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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规程14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安全事故规程

内容

一、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

1. 建立安全管理体系: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政策与规程。

2. 安全培训:所有员工需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潜在风险,掌握应对措施。

3.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识别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并采取预防措施。

4. 设备维护:确保所有设备正常运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5. 应急预案:制定全面的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急救措施和事故报告流程。

二、事故处理与调查

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给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不得隐瞒。

2. 现场保护:事故现场应迅速隔离,防止二次伤害。

3. 事故调查:由专门小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原因,确定责任。

4. 整改措施: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制定并执行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案例分享:定期分享事故案例,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安全文化建设

1. 安全氛围: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鼓励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

2. 奖惩制度:对遵守安全规程的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者进行教育或处罚。

3. 安全建议:鼓励员工提出改善安全环境的建议,采纳并实施有效方案。

标准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法规和标准。

2. 事故预防与应急响应规程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变化和新出现的安全问题。

3. 事故调查报告应详尽、客观,无遗漏关键信息。

4. 安全培训内容应涵盖最新安全知识和技术。

5. 安全文化应深入人心,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

考试题及答案

1. 企业应如何建立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答案: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制定、实施和监督安全政策与规程。)

2. 发生事故后,员工应如何行动?(答案:立即报告给上级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护事故现场,不隐瞒任何信息。)

3. 什么是安全文化建设的关键要素?(答案:营造积极的安全文化氛围,建立奖惩制度,鼓励员工参与和提出安全建议。)

4. 事故调查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案:分析事故原因,确定责任,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安全培训应包含哪些内容?(答案:潜在风险识别,应对措施,设备操作和维护,应急预案熟悉。)

安全事故规程范文

第1篇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规程范本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采用净水器净化后的水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贮存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2篇 某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一、填空:

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0.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2.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3.设备事故包括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损坏等原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或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

14.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15.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6.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内其他企业的电力生产工作,发生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统计为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的事故。

17.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18.一百兆瓦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烧损轴瓦,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19.二百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20.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的,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二、单选题:

1.发电企业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设备事故和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力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a)内向河南公司报告。a 1小时

2.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按照(a)执行。

a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其相关规定

3.人身轻伤事故由(c)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c 企业事故发生部门领导

4.事故发生后,(d)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d安监部

5.事故发生后,(b)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b安监部

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立后,(b)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b 安监

7.(c)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c 事故调查组

8.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b)内报出。b 30天

9.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a)内上报集河南公司。a 24小时

10.各发电企业(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电力生产事故月报表。

a 每月1日

11.发电企业于次年(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上一年度电力生产事故年报表。a 1月5日

12.安全记录达(a)为一个安全周期。a 100天

13.锅炉灭火属于(b)。b 二类障碍

14.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属于(a)。

a 一类障碍

15.发电机组、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属于(a)。 a 一类障碍

16.风机倒塔、叶片折断、脱落、机舱着火,属于(c)。

c内部统计事故

17.燃烧室爆破,属于(c)。c 内部统计事故

18.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属于(c)。 c内部统计事故

19.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

20.人员误动、误碰设备,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 c 内部统计事故

三、多选题:

1.事故调查规程中,“员工”系指下列哪些人员。(abc)

a正式工和劳务派遣

b非全日制用工

c代训工和实习生

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哪些区域。(abc)

a 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

b 试验、修配场所、生产仓库

c 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

3.外单位在本企业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哪些情况本企业负有责任。(abcd)

a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c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下列哪些情况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abcd)

a 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

b 企业管理不善

c 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

d 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

5.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a b c d)

a 带负荷误拉隔离开关

b 带负荷误合隔离开关

c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d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6.下面哪些内容属于即时报告的内容(a b c)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 c事故控制情况

7. 凡原因分析中存在(a b c d)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a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b 规程制度不健全

c 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d违章指挥

8.对(a b c d)应从严处理。

a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b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c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

d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9.下列哪些属于事故调查资料(a b c d)

a 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及批复文件

b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c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d 物证、人证材料

四、判断题:

1.保险公司赔偿费可以冲减30%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2.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应该从严处理。(√)

4.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事故归属依据代管协议确定。(√)

6.全厂对外停电指全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

7.三千伏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8.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9.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10.人身轻伤事故报告由安监人员或车间安全员填写。(√)

11.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

五、问答题:

1.什么是电力安全事故

答: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什么是电力安全事件

答: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调查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答:事故调查程序包括保护事故现场、收集原始资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以及提出人员处理意见等内容。

5.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应该从严处理

答: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3篇 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规程

铁路交通安全事故是指铁路在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铁路行车事故、路外伤亡事故及其他运营事故。

应急要点

机动车在铁路道口内发生故障或装载货物掉落时,应将车辆或掉落的物品移至铁路线路最外侧钢轨5米以外的安全地点;不能移动的,应立即报告铁路道口看守人员,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在无人看守道口外,应立即在道口两端采取措施拦停列车,并通知就近铁路车站、采取紧急措施。

发生意外情况危及列车安全时,应迎向来车方向(无法判明来车方向时应向两端方向)距离意外地点800米以上,向列车显示红色信号(白天为红旗,夜间为红灯;无红色信号时,可用红色物品或者两臂高举头上向两侧急剧摆动)。

旅客列车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停车,疏散旅客,迅速扑救,切断火源和爆炸源,设置防护,报告救援,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危险货物罐车发生泄漏或火灾时,立即拨打110或119报告现场情况;向逆风方向疏散;有条件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危险货物流入河川;如系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发生泄漏时应迅速隔断火源,禁止一切火种。

专家提示

遇有道口拦木(拦门)关闭、音响器发生报警、红灯亮时或看守人员示意停止行进时,应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距离最外股铁轨5米以外。

通过无人看守道口时,应停车僚望,确认安全后方可通过。

遇有道口信号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红灯时,不准通过,白灯亮时,准许通过;红灯和白灯同时熄灭时,确认安全后通过。

不得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

不得在铁路线路20米以内或者铁路防护林地内放牧。

第4篇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分级规程

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以及企业领导指派到企业外从事本企业活动,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类型

1、轻伤及轻伤事故。

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曰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及重伤事故。

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人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和重大死亡事故。

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职工1~2人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四级重大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人,下同)的事故,相当于建设部3号令中的工程建设一、二、三级重大事故。

5、工程建设一、二、三、四级重大事故。

根据建设部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 (已废止,执行493国务院令)

一级事故是指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是指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事故。

三级事故是指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事故。

四级事故是指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的事故。

6、急性中毒事故。

急性中毒事故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皮肤或消化道大量进入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职工立即中断工作,并须进行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三、特别重大事故标准 在《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19_3月29曰国务院34号令)第一章第2条中,对特别重大事故的解释为:“本规定所称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为了对特别重大事故进行更加确切的定义。原劳动部颁布了”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有关条文解释(劳安字1990)9号)”,对特别重大事故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的解释,即凡是符合下列6种情况之一者即为《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中所称的特别重大事故:

(1)民航客机发生的机毁人亡(死亡40人及其以上事故);

(2)专机和外国民航客机在中国境内发生的机毁人亡事故;

(3)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及其以上的;

(4)公路和其他发生一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航空、航天器科研过程中发生的事故除外);

(5)一次造成职工和居民 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6)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5篇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规程范本怎么写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

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

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

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采用净水器净化后的水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

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贮存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6篇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规程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采用净水器净化后的水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贮存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7篇 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一、填空:

1.事故调查必须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2.事故统计和调查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

3.事故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

4.事故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7.《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适用于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8.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劳动安全主管部门调查认定,确认系员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员工伤亡事故统计。

9.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工作时,发生本企业负有同等及以上责任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0.在电力生产区域内,外单位人员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本企业负有责任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1.员工在电力生产区域内,由于他人从事电力生产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2.员工或非本企业的人员在事故抢险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13.设备事故包括电力设备(包括设施)损坏等原因,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或者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一定数额者。

14.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材料、人工和运输费用。如设备损坏不能再修复,则按同类型设备重置金额计算损失费用。

15.保险公司赔偿费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16.系统内企业承包系统内其他企业的电力生产工作,发生的人身、电力安全、设备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统计为负主要责任的企业的事故。

17.压力容器和承压热力管道爆炸,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18.一百兆瓦及以上汽轮发电机组烧损轴瓦,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19.二百兆瓦及以上发电机绝缘损坏,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20.生产设备、厂区建筑物发生火灾,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万元以上的,属于内部统计事故。

二、单选题:

1.发电企业发生电力生产人身死亡和重伤事故、设备事故和因发电企业责任引起的电力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于(a)内向河南公司报告。a 1小时

2.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按照(a)执行。

a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及其相关规定

3.人身轻伤事故由(c)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c 企业事故发生部门领导

4.事故发生后,(d)或其指定的部门应立即组织当值值班人员、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下班离开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d安监部

5.事故发生后,(b)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b安监部

6.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成立后,(b)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b 安监

7.(c)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c 事故调查组

8.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调查组织单位以文件形式在事故发生后的(b)内报出。b 30天

9.事故单位在接到地方政府对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后(a)内上报集河南公司。a 24小时

10.各发电企业(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电力生产事故月报表。

a 每月1日

11.发电企业于次年(a)前向河南公司报送上一年度电力生产事故年报表。a 1月5日

12.安全记录达(a)为一个安全周期。a 100天

13.锅炉灭火属于(b)。b 二类障碍

14.汽轮机危机保安器拒动或误动,属于(a)。

a 一类障碍

15.发电机组、220kv及以上变压器、线路的主开关跳闸,属于(a)。 a 一类障碍

16.风机倒塔、叶片折断、脱落、机舱着火,属于(c)。

c内部统计事故

17.燃烧室爆破,属于(c)。c 内部统计事故

18.汽轮机运行中超速达到额定转速的1.12倍以上,属于(c)。c内部统计事故

19.运行人员未认真监视、控制、调整,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c 内部统计事故

20.人员误动、误碰设备,造成主设备异常运行或被迫停运,属于(c)。c 内部统计事故

三、多选题:

1.事故调查规程中,“员工”系指下列哪些人员。(abc)

a正式工和劳务派遣

b非全日制用工

c代训工和实习生

2.电力生产区域”是指哪些区域。(abc)

a 运行、检修维护、施工安装

b 试验、修配场所、生产仓库

c 汽车库、线路及电力通信设施的走廊

3.外单位在本企业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哪些情况本企业负有责任。(abcd)

a资质审查不严,项目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在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或者没有完整的记录

c对危险性生产区域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未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包括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

4.下列哪些情况造成的人身伤亡,属于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abcd)

a 企业的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

b 企业管理不善

c 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设备爆炸

d 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

5.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a b c d)

a 带负荷误拉隔离开关

b 带负荷误合隔离开关

c 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d 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6.下面哪些内容属于即时报告的内容(a b c)

a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b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c事故控制情况

7. 凡原因分析中存在(a b c d)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

a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b 规程制度不健全

c 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d违章指挥

8.对(a b c d)应从严处理。

a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b 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c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

d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9.下列哪些属于事故调查资料(a b c d)

a 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处理报告及批复文件

b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c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d 物证、人证材料

四、判断题:

1.保险公司赔偿费可以冲减30%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2.生产性急性中毒系指生产性毒物中毒、食物中毒和职业病。(×)

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应该从严处理。(√)

4.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5.产权与运行管理相分离的,事故归属依据代管协议确定。(√)

6.全厂对外停电指全厂对外有功负荷降到零。(√)

7.三千伏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恶性电气误操作,属于集团公司内部统计事故。(√)

8.恶性电气误操作是指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9.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报告。(√)

10.人身轻伤事故报告由安监人员或车间安全员填写。(√)

11.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要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12.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安监部门及时将有关材料移交调查组。(√)

五、问答题:

1.什么是电力安全事故

答:电力安全事故是指电力生产或者电网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者影响电力正常供应的事故(包括热电厂发生的影响热力正常供应的事故)。

2.什么是电力安全事件

答: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3.事故调查“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调查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答:事故调查程序包括保护事故现场、收集原始资料、调查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防范措施以及提出人员处理意见等内容。

5.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出现哪些情况应该从严处理

答: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事故;

2)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3)阻挠或无正当理由拒绝事故调查;拒绝或阻挠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8篇 预防食品安全事故规程范本格式怎样的

1、依法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关注社会食品安全预警提示,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

2、制作凉菜、生食水产品、裱花蛋糕等直接入口的较高风险食品,必须有相应许可项目,并应严格按照专间要求进行操作。

禁止超许可范围经营和超出供餐能力承接大规模聚餐活动。

3、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食品原料应保证来源合法安全,禁止加工经营《食品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食品。

4、加工经营过程避免生熟交叉、混放。

避免生食品与熟食品接触,成品、半成品、原料应分开加工、存放;

员工要经常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应消毒手部。

每天要进行晨检,发现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及化脓性皮肤病者,应即暂停其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保持食品加工操作场所清洁,避免昆虫、鼠类等动物接触食品。

5、凡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应采用净水器净化后的水对其表皮进行清洗消毒,或剥去果皮后食用。

使用禽蛋前应先清洗、消毒外壳。

6、熟制食物应烧熟煮透,尤其是肉、奶、蛋及其制品以及海产品,外购熟食和隔餐冷藏食品食用前均须彻底加热,中心温度应高于70℃。

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60℃以上)或冷藏(10℃以下),如在常温下保存,应于出品后2小时内食用。

8、禁止使用河豚鱼、毒蘑菇、发芽马铃薯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及原料,餐饮业禁止使用贮存亚硝酸盐。

9、豆浆、四季豆等生食有毒食物,应按要求煮熟焖透,谨慎提供贝类、海螺类以及深海鱼的内脏,有效预防豆浆、四季豆、等中毒。

10、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及售卖间,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教育。

11、如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应迅速组织患者到正规医疗机构救治,上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停止生产销售可疑食品,保留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用具和现场,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9篇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规程

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是《安全生产法》的一项重要要求。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能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效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是控制事故和消灭事故的有效手段。

1确定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

有关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性质,确定管辖范围内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包括各种常见原因引发的事故(如火灾、暴雨、人身伤害等)和不可抗拒的原因引发的事故(如:破坏性地震等)。

2确立应急救援的原则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原则是尽快、有效地防止事故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要防止发生新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编制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3.1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1)确立指挥长。应急救援组织的指挥长应由单位行政一把手担任,全面负责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行政副职担任副指挥长,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应急救援组织工作。

(2)确立现场指挥。现场指挥一般应由现场值班最高领导担任。在指挥长、副指挥长到达事故现场前,现场指挥应统一指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指挥长、副指挥长。

(3)确立各部门职责。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编制部门即是本事故应急救援的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做好有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协调工作,同时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

(4)建立救援队伍。现场值班人员是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发挥前沿战斗堡垒的作用,同时应明确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及人员,做到招之即来,来之能战。

(5) 确定通信联络方式。将应急救援组织内部上至指挥长,下至最基层人员的联系电话,应急救援物资保管地点及人员的联系电话,以及单位所在地政府应急救援组织的电话、安全管理监督机构的电话、火警电话等进行汇总,发至组织内所有成员备用。

3.2确立应急救援的方法和措施 应根据事故性质的不同,确立事故处理前期、中期、后期的处理方法和措施。

(1) 事故处理前期。现场值班人员是这个时期事故处理的中坚力量。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蔓延,并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及时通知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到现场增援。必要时要立即派人疏散周围群众(居民)。

(2) 事故处理中期。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如专职消除队、兼职防汛民兵等)是这个时期事故处理的中坚力量,要和现场值班人员密切配合,从事故现场的关键环节着手、迅速控制或消灭事故。

(3) 事故处理后期。要采取措施,彻底消除事故发生或扩大的原因,严密监视事故现场,克服侥幸、麻痹思想,严防事故死灰复燃。要采取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便于事故分析和调查。 3.3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 应根据事故性质和发生事故的几率,购置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数量要适当,并妥善保管,以备急用,如防汛抗灾方案中要准备潜水泵、电缆盘、铁锨、编织袋、雨衣、胶鞋等。

4应急救援方案的培训、演练和完善

(1) 各类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主管部门应将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

(2) 对应急救援方案的演练结果要进行评价。要针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出整改措施,对原应急救援方案进行补充和完善。

第10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规程

第一条 为了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和损失,降低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可能出现生产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

第三条 工程部为应急响应的常设部门,主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现场应急准备情况。

第四条 办公室为公司办公区应急响应的常设部门,主要负责公司办公区的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部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工作。

第六条 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有:坍塌、机械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火灾、爆炸、食物中毒、传染病、煤气中毒、中暑、环境污染事件(化学危险品或油料泄漏)施工过程中挖断水、电、通信电缆、燃气管道等。

第七条 应急准备:

1、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器材、培训、演练等准备。

2、各项目部应依据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器材、培训、演练等应急准备。

第八条 应急响应分为三种紧急情况:

1、一级紧急情况: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利用公司现有资源(人力和物力)无法处置,必须寻求外部支援的情况。如:塔吊、脚手架、深基坑坍塌、多人中毒、火灾、燃气管道泄漏等。

2、二级紧急情况:项目部利用本项目部资源(人力和物力)无法处置,必须寻求公司支援的情况。如:重伤事故、死亡事故等。

3、三级紧急情况:利用项目部现有资源(人力和物力)可以处置的情况。如:轻伤事故、未遂事故、小面积火灾等。

第九条 应急响应:

1、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项目经理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并根据警情判断是否申请公司支援。

2、当公司接到项目部申请支援时,总经理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并根据警情判断是否寻求外部支援。

3、若发生的是火灾、爆炸、食物中毒、治安事件等紧急情况,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立即拨打119、110、120等急救电话寻求支援。

第十条 紧急情况报警要求:

1、向外部报警:出事地点、单位、地址、电话、事态状况、报警人姓名等,并派人到主要路口迎接。

2、向内部报警:出事地点、事态状况、报警人姓名。

第十一条 事故或紧急情况处理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书面报告处置情况。

第十二条 本办法如与《公司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不符,按《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的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编制部门: 年月日

审 核:年月日

审批:年月日

第11篇 车辆修理厂突发安全事故预防应急处理规程

(一)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是指修理厂内发生的下列安全事故

1、电器设备车辆燃油火灾、燃油烟花爆竹爆炸、燃润液压油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消防安全事故;

2、车辆交通安全事故;

3、触电、设备碰夹绞、车辆碰压、滑摔等人身伤害和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

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严守操作规程,搞好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预防修理厂内发生人身、设备、车辆、火灾、触电、交通等安全生产事故,保障被维修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避免因维修质量事故而引发被维修车辆的机械交通事故或隐患。

1、贯彻实施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法”,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修理厂的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电弧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气焊(气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焊割作业安全须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氧化物质容器和压力容器电(气)焊割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维修举升起重清洗电器机加工辅助设备机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门卫制度》。修理厂、车间班组、一级维修工人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长每月检查总结布置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副组长每月检查并保持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完好、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督促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各岗位职工密切配合、精心操作、认真维修,整理、整顿、清洁好修理厂、维修车间的环境卫生,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以确保维修设备整洁安全完好。

3、严禁无证进行特殊(驾驶汽车及清障车、汽车吊、行吊、电、气焊、割)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作业。

4、保持厂内消防用电充足畅通;禁止任何人将有泄漏现象或裸露的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带入修理厂,禁止一切载有或染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燃油泄漏、电路有起火现象的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护,禁止一切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入修理厂停留、停放、修理或维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修理厂除外),禁止在修理厂内燃放烟花爆竹、生明火、打场晒物;禁止在维修车间停放、摆设任何与维修或消防无关的物品、器械,禁止在配件材料库房、维修车间、办公室、微机室、配电室、设备旁摆放润滑机油、燃油、酒精等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和乱放杂物工具;严禁在驾车、检查检测和维修车辆、清洗零部件时抽烟,及时清除维修车间和设备上的油污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禁止使用电炉、电热器和乱拉乱接电线。

5、保持厂内标线、标牌明显,保持厂内维修秩序和交通秩序良好,待修、已修车辆按指定位置顺序停放;带“病”危及安全行车的未修竣完好的车辆一律不准出厂上路行驶;各岗位工作人员过度疲劳不得上岗工作,禁止穿拖鞋上岗,禁止被维修车辆在非专用试车道或场上试刹车;严禁酒后上班上岗,严禁酒后驾车或无证驾车。

6、全体员工管好自己的子女、亲属和朋友,不让其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告知车主及随行人员不要在工作和危险场所玩耍。

7、严格遵守维修作业技术规范、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认真按照车辆维修作业技术规范维修车辆,严禁出具与被维修车辆实际技术状况不符的虚假竣工出厂报告,保障车辆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能符合国标规定。

(三)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1、若发生可独自控制处理的火灾事故,现场负责人(即指厂长、副厂长、安全员、车间主任、部室主任或主管、门卫员、在场的任一级最高领导或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利用灭火器或消防栓消防水进行灭火(但油电起火不得用泡沫灭火器具和水扑灭),控制火势蔓延,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

2、若发生独自无力有效控制和处理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现场负责人除指挥人员采取灭火或处理措施外,应在5分钟内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并指挥疏散人员和车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灭火工作。

3、若属油电起火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自行或指挥他人先切断油电路;且油起火不得用水扑灭,电起火在切断电源前也不准用水扑灭。

4、若属燃润液压油或强酸等车带化学品腐蚀污染的事故,应先切断腐蚀污染源,再采用沙土或石灰吸附或中和清除;若是强酸对人体的腐蚀,则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人体的被腐蚀处,但不得将水注入浓硫酸中。

5、若火灾、腐蚀、污染事故中有人身伤害的,现场负责人应在10分钟内打120急救电话,确保尽快及时救治伤员。

6、若发生交通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和交警电话122报警,并指挥疏期待人员和车辆,防止伤害扩大。医疗急救和交警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7、若发生触电、设备碰夹绞、滑摔等人身伤害的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伤害扩大;并应在5分钟内打医疗急救电话120报警;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急救和施救处理工作。

8、若发生维修车辆设备设施损坏等生产事故,现场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切断电源、做好标记、保护现场,尽快施救,防止伤害扩大。

9、不论发生什么事故,在伤员急救和车辆设备施救结束后,修理厂现场负责人应组织人员继续保护现场,积极主动配合消防、交警、安全等有关部门或(小事故时)自行查明事故原因;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以尽量减小或降低事故造成的伤害和损失的负面影响。

10、若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修理厂安全生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应在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指挥抢救伤员、灭火、消除腐蚀或污染、施救车辆设备、事故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第12篇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规程

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一、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二、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三、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四、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第13篇 煤矿预防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措施规程

近期我国各地重大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灾害事故较多,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较多,根据准旗人民政府紧急通知,要求各生产企业做好近期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煤矿瓦斯、顶板、机电运输事故严重威胁着煤矿的安全生产。如何减少和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是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

1、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

由于自然条件、生产环境和管理效能不同,其发生原因和发展过程具有其独特性,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就总体而言,所有重大灾害事故都有其共同的特征。

(1)突发性。重大灾害事故是在瞬间突然发生的。它在人们心理上造成的冲击最为严重,往往使救灾指挥者制定出错误救灾方案…,灾区人员自救失误,造成重大损失。

(2)灾难性。造成多人伤亡或使井下人员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若指挥决策失误或救灾措施不得力,往往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3)破坏性。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往往使矿井生产系统遭到破坏。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而且还给抢险救灾增加了难度。特别是通风系统的破坏,使有毒有害气体在大范围内扩散,造成更多人员伤亡。

(4)继发性。在较短的时间里重复发生同类事故或诱发其他事故,称为事故的继发性。如火灾可能诱发瓦斯煤尘爆炸,也可能引起再生火源,爆炸可能引起火灾,也可能出现连续爆炸;煤与瓦斯突出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多次突出,也可能引起爆炸。

2、减少重大灾害事故发生的措施

(1)从设计上全面分析与预测灾害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概率、造成的损失程度、波及范围,有针对性的完善“一通三防”相关系统。使相应设备、仪器、仪表及设施布局合理、可靠、有效,能够达到预测、预报、预控的目的。并设计出数套应变预防及处理方案与措施,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做好“一通三防”相关工作。

(2)从组织和管理上保证“一通三防”各项措施的落实。应明确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应负的责任,安全生产奋斗目标,考核目标,瓦斯治理目标及奖罚要求。各矿应有专职部门专管“一通三防”工作,同时应切实建立健全“一通三防”的业务安全体系。应建立健全通风系统专项检查制度,对通风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并跟踪落实,一抓到底,按事故隐患进行追究和处理。

(3)进一步调整完善矿井通风系统。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矿井采区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规定,应对风量、通风方式、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管理作出强制规定。对风量、通风方式、系统网络、巷道布置及支架情况的防灾、避灾措施作出明确要求。从思想上重视安全的重要性,确保通风系统简单、合理、可靠。按照矿井通风能力合理组织生产,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凡是发现矿井风量不足超能力生产应及时停产整顿,找出原因,问题解决后,方可恢复生产。

(4)进一步加强矿井“一通三防”的现场管理工作。应把现场通风、瓦斯管理纳入到安全专职责任管理,坚持落实把检查瓦斯和通风设施的情况作为班汇报内容的制度;健全并落实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踉班检查,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采掘工作面实行24h不间断专职管理与检查。应赋予瓦斯检查员通风检查员相应的职权,确保杜绝任何形式的超限作业。建立局部通风机,风门等采区通风设施负责制度,实行挂牌动态管理,保证各通风设施运行正常,状态良好。

(5)提取“一通三防”专项资金。各矿根据各自灾害实际情况,用于矿井瓦斯抽放通风、瓦斯监测、防灾、防灭火、防尘等系统的完善和改造。

(6)应把瓦斯预测预报和瓦斯监测纳入“一通三防”管理的主要内容。所有矿井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执行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安全标准及规范、规程要求,设置瓦斯监测和断电装置,实现瓦斯超限时自动报警,自动断电。

(7)对矿井机电运输系统进行全方位检查,严格执行斜井运输“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每班要在班前做好开机前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8)对职工应进行安全意识的教育。安全警钟长鸣,“一通三防”常抓不懈。要能正确认识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领导对安全的管理重要性。使职工自觉地调整工作状态,控制不安全行为的产生,使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程度。

3、隐患排查组织机构

煤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本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组织各科室区队对煤矿井上下各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并形成隐患排查处理台账,具体工作由安检通风科负责,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隐患。

扶贫煤矿

2022年1月2日

第14篇 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规程

工程项目部安全事故应急响应

1 大型脚手架及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置

1.1 大型脚手架出现变形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因地基沉降引起的脚手架局部变形。在双排架横向截面上架设八字戗或剪刀撑,隔一排立杆架设一组,直到变形区外排。八字戗或剪刀撑下脚必须设在坚实、可靠的地基上。

(2)脚手架赖以生根的悬挑钢梁挠度变形超过规定值,应对悬挑钢梁后锚固点进行加固,钢梁上面用钢支撑加u形托旋紧后顶住屋顶。预埋钢筋环与钢梁之间有空隙,须用马楔备紧。吊挂钢梁外端的钢丝绳逐根检查,全部紧固,保证均匀受力。

(3)脚手架卸荷、拉接体系局部产生破坏,要立即按原方案制定的卸荷拉接方法将其恢复,并对已经产生变形的部位及杆件进行纠正。如纠正脚手架向外张的变形,先按每个开间设一个5t倒链,与结构绷紧,松开刚性拉接点,各点同时向内收紧倒链,至变形被纠正,做好刚性拉接,并将各卸荷点钢丝绳收紧,使其受力均匀,最后放开倒链。

1.2 大型脚手架失稳引起倒塌及造成人员伤亡时的应急措施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脚手架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情况等,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脚手架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坍塌的脚手架压在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如脚手架太重可用吊车将架体缓缓抬起,以便救人。如无人员伤亡,立即实施脚手架加固或拆除等处理措施。以上行动须由有经验的安全员和架子工长统一安排。

1.3 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抢救措施

(1)救援人员首先根据伤者受伤部位立即组织抢救,促使伤者快速脱离危险环境,送往医院救治,并保护现场。察看事故现场周围有无其它危险源存在。

(2)在抢救伤员的同时迅速向上级报告事故现场情况。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送往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运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禁止用搂、抱、背等方式运输伤员。

-- 一般性伤情送往医院检查,防止破伤风。

2 触电事故应急处置

(1)截断电源,关上插座上的开关或拔除插头。如果够不着插座开关,就关上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因为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

(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用绳子、裤子或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也不要使用潮湿的物件拖动伤者。

(3)如果患者呼吸心跳停止,开始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切记不能给触电的人注射强心针。若伤者昏迷,则将其身体放置成卧式。

(4)若伤者曾经昏迷、身体遭烧伤,或感到不适,必须打电话叫救护车,或立即送伤者到医院急救。

(5)高空出现触电事故时,应立即截断电源,把伤人抬到附近平坦的地方,立即对伤人进行急救。

(6)现场抢救触电者的原则:现场抢救触电者的经验原则是:迅速、就地、准确、坚持。迅速--争分夺秒时触电者脱离电源;就地--必须在现场附近就地抢救,病人有意识后在就近送医院抢救。从触电时算起,5分钟以内及时抢救,救生率90%左右。10分钟以内抢救,救生率6.15%希望甚微;准确--人工呼吸发的动作必须准确;坚持--只要有百万分之一希望就要近百分之百努力抢救。

3 坍塌事故应急处置

(1)坍塌事故发生时,安排专人及时切断有关闸门,并对现场进行声像资料的收集。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人员再半小时内到达现场。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法,对坍塌现场进行处理。抢救中如遇到坍塌巨物,人工搬运有困难时,可调集大型的吊车进行调运。在接近边坡处时,必须停止机械作业,全部改用人工扒物,防止误伤被埋人员。现场抢救中,还要安排专人对边坡、架料进行监护和清理,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现场周围应设警戒线。

(3)统一指挥、密切协同的原则。坍塌事故发生后,参战力量多,现场情况复杂,各种力量需在现场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积极配合、密切协同,共同完成。

(4)以快制快、行动果断的原则。鉴于坍塌事故有突发性,在短时间内不易处理,处置行动必须做到接警调度快、到达快、准备快、疏散救人快、达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5)讲究科学、稳妥可靠的原则。解决坍塌事故要讲科学,避免急躁行动引发连续坍塌事故发生。

(6)救人第一的原则。当现场遇有人员受到威胁时,首要任务是抢救人员。

(7)伤员抢救立即与急救中心和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8)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9)自我保护,在救助行动中,抢救机械设备和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电焊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1)未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不准进行焊接工作。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等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监察规程(焊工考试部分)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方可允许工作。

(2)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工作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口袋须有遮盖,脚下穿绝缘橡胶鞋,以免焊接时被烧伤。

(3)焊工应带绝缘手套,不得湿手作业操作,以免焊接时触电。

(4)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

(5)高空电焊作业人员,应正确佩戴安全带,作业面设水平网兜并铺彩条布,周围用密目网维护,以防焊渣四溅。

(6)不准在带有压力(液体压力或气体压力)的设备上或带电的设备上进行焊接。

(7)现场上固定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迫发生触电。

(8)电焊施工前,项目要统一办理动火证。

5 车辆火灾事故应急处置

(1)车辆火灾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组织人员灭火,有可能的情况下卸下车上货物。

(2)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3)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权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4)为防止车辆爆炸,项目人员除自救外,还应向社会专业救援队伍求援,尽快扑灭火情。

(5)定期检查维修车辆,检查车辆山灭火器的配备,保证良好的车况是防止车辆发生火灾的最好措施。

(6)夏季天气炎热,车内温度高,为防止车辆自燃现象的发生,应尽量将车停在阴凉处或定时对车俩洒水降温。

6 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事故发生后,迅速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交警。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迅速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并派人保护现场。

(3)协助交警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做好事后人员的安抚、善后工作。

7 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应急处置

7.1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流程应遵循的原则

(1)紧急事故发生后,发现人应立即报警。一旦启动本预案,相关责任人要以处置重大紧急情况为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绝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各部门之间、各单位之间必须服从指挥、协调配和,共同做好工作。因工作不到位或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2)项目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组织自救队伍,按事先制定的应急方案立即进行自救;若事态情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在自救的同时向专业队伍救援,并密切配合救援队伍。

(3)疏通事发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至安全地带。

(4)在急救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急救措施。

(5)切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事态扩大。

(6)安全总监为紧急事务联络员,负责紧急事物的联络工作。

(7)紧急事故处理结束后,安全总监应填写记录,并召集相关人员研究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对策。

7.2 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措施

(1)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目的是帮助施工人员学习防火、灭火、避难、危险品转移等各种安全疏散知识和应对方法,提高施工人员对火灾、爆炸发生时的心理承受能和应变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施工人员不仅可以沉稳自救,还可以冷静地配合外界消防员做好灭火工作,把火灾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水平。

(2)早期警告。事件发生时,在安全地带的施工人员可通过手机、对讲机向楼上施工人员传递火灾发生信息和位置。

(3)紧急情况下电梯、楼梯、马道的使用

高层建筑在发生火灾时,不能使用室内电梯和外用电梯逃生。因为室内电梯井会产生烟囱效应,外用电梯会发生电源短路情况。最好通过室内楼梯或室外脚手架马道逃生(本工程建筑高度不高,最好采取这种方法逃生)。如果下行楼梯受阻,施工人员可以在某楼层或楼顶部耐心等待救援,打开窗户或划破安全网保持通风,同时用湿布捂住口鼻,挥舞彩色安全帽表明你所处的位置。切忌逃生时在马道上拥挤。

7.3 火灾、爆炸发生时人员疏散应避免的行为因素

(1)人员聚集

灾难发生时,由于人的生理反应和心理反应决定受灾人员的行为具明显向光性,盲从性。向光性是指在黑暗中,尤其是辨不清方向,走投无路时,只要有一丝光亮,人们就会迫不及待的向光亮处走去。盲从性是指事件突变,生命受到威胁时,人们由于过分紧张、恐慌,而失去正确的理解和判断能力,只要有人一声招呼,就会导致不少人跟随、拥挤逃生,这会影响疏散甚至造成人员伤亡。

(2)恐慌行为

是一种过分和不明智的逃离行为,它极易导致各种伤害性情感行动。如:绝望、歇斯底里等。这种行为若导致竞争性拥挤,再进入火场,穿越烟气空间及跳楼等行动,时常带来灾难性后果。

(3)再进火场行为

受灾人已经撤离或将要撤离火场时,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驱使他们再度进入火场,这也属于一种危险行为,在实际火灾案例中,由于再进火场而导致灾难性后果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8 机械伤害事故应急处置

应急指挥立即召集应急小组成员,分析现场事故情况,明确救援步骤、所需设备、设施及人员,按照策划、分工,实施救援。需要救援车辆时,应急指挥应安排专人接车,引领救援车辆迅速施救。

8.1 塔式起重机出现事故征兆时的应急措施

(1)塔吊基础下沉、倾斜:①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回转机构锁住,限制其转动。②根据情况设置地锚,控制塔吊的倾斜。

(2)塔吊平衡臂、起重臂折臂:①塔吊不能做任何动作。②按照抢险方案,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加固,或用连接方法将塔吊结构与其它物体联接,防止塔吊倾翻和在拆除过程中发生意外。③用2-3台适量吨位起重机,一台锁起重臂,一台锁平衡臂。其中一台在拆臂时起平衡力矩作用,防止因力的突然变化而造成倾翻。④按抢险方案规定的顺序,将起重臂或平衡臂连接件中变形的连接件取下,用气焊割开,用起重机将臂杆取下;⑤按正常的拆塔程序将塔吊拆除,遇变形结构用汽焊割开。

(3)塔吊倾翻:①采取焊接、连接方法,在不破坏失稳受力情况下增加平衡力矩,控制险情发展。②选用适量吨位起重机按照抢险方案将塔吊拆除,变形部件用气焊割开或调整。

(4)锚固系统险情: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建筑物,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将塔吊锚固系统加固。③如需更换锚固系统部件,先将塔机降至规定高度后,再行更换部件。

(5)塔身结构变形、断裂、开焊:①将塔式平衡臂对应到变形部位,转臂过程要平稳并锁住。②根据情况采用焊接等手段,将塔吊结构变形或断裂、开焊部位加固。③落塔更换损坏结构。

8.2 小型机械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各种机械伤害时,应先切断电源,再根据伤害部位和伤害性质进行处理。

(2)根据现场人员被伤害的程度,一边通知急救医院,一边对轻伤人员进行现场救护。

(3)对重伤者不明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的,不要盲目进行抢救,以免引起更严重的伤害。

8.3 机械伤害事故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

(1)迅速确定事故发生的准确位置、可能波及的范围、设备损坏的程度、人员伤亡等情况,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置。

(2)划出事故特定区域,非救援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特定区域。迅速核实塔式起重机上作业人数,如有人员被压在倒塌的设备下面,要立即采取可靠措施加固四周,然后拆除或切割压住伤者的杆件,将伤员移出。

(3)抢救受伤人员时几种情况的处理:

-- 如确认人员已死亡,立即保护现场;

-- 如发生人员昏迷、伤及内脏、骨折及大量失血:①立即联系120、999急救车或距现场最近的医院,并说明伤情。为取得最佳抢救效果,还可根据伤情联系专科医院。②外伤大出血:急救车未到前,现场采取止血措施。③骨折:注意搬动时的保护,对昏迷、可能伤及脊椎、内脏或伤情不详者一律用担架或平板,不得一人抬肩、一人抬腿。

-- 一般性外伤:①视伤情送往医院,防止破伤风。②轻微内伤,送医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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