的位置和方向,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后再进行作业。多人作业时,相互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相互碰伤。如果作业人员手中持有利器进行作业,其受力方向应引向体外,并且在作业前看一下周围,提醒他人不得靠近。

8.及时请示汇报

如果供电线路检修内容多或偶尔遇到难题超出常规预料,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恢复供电,应提前与有关方面通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11篇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第12篇 电力线路带电作业工具的试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带电作业工具应定期进行电气试验及机械试验,其试验周期为:电气试验,预防性试验每年一次,检查性试验每年一次,两次试验间隔半年。机械试验,绝缘工具每年一次,金属工具2年一次。

(2)绝缘工具电气预防性试验项目及标准见规程要求。操作冲击耐压试验宜采用250/2500us的标准波,以无一次击穿、闪络为合格。工频耐压试验以无击穿、无闪络及无过热为合格。高压电极应使用直径不小于30mm的金属管,被试品应垂直悬挂,接地极的对地距离为1.0~1.2m。接地极及高压的电极(无金具时)处,以50mm宽金属铂缠绕。试品间距不小于00mm,单导线两侧均压球直径不小于200mm,均压球距试品不小于1.5m试品应整根进行试验,不得分段。

(3)绝缘工具的检查性试验条件是:将绝缘工具分成若干段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每300mm耐压75kv,时间为1min,以无击穿、闪络及过热为合格。

(4)带电作业高架绝缘斗臂车电气试验标准见有关规定。

(5)屏蔽服衣裤任意两端点之间的电阻值均不得大于20。

(6)带电作业工具的机械试验标准:

①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各类线夹和连接金具荷重时,应按有关金具标准进行试验。

②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其他静荷载时,应根据设计荷载,按电力建设施工机具设计基本要求(输电线路施工机具篇》的规定进行试验。

③在工作负荷状态承担人员操作荷载时:静荷重试验,2.5倍。

允许工作负荷下持续5min,工具无变形及损伤者为合格。动荷重试验,1.5倍允许工作负荷下实际操作3次,工具灵活、轻便、无卡住现象为合格。

第13篇 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线路施工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标志,白天用红旗,晚间用红灯,以便引起行人、车辆注意。必要时,应设防护围栏,并请交通民警协助维护交通。

二、为了保护行人、车辆和作业人员及设备的安全,在下列地方进行施工作业,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安全标志。

(一)道路拐角、转弯处;

(二)有碍行人和车辆通行处;

(三)跨越道路架线,需要车辆暂停通行处;

(四)挖掘的坑、洞、沟处;

(五)揭开盖的人(手)孔处;

(六)砍伐树木处;

(七)架空电缆接续处;

三、在铁路、桥梁及有船只航行的河道附近施工作业,不得使用红旗或红灯,以免引起误会而发生意外,应该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志。

四、邮电绿自行车,不得代替安全标志。在道路上施工作业,凡需阻断车辆通行时,必须事先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设置安全标志,必要时应派人指挥车辆和行人。

五、在道路上挖掘的坑、洞、沟,除设置安全标志外,必要时,还应用盖板盖好或支搭临时便桥,以保证通行。

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作业区域,并不很接近、触碰下列工具和设施:

(一)接续电缆的用品、用具;有毒性的填充剂;点燃的喷灯及照明灯等。

(二)各种施工机械、电气设施、手持式电动工具、吊车及起重工具和绞盘、滑车、紧线器以及各种绳索等。

(三)正在布放或撤除的各种线条及电缆。

七、在铁路沿线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一)不许在铁路路基、桥梁上坐、卧或吃饭。

(二)不许在铁轨上或铁轨之间行走;因工作需要在路基上行走时,来了火车必须避让;若携带着较长工具、材料,一定要与铁轨顺行。

(三)跨越铁路时,必须注意铁路的信号和来往的火车,不准强行跨越。

(四)跨越铁路架线时应将线条(或电缆)立即拉紧,并牢固的捆扎在电杆上,以防止下垂。在拆除跨越铁路线条(或电缆)时,应在铁路附近剪断,并迅速撤离铁路。

八、在江河、口岸边施工作业时的安全要求:

(一)在未弄清河水深度时,不准冒然入水或涉水渡河;需要涉渡小溪时,应以竹杆探测行进。

(二)在船只和木排上作业时,作业人员须熟悉水性,并备有救生用具。

(三)洪水暴发时,禁止游泳过河。在冰的承载力不够或融化季节,禁止在冰上行走。

九、在野外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一)在地势高低不平的地方切勿冒然下跳;地面被积雪覆盖时,应用棍棒试探行进。

(二)攀登山岭时,不得踩活动的石块或裂缝、松动的土方边缘。

(三)应事先了解作业地区有无毒蛇、野兽及有毒植物,以便注意防范并配带防护用具;勿食不知名的野菜、野果。

(四)在水田中施工作业,须穿长筒胶靴,以防蚂蝗伤害。

(五)支搭帐篷,应选择安全、适宜的位置,以防山洪、泥石流和野兽危害。

(六)在林区或荒山上或有可燃物地区,禁止吸烟;因施工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制定严密措施并备有消防设备。

第14篇 电力线路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凡在离地面(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为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时,安全带(绳)应挂在牢固的构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避雷器、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刀闸)互感器等支持不牢固的物件]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

(3)上杆塔作业前,应检查根部、基础和拉线是否牢固新立杆塔在杆基未完全牢固或做好临时拉线前,严禁攀登。遇有冲刷、起土、上拔或导地线、拉线松动的杆塔,应先培土加固,打好临时拉线或支好杆架后,再行登杆。

(4)登杆塔前,应先检查登高工具和设施,如脚扣、升降板、安全带、梯子和脚钉、爬梯、防坠装置等是否完整牢靠禁止携带器材登杆或在杆塔上移位。严禁利用绳索、拉线上杆塔或顺杆下滑。

上横担进行工作前,应检查横担连接是否牢固和受腐蚀的情况、检查时安全带(绳)应系在主杆或牢固的构架上。

(5)在杆塔高空作业时,应使用有后备绳的双保险安全带,安全带和保护绳应分别挂在杆塔不同部位的牢固构架上,应防止安全带从杆顶脱出或被锋利物损坏。人员在转位时,手扶的构架应牢固,且不得失去后备绳的保护。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高空作业工作人员上下杆塔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

(6)高处作业应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固定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上下传递物件应用绳索拴牢传递,严禁上下抛掷。

(7)在高处作业现场,工作人员不得站在作业处的垂直下方,高空落物区不得有无关人员通行或逗留。在行人道口或人口密集区从事高处作业,工作点下方应设围栏或其他保护措施。

(8)杆塔上下无法避免垂直交叉作业时,应做好防落物伤人的措施,作业时要相互照应,密切配合。

(9)在气温低于零下10℃时,不宜进行高处作业。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保暖措施,施工场所附近设置临时取暖休息所,并注意防火。高处连续工作时间不宜超过1h;在冰雪、霜冻、雨雾天气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防滑措施。

(10)在末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上进行工作。

(11)梯子应坚固完整,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挡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梯子不宜绑接使用。

(12)在杆塔上水平使用梯子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梯子。工作前应将梯子两端与固定物可靠连接,一般应由一人在梯子上工作。水平使用普通梯子应经过验算、检查合格。

(13)在架空线路上使用软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软梯或梯头上只准一人工作。工作人员到达梯头上进行工作和梯头开始移动前应将梯头的封口可靠封闭,否则应使用保护绳防止梯头脱钩。

第15篇 通信线杆架空线路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挖杆坑、拉线坑作业

第一条 挖杆坑、拉线坑,要特别注意防止挖坏地下管线或设施,如有煤气管、自来水及污水管和电力电缆等管线,应在距管线40cm时,改用铁铣慢慢往下挖,切勿使用大川(钢钎)或铁镐硬凿。

第二条 靠近墙壁或者设施挖杆坑、拉线坑时,应设专人监护,若有倒塌或碰触损坏的可能,应采取加固或保护措施。

第三条 在地质松软或流砂地区,挖长方形或h形坑,有塌方可能的,在坑深1m以上时,必须支撑护土板。

第四条 采取爆破挖杆坑、拉线坑,必须由有爆破资质的单位进行。

(二)立、拆、换电杆作业

第一条 人工、机械立杆、换电杆,都应了解周围环境;不准非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在铁路、道路、厂矿、学校附近及繁华地区,必须设专人维持秩序,保障安全。

第二条 人工立、换电杆:

1.必须专人负责组织,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负其责,齐心合力;

2.先检查杆坑是否够深,坡道(码道)挖的是否合适,同时检查工具、机具是否齐全、牢固;

3.作业人员应事先明确电杆的起立方向,防止触碰房檐或其它设施和用户灯线、电力线。

4.在山坡上或地势不平地区立杆或立较长电杆,必须使用夹扛和栓幌绳。

第三条 拆电杆:

1.拆除电杆,必须先拆移杆上的线条和杆上设备及拉线,然后方可拆除电杆;

2.上电杆前,应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若有倾倒可能,必须在拆除线条前打临时拉线或用杆叉支稳妥。

3.拆电杆前,应有措施和方案,防止触碰附近电力线和其它设施。

4.人工拆电杆必须用绳索拉住,防止自由倾倒。使用吊车拔电杆应先试拔,若不动,可能是杆根设有横木或卡盘,此时,不准再用吊车拔电杆。

第四条 更换电杆:

1.更换电杆时,如果在旧电杆上挂滑轮来吊立新杆,应先检查旧杆杆根是否牢固,若已腐朽,应设置临时拉线。

2.新杆立起后与旧杆捆扎在一起,再上杆拆、移线条和附属设备。安全带及其附件是在人体坠落时,用于平衡地拉住人体并限制其下落距离的安全装置,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以便能经受住由此产生的力。安全带及其金属配件、带、绳必须按照《安全带检验方法》国家标准进行测试,并符合安全带、绳和金属配件的破断负荷指标。

围杆安全带以静负荷4 500n,作100mm/min的拉伸速度测试时,应无破断。悬挂、攀登安全带以100kg重量检验,自由坠落,做冲击试验,应无破断。架子工安全带做冲击试验时,应模拟人型并且腰带的悬挂处要抬高1m.自锁式安全带和速差式自控器以100kg重量做坠落冲击试验,下滑距离均不大于1.2m.用缓冲器连接的安全带在4m冲距内,以100kg重量作冲击试验,应不超过9 000n.

使用和保管 安全带国家标准对安全带的使用和保管作了严格要求:

(1)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所用的吊绳则例外。

(2)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3)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人情况,抽验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 206n拉力拉伸5mm,如无破断方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80kg重量做自由坠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对抽试过的样带,必须更换安全绳后才能继续使用。

(6)使用频繁的绳,要经常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新绳。带子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上杆前检查脚扣(把脚扣套在电杆根部,然后单脚踩在脚扣上用力往下踩)和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绝缘鞋是否完好并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穿好绝缘鞋,绑好牵引绳

(三)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

第一条 布放线条前,应察看沿线的环境,如有障碍物,应制定跨越障碍物的操作方案。、

第二条 紧线条前,应先检查有无被树枝刮住、泥土埋住、河水冻住等现象及其它障碍物,避免收紧线条时崩断或弹起伤人。

第三条 布放线条或跨越铁路、道路及宅院时,必须将线条收紧,不准拖拉在地面上或悬在半空中。

第四条 在跨越列车频繁往来的铁路和有车辆通行的道路,架设电缆吊线、明线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先在铁路、道路两侧的电杆上装设滑车,并在两杆之间吊挂绳环的绳索,再用绳索拉线条或自承式电缆,用“环系渡线法”,使其从滑车、绳环内徐徐通过。

第五条 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时,必须采用“环系渡线法”先将跨越铁路、道路部分拆除,收紧线条时,严禁线条、自承式电缆下垂、悬空。

第六条 上电杆拆除线条和自承式电缆前,应先检查电杆,如杆根腐烂或埋深不够,应设置临时支撑,避免倒杆。

第七条 在终端杆上拆除明线时,应由下层两边向中间逐条剪断(剪断的线条用手拉住慢慢放下),不准一次将一边的线条全部剪断。拆除电缆吊线或自承式电缆时,先用绳索栓牢拉住,剪断或松脱后慢慢松绳索放下。

第八条 在角杆上拆除明线一定要在与线条拉力相反的一面解扎线;如在角杆上剪断线条,应对左右电杆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提示。

第九条 在中间杆上拆除线条,应将全部扎线解开,严禁逐杆剪断线条,在松解扎线时,应注意电杆有无异常情况,如电杆有倾倒可能,应立即下杆。

第十条 线路架设与拆除作业区域,禁止非工作人员接近。

(四)在电力线附近作业

第一条 作业人员应熟悉并注意供电线路设备,辨别高低压线路的要点是:

1.高、低压线路单独架设时,高压线路电杆之间的距离较低压的大,电杆也较高。

2.高、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高压线路在上,低压线路在下;高压线路的横担较低压的长,线间距离较低压的大。

3.高压线路的瓷瓶为针式绝缘子,为茶褐色,体积较大;低压线路的瓷瓶一般也为针式绝缘子,为白色,且体积较小。

4.高压架空线一般很少有分支线,并只有三根导线。低压架空线一般由变压器低压侧引出、分支或引向用户,导线为四根(三相加一根零线)或两根(火线加零线)。

第二条 在高、低压电力线下方或附近作业,必须严防与电力线接触,进行架线,紧线和打拉线等作业,应保证最小空中距离如下:

1、35kv以下线路为2.5m;

2、35kv以上线路为4m。

第三条 在三电(电灯、电话、电视)合用的水泥杆上作业时,必须注意与电力线、用户灯线、变压器及闸刀等电力设备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不准触碰。

第四条 在电杆上方如有电力线交越,上杆作业时头部不准超过杆顶;所用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和电力设备。

第五条 跨越电力线架设线条时,严禁将线条从电力线上方抛过,必须在电力线两侧电杆上各装置滑轮,以干燥绳索作成环行,将线条缚在环形绳套内、牵动绳索使线条徐徐通过。绳索距电力线至少2m,牵动绳索时线条不应过松,以免下垂触及电力线;也可在跨越电力线处做安全保护架,将电力线罩住,施工完毕再拆除。

第六条 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线条,应将线条用干燥绳索控制在电杆或线担上(不捆死),防止在布放或紧现线时,线条蹦起来,使安全距离减少导致高压触电。

第七条 对跨越电力线和在高压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在不影响通信质量前提下,可从跨越的一侧电杆下入地,再从另一侧电杆引上。在电力线下方架设的明线和电缆,须安装能抗12千伏以上电压的“三线交叉保护管”。

第八条 拆除跨越电力线的通信线条时,必须事先与供电部门联系停电,拉闸断电后,须设专人看闸,作业前应验证确属停电,方可作业。

第九条 在有地下电力电缆的区域,与电力电缆交叉或平行埋设或使用机械敷设的通信电缆,施工前必须反复核实电力电缆的埋设位置及深度,确实无误方可作业。

第十条 在作业过程中,若有电力线,用户灯线触碰、断落在通信线条上或断落在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十一条 在作业过程中遇有不明用途、性质的线条,一律按电力线对待,并不准随意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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