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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技术规程15篇

更新时间:2024-05-15

机车技术规程

内容

一、机车日常维护与检查

1. 每日出车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机油、冷却液、刹车液的液位,确保充足且无泄漏。

2. 检查轮胎压力,保持在制造商建议的范围内,以保证行驶安全。

3. 确认灯光、喇叭、转向信号等电气设备功能正常,夜间行驶时能提供必要的视线辅助。

4. 对制动系统进行试驾检查,确认刹车响应灵敏,无异常响声或振动。

二、机车运行管理

1. 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避免急刹车和急转弯。

2. 在复杂路况下,如雨雪天气、施工路段,应降低速度,提高警惕。

3. 定期进行长途行驶后,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机车保养,包括更换机油、滤芯,检查悬挂系统和传动装置。

三、机车故障处理

1. 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如发动机过热、异响或性能下降,应立即停车,进行初步诊断。

2. 若无法自行解决,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并详细描述问题,以便快速定位故障。

3. 避免未经许可的自行维修,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

四、机车储存与清洁

1. 不使用时,机车应存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防止锈蚀和部件老化。

2. 定期清洁机车,特别是链条、刹车盘等关键部位,避免灰尘和污垢影响性能。

3. 存放前,应将电瓶断开,以防长时间未使用导致电瓶亏电。

五、机车安全培训

1. 所有机车操作人员应接受安全操作培训,掌握基本的应急处理方法。

2. 培训内容应包括机车构造、操作流程、故障识别和初步处理等。

3. 定期进行复训,确保操作人员知识更新,提升安全意识。

标准

1. 执行本规程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机车运营的安全合法。

2. 机车维护保养应参照制造商提供的用户手册,遵循其推荐的保养周期和方法。

3. 故障处理和维修应由具备资质的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机车性能。

4. 安全培训应形成制度,新入职员工须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5. 本规程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以适应技术和管理的发展变化。

以上规定旨在确保机车的高效运行,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提高运输效率。全体机车操作人员需理解和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机车使用环境。

机车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井下电机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开车前准备:

1.1 检查刹车器是否可靠,控制器、照明灯、信号、插销、挂钩、连接器、整流柜以及其他零件是否良好,检查机车各加油部位是否加了油,机车前后有无阻碍,操作箱必须每周检查一次。

1.2 加好各零部件的机油。

2.行车操作:

2.1炸药只能专车运送,使用电机车牵引时,必须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严禁混合运输爆破器材。

2.2 严禁除司机以外人员搭乘列车。

2.3 司机必须有驾驶执照,严禁驾驶室外操作,开车时,先松刹车后送电,停车时,先停电后刹车。

2.4 机车行驶时,司机必须集中精力,监视前方,如发现有人或障碍物,应立即减速行驶,并发现出信号,做好刹车准备。

2.5 机车行驶时,不得超过规定速度,经过岔道、转弯,矿车横道线时,应减速行驶,并发出信号,随时作好刹车准备。

2.6 两台电机车在单轨上行驶或和手推车交叉的地方,必须设有可靠的联系信号装置,并严格执行运行制度。

2.7 机车行驶在坡度较大的轨道上,必须减速。停车时要将机车刹住,或使用阻车器,防止机车滑行。

3.其它要求:

3.1 机车停好后,必须切断电源,司机离开机车时,必须将控制开关锁好,锁匙随身带走。

3.2 当班机车掉了轨,当班要处理好。

3.3 不许运矿(岩)、运料车辆搭乘人员。

3.4下班前机车要全面清洗维护加油,矿车要冲洗,斗脚、铁道要清理干净。

第2篇 电机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司机必须进行专业理论知识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车,副司机、徒工必须在正司机的技术指导和安全监护下,方可操纵设备。

4、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所操作的电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技术标准及要求。

5、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属铁路铺设情况和牵引网络的架设情况。

6、司机、副司机必须熟悉和掌握铁矿所制定的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各车站管理细则、信号显示等相关管理规定。

7、必须服从车间调度、调车员、车站值班员的指挥,保证安全、正确、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8、禁止非乘务人员操纵设备,禁止非乘务人员乘坐机车或列车。

9、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确认制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设备检查

1、进行设备检查、维护时,司机与副司机必须互相联系好,并检查机车周围无影响作业的不安全因素后,方可工作。

2、必须检查机车上的各种工具、常用易耗材料、备件是否准备齐全且完好,检查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拉杆、止轮器等各种安全防护用品是否齐全,且符合使用要求,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安全防护用品。

3、每班应保证检查维护时间(累计时间):80吨机车为60分钟;150吨机车为90分钟。

4、检车工检查车辆时,必须用检车牌换取工作牌,司机不得擅自搬动自阀手柄。试验时,司机与检车人员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没有取下禁止移动信号前,司机禁止动车。

5、试验制动机、调整制动行程、更换闸瓦时,车上车下必须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6、用高压风吹扫机车时,注意风压,特别是吹扫电器部件时,应控制风压,不得使用带水的高压风吹扫电器部件和电机。

7、冬季检查、维护时,必须检查闸瓦与动轮是否冻结;检查处理撒砂作用和调压动作情况;用酒精喷雾器喷射酒精,防止电机、电器部件冻结引起作用不良。

8、存在下列问题之一的机车不准投入运转:

⑴、空气制动或电阻制动、手摇制动不良时;

⑵、照明灯具等设置不完善时;

⑶、汽笛装置作用不良或短缺时;

⑷、雷雨季节无避雷装置或避雷装置有缺陷时;

⑸、轮缘、主轴、平衡弹簧装置存在缺陷或磨耗到限、折断、严重变形等,影响安全、运转时;

⑹、主电阻、主电路烧损、接触不良,出现严重漏气、保护装置失灵、动作不正常时

⑺、各部电机出现故障未查明原因,或牵引电机出现故障,未切除故障电机时;

⑻、蓄电池电压在40伏以上、60伏以下时;

⑼、80吨机车没有送风机组,150吨机车缺一台送风机组时;

⑽、车钩与缓冲装置作用不良;

⑾、集电器升降作用不良或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⑿、动轮擦伤到限;

⒀、只有一台空压机工作;

⒁、撒砂装置作用不良;

第二节设备启动及准备

1、机车必须经过乘务人员的全面、认真、仔细的检查,确认机车各部正常,无任何安全隐患后,方可启动。

2、机车启动时,所有乘务人员及调车员必须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各控制手柄应放置在零位上,闭合蓄电池开关及控制总开关,其它各控制开关应处于断开位置,与其他乘务人员及调车员互相联系好,确认无误后,方可鸣笛,升起集电器。

3、若需人工顶起集电器时,应将控制手柄放置在零位,单阀手柄放置在制动位置上,上车顶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靴、安全帽,在安全地点站稳,与司机室内的乘务人员联系好,使用绝缘拉杆将集电器顶起,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一定数值后,落下集电器,走下车棚,再鸣笛升起集电器。

4、集电器升起后,闭合补助压扣,待风压达到规定的数值,对空气制动器和电制动进行试验,制动管泄漏不得超过02公斤/厘米2,若两种制动有一种失效,机车禁止启动。

5、启动时,将自阀和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上,使机车、列车完全缓解,并鸣笛一长声,警示机车或列车启动,同时开动通风机向牵引电机送风。

6、运转手柄应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启动,运转手柄不得长期停放在同一变阻级上,时间不得超过30秒。

7、当启动困难时(如冰、雪、上坡等),应在车轮下适当撒砂,防止空转,当发生空转时,禁止撒砂,必须将控制手柄立即退回,空转停止后再撒砂,继续逐级启动。

8、上坡启动时,应保持机车制动,先将列车缓解,再将控制手柄移至第二或第三位后,迅速缓解机车制动,再继续启动。

9、列车在下坡启动时,应充分缓解列车,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

后,缓解机车制动,并做好电制动的准备工作。

10、在冬季,必须经常将风缸内积水排净。150吨以上的机车应用酒精喷雾器往气路内喷射酒精,防止气路冻结。

第三节列车运行

1、运行时,应认真确认显示的各种信号,操作姿势应正确,手不离把手,认真仔细观察列车的运行状况,与其他乘务人员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2、运行中,司机必须做好前后的了望工作,并通过眼看、耳听、鼻嗅等判断各部工作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关电停车检查。

3、当机车或列车由惰行转换为带电运行时,应在第一位稍停。待主电路接通后,再逐级切除电阻。运行时,除经济运行级外,其余各位置停留时间不得超过30秒。防止烧损主电阻。

4、主电路转换时的要求:

⑴、串联转换为串并联,串联转换为并联时:操作要迅速;在牵引电机电流低于小时制电流,电网电压高于1000伏时,方可转换。

⑵、当从高压级退回到低压级时,应将手柄推至低压变阻级,投入一定量的电阻后,再回升至低压经济运行。

⑶、并联(或串并联)运行中,出现电网电压小于1000伏时,应转换为低电压级运行。

5、运行中随时注意机车内各种仪表指示情况,必须在适当地点升起正集电器。

6、运行中通过区分器前或更换正侧集电器及正侧集电器落下再次抬起时,必须将控制器手柄退回零位,然后在第一变阻级停留3—5秒。待主电路完全接通后,逐级平稳操作。

7、运行在困难坡道上或曲线上或因冰、霜、雪路面粘着较差时,应在车轮下撒砂,防止空转。

8、运行中遇到停电时:

⑴、若上坡应立即停车,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⑵、下坡时,应根据制动及环境情况,惰行到安全平坦地点停车,若总风缸气压低于7公斤/厘米2时,不得缓解,停车后拧紧手闸,掩好止轮器;

⑶、应立即退回控制器手柄,并 断开辅助开关按钮。

9、运行中若遇到雨雪时,应关闭各门,遇到大雷雨时,应降下集电器。

10、夜间运行时,必须打开标志灯。

11、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应按规定鸣笛,注意减速运行,并准备停车:

⑴、调车员或其他人员显示鸣笛信号时;

⑵、在铁路上或附近有施工人员、巡道员及有人、畜、车辆时;

⑶、进入曲线了望困难,高大建筑物妨碍了望时;

⑷、驶近车站、道口、装卸场、扳道房、道岔稠密区段、厂房、桥梁、隧道涵洞、矿槽等时;

⑸、遇有大风、雪、雨雾、了望困难时;

⑹、两组列车在同一车站向同一方向并行时,在邻线停有列车或车辆时;

⑺、驶近鸣笛标志、或其它必须鸣笛处时。

12、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需停车确认后再运行:

⑴、在轨道上或附近有障碍物等妨碍运行时;

⑵、电铲、钻机等设备距机车车辆太近时;

⑶、发现线路震动过大或机车车辆有异声异状时;

⑷、对铁路线路、供电线路及信号显示有怀疑时;

⑸、行至一停再开标志或指定的一停再开标志地点时;

⑹、驶到联系地点及连挂车辆时;

⑺连续发生二次以上过负荷继电器动作时。

13、运行中遇到下列情况必须采取紧急停车措施:

⑴、途中或站内任何人员向列车发出紧急停车信号时;

⑵、同一线路上对面出现机车车辆时;

⑶、机车、车辆发生故障,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

⑷、列车分离进入异线时;

⑸、铁路线、供电线折断或路基塌方、被淹妨碍行车时;

⑹、信号显示不明,经一再鸣笛而未改变或线路上有人、畜、车辆等经鸣笛仍未离开时;

⑺、调车员号志消失,经鸣笛仍不显示时;

⑻、机车车辆脱轨,车辆自动起翻,人员掉落时;

⑼、遇有危害行车安全或其它变故及调车员使用车长阀时。

14、进出站前注意事项:

⑴、进站前,必须按规定减速、鸣笛预告,注意接车线是否停有机车、车辆等并做好站外停车的准备。

⑵、出站时,应确认列车禁止移动信号是否已去掉;

⑶、确认进出站信号、道岔开通方向是否正确,邻线列车是否停于警冲标内方;

⑷、推进时,未得到调车员信号禁止开车。

15、进出掌子面、排土场注意事项;

⑴、进出掌子面接近电铲或排土场时,应鸣笛预告;

⑵、遇有塌方,应立即返回安全地段联系;

⑶、注意独头道,停车时应距离车挡不小于5米。

⑷、到达装车、翻卸地点停稳后,鸣笛三长声,表示机车不在开动,方能装车或翻卸。

15、调车作业时,必须明确作业目的、程序及有关事项;司机必须严格按照调车员显示的信号行车;在信集闭车站,同时按信号机显示行车。

16、列车因故在运行中退行时,必须停在后方车站信号机外方,经车站同意后,方可退回至车站,可跟踪出站调车的区间,禁止退行。

第四节制动、减速或停车

1、电阻制动(电制动)的使用:

⑴、电阻制动只作调速之用。

⑵、调节制动力时,应随时注意牵引电机电压表、电流表。电压不得超过1700伏,电流不得超过规定值(80吨、160吨机车为250a,150吨机车为200a)。

⑶、使用前,必须先检查作用情况,确认电制动生效后,平稳增加制动力,不得过猛搬动电制动手柄。

⑷、单机运行时,电阻制动与空气制动不宜同时使用。

⑸、不宜在同一电阻制动级上长时间停留。

2、空气制动的使用:

⑴、实施常用空气制动时,最小减压量不得小于0.5公斤/厘米2,根据需要可追加减压次数,但一次减压量不得超过1公斤/厘米2,累计最大减压量不得超过1.7公斤/厘米2。应注意机车制动缸压力不超过3公斤/厘米2,超过时应适当缓解。

⑵、在机车本身以外发生非常制动时,应立即关电,并将自阀手柄搬到非常位置。当使用非常制动时,应适当撒砂。

3、实施制动过程中,应根据线路情况、运行速度及机车、车辆制动性能,以空气制动为主,电阻制动为辅,适当实施制动及撒砂。

4、机车在连挂车辆、非常制动及长时间停车后,为迅速向制动管充气,可将自阀手柄搬到缓解位置,待制动管压力达到6公斤/厘米2时,必须搬到运转位置,防止充气过量。

5、机车停止作业后,必须将反向器手柄取下,并关闭不需要的开关。

6、运行中遇到制动管断裂、脱落或调车员使用车长阀大排气时,应迅速将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将控制器手柄放置在零位,待列车停稳后,查明原因,处理妥善,方可继续运行。

第五节更换集电器、操作台

1、更换集电器时,必须断开辅助电路,将司机控制器运行手柄放置到零位,方可升降集电器。

2、正、侧集电器交换:

⑴、机车、列车由固定线路驶入移动线路时,应早降正集电器,根据情况可早升侧集电器。

⑵、机车、列车由移动线路驶入固定线路时,必须晚升正集电器,防止刮坏正集电器。

3、设有两台正集电器的机车更换操作台时,可升起操作台端的正集电器。

4、更换操作台必须在40‰以下坡度的线路上,待机车、列车停稳后方可进行。

5、离开原操作台时必须做到:

⑴、一切控制开关箱按钮必须全部处于断开位置,并取下钥匙;

⑵、司机控制器各控制鼓必须全部处于零位,并取下控制器手柄;

⑶、空气制动机实施制动后,自阀手柄放置在中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关闭重联塞门,并取下制动机操作手柄。

6、到达新操作台以后,分别将取下的控制开关箱钥匙、司机控制器反向手柄、制动操作手柄一一安上复位,并必须进行制动性能试验。

第六节两台以上机车重联运行

1、必须指定其中的一台机车位主机,其余机车位辅机。

2、运行中由主机负主要责任,辅机必须根据主机鸣示的指示信号配合操作。

3、若辅机在运行前方时,应负责了望,并用鸣示信号向主机汇报运行前方的情况。

4、若辅机连结制动管时,应关闭重联塞门,并开放无火装置,并将自阀手柄放置在运转位置。

5、若两台机车在列车同端连挂,通过道岔时,不准同时升起相邻两台集电器。

第七节机车故障

1、机车在运行中,若发现不正常音响、气味、冒烟、火灾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将运转手柄推至零位,落下集电器,停车检查。在未查明原因和未采取措施前,不得再次接通电路进行使用和起动。

2、处理机车故障时的要求:

⑴、必须待机车停稳(尽量停在平道上)、落下集电器,并确认定位后,方可按照故障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⑵、处理故障时,各种部件工作状况发生改变的,必须复原或修复,故障处理完毕,必须确认处理状况,若无法处理时,必须实施应急措施,限速入站报告情况,或就地申请救援。

⑶、一切应急措施均属临时性措施,实施措施方案时,应以不扩大故障和危及其它设施为原则。

⑷、对刮集电器、脱轨、撞车等事故,经救援后,司机必须做好技术检查,确认对运转无碍后,方可自行运行或与救援车连挂运行。

2、处理电气设备、部件、线路故障时的安全要求:

⑴、当高速开关、过负荷继电器、主辅可熔器连续两次动作或熔断时,在未查明原因,又未采取措施前,禁止进行试验或再起动。

⑵、当更换主、辅可熔丝(片)时,必须按原容量规格更换,可熔丝(片)必须上紧,将垂度朝向喷出口,并彻底清扫瓷瓶、导弧角、可熔箱等。

⑶、更换各类接触器时,必须将集电器落下,断开高速开关及低压电源,对风动式的接触器,处理时还要切断高压室的控制风源,更换完毕后,应检查接线是否正确,灭弧状况是否良好。

⑷、断开高压电源后,可再低压供电情况下,检查电控接触器动作情况。

⑸、处理低压部件故障时,必须断开全部电源。处理故障必须按电气原理正确布线,不准设临时线,不准带故障作业。

⑹、处理低压安全连锁装置电路故障时,严防短接接点或错接,处理保安装置故障时,不准乱动铅封。

⑺、运行中正集电器损坏,不能自行修理时,应与有关人员联系救援,入库修理,必要时,应将损坏的集电器绑扎好,防止刮坏架线。

3、处理牵引电机故障时:

⑴、将故障开放器搬道断开位置,切除故障电机,必要时,将故障电机相对方向的电刷取出。

⑵、80吨机车切除故障电机后只允许在串联级运行入库修理;150吨、160吨机车在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仍可实行主回路转换,并在短期内减少牵引量的情况下,牵引货物。

⑶、切除故障电机时,必须待机车停稳,断开全部电源后方可进行。

4、处理机械故障时:

⑴、运行中气压调节器发生故障时,可使用短接按钮,在严格监视仪表的情况下,运行至平坦地点,向有关人员联系处理。

⑵、一台电动空压机组故障,而生产必须使用机车时,可暂时用作需要风量较小的零活机车(不得作为列车牵引),应尽早入库修理。

⑶、当制动支管折断或个别闸缸故障时,应关闭相应台车的截断塞门,并与有关人员联系后,自行回库处理。

⑷、当发现齿轮箱有异常现象时,应切除相应的牵引电机,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系,经鉴定采取适当措施后方可动车。

⑸、当发现燃轴,应打开轴箱盖检查。燃轴轻微时,应限速入站报告,严重时,应原地报告调度,等待救援处理。

5、更换闸瓦时,必须先将制动管折角塞门关闭,再缓解机车,换完后,必须将折角塞门打开。

第八节机车长时间停用

1、机车实施常用制动后,将自阀手柄放置到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置到制动位置,拧紧手闸,并采取必要的止轮措施,最后还要进行一次缓解试验,检查止轮措施是否可靠。

2、落下集电器,断开高速开关,将控制开关箱按钮全部放置到断开位置,取下钥匙。

3、司机控制器各手柄应全部处在零位,取下操作手柄,关好门窗,随身携带好钥匙和操作手柄,防止他人动车。

第三章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节上下车时

1、上下车梯时,应“眼看准”、“手把紧”、“脚踩稳”,禁止跳上跳下。

2、下车时,应注意观察上下车地点的情况,避免踩空、绊倒、滑倒。

3、车辆未停稳时,禁止打开车门,禁止采取止轮措施。

4、禁止手持工具等物品进行攀登作业。

5、禁止列车启动后上下车。

第二节行走时

1、禁止在运行线路的钢轨、枕木上躺坐。

2、禁止在临时停放的车辆下休息、乘坐或躲避雨雪。

3、在电动道岔附近行走时,禁止踩踏轨面、道岔拉杆、尖轨尖端、信号机导线、导管、警冲标等,不得将手、脚及工具、工件等物伸入尖轨移动的空挡内。

4、禁止将手、脚伸入已抬起的轨枕下面。

5、在地面作业或行走时,禁止靠近或站在邻近线路上,必须注意观察邻近线路上有无列车运行,有列车通过时,应注意躲避。

5、在地面行走时,应选择比较平整、无障碍物的路径,禁止奔跑及跳跃。

6、禁止在铁路中间及两侧1.5米内行走。

7、禁止在运行中的机车前面抢越铁路。

8、禁止从停放的列车或车列底部钻越,必要时,必须确认列车或车列暂无移动的可能,然后抓紧把手,由制动台上越过。

9、横过铁路时,应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注意四周机车运行情况及脚下有无障碍物,线路上有停放列车或车列时,应先确认无移动的可能后,在停放列车或车列前后5米以外通过。

第三节运行时

1、禁止臆测行车,禁止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禁止非乘务人员及无乘车证的人员搭乘机车或列车。

3、150吨、160吨机车禁止逆向操纵。

4、机车在运行中,禁止更换操纵台,禁止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闲谈,禁止超负荷或超速运转,禁止关闭通风机及发电机。

5、禁止正侧(或两台正集电器)集电器同时抬起,叉线交叉点前后15米禁止升起集电器。

6、停车、联挂车辆时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7、禁止在换向手柄与行车方向相反时,使用电阻制动。

8、在坡道上停车时,禁止落下集电器,必须将自阀手柄放在保压位置,单阀手柄放在制动位置。

9、在列车停稳前,禁止搬动反向器手柄,禁止使用反接制动停车。

10、使用非常制动时,禁止缓解单阀。

11、在列车未停稳前,禁止搬动自阀手柄。

12、禁止带负荷升降集电器。

13、运行途中,禁止随意停车,特别是长大坡道上。

14、80吨机车切除一组故障电机后,禁止使用电阻制动。

15、禁止带电驶入停电线路,禁止抢入安全防护区。

16、禁止在区分器处升降集电器。

第四节检查、维护时

1、正、侧集电器升起后,禁止下列作业;

⑴、禁止进入高压室;

⑵、禁止检查电阻;

⑶、禁止上车棚;

⑷、禁止打开仪表箱;

⑸、禁止在高压室、电阻室侧门附近进行检查和维护作业;

⑹、禁止检查、维护牵引电机和辅助电机(检查整流情况、异常音响和震动除外)。

2、上车棚顶部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⑴、必须穿好绝缘鞋、戴好安全帽和绝缘手套;

⑵、必须与其他乘务人员联系彻底,得到允许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⑶、必须落下集电器,将按钮开关全部置于断开位置,取下压扣箱钥匙,关闭集电器上升气路,检查集电器是否完全脱离电线,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棚;

⑷、上、下车棚人员必须从规定的专用通道上下,禁止从机车其它部位攀登上下车棚;

⑸、处理正集电器故障时,必须注意身体各部与直流架线的安全距离;

⑹、禁止在岔线处处理正集电器;

⑺、处理侧集电器故障时,必须将侧集电器恢复到定位后,方可进行作业;

⑻、拉拽侧集电器大线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和戴好绝缘手套。

第五节其它

1、各种保险丝(片)不得擅自加大,禁止使用铁、铜、铝丝代替。

2、禁止溜放调车,

3、当连挂无制动的车辆时,上坡必须推进运转;下坡必须牵引运转。

4、压道岔或在警冲标外方装卸货物、停留时,必须经车站同意,按指定地点和要求进行作业。

5、在采场作业时,若接到或听到放炮预告信号后,必须将机车或列车迅速开到安全地点进行避炮。

6、高压取暖电炉上禁止放置油类等易燃物品,禁止取下盖板。

7、禁止在坡道上更换闸瓦。

8、进行检查、维护时,不得将导电物或工具等掉落入电机、电器和其它设备内。

9、禁止带有隐患的车辆外出作业。

10、装车时,禁止进入电铲旋转半径内;禁止踩踏电缆线;禁止靠近正在装车的车辆。

11、发生触电事故时,禁止使用导电的物件进行抢救,禁止用手直接拉拽受伤人员,必须立即落下集电器,切断电源,尽快将伤员送至安全地点进行人工呼吸,并通知医院及有关部门,

12、发生电气设备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灭火器或沙土进行灭火,禁止用水灭火。

13、发生燃轴火灾时,只准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禁止使用沙土、水灭火。

14、因故障急需停车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在大坡道上停车时,必须采取好止轮措施,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

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一节集电器

1、各支架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等缺陷。

2、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集电器磨板体不得有裂纹、折损、弯曲、变形、开焊等现象,正集电器两侧下垂角度应为45度。

4、磨铜板不得有烧损、偏磨、沟痕、断裂、松弛等现象,固定螺丝必须紧固,厚度不得小于1.5毫米,碳素滑板的厚度不得小于12毫米。

5、编铜线不得有烧损,断线数不得超过1/3。

6、各空气传动部及接头有泄漏现象。

7、各种销子、螺丝等零部件必须齐全完好,无松弛。

8、正集电器必须作用良好,升降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8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3—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⑵、150吨电机车的正集电器上升时间为5—7秒;下降时间为3—5秒。

⑶、各型电机车的侧集电器上升或下降时间为5—10秒。

第二节车棚及其附属装置

1、车棚不得有漏雨现象,各处的流水沟应保持通畅。

2、避雷器应保持完好无缺,导线连接良好,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3、主、辅可熔片必须符合规格,安装正确,消弧装置齐全完好,无炭化、烧损,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照明灯具、标志灯、气笛必须保持完整,且作用良好。

5、各门窗应开关灵活,密闭作用良好。

6、走台、车梯的扶手、踏板不得有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表面不得有冰、雪、油脂等易滑物。

7、各部螺丝应齐全完好,无松动。

8、电机车上的各种安全防护及连锁装置必须保持齐全完好,作用良好。

第三节主、补电阻

1、电阻丝不得出现剥落现象,电阻片不得有变形、烧损等缺陷,电阻片(丝)上不得有异物。

2、连接铜带不得有松弛、折损、烧断等缺陷。

3、绝缘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

4、各部安装螺丝及铜带卡子必须齐全完整,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缺陷。

第四节主辅电机

1、电刷与刷套(或刷盒)之间的间隙应适当,电刷接触压力应符合规定:

⑴、主电机为0.3—0.4公斤/厘米2;

⑵、辅助电机为0.2—0.25公斤/厘米2。

2、电刷磨耗不得超过表中规定: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电机型号

电刷的最小高度

zq—350

30

zqd—15

20

zq—220

32

zqd—11

25

zqd—8

20

zqd—14

25

zqd—6

20

zqf—5—2

zqf—5—1

20

3、同一电机应使用同一牌号的电刷,电刷与换向器接触面处的缺损不得超过电刷断面积的二十分之一。

4、刷架应无烧损、断裂等缺陷,瓷瓶外表不得有污垢,瓶体不得有裂纹、破损等缺陷,安装位置正确。

5、换向器面应保持平整、光洁、无污垢,刷下火花等级不得大于1 1/2级。

6、换向片间的沟应整洁,并保持一定的深度(不小于0.5㎜)。

7、润滑装置的各种部件必须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量适量,不得有甩油现象。

8、电机轴承温升不得超过规定值。(滚动轴承为40℃;滑动轴承为30℃)

9、接线盒出口接线应完整,吊线卡子无缺损、脱落,牵引电机吊挂装置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10、各部螺丝齐全完好,无松动。

11、通风装置应保持完整无缺,作用良好。

第五节电器部件

1、高低压线端子不得油烧损、脱焊、松动等缺陷,各线号牌应齐全完好,标记清晰。

2、高低压接触子(触头)必须保持接触良好,不得油脱落、灼损、松弛等缺陷。

3、高低压线不得有破损,高压线断裂不得超过原规格的五分之一,低压线断裂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绝缘接手、绝缘立柱不得有烧损、炭化、裂纹等缺陷。

5、传动部分作用灵活可靠,空气部分无泄漏。

6、消弧装置不得有烧痕、炭化、破损等缺陷,作用良好。

7、各联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

8、各保护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动作可靠铅封无脱落。

9、仪表装置应保持完好无缺,作用良好,准确。

10、各可熔丝(片)部件齐全,规格符合要求。

11、高低压线路、电磁阀线圈无发热现象。

第六节气路部件

1、调压器、安全阀、给风阀、减压伐、逆止伐必须按规定值调整号,作用正确,无泄漏现象。

2、各气伐手柄位置正确,操作灵活,应经常排除气路中的积水。

3、管路及接头上不得有泄漏,连接处必须紧密牢固。

4、el—14、et—6型空气制动系统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⑴、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为6公斤/厘米2。

⑵、搬动自伐手柄至常用制动位置时,列车减压1.7公斤/厘米2后,将手柄搬回至中立位置,闸缸压力相应为3.5公斤/厘米2。常用制动的最大减压量应为1.7公斤/厘米2,最小减压量为0.5公斤/厘米2。

⑶、将自伐手柄放在保持位置时,列车管压力应恢复至6公斤/厘米2,而闸缸气压应维持在3.5公斤/厘米2,最大下降量不应超过0.2公斤/厘米2。

⑷、将自伐手柄放在非常位置时,闸缸气压应为4.5公斤/厘米2,且不再上升。

⑸、将自伐手柄放在运转位置时,闸缸气压应降为零。

5、检查空压机不得有漏油、漏气、异常音响等现象。

6、检查空压机轴承、阀室、汽缸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全缸为100℃,滚动轴承为80℃,滑动轴承为70℃。

7、各部螺栓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且紧固牢靠。

第七节走行部

1、车钩的三态作用良好,全开程不得大于250㎜,闭锁程不得大于135㎜,车钩中心至轨面高度应为815—890㎜。

2、提钩杆、链、缓冲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螺栓不得松弛。

3、排障器、脚踏板安装必须符合要求,螺栓、支铁无松动、裂纹、折损等现象。

4、中心支承、旁承、中间连接器、中间回转装置的各部螺栓不得有缺损、松动等现象。

5、牵引梁、结合梁、枕梁不得有裂纹及严重变形等缺陷,各部螺栓必须齐全、紧固。

6、轴箱滑板不得有松动、脱落等现象,轴承温度不得超过允许温度(06×环境温度+45℃),最高不得超过70℃,油枕不得有腐烂,轴挡板螺丝无缺损、脱落,轴箱内无杂物,轴箱盖完整无缺,且密封良好。

7、轮箍无松缓、轮缘无缺损,踏面擦伤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一处擦伤长度不得超过60㎜,二处擦伤每处不得超过50㎜。

擦伤深度不得超过1㎜。

8、轮缘厚度不得小于23㎜。

9、弹簧装置吊杆、垫板不得有折断、变形等缺陷,安全托板必须完整无缺,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0、齿轮箱不得有漏油现象,传动声音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1、撒砂装置作用良好,位置正常,各部螺丝应齐全完整,且紧固。

12、车体各部安全吊链装置必须保持完整无缺。

第八节基础制动装置

1、基础制动装置作用必须保持良好状态,无弯曲、变形、脱落等缺陷。

2、各部螺丝、卡子、销子、铆钉必须保持齐全完好状态。

3、手制动装置应应保持作用良好。

4、闸瓦折损不得超过三分之一,磨损后的厚度不得小于15㎜。

5、制动缸行程在全制动时,必须保持在70—110㎜之间(标准90㎜)。

第九节其它部件

1、蓄电池的电解液不得过多或过少,其液面高度应保持在极板上10—15㎜。

2、蓄电池外壳不得有破损、裂纹、泄漏等缺陷。

3、蓄电池检查孔盖应保持完整无缺,通风良好。

4、接线端子无缺损,连接引线无破损、腐蚀短接等现象。

5、酸性电池接线端子接线后,必须涂抹凡士林油。

6、蓄电池不得过充,不得过放电。

7、刮雨器、取暖电炉、电风扇、热饭炉等必须保持齐全完整,作用良好,并按规定使用。

第十节设备的维护保养

1、各种可熔丝(片)必须按规定要求及时正确更换。

2、运用中,应及时更换下列磨损件:

⑴、各电机磨损到限的电刷;

⑵、到限的闸瓦;

⑶、汽笛的振动板;

⑷、烧损、破损的灯泡;

⑸、各类烧损的接触子;

⑹、各类烧损、折断、开焊的编铜线;

⑺、补齐各部缺损的螺栓、销子及销轴;

⑻、侧受电弓绝缘木及大线;

⑼、补注蒸馏水。

3、各部润滑:

⑴、润滑油脂必须按规定的品种质量要求使用,季节有别,禁止混杂使用。

⑵、注油前,必须将注油处和油盒周围擦净,注油应适量,以达到正常润滑为准。

⑶、保持润滑管路完整无缺,畅通无阻。

⑷、空气压缩机油箱注油位,应在平道上停止运转时,检查,油量必须适量。

⑸、各部润滑,应按下表执行

部件名称

使用油脂

标号

期限

轴箱

车轴油:夏季44#

冬季23#

syb1205—60

按需加

支承轴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中心皿和旁承

机械油:夏季50#

冬季30#

syb1104—62

按需加

齿轮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syb1103—602

每月

空压机曲轴箱

压缩机油:夏季19#

冬季13#

每季

滚动轴承

钙钠基润滑脂1#

syb1403—59

每季

集电器滑板

钙基润滑脂

每天

集电器各轴处

机械油;30#

syb1104—62

每周

轴箱导框、磨擦面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车钩

机械油30#或钙基润滑脂

每天

4、清洁卫生:

⑴、正、侧集电器及车棚;

⑵、各绝缘瓷瓶;

⑶、机械室、高压室、司机室及各门窗玻璃;

⑷、定期清扫轮对;

⑸、台车连接、缓冲装置、中间运转装置;

⑹、各电器部件的绝缘接手、绝缘立柱,消弧罩的清扫,必须保持无烧痕、炭化、积尘。

第3篇 窄轨电机车修理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修理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从事本工作。

2、修理工必须穿戴配备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3、修理工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车库内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要采取措施,防止其它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人员。

4、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用止轮器、木楔等将车稳住,架线机车拉下集电弓,切断电源。蓄电池机车拔开电池插销。

5、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对地放电。

6、井下蓄电池机车的电器设备只允许在车库内打开检修。

二、操作前的准备

1、检修操作前必须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必须检查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须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2、拆装电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

3、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4、修理人员工作位置应能防止因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伤害。

三、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

1、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当遵守其使用要求。

2、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3、工件钻空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空。

4、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门培训合格持证操作。

5、拆卸轴承时应使用推卸器,不能用推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中加热10—15分钟再进行装配。

6、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白布擦试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7、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艺修复,在满足强度要求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宽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8、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热装轮箍用小锤敲击声音清脆为合格,声音沙哑为松动,不得装车使用。

9、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毫米。

10、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吻合。

11、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它方法测定。

12、必须注意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面不受损伤,防爆面可以化学处理或定期涂防腐油脂,不得涂油漆。

13、机车完好及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必须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14、被检修的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注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15、工作结束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车库及工作场地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第4篇 轨道机车装运混凝土安全技术规程

使用轨道机车装运混凝土的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司机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

2)装卸混凝土时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运行中应按沿途标志操作运行。信号不清、路况不明时,应停止行驶。

3)通过桥梁、道岔、弯道、交叉路口、复线段会车和进站时应加强�t望,不应超速行驶。

4)在栈桥上限速行驶,栈桥的轨道端部应设信号标志和车挡等拦车装置。

5)两辆机车在同一轨道上同向行驶时,均应加强�t望,特别是位于后面的机车应随时准备采取制动措施,行驶时两车相距不应小于60m;两车同用一个道岔时,应等对方车辆驶出并解除警示后或驶离道岔15m以外双方不致碰撞时,方可驶进道岔。

6)交通频繁的道口,应设专人看守道口两侧,应设移动式落地栏杆等装置防护,危险地段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机车和调度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轨道应定期进行检查。

8)机车通过隧洞前,应鸣笛警示。

第5篇 架线式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经过安全和本工种专业技术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2条 熟悉架线式机车的构造、工作原理、各部件的名称和作用,了解设备的维护保养知识。

第3条 熟悉运输系统及运输道路。

二、操作准备

第4条 开车前认真检查各部连接螺栓是否齐全、完整、紧固,砂子、润滑油贮存是否足够,闸、灯、警铃、受电器是否完好,温度是否正常,磨损零件是否超限。

第5条 合上电源,开灯、响铃、松闸,作向前向后试运转。

第6条 检查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在向前、向后位置是否转动灵活。位置正常,闭锁可靠。

三、正常操作

第7条 行车先发信号,确认其方向后松闸,拨准换向手柄,控制器手柄只能从一个位置加到另一个位置,其间隔为2-3秒,绝不允许一下滑行几个位置或停留于两位置之间,尽量不带电阻运行。

第8条 控制手柄在第一位置若机车原地不动时,允许将手柄移到下一位置,这时如果机车还未开动,必须迅速将手柄转回零位,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方可开车。

第9第 运行中禁止将头和身体探出车外,严禁打开电气设备的盖子,严禁飞车扳道或做与驾驶无关的事,如遇意外发生,必须返车修理。

第10条 随时掌握道路情况和设备性能,观察有无用矿灯发送的紧急停车信号,严禁通逆向电流来使电机反转以停止机车。改变方向行车时,必须在机车停稳后进行。

第11第 行车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遇视线不清,道路不佳,巷道内有行人,弯道、过岔、经巷道口、坡道等必须打铃减速,严禁放飞车。

第12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相互必须保持小少于100米距离。运人时车速不大于3米/秒,运炸药雷管时不超过2米/秒。

第13条 遇道路情况不好需撒砂时,应在启动和加速期内进行,禁止在车轮空转和滑行时撒砂,撒砂时应将手柄退回零位再逐步启动。

四、停车操作

第14条 制动前,先断电,后刹车,切勿将车轮抱得过死,必要时可电气制动和机械制动配合。

第12条 临时停车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源,取下控制手把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6篇 窄轨电机车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 修理工必修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从事本工作。

第2条 修理工必修穿戴按规定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进入工作岗位。

第3条 修理工作必须在机车停止运行状态下进行。检修一般在机车库里进行,临时小故障处理可在运行线路上进行,但采取措施防止其他车辆冲撞检修车辆及检修人员。

第4条 被检修的机车停稳后,要将车可靠掩住,架线机车应拉下集电器,拉开总开关,切断机车架线电源。蓄电池机应拔开电池插销。

第5条 修理电器设备时,切断电源后进行验电,确认无电后再进行对地放电。

二、检修操作前的准备

第6条 必修仔细检查各种起吊、搬运、装卸用工机具、绳索,确认安全方可使用。防护用品以及量具、仪器、仪表等,必修齐全、完好,备齐所需材料配件。

第7条 拆装电动机、减速箱、轮对、电源箱等重大部件时,应使用起重设备,并由专人指挥,起吊所用工、机具必须合乎要求,严禁在起重物下行走、站立。利用千斤顶升起重物件时必须注意使物体的重心作用在支点的中心范围之内,避免工件歪倒伤人。

第8条 修理人员应在安全位置操作,以免操作不当或操作失控时,工件、工具对自身或他人造成伤害。

三、检修工作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9条 使用手锤、手钳、螺丝刀等手工工具时,应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0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砂轮)应当注意电机外壳必须接地,并遵守其使用要求。

第11条 工件钻孔时应用夹具夹紧工件,严禁用手持工件钻孔。

第12条 从事电焊、气焊、喷灯焊接工作,要经专业培训合格,持证操作。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烧焊工作。

第13条 操作大型专用机床要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才能进行操作。

第14条 拆卸轴承时应用退卸器;不能用退卸器的,可以用铜棒平衡敲打。安装轴承时应先将轴承在75~100℃的油加热10~15min再进行装配。

第15条 部件的拆装应按顺序进行,拆卸下来的零件应当加以标记,并用煤油清洗干净(轴承清洗后要用细白布檫干净)。清洗轴承箱、齿轮箱后,必须检查,防止留有任何杂物。

第16条 磨损超限未经修复的零件不得使用。轴与轴孔磨损后允许采用涂镀、电镀式喷涂工具修复;在满足强度要的条件下,也可以镶套处理,但不得用电焊修补。键槽之间不得加垫;平键槽磨损后,轮、轴键槽允许同时加5%。装配轴承时轴径不得冲麻面。

第17条 热装轮箍时,必须注意保护轮毂和轴及齿轮不受热,用小锤敲击的声音清脆为合格,沙哑为松动,不得装使用。

第18条 整流子面受损需要车削时,每次吃刀深度不得大于0.1mm。整流面车削完后,其绝缘云母槽深0.5mm。

第19条 同一台电机应用相同规格型号的炭刷。新炭刷装配前必须在整流子上或与其相同的圆柱面上用细砂纸打磨温和。

第20条 炭刷压力调整、集电弓接触压力的调整都应使用弹簧秤或其他方法测定。

第21条 防爆电器设备应符合gb3836.2-83的有关规定。

第22条 必须注意保护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而不受损伤。

第23条 机车检修质量必须符合《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转,发现不合要求的部位重新检修试验,直至合格为止。

四、工作结束

第24条 检修机车经试运转合格后,要填写检修纪录,写明检修日期、检修部位、检修人、验收人等有关内容。

第25条 工作结束要清理工作场地,做到文明整洁;离开工作现场时要切断有关的风、水、电源。

五、有关说明

第26条 本规程只做为矿用窄轨14t一下点机车修理工操作依据。检修质量标准按《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第27条 本标准未尽部分按有关规定及产品说明书中要求进行。

第7篇 机车乘务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班前充分休息,严禁饮酒。

2.上岗前穿戴好劳保护品,认真听取值班员传达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3.认真听取调车作业计划并复唱,做到有事二人知。

4.正确操纵机车,执行规定调车速度,确认线路及线路两侧、上部电线建筑物无阻碍、道岔标志及信号开通正确;确认货区货位、车辆停留位置、邻线机车作业情况良好。发现危及行车安全时,及时采取措施停车。

5.作业中服从调车人员的正确指挥,严格执行各项《呼唤应答制度》,接到前方进路开通信号并确认进路正确后通过;微机连锁区域作业时,未接到信号员对本车的放行通知,不得越出信号机。

6.高炉下取送渣、铁罐时,要关严门窗、天窗,炉前实行一度停车;调动鱼雷罐、渣铁罐时,起停车要做到稳、准;取送路局车辆时,要在挂车接好风管后,进行制动试验,检查机车车辆制动效能。

7.经过规定道口、无人管理道岔、固定铁鞋、脱轨器及进入厂房、连挂车辆和调车员上下车时,应按规定地点一度停车,确认无误后方可运行。

8.行经弯道、侵限及施工地点时,严格执行有关作业规定,减速鸣笛,必要时一度停车。

9.作业中严禁臆测运行,并严格执行尽头线作业安全规定,对信号、计划不明应立即停止运行。

10.严禁缺员作业。作业中除调车组及有关人员准乘机车外,严禁他人登乘机车。

11.无操纵权者, 严禁操纵机车,副司机操纵必须在司机监督下进行。

12.乘务员上下机车严格遵守停上停下制度,进入电气化铁路区域,严禁上车顶。

13.机车停留待机时,必须停于警冲标内方并拧紧手闸,铁鞋止轮。

14.接近交班时间,对机车进行检查、擦拭,交班时对口交接机车各部状态及货区货位、重点区域的安全情况后退勤。

第8篇 电机车检修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则

1、必须遵守矿山一般安全规程。

2、使用通用设备、工具必须遵守其安全规程。

3、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机车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技术标准。

4、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车检修技术规程和各种规章制度。

第二章 操作规程

第一节 一般要求

1、机车入库检修时,未经检查员检查及下达工作票,检修人员不准擅自上车进行修理或操作各种手柄

2、检修作业前,必须将使用的设备、工具、工件准备齐全,并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检查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检查作业现场有无影响正常作业的障碍物等,检查机车的牵引线是否拆除,检查走台等处是否有冰、雪或油脂等易滑物,确认无误后,方可上车作业;作业时,应选择好站立点,站稳扶牢。。

3、在库外上机车顶部作业时,必须将机车的正、侧集电器落下,关闭气路塞门,取下控制箱钥匙,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并设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4、上下车时,应先检查车梯扶手、踏板有无断裂、开焊、变形等缺陷,有无冰、雪、各种油脂等易滑物,

5、待安装或拆卸下来的各种设备、设施及备品、备件必须放置在指定的安全地点,且必须放置稳妥,避免影响检修作业及防止倾倒伤人。

6、一人搬动或移动工件时,应站稳抓牢,防止工件脱落伤人,禁止用力过猛。

7、车上、车下多层多工种同时进行作业时,必须制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车下人员必须佩带好安全帽,互相之间应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8、使用高脚凳子时,应先检查凳子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有无断裂等缺陷,放置时底脚放置平稳,。

9、送电试车时,必须测好各部绝缘,必须由检查员指挥送电试车,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检查员的指挥。

10、检修完毕后,应先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检查员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收工。

11、修理现场禁止堆放影响作业的杂物,各种工具、工件等物品必须放置到指定地点整齐存放,且有专人保管。

12、当天工作结束后,必须详细清点各种工具、工件、材料等物品,防止遗落到电机内或机械内,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做好文明生产。

第二节 吊装作业时

1、使用起重设备进行吊装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吊装工具必须符合使用要求,并按规定进行绑挂。

2、吊装时,指挥人员与天车工应密切联系,传递的信号应准确无误,认真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3拆装重量超过20公斤以上的工件必须使用起重设备或两人以上搬动,搬动时,动作应协调一致,互相联系确认彻底,做好呼唤应答。

4、装卸较大、较重物件时,物件两侧必须栓挂绳索,用于牵引调整。

第三节 支架机车时

1、使用电动架检台前,应先检查工作台各电气、机械等部件是否正常,定位销是否拉出,接地(接零)线有无缺陷,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

2、架检台必须放置平稳,台架与机车必须保持全接触,接触处应加垫木板,台架与台车应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

3、抬落机车时,机车上下位置应对正,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和安全监护,先检查机车有无联接处,周围有无障碍,其他工作人员应离开机车1.5米以上,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

4、所有台架应一同起落,台架起落应平稳,高度差不得超过50毫米。

5、机车抬起后,先将机车上的台车推出,后将检修台车推到机车支承处,垫好木板,再将机车车体落在检修台车上,同时对检修台车采取止轮措施。

6、机车架起一端时,若机车台车不能推出,必须用止轮器将车轮掩好,防止台车移动;若车体须落在台车上时,必须使用木板垫好。

7、机车架起未稳固、定位销未插放稳妥及未切断电源时,禁止进行检修作业。

8、使用完毕后,必须将电动架检台放到指定安全地点。

第四节 电气设施检修作业时

1、修理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开关,如必须带电作业,应制定和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两人以上进行作业,相互之间做好联系确认,呼唤应答。

2、修理完正、侧集电器进行通风试验时,应选择安全的地点观察集电器的工作情况。

3、使用摇表测量控制回路电阻时,必须将控制屏中电压调整器切除,防止将其它电气元件损坏。

4、修理电控接触器和处理触头时,必须关闭气路,放空风管内压缩空气后,方可拆除、更换。

5、修理控制器时,禁止其他人员搬动控制器手柄;如果必须搬动控制器手柄时,必须通知其他修理人员,得到许可后方可操作,互相联系确认好,做好呼唤应答。

6、修理各种电动机时,必须将电动机放置稳妥,防止倾倒伤人;各种工具、工件放置到安全地点,防止掉入电机内或遗忘在电机内,在车下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

7、修理电气部件拆除线头时,必须将拆除的线头名号标记准确,以免造成混线。

8、修理主电阻时,禁止用脚踩踏云母片或电阻片,更换电阻片应检查绝缘杆是否良好,组装时,不得损坏绝缘杆或电阻片。

五、机械设施检修作业时

1、修理各种气阀和制动装置时,必须将总风缸压缩空气排空,关闭副风缸塞门,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工作。

2、修理制动机各部时,禁止其他人员搬动控制手柄,进行试验时,必须与车下作业的修理人员互相联系好,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试验。

3、修理撒砂装置时,必须将气路关闭,修复后应进行通风试验。

4、修理各气路及排水装置时,必须排除残存的压缩空气。

5、修理制动器调整螺丝或闸瓦部分时,必须将被帽拧紧,闸瓦销插好。

6、组装、拆卸各种弹簧时,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弹簧弹处方向的侧面,禁止对准其他作业人员,紧固弹簧的螺栓必须拧紧,且应进行详细检查,放止弹簧弹出伤人。

7、装卸主轴瓦及垫板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8、压装缓冲器时,必须使用木垫。

9、使用轮箍加热器时,应先检查加热器各电气线路、接线、电气部件及各机械部件等是否正常,有无缺陷;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有无缺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10、吊装轮箍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具或钢丝绳索必须按规定绑挂牢靠,平稳作业,不得砸碰铁芯和线圈等其它设备部件。

11、轮箍加热时,控制箱必须由一人控制,操作者必须听从装轮箍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离岗,及时停送电;装轮箍人员应随时检查温度,观察轮箍表面色变,不能使轮箍过热;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电检查,加热器停止工作后必须切断电源开关。

12、使用撞杠(悠锤)击打工件时,上下悬挂必须牢固可靠,作业人员必须互相联系确认彻底,动作协调一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必须远离工件击打部位,站稳扶牢,准确对正击打部位,击打一次联系确认一次,禁止未经联系确认连续击打,禁止用力过猛,其他作业人员必须远离悬空悠锤的移动范围。

13、检修工作台上的待修工件、工具必须放置稳妥,禁止一端悬空,防止坠落伤人。

第三章 安全技术规程

1、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检修作业现场。

2、禁止使用有缺陷的各种吊装工具。

3、抬落机车时,车上、车下禁止有人作业,禁止使用金属铁块垫车,禁止与其它车辆连挂。

4、起吊物上、下禁止有人作业、停留或通过,起重设备禁止从作业人员及设备上方通过。

5、禁止将摇表的表线对准其它工作人员,测量结束后应对地放电。

6、修理各气路,禁止带压作业。

7、装卸主轴瓦及垫板时,禁止用手操作。

8、压装缓冲器时,禁止使用其它易滑脱的金属物件等。

9、上下车时,禁止跳上跳下。

10、禁止使用有断裂等缺陷的高脚凳子,高脚凳子上有人作业时,禁止移动梯子。

11、禁止手持工具、工件上下车或攀登作业。

12、车上、车下禁止抛仍工具、工件等物品。

13、禁止跨越地沟等设施、设备。

14、使用各种工具作业时禁止用力过猛,防止滑脱坠落伤人。

15、作业时,禁止靠近或触碰未加防护设施的机械转动部位和带电明线及绝缘不良处。

16、使用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品时,周围10米范围内禁止吸烟或动用明火,盛放易燃物的容器必须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存放。

第9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及充电室设施

6、 充电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7、 充电工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及处理一般故障。

8、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9、 充电作业时应穿规定的劳保用品。

10、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填好岗位评估单。

11、 充电室必须设置水源以备冲洗蓄电池之用。

12、 必须设置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器。

13、 必须设置防火工具及防火器材。

14、 必须设置充电架及推移电瓶箱的设备,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10、必须设置护目眼镜、橡胶手套、胶鞋及橡皮围裙等以备配置电解液时应用。

二、充电前的准备工作

1、应先进行整体检查: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以及型号、额定工作电压等。

2、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拿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3、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固定插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4、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5、 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赃物。

6、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的连接是否牢固。

7、 充电机电池的两极(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不得接反。

8、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得用其它代替。

9、 检查电源装置、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行送电。

三、充电作业

1、 首先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再起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2、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3、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及快速充电应按产品说明书和有关技术文件执行。

4、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才可改用第二阶级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气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5、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时)或比重为1.3的稀硫酸(当小于1.25时)调整。碱性为1.17—1.22。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6、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钠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三块电池。

7、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情况。

8、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干。

9、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10、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螺母,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1、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12、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3、工作结速后打扫好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仪表,填好当班工作日记及交接班记录。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盛电解液的容器必须耐酸碱、坚固,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2、配置酸性电解液时充电室必须备有中和电解液的5%的硫酸钠溶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先用上述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配置碱性电解液时事先准备好足够的3%的硼酸水和清水,以备皮肤沾有碱液时立即用以冲洗。

4、每周必须检查一次漏泄电流和清洗特殊工作栓。

5、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6、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六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7、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进行一次均衡充电。

8、配置硫酸电解液必须使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10篇 熄焦车电机车安全维护检修技术规程

1、总则

本规程适用于5.5米捣固焦炉frc5551电机车、frc5571熄焦车的维护检修。

2、本设备的主要用途

熄焦车为5.5米捣固焦炉配套的主要设备,是用来承接由推焦车从焦炉中推出的炽热焦炭拉到熄焦塔下,将焦炭熄灭,再将焦炭拉到凉焦台自动卸焦的车辆。

电机车,是用来牵引熄焦车的主动机车,配有气动系统,用来控制熄焦车车门的开关和熄焦车、电机车的制动。

2.1主要结构简述

熄焦车由车体、衬板、牵引缓冲装置、转向架、开门机构组成。

车体是熄焦车的主体骨架,车底板呈28°倾斜角,是为了自动卸焦。在车上的两个自动门打开后,由于车底板的倾斜角大于焦炭的安息角,所以焦炭能自动流出。

由于熄焦车盛装炽热的焦炭,所以车内壁均铺设有耐热球墨铸铁衬板。

熄焦车端部设有牵引缓冲装置与电机车相连。

熄焦车共设有两个转向架,使熄焦车在轨道上安全运行,将两对车轮连成一组,并装弹簧装置和其他部件,构成一独立结构,即转向架。安装在熄焦车两端下方,其间,用上下心盘互相结合,相互可以转动。

开门机构

熄焦车装有两个气缸和连杆机构从而达到操作活动门的目的。

电机车由车架、减速器、挂钩、气动系统、传动机构、驾驶室和电气系统等组成。

车架是电机车的主体骨架、传动机构、气动系统都安装在车架上。

在电机车端部设有挂钩以牵引熄焦车。

气动系统是为了配合熄焦车车门的开关和熄焦车、电机车的制动而设置的,主要由空气压缩机、储气罐、安全阀、换向阀、管路系统组成。

走行装置:

走行装置在钢结构左右两侧由两组传动装置来驱动电机车走行,每组yzr315m-10绕线转子电动机(75千瓦580转每分钟)驱动减速器(i=10),输出轴直接安装主动车轮。通过切换电阻来控制车辆走行的速度。

空气压缩机主机与电机紧固在底座上,在额定工况下,气体由空气滤清器进入一级气缸压缩到0.2mpa排入中间冷却器,经冷却后进入二级气缸压缩到0.7mpa输入储气罐以供使用。

空气压缩机曲轴箱:

曲轴箱采用灰铸铁制造,两侧有供拆装和检查用的窗口,下部设有放油孔,一、二级气缸支承平面夹角为90度。

空气压缩机曲轴:

曲轴采用球墨铸铁制造,电机车采用的是单曲拐,两端装有轴承,轴端装有飞轮,并与弹性联轴器相连。

空气压缩机连杆:

连杆截面呈“工”字形,小头孔内压有衬套,大头对称剖分为两体,连杆瓦的内表面浇铸轴承合金。连杆为开式结构,由连杆螺栓连接成一体。

空气压缩机活塞:

活塞为筒形活塞,一、二级活塞各装有一个活塞环、一个刮油环、一个扭曲环,活塞销浮动地装在活塞横孔内,在其两端有弹簧挡圈防止活塞销窜出。

空气压缩机气缸:

一 、二级气缸体及缸盖均采用灰铸铁制造,气缸及缸盖均铸有径向环形散热片。

空气压缩机进、排气阀采用环状阀结构。阀座用ht20-40、阀盖用h t25-47铸铁。

空气压缩机采用风冷式冷却方式:

由风扇导入的冷风,将进入中间冷却器的一级高温压缩气体冷却后,继续吹向一、二级气缸,使之冷却。

2.2主要技术性能:

轨距…………………………………………………………………………2000mm

车箱有效容积 ………………………………………………………………50m3

车箱有效长度 …………………………………………….. ………………7750mm

外形尺寸 …………………………………………………12250×6130×5730mm

3.设备完好标准:

3.1零部件

3.1.1主机辅机的零部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3.1.2连锁信号和各种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1.3管线管架管件等安装合理牢固。

3.1.4防腐完整有效。

3.2设备性能

3.2.1运转平稳无杂音和异常振动。

3.2.2设备润滑良好各部润滑油品符合要求。

3.2.3生产能力达到指定能力。

3.3技术资料

3.3.1有设备总图、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3.2设备检修记录、运行记录、故障记录、缺陷记录齐全。

有关档案、资料按时填写,内容完整准确。

3.4设备及环境

3.4.1设备清洁。

3.4.2基础及环境整洁。

3.4.3设备及管线无跑、冒、滴、漏。

4.设备的维护

4.1日常维护

4.1.1严格按操作规程启动,运行和停车按时填写运行记录。

4.1.2经常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每次交接班检查各机构动作是否正常。

4.1.3定时、定点、定人检查各部联接螺栓。

4.1.4检查走行传动、开门机构动作。

4.1.5严格执行润滑制度,认真做好“五定”“三级过滤”保证润滑良好。

4.1.6检查各减速器油箱油位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4.1.7每月对各摇杆、摇臂轴套进行一次润滑。

4.1.8每班检查走行制动器,闸瓦磨损后要及时更换,使制动器处于良好装态。

4.1.9每班应仔细检查耐热衬板,如果破损严重而影响到安全生产时,应立即更换。

4.1.10空气压缩机经检修或更换易损件后,在开车前须盘车正常后方可开车。

4.1.11空气压缩机经大、中修或更换主要零部件后,须经过空负荷磨合合格,方可开车。

4.1.12空气压缩机运转期间,操作人员应经常注意其运转情况,按规定操作记录。

4.1.13每班应进行一次储气罐,冷却器中沉淀物的排放工作。

4.1.14空气压缩机的润滑油一般情况下2-3个月更换一次。

4.1.15每月检查进、排气阀一至二次,检查阀片、弹簧、螺栓等有无损坏。

4.1.16每半年清洗空气滤清器、连杆大头瓦、小头衬套一至二次,检查气缸、活塞、活塞环等磨损情况一次,同时校验压力表、安全阀。

4.1.17每年大修一次压缩机,清洗一次冷却器、测量其磨擦部位的磨损情况,作好记录。

4.2常见故障及处理办法

4.2.1走行装置

现象

原因

处 理方法

异常振动

①减速器地脚螺栓松动

②联轴器联接螺栓松动或损坏

③轨道不平、弯曲变形或有异物存在

④车轮轴承损坏

①紧固螺栓

②紧固或更换

③调校轨道或清理

④更换轴承

减速机运行时异响

①轴承损坏

②齿轮磨损严重

①更换轴承

②更换齿轮

减速机接合面或轴封处漏油

①油面过高

②接合面螺栓松动或平面变形

③上下接合面密封失效、

轴封损坏

①将油放到规定位置

②紧固螺栓、研磨平面

③重新密封、更换轴封

减速机壳温度高

①缺润滑油

②轴承损坏

③超负荷运行

①加油到规定位置

②更换轴承

③降低负荷

停车时滑行距离太长

①抱闸太松

②磨擦块损坏

①调整抱闸

②更换磨擦块

4.2.2空气压缩机有不正常响声:

现象

原因

处 理方法

气缸内有响声

1、气缸内掉入异物或破碎阀片

2、活塞顶部与气缸盖发生碰撞

3、连杆大头瓦、小头衬套及活塞横孔磨损过度

4、活塞环过分磨损,工作时在环槽内发生冲击

5、气缸内有水

①清除异物或破碎阀片

②重新调整间隙

③检查更换

④检查更换

⑤检查排放

阀内有响声

①进、排气阀组未压紧

②阀片弹簧损坏

③阀结合螺栓、螺母松动

④阀片与阀盖间隙过大

①检查紧固

②检查更换

③检查紧固

④检查调整

曲轴箱内有响声

①连杆瓦磨损过度

②飞轮松动

③主轴承损坏

④曲轴上挡油圈松脱

①检查更换

②检查紧固

③检查更换

④检查更换

各级压力不正常

①进、排气阀的阀片或弹簧损坏

②进、排气阀的阀座上夹有脏物

③空气滤清器堵塞严重

④管路系统有漏气或冷却器漏气

⑤活塞环、气缸磨损过度

①检查更换

②检查清理

③检查清理

④检查修理

⑤检查更换

排气温度高

①气缸拉毛使气缸过热

②排气阀漏气或零部件损坏

③排气阀漏气或部件坏

①检查修理

②检查更换

③检查清理

排气压力表跳动

①进排气阀片或弹簧滞住

②压力表损坏

③仪表管有脏物

①检查修理

②检查更换

③检查清理

排气量减小

①气阀漏气

②活塞环、刮油环、气缸磨损过度

③空气滤清器堵塞严重,气体管路系统有漏气或冷却器漏气

④活塞上止点间隙过大

⑤空压机转速低于额定转速

①检查更换

②检查更换

③检查清理、修复

④检查更换

⑤检查修复

4. 3紧急情况停车

4.3.1突然发生异常响声。

4.3.2突然振动过大。

4.3.3操作规程规定的其它紧急停车条件。

5.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

5.1检修周期(月)

小修

中修

大修

6

12

36

5.2检修内容

5.2.1小修

5.2.1.1空气压缩机

5.2.1.1.1检查清洗气阀或更换阀片、阀座、弹簧等零件。

5.2.1.1.2检查、紧固各部位连接螺栓。

5.2.1.2其它

5.2.1.2.1检查各减速机有无不正常振动。

5.2.1.2.2消除运行中的缺陷。

5.2.2中修

5.2.2.1包括小修内容。

5.2.2.1.1空气压缩机

5.2.2.1.1.1检查或更换活塞、活塞环及活塞杆。

5.2.2.1.1.2检查、刮研或更换连杆大、小头瓦,并调整间隙。

5.2.2.1.1.3检查或更换主轴承,并调整间隙 。

5.2.2.1.1.4检查或更换连杆螺栓。

5.2.2.1.1.5检查调整一、二级气缸间隙。

5.2.2.1.1.6安全阀清洗、调试。

5.2.2.1.1.7检查或更换压力表。

5.2.2.1.1.8检查清洗油箱,更换润滑油。

5.2.2.1.1.9检查、清理空气过滤器。

5.2.2.1.2其它

5.2.2.1.2.1检查各零部件运行情况,测量间隙,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5.2.2.1.2.2检查或更换紧固件。

5.2.2.1.2.3检查或更换轴承及密封件。

5.2.2.1.2.4检查更换连轴器上的易损件。

5.2.2.1.2.5消除运行中的缺陷及漏点。

5.2.2.1.2.6所有电机中修

5.2.2.1.2.7检查各部传动机构的铜套。

5.2.2.1.2.8各部机壳防腐处理。

5.2.2.1.2.9各车轮轴承检查。

5.2.3大修

5.2.3.1包括中修内容

5.2.3.1.1空气压缩机

5.2.3.1.1.1解体、清洗各部件

5.2.3.1.1.2曲轴、连杆、连杆螺栓、活塞杆、活塞销无损伤检查,必要时进行更换。

5.2.3.1.1.3修理或更换活塞、活塞环。

5.2.3.1.1.4检查机身与车架连接状况。

5.2.3.1.1.5检查、修理冷却器,压力容器检测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进行。

5.2.3.1.1.6检查更换腐蚀的管线。

5.2.3.1.1.7主辅机进行防腐处理。

5.2.3.1.2其它

5.2.3.1.2.1包括中修内容。

5.2.3.1.2.2各部机壳检查修理

5.2.3.1.2.3各轴承磨损情况检查,更换。

5.2.3.1.2.4车轮轴承及车轮检查,更换。

5.2.3.1.2.5轨道连接螺栓检查,更换。轨距、标高检查、调整。

6检修方法及质量标准

6.1空气压缩机

6.1.1拆卸顺序

6.1.1.1放出油箱中的润滑油。

6.1.1.2拆卸二级气缸排气弯管与排气管间的螺栓。

6.1.1.3卸下气、油管路及仪表盘。

6.1.1.4拆卸减荷阀。

6.1.1.5拆卸冷却器。

6.1.1.6拆卸进、排气压盖、取出进排气阀,并取出缸盖。

6.1.1.7卸下曲轴箱侧盖,拆卸连杆螺栓,取出连杆大头瓦盖(做好标记),从气缸上部取出活塞及连杆,及时装上连杆大头瓦盖以防错乱。

6.1.1.8取出活塞销孔内的弹簧挡圈,取出活塞销,将活塞与连杆分开。

6.1.1.9卸开空压机与底座的坚固螺栓,将电机松开,取出半联轴器,然后从曲轴上卸下飞轮。

6.1.1.10打开曲轴箱两端的轴承盖,取出曲轴。

6.1.1.11用塞尺测量活塞与气缸间隙并进行调整。

6.1.1.12用压铅法测量气缸余隙。

6.1.1.13主轴轴颈、活塞杆可以用电镀、喷镀、刷镀等方法修复。

6.2其它

6.2.1滚动轴承

6.2.1.1应转动自如无杂音,滚珠和滚柱及内外圈表面应无麻点锈痕及分层现象。

6.2.1.2轴承装拆须用专用工具,严禁直接敲打。

6.2.1.3轴承与轴承座间不允许放置垫片。

6.3各部减速机

6.3.1 轴

6.3.1.1轴的修复方法,磨损后可采用喷涂、涂镀和电镀的方法修复。

6.3.1.2轴径不应有划痕、碰伤、毛刺、裂纹等缺陷。

6.3.1.3轴径圆柱度0.02mm。

6.3.1.4键槽磨损后,可在原槽120o位置上另铣。

6.3.1.5轴严重磨损或有裂纹不得继续使用。

6.3.1.6曲轴开度差≤10-4s(s为行程)。

6.3.1.7轴颈径向圆跳动值为0.05mm,各主轴同轴度为0.03mm。

6.3.1.8连杆直线度为1mm/m。

6.3.1.9连杆大、小头孔中心线平行度为0.05mm/m,孔的圆柱度不超过直径公差的一倍。

6.3.1.10连杆小头轴承与孔的过盈量为0.02-0.08mm。

6.3.1.11连杆大头瓦与曲轴接触面积不少于70%,间隙为0.0006-0.0008d(d为曲轴颈直径)。

6.3.1.12连杆螺栓拧紧时,伸长量不超过原长度的0.1%。

6.3.1.13活塞与气缸安装后的径向间隙为

δ=α(t2-t1)d+δ0

δ-径向间隙

α-活塞材料的膨胀系数

d-气缸直径

t2-工作温度,可取气体出口温度

t1-室温

δ0-按h8/q8配合间隙

6.3.1.14活塞环的径向磨损量不超过原厚度的20%,轴向两平面的平面度为0.05mm。

6.3.1.15活塞环放入活塞环槽内,沉入0.3-0.5mm。

6.3.1.16活塞环装入气缸内的开口间隙及轴向间隙见下表

活塞环外径

100~200

>200~300

>300~400

>400~500

>500~700

开口间隙

0.4-0.9

>0.9-1.4

>1.4-1.6

>1.6-1.8

>1.8-2.3

轴向间隙

0.03-0.06

>0.06-0.08

>0.08-0.12

>0.12-0.14

>0.14-0.16

6.3.1.17气缸内壁应光滑、无裂纹、砂眼、锈疤和拉毛等缺陷,

6.3.1.18调整气缸与活塞的余隙见下表(单位:mm)

气缸直径

前 余 隙

100-150

3.0-4.6

150-200

3.0-4.6

200-300

2.3-3.7

300-400

2.3-3.7

400-500

2.3-3.7

6.3.1.19阀片、阀座应平整、光滑、无裂纹、砂眼、锈疤和拉毛等缺陷。阀片与阀座结合严密。

6.3.1.20气阀弹簧应无损伤、锈蚀,不允许倾斜,同一阀片的弹簧在自由状态下的长度差不超过1mm。

6.3.1.21气阀组装后弹簧弹力应均匀,阀片与弹簧无卡滞现象。

6.3.1.22气阀组装后应以煤油进行严密试验,在五分钟内允许有不连续的滴状渗漏。

6.3.1.23安全阀应进行气密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

6.3.1.24安全阀启跳压力按系统工作压力的1.05-1.1倍。

6.3.1.25联轴器两轴对中偏差为:平行位移 ≤0.12 轴向倾斜 ≤0.10/1000。

6.4其它

6.4.1轴承

6.4.1.1车轮主动轮轴承与电机轴身轴承孔中心线同轴度为0.03mm。

6.4.1.2拆装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直接敲打。

6.4.1.3油浴法安装时,温度不得超过120°c。

6.4.1.4轴承内外圈滚道滚动体,有麻点锈蚀裂纹或滚子过分松动时更换。

6.4.1.5轴承装入轴径后,内圈端面必须紧贴轴肩或定位环,用0.05mm塞尺检查不得通过。

6.4.2箱体

6.4.2.1剖分面应平整光滑,不得有明显缺陷。

6.4.2.2箱体和盖不得有裂纹等缺陷,要求装入煤油后两小时不得渗漏。

6.4.2.3上盖与箱体安装时结合面应涂密封胶,保证其密封性。

6.4.2.4箱体上的轴承孔圆度与圆柱度见下表。

6.4.2.5齿轮啮合时,齿面接触面积符合下表规定:(单位:mm)

孔径-轴径

>30-50

51-120

121-260

261-500

501-80

圆度-圆柱度

0.010

0.012

0.015

0.020

0.025

6.4.2.6用压铅法测量齿轮副的顶间隙应为0.2-0.3mn(mn为法向模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精度等级

7

8

9

沿齿高不少于%

45(35)

40(30)

30()

沿齿长不少于%

60

50

40

6.4.2.7圆锥齿轮

6.4.2.8齿轮与轴装后无歪斜现象。

6.4.2.9气动、传动系统试车,应操作灵活,达到性能要求。

6.4.2.10电机车外表面面漆为兰色,栏杆为黄黑相间色。

6.4.2.11车轮轴距正负3毫米。

6.4.2.12车架台面为水平台面至轨面偏差正负5毫米。

6.4.2.13车厢衬板板与板间的间隙在5至10毫米。

6.4.3转向架:

6.4.3.1同一转向架两侧固定轴架之差不得超过2mm。

6.4.3.2同一转向架两对车轮平面直径之差不得超过3mm。

6.4.3.3两弹簧组高度之差不得超过3mm。

6.4.3.4轴箱与侧架导框之间隙为沿车轴方向最大7mm最小3mm,沿侧架方向最大7mm最小4mm。

6.4.3.5轴箱体顶面与侧架支持面应严密接触,其局部间隙之和不得大于接触面的20%,连续间隙不得大于接触面的5%,采用0.5mm塞尺测量。

6.4.3.6组装后旁承面与心盘面应涂以适量润滑油。

6.4.3.7每台熄焦车装有两组转向架,两转向架装有制动装置。

6.4.3.8闸瓦与车轮之间隙缓解后保证为10mm,磨损后最大为15mm。

6.4.5其他:

6.4.5.1制动缸在制动臂调整好后紧固。

6.4.5.2装好各运动部位需要活动灵活。

6.4.5.3整个系统的装配和试压,应按gb7932-87《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来执行。

6.4.5.4整个气动系统的工作压力应保证在0.4-0.6mpa。

6.4.5.5底板与前部端壁、后部端壁、车架用螺栓连接,其他各部件均为焊接,焊缝为连续焊,焊脚高度为8mm。

6.4.5.6气动系统安装完后用0.6mpa气压试验5分钟内压降不得大于0.02mpa。

6.4.5.7熄焦车车门打开宽度650mm,其偏差为20mm。关好后和底板的间隙不大于10mm。

6.4.5.8开门机构中各轴安装好后在全长范围内不超过0.2mm。

7试车与验收

7.1试车前的准备工作。

7.1.1各部减速器均为附属设备完成单机大修后可进行磨合运转。

7.1.2检查油位。

7.1.3手动盘车无异常现象。

7.2试车

7.2.1空气压缩机

7.2.1.1空负荷试车。

7.2.1.2瞬间启动,无异常现象。

7.2.1.3起动后运行五分钟,检查各部位应无异常声音、振动、发热现象。

7.2.1.4试车2-4小时,无异常现象,轴承温度不超过65摄氏度。

7.2.1.5空负荷试车后,进行吹扫合格后,装上各级气阀。

7.2.1.2负荷试车

7.2.1.2.1负荷试车根据情况确定时间。

7.2.1.2.2应达到进排气阀温度不超过设计温度8~10摄氏度。

7.2.1.2.3不超压,流量不小于原流量或指定流量。

7.2.1.2.4各部位无杂音和异常振动。

7.2.1.2.5轴承温度不超过65摄氏度。

7.2.1.2.6润滑正常。

7.2.2其它

7.2.2.1整车运转应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

7.2.2.2各密封面无泄漏

7.2.2.3制动可靠。

7.3验收

7.3.1检修质量符合本规程要求,检修记录齐全准确,试车正常,可按规定办理验收手续交付生产使用。

8维护检修安全环保注意事项

8.1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8.1.1严格执行维护操作规程。

8.1.2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润滑油。

8.1.3临时处理故障时必须办理安全检修任务书并按规定进行审批。

8.1.4设备运行中不得在转动部位擦抹或进行检修。

8.1.5现场不得存放与设备无关的物品保持现场畅通。

8.1.6检修安装注意事项。

8.1.7按规定办理设备交出手续进行检修。

8.1.8切断电器电源并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标志。

8.1.9拆卸零件必须按顺序整齐摆放上盖下垫并用围栏围上。

8.1.10拆开设备留下的孔要及时堵塞好防止掉入杂物。

8.1.11使用吊车或其它起重机具时必须认真检查有专人指挥起吊重物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

8.1.12需要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并得到批准。

8.1.13检修完毕时对需要封闭的部位进行仔细检查防止工具等杂物留在设备内

8.1.14对现场进行清理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5试车中如发现有不正常声音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消除缺陷后再试车。

第11篇 电机车控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电机车检修是在繁杂的环境中,多工种联合作业工作人员要精力集中,互相照顾和紧密配合,防止事故的发生。

2、分解工作开始之前,必须排出机车各部管路的压缩空气。

3、分解制动缸时,必须按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弹簧崩出伤人。装配制动拉板肖时,不准用手指插入孔内探摸。

4、搬运机件时,应拿牢放稳,防止挤手。

5、拆装(在机车上)自伐、牢阀、分配间时,工具要放稳,机件要拿牢,防止掉下碰脚。

6、分解、安装出风缸时,要多人作业,设专人指挥。

7、各部机件安装要牢固,防止通风受压时飞起伤人。

8、使用通风机具时,必须遵守各操作规程。

9、在机车顶棚作业时,要站稳,工具和机件放稳妥,防止掉下伤人。

10、试验制动时,要做好呼唤应答,以免挤伤。

第12篇 电机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第1条电机车司机必须熟悉和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

第2条司机必须经培训考试取得合格证,并应持证上岗。

第3条操作时,司机保持的正常姿势应当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制动手轮停放的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

第4条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铜、铁丝等非熔体代替保险丝(片)等熔体。

第5条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司机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在有坡度的地方,必须将车辆掩住。

第6条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7条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防倒、防跑措施、严禁硬拉复位。

二、开车前的准备

第8条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了解列车运行状况、信号及线路状况、存在的问题等,并对电机车进行认真检查:

1司机室应有完好的顶蓬和门。

2连接器应良好。

3手闸及撒砂装置应灵活有效。

4照明灯应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应清晰、宏亮,红灯正常。

5通讯装置正常。

6蓄电池电压符合规定。

7蓄电池箱应固定稳妥,锁紧装置应可靠。

8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转动控制器,换向和操作手把应灵活,闭锁应可靠。

9集电器起落灵活不偏斜。

第9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当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器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10条按规定向机车各注油点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沙箱内应装满符合规定粒度的干燥的细沙。

第11条开车前应和跟车工一道检查车辆组列、装载情况等,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牵引车数和车辆连接不符合规定。

2装载的物料、设备超宽、超长、超高或重心不稳,封车不牢。

3机车或列车车辆上搭乘非工作人员。

4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或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

5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使用、组列或装载等不符合规定。

6有其他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第12条进行特殊运输时,应执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三、启动

第13条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启动相应的电(气)仪器、仪表,打开照明灯、红尾灯。

第14条启动前,必须向调度申请发车,接到发车信号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上(“向前”或“向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松开手闸,按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15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触动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启动。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启动。

第16条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s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

四、运行

第17条运行中,严格按信号指令行车。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他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避免因过久停留而过热。

第18条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使用制动闸控制车速。

第19条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如确需顶车调车或处理事故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司机必须听从跟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顶车速度不得超过1m/s。

2必须连车顶车。

3跟车人应在列车前巡视。

4对车顶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操作,随时注意连车人的安全。严禁强行推顶。

5严禁异线顶车。

6顶车时列车两侧严禁站人。

第20条行驶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瞭望。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有无障碍物等情况,注意各种仪表、仪器的显示,细心操作。

第21条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m的间距。

第22条列车行驶速度:运人时不得超过4m/s;运送爆破材料或大型材料时,不得超过2m/s;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m/s。

第23条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大等处所,双轨对开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有机车或视线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24条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当将控制器的操作手把转回零位,然后进行检查,重新启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

第25条列车出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紧急停车。

五、减速停车

第26条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禁止拉下集电器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或改变电机车的行驶方向。

第27条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镇定,迅速地将控制器操作手把转至零,电闸、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28条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容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应迅速松闸缓解而后重新施闸。

第29条制动结束,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操作手把转至零位。

第30条列车制动距离:运人时不得超过20m;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m。

第31条途中因故停车后,司机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没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应首先在机车(列车)前后40m处设置防护,然后才能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允许在井下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第32条列车占线停留,在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他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33条运输过程中两列车会车时,道上有行人时空车道车应停车等候,让重车道车车先行。运送人员的机车必须在规定的停车位置停车,保证控制手把和换向手把打到零位,然后人员方可上下车。

第13篇 蓄电池机车充电工技术操作规程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条 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供电系统及《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掌握有关设备、仪器、仪表、工具和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按本规程要求进行充电作业,并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二、安全规定

第3条 对于防爆特殊型蓄电池极柱的焊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

训并通过主管部门考核,取得《允许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第4条 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

第5条 配制电解液时必须穿戴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第6条 在调合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工作人员)。

第7条 配制酸性电解液,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纳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8条 配制碱性电解液,如果皮肤沾有碱液时,应先用3%的硼酸水清洗,然后再用清水冲洗。

第9条 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第10条 碱性蓄电池使用300~350个循环,酸性蓄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然后按初充电方式进行充电。

第11条 每组电瓶使用达30个循环时,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均衡充电一次。

第12条 每周应测量一次泄漏电流,清洗一次特殊工作栓。

第13条 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第14条 严禁占用机车充电。

第15条 在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分钟后进行。

第16条 妥善保管好防火工具及消防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17条 作业时应穿着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18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三、操作准备

第19条 认真检查电压表、点温计、比重计及温度计等检测仪表,确保其灵敏可靠。

第20条 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1. 电池装置外部应完好,铭牌和防爆标志齐全。

2. 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第21条 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器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第22条 用推移方法换电瓶时,机车应与充电架对中。抽出电瓶箱与机车上的四个固定串销,再平行推移到充电架上。

第23条 用吊车换电瓶时,应先检查吊车起重钩环、钢丝绳、制动闸与电动按钮,确认无误再行起吊。吊车升起后,严禁人员在起重物下行走或站立。

第24条 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机及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后再行送电。

第25条 擦净电池箱盖上的灰尘、积水后打开电池箱,清洗干净。

第26条 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27条 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第28条 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

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第29条 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不

得用其它物品代用。

第30条 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与脏物,打开全部电池旋塞。

四、正常操作

第31条 充电前应再检查一次电源连接是否正确,观察电压表的指示值,并做好记录。然后启动整流器开始充电。

第32条 注意观察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其中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

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第33条 各种型号的电瓶及充电机,其充电方式、充电电流、充电时间、常规充电或快速充电,应按该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执行。

第34条 在有80%的单体电池电压升至2.4伏时,方可改用第二阶段充电。当电解液冒出细密强烈汽泡,而且达到2.5伏以上,电压、比重稳定3小时不变,即为充电完毕。

第35条 停止充电前各电池槽的比重:酸性为1.26±0.01,否则,可用蒸馏水(当大于1.270时)或比重为1.300的稀硫酸(当小于1.250时)调整;碱性为1.17~1.220。液面高出极板高度:酸性为10~20毫米,碱性为15~30毫米。

第36条 充电时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下列规定:合成碱电解液43℃;苛性纳电解液35℃;硫酸电解液45℃。温度超过时应立即停充或降低电流充电,待冷却后再充。测量温度时应不少于3块电池。

第37条 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第38条 电池中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第39条 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

待处理后再充电。

第40条 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第41条 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五、收尾工作

第42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打扫环境卫生、整理好工具和仪表后,方可交接班。

第14篇 电力机车乘务员岗位安全技术规程

1、电车乘务员在工作中,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脱岗,并严禁一人作业。

2、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带入车内,在车内吸烟,要注意防火。

3、乘务人员及被批准乘坐电车的人员,严禁在运行中乘降。

4、必须确认有关人员在安全地点,并发出警告信号后,方可升起受电弓。

5、受电弓升起后,严禁做电气检查和修理。

6、必须确认受电弓已落下,对车载电源放电处理后,按指定部位上、下车上棚工作。工作中要特别小心,氏身,并要手把住、脚站稳,防止摔伤。

7、更换闸瓦时,两人要配合好,防止碰伤。

8、见习司机操纵机车,司机应在身边指导。

9、机车作业时,要做到彻底瞭望,确认信号,高声呼唤,按速行车。

10、推进运行时,如遇信号中断,要鸣笛督促,仍不见显示,应立即停车。

11、机车误入无架线区段或停于绝缘区分器下时,不得擅自接电,必须请求救援。

12、机车停留时,乘务员不得离岗,带电停车,要保持机车制动;不带电停车时,要拧紧手闸,按放止轮器,以防溜走。

13、机车发生火灾时,必须先切除电源,将车停稳后,用专用灭火器扑灭。

14、故障处理时,有关人员要联系密切,做电器试验及动车时,必须确认参加人员在安全处所后方可操作。

15、清扫机车时,不得带电吹扫车上棚及电气部分,以防触电。

16、每当降雪后,应扫净车棚、走台、脚踏板的积雪和冰层。

17、机车受电手刮坏后必须停电处理时,由运转值班员携带接地线,到出事地点,先联系停电,停电后,经验电确认牵到网百分之百无电后,再做好接地线,方可进行故障处理,接地线平时由工区保管。

第15篇 窄轨电机车司机技术操作规程

一、适用范围

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上、下窄轨各类电机车司机。

二、上岗条件

第2条 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3条 必须熟悉所使用电机车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和各种保护的原理及检查试验方法,会按完好标准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按照本规程要求进行操作,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

本规程中未包括的内容,按《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

三、安全规定

第4条 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严禁不松闸就开车。

第5条 每班开车前必须对电机车的各种保护进行检查、试验;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或防爆部分失去防爆性能时,都不得使用该机车。

第6条 严禁甩掉保护装置或擅自调大整定值;或用非熔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第7条 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严禁在机车行驶中或尚未停稳前离开司机室。暂时离开岗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将控制器手把取下保管好,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第8条 不得在能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机车或车辆,确需停放时,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

第9条 严禁使用“逆电流”即“打倒车”的方法制动电机车。

第10条 使用蓄电池式电机车,应按时充电补液,不得使蓄电池过放电。

第11条 使用电机车牵引或推顶脱轨的机车或矿车复轨时,应有可靠的措施,如借助复轨器等。

第12条 车场调车确需用机车顶车时,严禁异轨道顶车;严禁不连环顶车。

第13条 列车占线停留,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道岔警冲标位置以外停车。

2. 不应在主要运输线路“往返单线”上停车。

3. 应停在巷道较宽、无淋水或其它指定停靠的安全区段。

第14条 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四、操作准备

第15条 接班司机必须向交班司机详细了解列车运行、信号、线路状况(交班司机要主动交待清楚),并对电机车认真进行如下检查:

1. 司机室的顶棚和门是否完好。

2. 连接器是否完好。

3. 手闸(风闸)及撒砂装置是否灵活有效,砂筒是否有砂。

4. 照明灯及红尾灯是否明亮。喇叭或警铃音响是否清晰、宏亮。

5. 通讯装置是否正常。

6. 蓄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防爆部分是否有失爆现象。

7. 蓄电池箱安放是否稳妥,锁紧装置是否可靠。

8. 在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控制器换向手把是否灵活,闭锁是否可靠。

9. 集电弓起落是否灵活。

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或向当班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应记入交接班记录簿中。

第16条 机车各注油点应按注油表的规定加注适量的合格润滑油;砂箱内应装满规定粒度的干燥细砂。

第17条 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组列、装载等情况,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不得开车。

1. 车的连接不正常。

2. 牵引车数超过规定。

3. 矿车上装载的物料的轮廓超过牵引机车的轮廓尺寸。

4. 运送物料的机车或车辆上有搭乘人员。

5. 运送人员的列车附挂物料车、乘车人员不遵守乘车规定或车上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的物品等。

6. 运送有易爆、易燃或有腐蚀性物品时,车辆的组列、装载或使用等不符合规定。

7. 存在其它影响安全行车的隐患。

五、操作顺序

第18条 按顺序接通有关电(气)路,点亮红尾灯。

第19条 接到发车信号后,先鸣笛(敲铃)示警,然后将控制器换向手把扳到相应位置,松开车闸,顺时针方向转动控制器操作手把,使车速逐渐增加到运行速度。

第20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零位转到第一位置时,若列车不动,允许转到第二位置(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允许转至60度),若列车仍然不动,一般不应继续下转手把,而应将手把转回零位,查明原因。如系车轮打滑,可倒退机车,放松连接链环,然后重新撒砂起动。

严禁长时间强行拖拽空转;严禁为防止车轮打滑而施闸起动。

第21条 控制器操作手把由一个位置转到另一位置,一般应有3秒左右的时间间隔(初起动时可稍长)。不得过快越档;不得停留在两个位置之间(脉冲调速操作手把应连续缓慢转动)。

六、正常操作

第22条 正常操作时应保持的姿势是:坐在座位上,经常目视前方,左手握控制器操作手把,右手握制动手轮(手拉杆)或右脚踏刹闸阀。

制动手轮停放位置:应当保证手轮转紧圈数在2~3圈的范围内。

第23条 运行中,控制器操作手把只允许在规定的“正常运行位置”上长时间停放。如必须在其它位置稍长时间停留时,也应轮流停留在这些位置,避免过久固定在某一位置,防止过热。

第24条 调整车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往复转至“正常运行”及“零位位置”停留,尽量避免利用手闸(风闸)控制车速。

第25条 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如果用机车推行车辆,必须听从调车人的指挥,速度要慢。列车组列时,要随时注意插挂销链人员的安全。

第26条 行驶中,要按信号指令行车,严禁闯红灯。要注意观察人员、车辆、道岔岔尖位置、线路上的障碍物等,注意各种信号、仪表、仪器的显示。

第27条 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不少于100米的距离。

第28条 列车行驶的速度: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4米/秒;运送爆炸材料或大型设备、材料时,不得超过2米/秒;车场调车时不得超过1.5米/秒。

第29条 需要减速时,应将控制器操作手把按逆时针方向逐渐转动,直至返回零位。大幅度减速时操作手把应迅速回零。如果车速仍然较快,可适当施加手闸(风闸),并酌情辅以撒砂。

禁止拉下集电弓减速;禁止在操作手把未回零位时施闸。

需要停车时,应按上述操作顺序使列车缓慢驶至预定地点,再以手闸(风闸)停止机车。

七、特殊操作

第30条 接近风门、巷道口、硐室出口、弯道、道岔、坡度较大或噪声较大处,机车会车前以及前面有人或视线内有障碍物时,都必须减低速度,并发出警号。

第31条 机车通过施工区段时,必须服从现场施工人员的指挥,准许运行时方可慢速通过。

第32条 需要司机扳道岔时,必须停稳机车,刹紧车闸,下车搬动道岔,严禁在车上搬动道岔,严禁挤岔强行通过。

第33条 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电源中断,都应将控制器手把转回零位,然后重新起动。若仍然断电,应视为故障现象。机车运行中集电器脱落时,必须将操作手把转回零位,刹紧车闸,确认无误后方可处理。

第34条 列车出现故障或发生不正常现象时,都必须减速停车;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或接到紧急停车信号时,都必须立即紧急停车。

第35条 需要紧急停车时,必须迅速将控制手把转至零位,电闸与手闸(风闸)并用,并连续均匀地撒砂。

第36条 制动时,不可施闸过急过猛,否则易出现闸瓦与车轮抱死致使车轮在轨道上滑行的现象。出现这种现象时,应迅速松闸,缓解后重新施闸。

第37条 制动结束后,必须及时将控制器手把转至零位。

第38条 途中因故障停车后,必须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在设有闭塞信号的区段,必须在机车(列车)前后设置防护后,方可检查机车(列车),但不准对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打开检修。

八、收尾工作

第39条 每班工作结束后,须填写有关记录并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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