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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指引我们规避风险,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它不仅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更是预防事故、维护生产秩序的关键。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够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降低意外事件的发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方法;2)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如设备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等;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措施,预防潜在风险;4) 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有序地响应。

注意事项

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注意以下几点: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含糊不清导致误解;2)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更新和完善制度;3) 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违规行为必须有相应的处罚措施;4) 鼓励员工参与,建立反馈机制,不断改进制度。

总结性的结论在这里是不必要的,因为每个部分都独立地阐述了其主题,并通过自然的过渡词和上下文的连贯性,使得整篇文章流畅且易于理解。我们的目标是确保安全制度的实施,为所有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范文

第1篇 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1、新职工进厂“三级安全教育”

(1)凡新入厂的职工(包括短期合同工和临时工),都必须经过公司、车间(分厂)、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一级(公司)安全教育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环保部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包括:

a: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b:公司概况、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基本知识。

(3)二级(一间、分厂)安全教育由车间、分厂负责人组织实施。教育包括:

a、本单位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主要设备概况及其特点,危险区域、危除因素及预防措施。

b、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结合本单位特点进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触电、防机具伤害等安全防护、危急抢救知识的教育。

(4)三(班组)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教育内容应包括;

a、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化作业程序;

b、本岗位工作特点、设备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项;

c、设备、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

(5)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报安全环保部存档。

2、特种业人员培训教育

(1)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无证上岗者按严重违章处理。

(2)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执行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3)中层管理者、专(兼)职安全员培训教育。

3、公司每年对中层管理者、安全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管理基本知识、安全技术知识等。

4、班组长培训教育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班组长安全培训教育。

(2)教育内容: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班组安全管理知识等。

5、全员教育

车间(分厂)每月对职工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员安全教育,并认真做好记录,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全员安全教育。

6、变换工种及复工安全教育

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7、“四新”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前,必须进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单位和技术部门负责进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a、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b、安全防护装置的特点和使用方法;

c、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和要求;

d、“四新”投产、使用后可能导致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其防护方法。

(4)涉及“四新”人员安全教育,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报安全环保部备案。

8、职业健康教育

(1)职业健康教育分为上岗前健康教育、在岗期间健康教育、离岗健康教育。

(2)职业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重点职业性有害因素防治知识;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及个人防护知识。

(3)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新入厂接触职业危害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与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同时进行),安全环保部、职工医院和各生产单位负责接触职业危害职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教育。

(4)职业健讲学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可采取集中培训、健康知识竞赛、发放健康知识小册、黑板报、张贴宣传画面、闭路电视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2篇 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交底编制: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及评价表,专职安全员负责编制本工程各项施工过程中的职业健康安全交底。

二、交底内容:分部分项工程作业时的职业健康安全防范措施。

三、交底时间与形式:在涉及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较大分部分项施工前,将所有相关人员集中到会议室以书面形式进行讲解和说明,要求所有相关人员签字记录。现场管理人员按记录内容对直接作业人员口头交底。

第3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1目的

为明确砂石分局各级、各岗位人员承担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砂石分局各项目(含联营体项目)、机关各职能部门部和各工种、各岗位人员。

3总则

(1)水电八局砂石分局实施全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各级人员在各自岗位上对施工生产经营全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责。

(2)砂石分局各项目、行政正职为各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各级行政副职为分管工作范围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第一责任人,负相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领导责任。

(4)[任职条件]分局、各项目负责人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主管部门培训,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5)各工程项目可依据本制度结合施工生产经营实际,制定相应的符合项目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职责

4.1各级负责人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责任

(1)砂石分局局长对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总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

2)向分局员工传达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要求;

3)组织制订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计划;

4)组织建立、健全分局及各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组织制定砂石分局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责成分局各项目制定事故救援预案,并监督落预案的实施;

7)任命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成立分局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聘用合格的安全管理专职人员;

8)主持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考核,批准发布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并监督贯彻实施;

9)保证分局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所需经费的足额投入;

10)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分局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定期主持召开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解决生产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11)对分局范围内的一般事故进行处理,并责成相关人员“说清楚”;

12)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2)分局党委书记对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宣传、教育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

2)组织指导分局开展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和基本安全素质;

3)参与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

4)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3)分局分管安全生产副局长对全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规定;

2)按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19000-2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0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和工程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审核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4)审批分局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清单,组织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内审、外审;

5)确保在分局内不断提高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

6)及时掌握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解决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7)按分局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主持对各项目负责人的考核;

8)组织主持分局范围内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

9)协助上级部门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的调查。

(4)分管生产副局长对生产职责范围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负领导责任,其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集团公司和工程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在组织生产施工过程中,督促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3)在生产进度与安全工作发生矛盾时,妥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避免为了抢进度而忽视安全生产局面的出现,时刻把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安全;

4)积极组织并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积极支持各级安全人员的工作;

5)拒绝任何无安全施工生产措施的施工,对重大危险施工实施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6)参与分局重大事故危险源辨识评价,参与制定重大施工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积极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

第4篇 放疗科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一、放射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

(2)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3)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5)持证上岗。

二、按卫生监督部门要求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三、认真执行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配合卫生监督单位检查工作。

五、定期完成卫生监督单位的健康检查。

第5篇 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具管理制度

目的

为使生产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据,降低工具消耗,同时保证正常生产需求,特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生产科所有的仪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购 生产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购工作必须在每月25号之前完成。

3.2库房工具的领用

3.2.1生产科工具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到库房工具库统一领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到工具库领用工具。

3.2.2生产科工具要留有保证正常生产的备用量,但备用量不能过大,尽量做到随用随领。

3.2.3到库房领用工具填写领料单,写明领用工具的名称、型号、数量、领用时间,经工具库库管签字确认方能领用。

3.2.4生产科保留工具领料单第三联,并填写《工具领用记录表》,做好所有领用的工具的记录。

3.3生产科工具领用、借用及退还

3.3.1生产线领用工具必须由本生产线线长或者leader领用,其他人员无权领用

3.3.2领用工具必须填写《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并进行签字确认。

3.3.3生产线领用新的工具时必须拿同样规格型号的旧工具进行更换,并在《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表》上备注“以旧换新”。

3.3.4生产线线使用频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时及时归还工具管理员,并在《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上填写归还时间。

3.4.5其他部门借用工具须由借用部门签字,经生产科长同意并填写《生产科借用记录表》方能借用。归还时写明归还时间。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产科工具除生产线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产科工具管理员统一进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员每月按时统计当月的工具消耗情况。根据生产科当月的产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单位消耗,并以电子版的格式作入生产科月报中。

4.3生产线每日交接如实填写《生产线工具交接记录》,发现异常,第一时间上报生产科长和工具管理员。工具管理员及时填写《工具损坏记录》。

4.4生产线工具若被认定属人为损坏的,损坏责任人除按原价赔偿外还要扣除相应绩效奖金,找不到责任人的,其工具所属的生产线全体员工进行分担。

4.5生产线所有工具必须严格按照工具使用说明进行操作,严禁违规、 过载、野蛮操作,违者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造成重大损失的还要追究其连带责任。

4.6生产科工具管理员定期对生产线工具进行检查,如发现交接记录未及时、如 实填写,工具丢失不及时上报,工具损坏未及时报修等情况,一律按《生产科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4.7对于丢失的工具,责任人须按原价100%行赔偿。

4.8对于未达到使用寿命而报废工具,相关责任人除赔偿工具剩余价值外还要承担因工具报废而造成的其他责任。

4.9工具的绩效扣款在月底绩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报修及备用工具的领用

5.1生产线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损坏应立即填写《工具维修单》并送至技术部进行报修,严禁对故障的工具私自进行拆卸或修理。

5.2生产线工具修理时到工具管理员处领用生产线备用工具,并填写《生产科工具领用记录》,备注写明领用原因。 6、工具报废 6.1生产科工具报废,须提前填写《工具报废单》,先交由生产科长签字审批,再有技术部门出具关于工具报废的书面意见,经处置中心主任签字后方能进行报废。 7、节约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 7.1发动和依靠全体员工参与工具管理,提高员工的主人翁意识,用 好、用长、不丢失工具。 7.2加强对工具的技术指导,在使用工具过程中,严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艺进行,严禁不正当的操作带来的工具过度磨损和消耗。 7.3在日常的工作中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艺。 7.4加强对工具的维护、保养、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强工具的日常保养与点检,回收旧(坏)的工具,对于回收的工具进行拼装或修理,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情况下,延长工具的使用周期。 7.5不断提高自制工具的质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 《生产科工具申购单》 《工具领用记录表》 《生产线工具领用记录》 《生产科借用记录表》 《工具维修单》 《工具损坏记录》

第6篇 职业学院校园安全巡查检查制度

为更好贯彻落实关于学校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切实承担教学管理和保护师生平安的责任,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效的开展,制定学校安全工作巡查检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安全工作巡查检查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切实可行的措施。

二、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三、经常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校园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校园安全和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四、学校总务处定期对食堂、商店进行检查,严格进货渠道,保证商品质量,确保师生的饮食安全,严格餐具消毒制度,预防各类传染病的发生,阻截病从口入。

五、学校每学期全面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强化整改措施,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六、各班级每学期进行一至二次班级安全隐患的排查,举行一次安全主题班会,增强学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七、学校设立安全督查队,每天加强校园内部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

八、学校成立以各班级生活委员为主的安全员,重点加强班级内部安全督导工作,营造安全的小环境。

九、体育教师加强体育课的安全教育,认真检查场地器材,加强保护工作,平安的上好每节课。

十、学校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损坏和过期的灭火器进行维修和更换,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十一、教务处加强实验室的安全检查工作,严格实验操作规程,加强危险药品管理,保证学生实验课不出现意外伤害事故。

第7篇 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制度

1、目的

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职业健康安全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含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3、 职责

3.1技建部门

3.1.1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监部门

3.2.1参与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验收。

3.2.2负责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3.3各相关部门

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 内容和要求

4.1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1.1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

a) 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时,技建部门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4.1.2施工阶段

a) 安监部应监控建设项目中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 在施工过程中,技建部门应经常检查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 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完工后,技建部门应会同施工单位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1.3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

a) 建设项目竣工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b) 试运行期间,安监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关设备,场所的职业健康安全监测和检验,并将试运行期间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运行效果,有关监测检验数据和问题予以记载.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情况,技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建设项目,技改部门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验收评价,获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向有关卫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d)未强制进行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的一般建设项目,安监部应依据《劳动安全卫生专篇》和技术施工设计中职业健康安全设备和装置的要求,以及试运行中各种监测和检验数据,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验收可单独进行,也可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e) 在验收中提出的意见,安监部应督促设计或施工单位迅速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提交验收审批部门。

f) 通过正式验收并取得政府卫生和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批文后,建设项目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g) 安监部应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有关资料移交一份给行政事业部备案。

4.1.4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交接与运行

a) 技建部门在向使用单位交接建设项目时,应说明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情况及使用注意事项。

b) 建设项目使用单位应配备人员承担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运行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发挥其作用。

c) 建设项目使用单位应制定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的工艺规程,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熟练掌握设施安全操作技能。

4.2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4.2.1建设项目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相关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要求。

4.2.2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要求

a)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

b) 施工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教育,配备有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c) 施工设备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特种设备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d) 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应符合施工安全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档,无法封闭施工的,有隔离措施和设置警戒线及标志,有人进行监护管理;出入口,基坑边缘,临时用电设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e)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f)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定。

g) 施工车辆在公司道路上行驶应遵守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h) 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规定。

4.2.3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a) 技建部门按要求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索取并保存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措施;在签订施工协议时,同时签订有关安全管理协议。

b)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到技建部门办理有关总平面图审查手续,以及在施工中可能涉及的能源使用,绿化植被移动,危险品使用等事项,还应向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c) 技建部门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

d) 安监部应定期监督施工单位施工中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事故隐患,应监督技建部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现可能对公司员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严重违规情况,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下简称“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保障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员工的安全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使用、维护要求及考评细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包括:

1.机械设备设施上各种完全固定、半固定密闭罩;

2.机械或电气的各种屏障及联锁装置;

3.各种自动或半自动给料、出料装置;

4.各种手限制装置、手脱开装置;

5.自动或手动紧急停车装置;

6.各类限制导致危险行程及过载保护装置;

7.各种防止误动作或误操作装置;

8.警告或警报装置;

9. 各作业场所的安全监控、通风、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除尘、防毒、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和安全隔离装置;

10.工业梯台的护栏、护笼;

11.各种防滑、防倒及防垮塌装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建设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其他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环境安全保障部负责公司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将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管理纳入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范畴。

第五条各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范围内的各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

第六条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全面维护公司的各类安全防护设备,保障其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组织对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装置的评审、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第六条控制内容

1.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是改善劳动条件、降低劳动强度、避免或减少职业危害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或装备,各单位要建立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认真做好日常的管理、使用和维护。

2.各类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要求。

3.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类设备设施)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类设备设施)负责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全面管理,并建立完整的资料和档案。对有特殊要求的防护设施,必须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维修、校验记录。

4.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负责各类安全附件、压力表计等特种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定期送验,并保管有关定期检验报告,保证其在有效期内使用。

4.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备品、备件等,采购部必须及时供应、并保证质量。

4.6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大修,必须列入公司年度维修预算项目,由经营计划部组织实施。

4.7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行。

4.8各部门和职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时,必须及时报告或处理。

4.9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不准随意弃置不用、拆除、挪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确认为有必要拆除安全装置及设施时,需经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设备)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审定同意后方可拆除。

4.10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需要报废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说明情况,报经环境安全保障部(非生产设备)和制造部设备保全处(生产设备)鉴定后,提出书面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

第9篇 医疗废物相关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体检制度

一、保健院队从事医疗废物消毒、毁形收集、转运贮存、装运等工作的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二、每年对上述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预防接种,防止其身体受到损害。

三、专职人员在接触或处置医疗废物作业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帽、鞋、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每次作业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队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四、防护用品有破损时,应及时予以更换。

第10篇 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 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 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 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 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6. 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第11篇 安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强化从业人员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防范知识和技能,熟悉企业安全文化和产品工艺特点,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持续提升,有效保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国家安全和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应于公司所有岗位,覆盖企业的所有员工及临时务工人员(含临时工、农民工、实习人员)、外来承包商等。

三.职责和分工

1.总经理负责审批安全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入厂安全和职业卫生教育、制定公司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各部门、各车间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安全和职业卫生宣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员工实施培训;

4.班组负责对新入职员工上岗前的职业病危害和岗位安全操作教育。

四.宣传教育管理及要求

1.入职教育:新员工入职均须经过企业、部门和岗位的三级教育。

1.1公司级培训由行政人事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和生产部门具体实施,主要内容为安全防护意识、企业特点、规章制度,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

1.2部门级培训由各部门具体实施,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事故教训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1.3岗位培训由班组长负责,主要针对从事岗位操作的注意事项,具体的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及安全防范设施的结构原理、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维护保养要求、岗位责任制、班组安全和防护管理有关规定、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体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2.日常培训工作

2.1按照年度计划实施日常安全和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培训课时符合规定;

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和新产品投产前要按照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卫生规范要求,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

2.3员工岗位调整和设备大修、检修后须进行专项的安全和防护培训;

2.4利用视频、内部报刊、例会、公示栏、标志牌标识和宣传标语及网络等形式进行长期的安全操作和职业健康、防护知识的普及宣传。

3. 特殊工种培训: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 按期参加管理部门的外部培训。

五、培训效果验证

1.安全和职业卫生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培训结束必须进行考核。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的新员工,不得转正;

2.建立个人培训档案,保留相关的培训记录,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3.不能完成培训课时和未按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按公司绩效考核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六.相关制度与记录

1.相关制度:略

2.相关记录

《年度安全和职业健康培训计划》

《培训记录》

第12篇 建筑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 经理的职责

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 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 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 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 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 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 对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 企业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 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执行。

2、 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 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4、 直接领导本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

5、 组织对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 经常检查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 经常听取各部门、安技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 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9、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 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 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 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 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 专(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职责

1、 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 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总结推广职业卫生管理先进经验。

3、 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 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 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 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台帐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工作。

五、 项目经理职责

1、 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 组织对本项目部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 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 定期组织本项目部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6、 对本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13篇 某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 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 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 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 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第14篇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第15篇 工程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①建立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②经济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产指标,确定奖罚标准。

③制定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前进行交底。

④项目部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班组设兼职安全员,对安全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和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并逐级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定期进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对新入厂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并做好记录。

⑧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项目部建立特殊工种台账,并进行动态控制。

⑨按规定对专职安全员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和考核。深入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事先要制定规划,事后要有总结。

⑩对发生的工伤事故按规定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第16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护医务人员职业安全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特别是门(急)诊医务人员在接诊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临床诊疗技术操作规范。

二、放置医疗废物的容器应符合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三、医务人员一旦发生锐器刺伤严格按锐器刺伤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

四、医务人员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及时报告院感科,院感科报告主管院长,艾滋病职业暴露情况医院还应每半年进行汇总并上报县疾控中心。

五、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医院应承担相应的救治责任,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血液病毒抗体检测

2、治疗

3、随访

4、建档

第17篇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为了搞好指挥部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与教育,增强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现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培训教育的有关规定和《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要求

指挥部所有员工及外协作业队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新入场员工必须经入场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施工。

工人转场或变换工种,须进行新施工环境或新工种的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参加施工。

特种作业人员(指从事电工、起重、金属焊接与切割、爆破、压力容器、登高架设、厂内机动车驾驶、制冷、锅炉等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员工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经过岗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应从事本岗位的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后,必须按时进行复审,证件过期或不按时复审的人员不允许上岗。

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应形成记录,并按档案资料要求,分类妥善保管,以备查验。

计划与实施

指挥部综合管理部负责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职工教育培训的管理规定,编制、实施指挥部本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指挥部生产安全部协助实施指挥部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指挥部各单位每年根据施工特点和具体工作要求,向指挥部综合管理部编制上报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根据指挥部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指挥部各单位每月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本单位的月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指挥部生产安全部负责组织实施新入场人员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安全教育,督促、指导各单位新入场员工第二、三级安全教育。

指挥部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指挥部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换证情况,提出培训要求。

入场安全三级教育制度

凡新入场(含转岗、复岗人员)的指挥部员工及外协作业队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指挥部各工区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新入场员工的第一级安全教育,各队(队)负责实施新入场员工的第二级安全教育,各班组负责实施新入场员工的第三级安全教育。

入场安全三级教育的内容

第一级教育的内容:

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针、政策;

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本单位施工过程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规章制度;

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第二级教育的内容:

本单位施工特点及施工安全基本知识;

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

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

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用品使用的基本知识。

第三级教育的内容:

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

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

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

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新入场员工上岗时,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经过三级入场教育;

经过上岗前考核合格;

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

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指挥部员工及外协作业队从业人员除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外,要定期组织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和教育。

新入场人员在三个月内,各单位每月对其进行一次以上的安全教育,并要求队(厂)、班组每周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根据施工安全需要,指挥部各工区每月组织1-2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各单位每月组织1-2次安全教育培训。

各级领导干部、技术及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二次以上的安全培训教育,以求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素质和业务水平。

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要努力实现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效性、发展性、经常性的“六性”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即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教育和安全与生产辨证关系教育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的思想教育;

安全知识教育,包括施工环境概括、施工作业程序、安全生产一般注意事项、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等基本知识教育;

安全技能教育,即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教育;

事故教育,即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与讲座;

法制与制度教育,即安全生产法规和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教育。

安全培训教育形式

安全培训教育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如设培训班、上安全课、安全知识讲座、报告会、智力竞赛、图片展、书画剪贴、电视片、黑板报、墙报、简报、通报、广播等等使培训教育形象生动。

其他

特种作业人员除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外,必须接受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和再教育。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职业安全控制制度范本

1目的

对职业安全状态进行有效控制,减少或消除不安全行为和状态,有效控制事故的根源,确保施工和服务过程的安全文明进行,以实现职业安全管理目标。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部施工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术语和定义

采用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中的术语和定义。

4职责和权限

4.1总经理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的领导,为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4.2副总经理负责主管工作范围内的职业安全工作的领导。

4.3工程部

a)负责本程序的制定和修订,并对其实施进行监督和指导。

b)负责监督和检查公司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4.4财务部负责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资金使用的专项管理。

4.5工程项目部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定期检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4.6全体员工遵守并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各项管理规定,共建职业健康安全企业。

5控制要求

5.1安全工作原则

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作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将安全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之一。

5.2安全组织机构及制度

5.2.1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为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5.2.2公司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员工代表任副主任,各部门经理任委员。

5.2.3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措施计划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定期检查制度》、《职业病和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等管理制度。

5.3安全文明施工策划

5.3.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针对公司现有规模、基础设施、工作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和资源配置等因素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策划的内容包括:

a)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过程和确定不可容许风险;

b)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人员,以及控制和检查的手段及措施;

c)施工和服务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d)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措施;

e)其他安全施工方面的策划。

5.3.2依据公司的发展变化,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定期评价安全生产状况,依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变化、公司的发展需求进行重新策划。

5.4安全文明施工资源管理

5.4.1总经理确定并提供充分且必要的资源,满足公司安全文明施工对人员、设施、设备、资金、技术和方法等方面的需求。

5.4.2配备与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相适应并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管理、执行和检查人员。

5.4.3配置各类安全用电设施及防触电措施、消防器材及设施。

5.4.4配备设备所需的监测仪表,配齐员工作业所需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保证齐全有效。

5.4.5财务部落实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职业安全培训的经费,并保证各项资源配置满足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基本要求。

5.5安全文明施工培训

5.5.1按照《培训管理制度》规定,综合部把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纳入公司整体培训计划,并作为重要培训内容进行重点安排。

5.5.2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职业安全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b)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c)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d)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电气安全等职业安全基础知识;

e)应急准备与响应知识;

f)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等。

5.5.2通过安全文明施工培训,确保公司全体员工都意识到:

a)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要求的重要性;

b)在工作中实际的或潜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以及个人工作改进所带来的职业健康安全效益;

c)在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程序和要求,包括应急准备和响应方面的作用和职责;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5.6安全文明施工控制

5.6.1工程部在项目检查例会上,汇总分析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状况,研究和布置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解决安全文明施工中的问题。

5.6.2综合部组织对全体员工进行分阶段、分层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工程项目部每天进行班前口头职业安全教育。

5.6.3各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张贴相应的安全文明施工规章制度,确保员工明确职责并履行,保障安全文明施工,降低安全风险。

5.6.4在涉及安全文明施工区域或部位,张挂安全提示牌,提示员工注意安全;对于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牌,告戒员工只有专业人员才能作业;在公司办公入口明显处,设置职业安全敬示牌,提示所有进入公司人员注意安全。

5.6.5在公司办公区域明显位置设置紧急疏散路线图。对物业管理相关方施加影响,设置紧急通道标志和安全出口标志,保持出口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畅通无阻。

5.6.6工程项目部综合部张贴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项目部位置和逃生路线。

5.6.7对于公司新建工程项目,工程部组织工程项目部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培训,使员工了解和掌握其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并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

5.6.8工程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置充分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资金。开工前对安全生产策划、培训和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5.6.8.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针对施工现场环境、施工方案、劳动力组织、作业方案、动力设备、基础设施等工程施工特点,有针对性、超前性地编制可靠的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与文明施工。

a)必要的设施、装备和专业人员;

b)控制和检查的手段及措施;

c)施工过程必需的文件、规范和规定,包括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机械作业、临时用电、动用明火、设备安装和调试等作业规定;

d)冬季、雨季、雪天和夜间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e)对风险大和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论证,确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f)施工各阶段的安全技术交底文件。

5.6.8.2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技术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并由原审批人重新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包括下述安全生产内容:

a)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b)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防止伤亡事故和施工危害,施工设备等各类防护、保险装置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计划;

c)文明施工和环保保证措施计划;

d)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6.8.3建立的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包括:

a)高处作业的安全要求、范围、层次和段落;

b)设备安装和调试防护措施;

c)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d)防火、防雷等安全措施;

e)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汛;冬季防火、防冻、防滑、防煤气中毒等。

5.6.8.4工程开工前建立文件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内容至少包括下述内容:

a)工程项目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b)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

c)记录、报表和台帐等。

5.6.8.5按照国家或行业规定,进行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a)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规程和公司规章制度;

b)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

c)公司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d)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础知识;

f)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

g)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防护用具使用的基本知识等。

5.6.8.6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

a)安全检查主要采用“看、量、测、作”等方式进行。“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验资料、现场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量”主要是进行实测实量;“测”主要是用仪表进行测量;“作”是由作业者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灵敏度。

b)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机械设备、查安全设施、查安全教育培训、查操作行为、查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查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c)依据建设部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对施工现场的主要环节、部位等进行安全检查。检查人员按照检查项目填写检查评分表,并进行汇总分析。

5.7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7.1工程部每月对在施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状况进行检查。

5.7.2工程项目部设立专职环保安全检查员,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控制状况、安全生产措施实施状况、安全生产培训状况、安全生产设施和装置落实状况等进行检查。

5.7.3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进行记录,并按照《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置。

5.7.4发生安全文明施工紧急情况按照《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规定启动应急预案。

5.7.5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有关规定进行记录。

6相关/支持文件

6.1《安全责任制度》

6.2《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6.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4《安全检查制度》

6.5《职业病和事故调查及处理制度》

6.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

6.7《事故、事件和不符合管理程序》

6.8《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程序》

6.9《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管理程序》

7相关记录

7.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通知单

7.2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不符合整改报告

第19篇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范本

1、 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 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 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与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

4、 要掌控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預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医疗废物暂存間禁止吸烟及飲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 每日对运送车辆及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对暂存间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7、 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发生。要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8、 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

9、 医疗安全領导小组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等工作。

第20篇 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对生产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建设项目组织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单位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国家职业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并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前,向安全主管部门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办理审批手续。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应有安全专篇,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可行性研究报告出来后,应进行建设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由专家组审查,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通过备案。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论证并进行安全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单位应依据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安全设施设计。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建设项目安全 “三同时”,有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设计单位在编制项目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安全设施的设计文件;

2编制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安全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制;

3报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项目,在报批时,应同时报送安全设施文件;

4建设项目施工的单位严格按照安全设施的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

5在生产设备调试阶段,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调试和考核,对其效果做出评价;

6建设项目预验收时,同时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竣工、试生产正常后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

6、职责

6、1工程管理部门

6、1、1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发立项和上报审批。

6、1、2负责建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下达。

6、1、3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6、1、4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

6、1、5负责建设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

6、2安全管理部门

6、2、1负责建设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

6、2、2负责职业健康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

6、3各单位

6、3、1则对验收评价提供评价的相关资料。

7管理内容和要求

7、1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工程管理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厂址等有关资料编制《项目建议书》并符合国家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7、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

7、2、1工程管理部门委托设计院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报告书中必须有职业健康安全篇。

7、2、2《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完成后由工程管理部门立即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编制报告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7、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

7、3、1设计部门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中必须有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必须符合安全预评价所确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投资概算及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7、3、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前,工程管理部门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供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文件,由安全管理部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并办理《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批表》。

7、3、3工程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

7、4建设项目施工阶段

7、4、1招标,选择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项目的施工建设。

7、4、2工程管理部门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制定施工计划,安排工程进度。

7、4、3施工单位必须按图施工,需变更安全设施设计的,必须征求安全管理部门同意。

7、5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试生产

7、5、1工程管理部门组织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

7、5、2建设项目建成后,工程管理部门立即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选择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价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编制报告书,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

7、5、3建设项目建成后生产单位编制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报安全处,由安全管理部门报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审批。

8、“三同时”管理与考核

(1)安全管理部门是企业职业安全卫生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三同时”管理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2)未按规定向专业管理部门呈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安全设施设计、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5%。

(3)因资料不能及时汇总上报,而影响“三同时”验收时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5%。

(4)未按规定向有关管理部门呈报建设工程竣工报告,扣责任单位月奖的1—2%。

(5)未按规定没有对建设工程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扣,扣责任单位月奖的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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