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机车安全启动与运行
1. 检查电机车:在启动前,确保电机车处于良好状态,检查刹车系统、灯光、喇叭、电池电量及连接线是否正常。
2. 确保安全环境:检查轨道是否有障碍物,周围无人员作业,鸣笛示意,再启动电机车。
3. 启动电机车:缓慢踩下加速踏板,平稳起步,避免突然加速造成失控。
4. 运行中监控:保持适宜速度,随时注意前方路况,遇到弯道或视线不良处需提前减速。
二、电机车安全停车
1. 提前减速:到达停车位置前,逐渐减缓车速,避免急刹。
2. 停车位置:选择平坦、无障碍的地方停车,避免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3. 刹车与电源:停车后,拉起手刹,关闭电源,确保电机车不会自行滑动。
三、电机车维护与故障处理
1. 定期保养:按照制造商的建议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2. 故障排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停车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切勿自行拆修。
四、电机车操作员安全行为规范
1. 穿戴防护装备:操作员应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和防滑鞋。
2. 遵守交通规则:在专用轨道上行驶时,遵守交通信号,遵循优先权规则。
3. 避免疲劳驾驶:长时间驾驶可能导致反应迟钝,应适时休息,保证精神饱满。
1. 执行国家和行业关于电机车安全操作的相关法规,如《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
2. 符合制造商提供的操作手册和设备维护指南,确保操作符合设备设计要求。
3. 定期对操作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 电机车启动前应检查哪些关键部件?(答案:刹车系统、灯光、喇叭、电池电量及连接线)
2. 电机车安全停车时应如何操作?(答案:提前减速,选择平坦位置停车,拉起手刹,关闭电源)
3. 遇到电机车故障时,操作员应怎么做?(答案:立即停车检查,必要时联系专业人员处理,不可自行拆修)
4. 操作员在驾驶电机车时应穿戴哪些防护装备?(答案:安全帽、工作服、防护眼镜、防滑鞋)
5. 当电机车在专用轨道上行驶时,应遵循什么原则?(答案:遵守交通信号,遵循优先权规则)
通过以上内容,电机车操作员应熟悉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的安全,保障生产顺利进行。
第1篇 井下电机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准备:
1.1 检查刹车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灯、信号、插销、挂钩、连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检查机车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机车前后有无阻碍,操作箱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机油。
2.行车操作:
2.1炸药只能专车运送,使用电机车牵引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混合运输爆破器材。
2.2 严禁除司机以外人员搭乘列车。
2.3 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严禁驾驶室外操作,开车时,先松刹车后送电,停车时,先停电后刹车。
2.4 机车行驶时,司机必须集中精力,监视前方,如发现有人或障碍物,应立即减速行驶,并发现出信号,做好刹车准备。
2.5 机车行驶时,不得超过规定速度,经过岔道、转弯,矿车横道线时,应减速行驶,并发出信号,随时作好刹车准备。
2.6 两台电机车在单轨上行驶或和手推车交叉的地方,必须设有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并严格执行运行制度。
2.7 机车行驶在坡度较大的轨道上,必须减速。停车时要将机车刹住,或使用阻车器,防止机车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机车停好后,必须切断电源,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控制开关锁好,锁匙随身带走。
3.2 当班机车掉了轨,当班要处理好。
3.3 不许运矿(岩)、运料车辆搭乘人员。
3.4下班前机车要全面清洗维护加油,矿车要冲洗,斗脚、铁道要清理干净。
第2篇 电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司机必须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副司机、徒工必须在正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下,方可操纵设备。
4、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电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属铁路铺设情况和牵引网络的架设情况。
6、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制定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各车站管理细则、信号显示等相关管理规定。
7、必须服从车间调度、调车员、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保证安全、正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8、禁止非乘务人员操纵设备,禁止非乘务人员乘坐机车或列车。
9、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设备检查
1、进行设备检查、维护时,司机与副司机必须互相联系好,并检查机车周围无影响作业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须检查机车上的各种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备件是否准备齐全且完好,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止轮器等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品。
3、每班应保证检查维护时间(累计时间):80吨机车为60分钟;150吨机车为90分钟。
4、检车工检查车辆时,必须用检车牌换取工作牌,司机不得擅自搬动自阀手柄。试验时,司机与检车人员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没有取下禁止移动信号前,司机禁止动车。
5、试验制动机、调整制动行程、更换闸瓦时,车上车下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6、用高压风吹扫机车时,注意风压,特别是吹扫电器部件时,应控制风压,不得使用带水的高压风吹扫电器部件和电机。
7、冬季检查、维护时,必须检查闸瓦与动轮是否冻结;检查处理撒砂作用和调压动作情况;用酒精喷雾器喷射酒精,防止电机、电器部件冻结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机车不准投入运转:
⑴、空气制动或电阻制动、手摇制动不良时;
⑵、照明灯具等设置不完善时;
⑶、汽笛装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时;
⑷、雷雨季节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有缺陷时;
⑸、轮缘、主轴、平衡弹簧装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断、严重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转时;
⑹、主电阻、主电路烧损、接触不良,出现严重漏气、保护装置失灵、动作不正常时
⑺、各部电机出现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牵引电机出现故障,未切除故障电机时;
⑻、蓄电池电压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时;
⑼、80吨机车没有送风机组,150吨机车缺一台送风机组时;
⑽、车钩与缓冲装置作用不良;
⑾、集电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⑿、动轮擦伤到限;
⒀、只有一台空压机工作;
⒁、撒砂装置作用不良;
第二节设备启动及准备
1、机车必须经过乘务人员的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机车各部正常,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
2、机车启动时,所有乘务人员及调车员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各控制手柄应放置在零位上,闭合蓄电池开关及控制总开关,其它各控制开关应处于断开位置,与其他乘务人员及调车员互相联系好,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升起集电器。
3、若需人工顶起集电器时,应将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单阀手柄放置在制动位置上,上车顶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在安全地点站稳,与司机室内的乘务人员联系好,使用绝缘拉杆将集电器顶起,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一定数值后,落下集电器,走下车棚,再鸣笛升起集电器。
4、集电器升起后,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规定的数值,对空气制动器和电制动进行试验,制动管泄漏不得超过02公斤/厘米2,若两种制动有一种失效,机车禁止启动。
5、启动时,将自阀和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上,使机车、列车完全缓解,并鸣笛一长声,警示机车或列车启动,同时开动通风机向牵引电机送风。
6、运转手柄应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启动,运转手柄不得长期停放在同一变阻级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7、当启动困难时(如冰、雪、上坡等),应在车轮下适当撒砂,防止空转,当发生空转时,禁止撒砂,必须将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转停止后再撒砂,继续逐级启动。
8、上坡启动时,应保持机车制动,先将列车缓解,再将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缓解机车制动,再继续启动。
9、列车在下坡启动时,应充分缓解列车,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
后,缓解机车制动,并做好电制动的准备工作。
10、在冬季,必须经常将风缸内积水排净。150吨以上的机车应用酒精喷雾器往气路内喷射酒精,防止气路冻结。
第三节列车运行
1、运行时,应认真确认显示的各种信号,操作姿势应正确,手不离把手,认真仔细观察列车的运行状况,与其他乘务人员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2、运行中,司机必须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过眼看、耳听、鼻嗅等判断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关电停车检查。
3、当机车或列车由惰行转换为带电运行时,应在第一位稍停。待主电路接通后,再逐级切除电阻。运行时,除经济运行级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秒。防止烧损主电阻。
4、主电路转换时的要求:
⑴、串联转换为串并联,串联转换为并联时:操作要迅速;在牵引电机电流低于小时制电流,电网电压高于1000伏时,方可转换。
⑵、当从高压级退回到低压级时,应将手柄推至低压变阻级,投入一定量的电阻后,再回升至低压经济运行。
⑶、并联(或串并联)运行中,出现电网电压小于1000伏时,应转换为低电压级运行。
5、运行中随时注意机车内各种仪表指示情况,必须在适当地点升起正集电器。
6、运行中通过区分器前或更换正侧集电器及正侧集电器落下再次抬起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操作。
7、运行在困难坡道上或曲线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着较差时,应在车轮下撒砂,防止空转。
8、运行中遇到停电时:
⑴、若上坡应立即停车,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⑵、下坡时,应根据制动及环境情况,惰行到安全平坦地点停车,若总风缸气压低于7公斤/厘米2时,不得缓解,停车后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⑶、应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断开辅助开关按钮。
9、运行中若遇到雨雪时,应关闭各门,遇到大雷雨时,应降下集电器。
10、夜间运行时,必须打开标志灯。
11、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鸣笛,注意减速运行,并准备停车:
⑴、调车员或其他人员显示鸣笛信号时;
⑵、在铁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员、巡道员及有人、畜、车辆时;
⑶、进入曲线了望困难,高大建筑物妨碍了望时;
⑷、驶近车站、道口、装卸场、扳道房、道岔稠密区段、厂房、桥梁、隧道涵洞、矿槽等时;
⑸、遇有大风、雪、雨雾、了望困难时;
⑹、两组列车在同一车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时,在邻线停有列车或车辆时;
⑺、驶近鸣笛标志、或其它必须鸣笛处时。
12、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需停车确认后再运行:
⑴、在轨道上或附近有障碍物等妨碍运行时;
⑵、电铲、钻机等设备距机车车辆太近时;
⑶、发现线路震动过大或机车车辆有异声异状时;
⑷、对铁路线路、供电线路及信号显示有怀疑时;
⑸、行至一停再开标志或指定的一停再开标志地点时;
⑹、驶到联系地点及连挂车辆时;
⑺连续发生二次以上过负荷继电器动作时。
13、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⑴、途中或站内任何人员向列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
⑵、同一线路上对面出现机车车辆时;
⑶、机车、车辆发生故障,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⑷、列车分离进入异线时;
⑸、铁路线、供电线折断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碍行车时;
⑹、信号显示不明,经一再鸣笛而未改变或线路上有人、畜、车辆等经鸣笛仍未离开时;
⑺、调车员号志消失,经鸣笛仍不显示时;
⑻、机车车辆脱轨,车辆自动起翻,人员掉落时;
⑼、遇有危害行车安全或其它变故及调车员使用车长阀时。
14、进出站前注意事项:
⑴、进站前,必须按规定减速、鸣笛预告,注意接车线是否停有机车、车辆等并做好站外停车的准备。
⑵、出站时,应确认列车禁止移动信号是否已去掉;
⑶、确认进出站信号、道岔开通方向是否正确,邻线列车是否停于警冲标内方;
⑷、推进时,未得到调车员信号禁止开车。
15、进出掌子面、排土场注意事项;
⑴、进出掌子面接近电铲或排土场时,应鸣笛预告;
⑵、遇有塌方,应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联系;
⑶、注意独头道,停车时应距离车挡不小于5米。
⑷、到达装车、翻卸地点停稳后,鸣笛三长声,表示机车不在开动,方能装车或翻卸。
15、调车作业时,必须明确作业目的、程序及有关事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调车员显示的信号行车;在信集闭车站,同时按信号机显示行车。
16、列车因故在运行中退行时,必须停在后方车站信号机外方,经车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车站,可跟踪出站调车的区间,禁止退行。
第四节制动、减速或停车
1、电阻制动(电制动)的使用:
⑴、电阻制动只作调速之用。
⑵、调节制动力时,应随时注意牵引电机电压表、电流表。电压不得超过1700伏,电流不得超过规定值(80吨、160吨机车为250a,150吨机车为200a)。
⑶、使用前,必须先检查作用情况,确认电制动生效后,平稳增加制动力,不得过猛搬动电制动手柄。
⑷、单机运行时,电阻制动与空气制动不宜同时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电阻制动级上长时间停留。
2、空气制动的使用:
⑴、实施常用空气制动时,最小减压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据需要可追加减压次数,但一次减压量不得超过1公斤/厘米2,累计最大减压量不得超过1.7公斤/厘米2。应注意机车制动缸压力不超过3公斤/厘米2,超过时应适当缓解。
⑵、在机车本身以外发生非常制动时,应立即关电,并将自阀手柄搬到非常位置。当使用非常制动时,应适当撒砂。
3、实施制动过程中,应根据线路情况、运行速度及机车、车辆制动性能,以空气制动为主,电阻制动为辅,适当实施制动及撒砂。
4、机车在连挂车辆、非常制动及长时间停车后,为迅速向制动管充气,可将自阀手柄搬到缓解位置,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时,必须搬到运转位置,防止充气过量。
5、机车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反向器手柄取下,并关闭不需要的开关。
6、运行中遇到制动管断裂、脱落或调车员使用车长阀大排气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将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车停稳后,查明原因,处理妥善,方可继续运行。
第五节更换集电器、操作台
1、更换集电器时,必须断开辅助电路,将司机控制器运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电器。
2、正、侧集电器交换:
⑴、机车、列车由固定线路驶入移动线路时,应早降正集电器,根据情况可早升侧集电器。
⑵、机车、列车由移动线路驶入固定线路时,必须晚升正集电器,防止刮坏正集电器。
3、设有两台正集电器的机车更换操作台时,可升起操作台端的正集电器。
4、更换操作台必须在40‰以下坡度的线路上,待机车、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
5、离开原操作台时必须做到:
⑴、一切控制开关箱按钮必须全部处于断开位置,并取下钥匙;
⑵、司机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须全部处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气制动机实施制动后,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关闭重联塞门,并取下制动机操作手柄。
6、到达新操作台以后,分别将取下的控制开关箱钥匙、司机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动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复位,并必须进行制动性能试验。
第六节两台以上机车重联运行
1、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机车位主机,其余机车位辅机。
2、运行中由主机负主要责任,辅机必须根据主机鸣示的指示信号配合操作。
3、若辅机在运行前方时,应负责了望,并用鸣示信号向主机汇报运行前方的情况。
4、若辅机连结制动管时,应关闭重联塞门,并开放无火装置,并将自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
5、若两台机车在列车同端连挂,通过道岔时,不准同时升起相邻两台集电器。
第七节机车故障
1、机车在运行中,若发现不正常音响、气味、冒烟、火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运转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电器,停车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电路进行使用和起动。
2、处理机车故障时的要求:
⑴、必须待机车停稳(尽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电器,并确认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⑵、处理故障时,各种部件工作状况发生改变的,必须复原或修复,故障处理完毕,必须确认处理状况,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实施应急措施,限速入站报告情况,或就地申请救援。
⑶、一切应急措施均属临时性措施,实施措施方案时,应以不扩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设施为原则。
⑷、对刮集电器、脱轨、撞车等事故,经救援后,司机必须做好技术检查,确认对运转无碍后,方可自行运行或与救援车连挂运行。
2、处理电气设备、部件、线路故障时的安全要求:
⑴、当高速开关、过负荷继电器、主辅可熔器连续两次动作或熔断时,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进行试验或再起动。
⑵、当更换主、辅可熔丝(片)时,必须按原容量规格更换,可熔丝(片)必须上紧,将垂度朝向喷出口,并彻底清扫瓷瓶、导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换各类接触器时,必须将集电器落下,断开高速开关及低压电源,对风动式的接触器,处理时还要切断高压室的控制风源,更换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灭弧状况是否良好。
⑷、断开高压电源后,可再低压供电情况下,检查电控接触器动作情况。
⑸、处理低压部件故障时,必须断开全部电源。处理故障必须按电气原理正确布线,不准设临时线,不准带故障作业。
⑹、处理低压安全连锁装置电路故障时,严防短接接点或错接,处理保安装置故障时,不准乱动铅封。
⑺、运行中正集电器损坏,不能自行修理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救援,入库修理,必要时,应将损坏的集电器绑扎好,防止刮坏架线。
3、处理牵引电机故障时:
⑴、将故障开放器搬道断开位置,切除故障电机,必要时,将故障电机相对方向的电刷取出。
⑵、80吨机车切除故障电机后只允许在串联级运行入库修理;150吨、160吨机车在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仍可实行主回路转换,并在短期内减少牵引量的情况下,牵引货物。
⑶、切除故障电机时,必须待机车停稳,断开全部电源后方可进行。
4、处理机械故障时:
⑴、运行中气压调节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短接按钮,在严格监视仪表的情况下,运行至平坦地点,向有关人员联系处理。
⑵、一台电动空压机组故障,而生产必须使用机车时,可暂时用作需要风量较小的零活机车(不得作为列车牵引),应尽早入库修理。
⑶、当制动支管折断或个别闸缸故障时,应关闭相应台车的截断塞门,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自行回库处理。
⑷、当发现齿轮箱有异常现象时,应切除相应的牵引电机,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经鉴定采取适当措施后方可动车。
⑸、当发现燃轴,应打开轴箱盖检查。燃轴轻微时,应限速入站报告,严重时,应原地报告调度,等待救援处理。
5、更换闸瓦时,必须先将制动管折角塞门关闭,再缓解机车,换完后,必须将折角塞门打开。
第八节机车长时间停用
1、机车实施常用制动后,将自阀手柄放置到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到制动位置,拧紧手闸,并采取必要的止轮措施,最后还要进行一次缓解试验,检查止轮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电器,断开高速开关,将控制开关箱按钮全部放置到断开位置,取下钥匙。
3、司机控制器各手柄应全部处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关好门窗,随身携带好钥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动车。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上下车时
1、上下车梯时,应“眼看准”、“手把紧”、“脚踩稳”,禁止跳上跳下。
2、下车时,应注意观察上下车地点的情况,避免踩空、绊倒、滑倒。
3、车辆未停稳时,禁止打开车门,禁止采取止轮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进行攀登作业。
5、禁止列车启动后上下车。
第二节行走时
1、禁止在运行线路的钢轨、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临时停放的车辆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电动道岔附近行走时,禁止踩踏轨面、道岔拉杆、尖轨尖端、信号机导线、导管、警冲标等,不得将手、脚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轨移动的空挡内。
4、禁止将手、脚伸入已抬起的轨枕下面。
5、在地面作业或行走时,禁止靠近或站在邻近线路上,必须注意观察邻近线路上有无列车运行,有列车通过时,应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时,应选择比较平整、无障碍物的路径,禁止奔跑及跳跃。
6、禁止在铁路中间及两侧1.5米内行走。
7、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前面抢越铁路。
8、禁止从停放的列车或车列底部钻越,必要时,必须确认列车或车列暂无移动的可能,然后抓紧把手,由制动台上越过。
9、横过铁路时,应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四周机车运行情况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线路上有停放列车或车列时,应先确认无移动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车或车列前后5米以外通过。
第三节运行时
1、禁止臆测行车,禁止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禁止非乘务人员及无乘车证的人员搭乘机车或列车。
3、150吨、160吨机车禁止逆向操纵。
4、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更换操纵台,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闲谈,禁止超负荷或超速运转,禁止关闭通风机及发电机。
5、禁止正侧(或两台正集电器)集电器同时抬起,叉线交叉点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电器。
6、停车、联挂车辆时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7、禁止在换向手柄与行车方向相反时,使用电阻制动。
8、在坡道上停车时,禁止落下集电器,必须将自阀手柄放在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在制动位置。
9、在列车停稳前,禁止搬动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动停车。
10、使用非常制动时,禁止缓解单阀。
11、在列车未停稳前,禁止搬动自阀手柄。
12、禁止带负荷升降集电器。
13、运行途中,禁止随意停车,特别是长大坡道上。
14、80吨机车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15、禁止带电驶入停电线路,禁止抢入安全防护区。
16、禁止在区分器处升降集电器。
第四节检查、维护时
1、正、侧集电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业;
⑴、禁止进入高压室;
⑵、禁止检查电阻;
⑶、禁止上车棚;
⑷、禁止打开仪表箱;
⑸、禁止在高压室、电阻室侧门附近进行检查和维护作业;
⑹、禁止检查、维护牵引电机和辅助电机(检查整流情况、异常音响和震动除外)。
2、上车棚顶部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
⑵、必须与其他乘务人员联系彻底,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须落下集电器,将按钮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取下压扣箱钥匙,关闭集电器上升气路,检查集电器是否完全脱离电线,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棚;
⑷、上、下车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专用通道上下,禁止从机车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车棚;
⑸、处理正集电器故障时,必须注意身体各部与直流架线的安全距离;
⑹、禁止在岔线处处理正集电器;
⑺、处理侧集电器故障时,必须将侧集电器恢复到定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⑻、拉拽侧集电器大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和戴好绝缘手套。
第五节其它
1、各种保险丝(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铁、铜、铝丝代替。
2、禁止溜放调车,
3、当连挂无制动的车辆时,上坡必须推进运转;下坡必须牵引运转。
4、压道岔或在警冲标外方装卸货物、停留时,必须经车站同意,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作业。
5、在采场作业时,若接到或听到放炮预告信号后,必须将机车或列车迅速开到安全地点进行避炮。
6、高压取暖电炉上禁止放置油类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盖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换闸瓦。
8、进行检查、维护时,不得将导电物或工具等掉落入电机、电器和其它设备内。
9、禁止带有隐患的车辆外出作业。
10、装车时,禁止进入电铲旋转半径内;禁止踩踏电缆线;禁止靠近正在装车的车辆。
11、发生触电事故时,禁止使用导电的物件进行抢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伤人员,必须立即落下集电器,切断电源,尽快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及有关部门,
12、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3、发生燃轴火灾时,只准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沙土、水灭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车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好止轮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集电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等缺陷。
2、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集电器磨板体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开焊等现象,正集电器两侧下垂角度应为45度。
4、磨铜板不得有烧损、偏磨、沟痕、断裂、松弛等现象,固定螺丝必须紧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编铜线不得有烧损,断线数不得超过1/3。
6、各空气传动部及接头有泄漏现象。
7、各种销子、螺丝等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无松弛。
8、正集电器必须作用良好,升降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3—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⑵、15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5—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⑶、各型电机车的侧集电器上升或下降时间为5—10秒。
第二节车棚及其附属装置
1、车棚不得有漏雨现象,各处的流水沟应保持通畅。
2、避雷器应保持完好无缺,导线连接良好,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主、辅可熔片必须符合规格,安装正确,消弧装置齐全完好,无炭化、烧损,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照明灯具、标志灯、气笛必须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门窗应开关灵活,密闭作用良好。
6、走台、车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丝应齐全完好,无松动。
8、电机车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连锁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节主、补电阻
1、电阻丝不得出现剥落现象,电阻片不得有变形、烧损等缺陷,电阻片(丝)上不得有异物。
2、连接铜带不得有松弛、折损、烧断等缺陷。
3、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各部安装螺丝及铜带卡子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缺陷。
第四节主辅电机
1、电刷与刷套(或刷盒)之间的间隙应适当,电刷接触压力应符合规定:
⑴、主电机为0.3—0.4公斤/厘米2;
⑵、辅助电机为0.2—0.25公斤/厘米2。
2、电刷磨耗不得超过表中规定: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电机应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电刷与换向器接触面处的缺损不得超过电刷断面积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应无烧损、断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
5、换向器面应保持平整、光洁、无污垢,刷下火花等级不得大于1 1/2级。
6、换向片间的沟应整洁,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润滑装置的各种部件必须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量适量,不得有甩油现象。
8、电机轴承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滚动轴承为40℃;滑动轴承为30℃)
9、接线盒出口接线应完整,吊线卡子无缺损、脱落,牵引电机吊挂装置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丝齐全完好,无松动。
11、通风装置应保持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第五节电器部件
1、高低压线端子不得油烧损、脱焊、松动等缺陷,各线号牌应齐全完好,标记清晰。
2、高低压接触子(触头)必须保持接触良好,不得油脱落、灼损、松弛等缺陷。
3、高低压线不得有破损,高压线断裂不得超过原规格的五分之一,低压线断裂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绝缘接手、绝缘立柱不得有烧损、炭化、裂纹等缺陷。
5、传动部分作用灵活可靠,空气部分无泄漏。
6、消弧装置不得有烧痕、炭化、破损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联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
8、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动作可靠铅封无脱落。
9、仪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准确。
10、各可熔丝(片)部件齐全,规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压线路、电磁阀线圈无发热现象。
第六节气路部件
1、调压器、安全阀、给风阀、减压伐、逆止伐必须按规定值调整号,作用正确,无泄漏现象。
2、各气伐手柄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应经常排除气路中的积水。
3、管路及接头上不得有泄漏,连接处必须紧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气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⑴、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为6公斤/厘米2。
⑵、搬动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动位置时,列车减压1.7公斤/厘米2后,将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闸缸压力相应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动的最大减压量应为1.7公斤/厘米2,最小减压量为0.5公斤/厘米2。
⑶、将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恢复至6公斤/厘米2,而闸缸气压应维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应超过0.2公斤/厘米2。
⑷、将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时,闸缸气压应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闸缸气压应降为零。
5、检查空压机不得有漏油、漏气、异常音响等现象。
6、检查空压机轴承、阀室、汽缸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全缸为100℃,滚动轴承为80℃,滑动轴承为70℃。
7、各部螺栓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且紧固牢靠。
第七节走行部
1、车钩的三态作用良好,全开程不得大于250㎜,闭锁程不得大于135㎜,车钩中心至轨面高度应为815—890㎜。
2、提钩杆、链、缓冲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脚踏板安装必须符合要求,螺栓、支铁无松动、裂纹、折损等现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间连接器、中间回转装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损、松动等现象。
5、牵引梁、结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纹及严重变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6、轴箱滑板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06×环境温度+45℃),最高不得超过70℃,油枕不得有腐烂,轴挡板螺丝无缺损、脱落,轴箱内无杂物,轴箱盖完整无缺,且密封良好。
7、轮箍无松缓、轮缘无缺损,踏面擦伤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处擦伤长度不得超过60㎜,二处擦伤每处不得超过50㎜。
擦伤深度不得超过1㎜。
8、轮缘厚度不得小于23㎜。
9、弹簧装置吊杆、垫板不得有折断、变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须完整无缺,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0、齿轮箱不得有漏油现象,传动声音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1、撒砂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2、车体各部安全吊链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
第八节基础制动装置
1、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无弯曲、变形、脱落等缺陷。
2、各部螺丝、卡子、销子、铆钉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状态。
3、手制动装置应应保持作用良好。
4、闸瓦折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动缸行程在全制动时,必须保持在70—110㎜之间(标准90㎜)。
第九节其它部件
1、蓄电池的电解液不得过多或过少,其液面高度应保持在极板上10—15㎜。
2、蓄电池外壳不得有破损、裂纹、泄漏等缺陷。
3、蓄电池检查孔盖应保持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4、接线端子无缺损,连接引线无破损、腐蚀短接等现象。
5、酸性电池接线端子接线后,必须涂抹凡士林油。
6、蓄电池不得过充,不得过放电。
7、刮雨器、取暖电炉、电风扇、热饭炉等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节设备的维护保养
1、各种可熔丝(片)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更换。
2、运用中,应及时更换下列磨损件:
⑴、各电机磨损到限的电刷;
⑵、到限的闸瓦;
⑶、汽笛的振动板;
⑷、烧损、破损的灯泡;
⑸、各类烧损的接触子;
⑹、各类烧损、折断、开焊的编铜线;
⑺、补齐各部缺损的螺栓、销子及销轴;
⑻、侧受电弓绝缘木及大线;
⑼、补注蒸馏水。
3、各部润滑:
⑴、润滑油脂必须按规定的品种质量要求使用,季节有别,禁止混杂使用。
⑵、注油前,必须将注油处和油盒周围擦净,注油应适量,以达到正常润滑为准。
⑶、保持润滑管路完整无缺,畅通无阻。
⑷、空气压缩机油箱注油位,应在平道上停止运转时,检查,油量必须适量。
⑸、各部润滑,应按下表执行
部件名称
使用油脂
标号
期限
轴箱
车轴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轴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齿轮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压机曲轴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滚动轴承
钙钠基润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电器滑板
钙基润滑脂
每天
集电器各轴处
机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轴箱导框、磨擦面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车钩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4、清洁卫生:
⑴、正、侧集电器及车棚;
⑵、各绝缘瓷瓶;
⑶、机械室、高压室、司机室及各门窗玻璃;
⑷、定期清扫轮对;
⑸、台车连接、缓冲装置、中间运转装置;
⑹、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接手、绝缘立柱,消弧罩的清扫,必须保持无烧痕、炭化、积尘。
第3篇 窄轨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6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完好。
3.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箱是否有砂。
4.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存在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21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六、正常操作
第22条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留。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撤砂。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速通过。
第32条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扳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扳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八、收尾工作
第39条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4篇 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1、电机车必须专人负责,操作板手不得擅自乱借乱开车,做到人离电断。
2、开车前要认真仔细地检查电器、机械部分运转是否正常,减速及刹车是否灵活。
3、行驶中控制器无论在那个部位断电都必须将手柄开关转到“0”车电机位,停时应将控制柄转到“0”位时再断电,用手轮制动。严禁在快速行驶时开倒车制动。控制手柄从一个位置到另一个位置,在其中间不得停,以防电弧烧坏触头。
4、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速行车,若前方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车,查明情况否则不得继续行驶。
5、过电子称时必须将车速控制在5km/小时左右,不能过快或过慢,以防止电子称计量错误。
6、制动时要平衡的刹车,严禁用反电流刹车。
7、电机车和矿车摘挂钩时,互相要配合联系好,注意立足位置,以免矿车冲撞而伤其手足,机车位走后要扳好叉道、垫好矿车轮,避免机车回头撞击轨或翻车。
8、电机车的机械部位要经常注油,保持润滑良好。防护盖整齐,严禁电机车带病工作。
9、除押车人外,电机车严禁载人运行,发现有人就停车否则出了事故首先追查司机的责任。
第5篇 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充电工应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2、当班充电工负责当班入库的蓄电池电机车的充、放电并监督检查当班机车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区队,并认真检查、填写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充电柜使用情况及充电情况。
3、可控硅整流柜操作顺序如下:
①接通控制电源,控制开关。
②按交流接触器启动按钮,如过载时应按复合按钮,调整负荷、重新启动。
③调节控制电位器至所需电流。
④停止时按启动的相反方法进行。
⑤停送电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绝缘操作台上。
4、充电方法如下:
①充放电时各接线柱应连接牢固,不得松动,以免发生危险。
②充足电之后,电液比重为1.27±0.005g/cm3,如偏高或偏低时,则应在充电本期用蒸馏水或1.400g/cm3的稀硫酸调整比重及液面高度,使之高于保护板15mm—20mm。
5、充电过程中,电解液温度不许超过40℃。
6、普通充电终期,尚未停稳充电前,电压应达到2.6v以上,电解液比重应恢复到1.27±0.005g/cm3,温度30℃范围之内,即可停止充电。
7、充电工必须做好记录,标明各箱电池充电前后的电压,比重及使用情况,对违章使用电池的司机要及时汇报区队。
8、充电房内严禁存放汽油、煤油、机油、板皮、棉纱、破布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场地应清洁、整齐,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工作时应穿戴好各种防护劳保用品,以免硫酸伤人。
10、在处理电池接线等故障时,必须穿好绝缘胶鞋,戴好绝缘手套,电池上不许摆放任何工具及其它物件。
11、每班应认真检查充电设施及器材、注意仪表动态,检查防火措施,并应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性能及特点。
12、酸液的配制管理:
①选用陶瓷容器,充好蒸馏水,不得使用开水及其它水,将硫酸慢慢倒入蒸馏水中,用玻璃棒轻轻搅匀,冷却至25℃以下时,用比重计测量比重为1.27,若比重小再加硫酸,反之加蒸馏水,以调整比重。
②禁止将水倒入硫酸中,以防外溅伤人。
③配制好的硫酸液要盖好,防止杂物掉入。
④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充电工作,保证蓄电池的使用率。
13、充电电流表:
电池型号
初充电
日常充电
初充电所加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完全充电状态下电解液密度温度30℃(g/cm3)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电流(a)
时间(h)
d330kt
35
40
18
30
46
8
23
6
1.25±0.005
1.27±0.005
第6篇 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 跟车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跟车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懂得人车的基本构造原理,并能正确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经考试合格发证后,方可上岗。
2. 跟车工交接班应做的工作
(1)交待上班运行情况和可能发生事故的因素;
(2)交待上班发生事故的情况和原因;
(3)交待运行线路、道岔、信号、路灯、路标等情况;
(4)填好交接班记录,并向领导汇报。
3. 车运行前,跟车工应做的检查
(1)接班后检查连接插销、链环、人车联接装置、碰头等各部件是否良好;
(2)检查乘车秩序,乘员应坐好,不得超员,人车联接处严禁站人,人车的安全防护链应挂好;
(3)检查乘员不准携带超长、超宽的工具,不准将火药、雷管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物品或其他物料带入车内。
4. 列车运行前,跟车工操作要求
(1)必须随身携带口笛,用鸣笛做为同电机车司机的信号联络。待全面检查工作完毕并合格后,向司机发出开车信号。发送信号要清晰、准确,严禁用手势或口头喊话代替信号;
(2)行车时必须坐在列车尾车的最后一排座位上,注意观察,发生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
(3)运行中发现同一线路后面有列车开来,应摇动红灯向后面列车司机发出警号,防止追尾。
第7篇 电机车司机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班后要认真检查机车的灯、铃(喇叭)、 制动装置、撒沙 装置、控制器、齿轮与齿轮罩等,其中有一项不合格不得使用。
二、开车前先发出开车信号,在运行中禁止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取下控制手柄,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三、机车接近弯道、道岔、变坡处以及前方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时,必须减速行驶并发出警号。
四、机车运送物料时,必须检查物料的捆绑情况。如果超宽和超高时不准拉车。
五、司机要听从登勾工指挥,不许拆掉闭锁。
六、运行中要注意机车前后,如发现路上有障碍物时,应停车处理,无特殊情况不准急刹车,不准使用反接制动。
七、发现有人违章登车、扒车、站车空有权制止。
第8篇 架线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电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
2、必须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应按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3、操作时,应保持正常姿势为: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或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
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适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4、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丝、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5、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搬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还应用木楔等将车轮楔住。
6、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掉道的机车或矿车时应有可靠措施。
(二)准备工作:
1、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连接器是否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4)照明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手把和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6)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2、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调度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以上情况都应记入交接班记录中。
3、机车各注油点应按规定加注适量的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黄砂。
4、开车前应督促跟车工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各车的连接不正常。
(2)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不包括跟车工)。
(5)在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三)起动
1、按顺序接通电路,点亮照明灯,挂好红尾灯。
2、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的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警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3、控制器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硬拖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起动。
4、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个位置,一般应有3秒钟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间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挡,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中间。
(四)运行
1、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留更换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2、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控制车速。
3、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但调整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顶车辆,必须听从跟车工的指挥,速度要慢,对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4、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观察。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细心操作。
5、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间距。
6、列车行驶速度:运煤矸时不得超过5米/秒;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7、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8、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9、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后,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1、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停止机车。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机车。
2、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位,施以手闸,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3、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4、列车制动距离,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5、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调度汇报,在机车或列车的前后设置警戒,才能检修机车或列车。
6、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停在车场,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第9篇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队ctl—12型蓄电池电机车跟车工作业。
二、上岗条件
1、跟车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跟车工应熟知《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熟悉蓄电池电机车的一般构造、
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并能处理运行中出现的一般故障。熟悉运输路线(弯道、坡道、交叉点、车场等),通讯、信号情况。
3、跟车工应无妨碍本职工作的病症。
三、安全规定
1、上班前及班中严禁喝酒,上班时不得睡觉,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遵守本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2、运送大型设备、材料,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
3、跟车工应遵守以下安全守则和操作纪律:
(1)跟车工必须按规定的操作顺序进行操作,与电车司机配合好,做好互联保工作。
(2)行车时,跟车工可乘坐副驾驶室,但不得随意动任何操作手柄,按钮;行走时应行走在轨道两侧安全地点。
(3)摘挂链时,电机车司机等机车停稳后,刹紧闸,拔下电源正负极插销。跟车工将车辆用斜木茬支掩牢固,防止溜车。跟车工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面对碰头摘挂链销。如果车辆间距不合适,可以和司机联系,稍微动一下车,进行调整,同时挂链人员撤到安全地点。机车与车辆间的连接必须使用完好的专用连接链环的连接插销。
(4)行车过程中,注意力集中,随时注意轨道、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司机发出停车信号并停车处理。
(5)车辆过道岔时,要正确扳启道岔。(若行车时跟车工乘坐电机车,电车司机应提前停车,待跟车工打道岔。)
(6) 机车或列车通过道岔、交叉口、弯道以及视线有障碍地段时,必须提前10米处减速(车速控制在1.0米/秒),做好停车准备,并发出示警信号。同时跟车工提前到路口、弯道处警戒,通过供应科路口、主洗西侧路口、综采一队路口时,跟车工必须使用挡车栏杆和自动门将来往车辆、行人截停后,向电车司机发通行信号,方可通行。
四、操作准备
1、作业前应进行下列各项检查:
(1)接班后检查车辆的各部件、连接装置是否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物料、设备必须与车辆捆绑牢固,捆绑位置要适宜。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得运送,并向运输调度汇报。
(3)行车前对车辆的连接进行一次详细检查。
五、操作顺序
1、跟车工按以下顺序进行操作:
作业前例行检查车辆、物料完好----支掩车辆----连接车辆----车辆运行----到达地点摘开连接车辆
六、正常操作
1、运行操作:
(1)电车司机将电机车停稳后,刹紧闸。跟车工先检查车辆完好及物料装车情况,支掩好车辆,防止摘挂链时溜车。
(2)站在轨道的安全一侧,双脚与轨道保持150mm以上距离进行挂链。跟车工检查车辆连接无误后,向电车司机发出准确开车信号。
(3)列车运行中注意了望,过弯道、交叉点、进入车场、路口提前通知电车司机慢速行驶。
(4)列车过道岔时,跟车工要正确扳启道岔,应站在所扳道岔扳杆的反方向将扳杆扳
动。
(5)运行途中要注意车辆运行以及轨道状况,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电车司机停车处理。
(6)紧急情况处理后,按运行前检查一样,认真检查运输车辆,重新启动开车。
(7)到达停车地点后,向电车司机发停车信号,电机车停稳后,将运输车辆支稳,摘开机头处连接装置。
七、特殊操作
1、运送大型设备、超长、超高、超重设备时操作:
(1)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时必须执行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操作。
(2)运载大型设备、材料(液压支架、采煤机组等),必须用专门平板车运载。运送液压支架,采煤机组时,固定在平板车上要牢靠,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
(3)运送大型设备时,对车辆、轨道认真检查,严禁重载车在轨面不平、轨底不实的情况下运行,严禁使用不合格车辆装载大型设备,严格按平板车承载重量装载,不准超载运输。
八、收尾工作
1、做好当班运行记录和工作日志。
2、将存在的问题向接班跟车工及值班领导交待清楚。
第10篇 架线式电机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方法
1.司机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有驾驶证者方可驾驶车辆。司机应熟练掌握各种机车车辆的性能以及运输线的弯道、岔道、十字道、架线、信号的等情况。
2.机车工作前司机应检查并确信,制动灵活,照明良好,外观无缺陷,架线轨道无障碍。司机班前不准喝酒,驾驶中不得睡觉,不许做与驾驶无关的动作。
3.将换向手柄推动应进方向,响铃两下,略松手闸,推一个字后松闸开车,减少矿车冲击。弯道减速鸣铃,岔道慢行。保持前后车距50米以上。
4.行车中有引出线时分断电门处要关电拉弓子,以防损坏继电器。控制器主手柄只允许逐级移动,不得一下滑过几下位置,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否则会引起电弧烧坏触头。
5.正常工作制动用手轮制动,只有在行将造成人身设备事故时才能送反电制动,每次反电制动后及时通知维修组长。遇有停电时,应立即将手柄转至零位。
6.遇有架线故障,轨道损坏应及时汇报区长处理。发现设备故障故障隐患时应立即向领导汇报并通知维修组长。
(二)注意事项
1.检查机车机械部分各系统碰撞、紧固及传动,检查电气系统各设备的配置及联线,检查润滑系统。
2.随时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如异声,异味,发现问题,停车检查。检查机车所牵引矿车载荷是否超载,机车无照明不操作,机车无警铃不操作。
3.交班司机将本班发现问题及维修处理情况,详细地记录在交接班薄上。接班司机详查记录薄后,处理好上班遗留问题。
第11篇 电机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必须详细检查各部件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遇有机械制动失灵、信号不完备、照明灯不亮时,必须排除故障再开车;
2司机在巷道交叉口、道岔、调车场位置或视线不清、前方道上有行人或障碍物的情况下要减速和响铃;
3开车时,司机必须精力集中,认真观望,头和身体任何部位不得伸出车外;
4两列车同向尾随,高速档(4、5、6档)头尾车间距不得小于50米;
5电机车检修或司机离开岗位,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手把归到零位并卸下。
第12篇 电机车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机车不准超速行驶,行车速度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调车场顶车必须采用一挡,如顶不动可换二挡,但必须保证缓慢行驶。
2、较长的直线轨道,最高速度不得超过3米/秒。
3、接近风门、弯道得不得超过1.5米/秒。
4、看不清道路或照明不良,车速不得超过人行速度。
二、电机车有下列缺陷之一时,禁止行驶:
1、制动不灵未调整好的。
2、碰头和连接装置损坏。
3、信号铃失灵或照明灯损坏的。
4、电气设备故障或电车弓子不好使的。
5、弹簧松驰或损坏,车轮轮缘磨损达8毫米以上的。
三、电车行驶时,要随时注意道路前方是否有障碍物或其他危险情况,必须保证列车在完全控制下运行,并保证在20米制动距离内可刹住车。
四、列车过弯道、风门遇有行人时,必须不断发出信号打铃,并适当用手闸控制减速。
五、两列车同向行驶时,车距不得少于50米,停车距离不得少于5米。
六、电机车行驶时,电机车工必须坐在驾驶室内,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抻出车外,也不准在地上边开车边跟着电机车行走。
七、列车启动要先发出信号,松开手闸,控制器手柄打在零位,接通电源,然后一档一档的缓慢调整控制器,使电机车慢慢启动。
八、列车制动,要先切断电源,平稳刹车,一般情况下不准使用反电流刹车,但机械制动、电阻制动突然失灵且情况危急时,可以使用反电流刹车。
九、挂车和倒车要注意下列事项:
1、列车行驶中不准摘钩,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摘钩,操作时应身体前倾,用肩部顶住矿车,防止因矿车自溜而发生挤手事故。
2、禁止列车行进中突然开倒车,必须等列车停稳方可开倒车。
3、列车挂钩后开始行驶,要慢慢开动,确认所有车皮都挂好后,方可逐渐加速。
十、列车接近放矿和卸货地点时要慢行,其速度不得超过人行速度。
十一、修理电机车时,必须拉下电车弓子并绑融会贯通在电机车上。
十二、工作结束,要把电机车停在错车道或调车场支线上,不要停在主干线上,以免妨碍交通。下班前要把电车弓子拉下绑在电机车上,关闭电闸、刹紧手闸,摘下控制器手柄方可离去。
十三、除调车需要,电机车正常行驶时,只准拉重车,不准顶重车。
第13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本规程适用于煤矿14吨及以下窄轨各类电机车修理工。
二、上岗条件
第2条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3条必须熟悉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电机车的修理工艺和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认真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的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维修车间(硐室)内进行,临时小故障的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必须切断架空线电源,并采取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的措施。
第5条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或木楔等将机车稳住。架线机车要落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蓄电池机车要拔开电池插销。
第6条修理电气设备时,要切断电源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7条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气设备,必须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第8条作业时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9条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0条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并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五、正常操作
第11条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符合要求,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站立或行走。
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12条修理人员工作时的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或工具对自身或他人的伤害。
第13条使用手锤、手钳、改锥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4条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等)前必须检查电机外壳接地是否良好,并按其使用要求操作。
第15条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6条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在井下使用电焊、气焊、喷灯等,必须制订安全措施,经批准并认真学习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17条操作大型专用机床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
第18条拆卸轴承时应使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安装。
第19条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部件应当加以标记,并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布擦拭)。清洗轴承箱和齿轮箱后,安装时必须认真检查,防止留有杂物。
第20条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气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21条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第22条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第23条同一台电机应用规格型号相同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第24条炭刷压力的调整与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测定压力。
第25条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 3836.2的有关规定。
第26条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但不得涂油漆。
第27条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部位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六、收尾工作
第28条检修过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记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9条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待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现场。
第14篇 矿井维修电工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2、电机车修理工必须熟悉电机车、架线牵引网络的性能、构造原理及施工设备的正确使用。
3、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和电气有关作业规程。
4、作业前对所用工具、仪表检查、试验。确保准确、安全、可靠。
5、检修机车一般在机车库内进行检修。临时小故障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在施工地点两端40米外设好警戒,车辆通过时严禁作业。
6、检修前,必须将机车可靠的闸住,并要检查检修地点的瓦斯和氢气的浓度,超限严禁作业。
7、检修前,必须先切断电机车电源, 并要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作业。
8、检修架线牵引网络设备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确认无电后挂好停电牌方可进行。
9、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保险带,保险带应扣锁在牢靠的位置上。大风大雨天,禁止高空作业。
10、拆装重大部件时,设专人指挥,起吊过程中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作业。
11、检修完毕后要进行试运转,试车时要在安全地段进行。
12、清理施工现场,达到标准。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及预防措施
1、 本工种存在危险因素是检修中重物下落、倾倒、触电、试车操作不当等伤人。
2、 起吊作业时,应按照起重工操作规程做好检查和安全防范工作。
3、 修理架线时,必须停电、验电,做好短路接地,并对电源及现场设好监护人。
4、 试车时,要与机车司机说明检修情况,并在安全地段进行。
第15篇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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