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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安全质量是我们不可忽视的核心要素。安全制度如同建筑的基石,它不仅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确保项目高质量完成的关键。良好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的声誉,同时也是对社会责任的体现。它像一盏指路明灯,引导我们在复杂的施工环境中稳健前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基建安全制度应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的安全职责,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承担起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安全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涵盖施工前的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紧急情况的应对等。

3.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4.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5.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确保快速有效的响应。

注意事项

在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谨记以下几点:

1.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谨,不能流于形式,否则将失去其应有的作用。

2. 制度应随着工程进展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保持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3. 强化监督与考核,对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树立安全至上的风气。

4. 重视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报告安全隐患,形成积极的安全文化。

以上内容旨在为基建项目构建一个坚实的安全质量基础,只有严格执行和不断完善,我们才能在保证安全的实现项目的高效优质完成。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范本

第1篇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范本

基建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1、矿要建立系统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各专业专管部门,各基层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考核奖罚制度并根据

实际,每年进行一次修改。安全质量奖罚制度要与安全目标管理相结合兼顾责任、权利、义务,规定明确,奖罚对等,重奖重罚。

2、矿设立安全奖励基金。安全奖励基金来源:

(1)按规定吨煤提取费用;

(2)安全、质量各类罚款。

安全奖励基金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具体使用由办公会决定,财务部对安全基金实行专帐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基建安全活动日制度

1、每周四为矿安全活动日,从事生产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都必须参加安全活动,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该时间各单位不得无故占用。生产部必须提前下达每月计划,各单位遵照活动计划并结合自身安全实际工作,认真组织活动,做到有组织、有规划、有内容有效果。

2、安全活动内容,必须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劳动纪律、安全技术、事故案例等教育。

3、各单位行政主管必须亲自主持并参加安全活动。

4、生产部负责检查安全活动日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2篇 基建规划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要始终坚持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由市安检大队和施工单位负责。

3、在基建过程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施工区要相对独立(有独立围墙),原则上应是远离学生教学区和生活区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在基建过程中,对民工的安全问题,应由承包方来负责。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和生活区,宿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基建规划处要经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施工的安全。

第3篇 某大学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徐政发[2002]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2002]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第4篇 某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第5篇 安全基建问责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基建问责(以下简称问责),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矿安全施工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基建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施工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其负责人采取问责措施。

1.凡发生一起3人以上的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由上级主管部门实施责任追究,并按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安全基建问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3. 问责方式分为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产生单位、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4.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

(1)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矿井未建立瓦斯监控系统,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4)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5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6)越层越界开采;

(7)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8)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9)矿井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0)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1)各种证照过期或不健全,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工程进行劳务承包的;

(12)煤矿未及时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未及时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的;

(13)矿井在生产经营区内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事故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14)上级或各级地方安全部门检查中提出,经查属实的,职工举报提出,由煤业公司及以上安全部门界定确认的。

5.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部门予以黄牌警告:

(1)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

(2)在施工经营区域内存在上级单位检查中查出,本矿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的;

(3)存在煤业公司检查中查出,本矿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的;

(4)存在群众举报经查属实,本矿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的;

(5)未实现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6.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部门予以经济处罚,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

1、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

2、年度内被煤业公司黄牌警告一次或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

6.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的问责:

(1)生产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行作业的责任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2)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

(3)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隐瞒、谎报、迟报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

(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要求整改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7安全生产事故问责

(1)矿井发生一次死亡生产责任事故的,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相关程序追究处理。

(2)发生非死亡生产责任事故的,由安监科进行事故责任人约谈。内容包括:主要听取事故发生经过、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性质、原因分析及教训,重点是采取的措施、强化安全责任等方面的汇报。同时对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

被约谈对象应该准备书面材料和必要的图纸。

(3)约谈原则上在事故发生、事故等级、事故性质确定后10 日内进行。

(4)约谈时,应安排专人记录,形成约谈纪要并及时发送被约谈单位;

(5)约谈后,被约谈单位应在15日内将约谈要求贯彻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

(6)事故责任人所作检查,对事故责任人的约谈,对事故单位的经济处罚以及对事故责任部门的通报批评由安全、工会、人力资源(劳资)、财务等部门组织并监督执行。

第6篇 基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学院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基建部门代表学院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有:

1、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2、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3、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4、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5、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6、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5)实施爆破作业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三、定期对基建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意见,抓好落实。

四、对出现责任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应依照《工程建设重大事入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执行。

五、认真做好安全监督记录,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

第7篇 基建规划处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

1、要始终坚持和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建施工方针。

2、基建施工单位必须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由市安检大队和施工单位负责。

3、在基建过程中,必须把学生的安全放在第一位,施工区要相对独立(有独立围墙),原则上应是远离学生教学区和生活区的情况下施工。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做好防范措施,不得让学生进入施工区域。

4、在基建过程中,对民工的安全问题,应由承包方来负责。对民工的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不得随意进出教学区和生活区,宿管要做好防盗工作。

5、基建规划处要经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在建施工项目进行检查、督促,确保施工的安全。

第8篇 大学基建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根据徐政发[2002]59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徐政发[2002]58号《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安全生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校行政要求,为确保建筑物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全处职工安全职工生产教育,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提高思想认识,树立质量、安全生产第一意识。

二、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分管处长负责,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建筑物建设阶段的安全负责,计划科科长对甲供设备的安全使用负责,处秘书对处办公用房、办公设备的安全负责。

三、每月对全处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区域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抓好落实。各责任人应经常性地对所负责的安全生命生产区域进行检查、监督。

四、对出现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协助调查和处理工作,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五、做好检查监督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得好的同志进行表扬奖励。

第9篇 化工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____ 总经理

副组长:____

____

____

____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___。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4、办公室负责班组长选拔任用标准、安全结构工资落实和外来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签订安全协议,纳入公司统一管理;对新招职工严把入矿关,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对各岗位人员要配备充足,合理编排;部负责《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的计划和落实,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台帐,确保安全资金到位,月底将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安全职业卫生科。

5、各部室根据分工及部室职责,完善“双基”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重点岗位交接班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培训制度》、《安全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班组考核制度》、《员工考核制度》、《安全、双基建设工作会议制度》、《周安全日活动制度》,员工熟知制度内容,并认真落实到位。

6、“双基”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全面负责“双基”工作的协调、材料的收集并牵头组织“双基”检查工作。参加每次安全大检查的人员,每人至少提问2名职工应知应会。

六、“双基”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基层建设

基层建设要突出组织建设。按照机构要健全,职能要强化,人员要配齐,管理要到位,考核要严格的要求,配齐配强基层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精干、高效、专业化的基层管理队伍。

基层建设的重点是:

1、技术队伍建设。为车间、班组配齐技术负责人和技术员,落实各级技术责任制。通过委外培训、岗位练兵、技术竞赛等形式,强化技术队伍素质,大胆提拔和重用有一技之长、素质过硬的技术人员,为他们的成材、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2、职工队伍建设。开展职工“自律”活动,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相互保安的能力。各单位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的要求,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培训,特别是“应知应会”、“必知必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要逐步规范公司用工制度,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性。

(二)基础建设

基础建设的重点是抓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提高,抓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抓建章立制,抓安全投入。

基础建设的主要内容是:

1、强化教育培训。坚持用先进的理念引导人。深化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体现、尊重、提升“生命价值”,强化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懂法守法的安全文化理念,规范干部的管理行为和员工的操作行为,不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现场预警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完善职工教育培训体制和机制,创新培训方法,注重实际、实用、实效,以应知应会为内容,以生产现场为依托,以关键岗位为重点,以一线职工为主体,开展全员多层次安全技能和业务培训。建立培训安全检查评估制度,确保培训效果。

2、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制度建设是规范意识行为,抓好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山东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十九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工艺管理制度、应急救援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并对落实情况跟踪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经济利益挂钩。

3、认真开展安全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是职工生命安全的“命脉”和基础,是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条件。要狠抓基础安全和动态施工安全。实行工程安全终身制,严格安全验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从设计到施工,每个环节、每道工序都高标准、严要求,严把安全关。认真开展安全安全标准化活动,推动安全安全达标工作上档升级。通过安全面貌的大转变,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4、保障安全投入。投入是抓好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基础装备和设施的重要保证。正确处理安全与投入,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按照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要编制安全投入计划。安全投入符合实际、讲究实用、突出实效,安全投入项目要以防治重大隐患、完善安全系统、更新安全装备和改造落后工艺为重点。

5、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立足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对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五定”原则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实行流程“闭环”管理,并分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重大隐患治理,除必须执行挂牌、销号制度外,还要从技术措施、工程安全、设备管理和技能培训等方面,深入分析根源,并形成可追溯制度。

第10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使“双基”考核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目的、意义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基固本,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把安全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车间、班组和现场,充分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全面提升安全基础管理水平,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人本管理,积极践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文化核心理念,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零”理念成为员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标准和奋斗目标,促进安全文化落地生根。

(二)坚持“抓系统,横向到边;系统抓,纵向到底”的全面安全管理思路,激发内生动力、形成内生机制,努力构建自主管理型、系统管理型、预防预控型、学习创新型安全长效机制。

(三)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用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创新员工安全培训;坚持“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工学一体化”,提升员工基本技能和安全意识,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

(四)加强车间班组建设,做到安全合格在班组、消除隐患在班组、杜绝“三违”在班组。安全管理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实现班组自理。

(五)依靠科技兴安战略,强化管理和技术创新,夯实安全基础工作。发挥安全管理创新项目带动作用,力争在激活管理要素和激发内生动力上取得突破。

(六)构建以治理抓源头、系统抓过程和评价抓效果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安全管理预防预控体系,推进精细化管理,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双基”建设工作标准及月度考核落到实处,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____  总经理

副组长:____

____

____

____

成  员:安全职业卫生科、生产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职业卫生科,安全职业卫生科经理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___。

四、领导小组职责

(一)每月召开一次“双基”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双基”工作。

(二)主持、指导、督促业务范围内的日常“双基”建设工作。

(三)对“双基”建设中上级要求与检查的一些关键问题、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处理。

(四)对“双基”建设工作做到有规划、有布置、有落实、有考核。

五、各级领导职责划分

(一)公司、部室领导:

1、总经理:负责“双基”全面工作。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调度安全标准化、车间班组文明生产;负责“双基”现场和内业工作。

3、安全副总经理:牵头组织迎检工作、负责综合隐患统计上报、监督隐患治理和措施现场落实。

4、经营副总经理:负责后勤保障、供应、地面接待等工作。

5、相关部室负责人是本部室“双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室“双基”和分管专业安全标准化工作负责。

6、各车间主任、班组长本车间、班组第一责任人,对车间、班组“双基”和安全标准化工作全面负责。

(二)部室职责

1、生产技术部负责《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的制定和工作落实,建立安全生产台账、记录等各类档案,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和安全责任制,负责生产设施、设备维修。负责安全安全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的管理与考核落实工作,指导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将检查情况、考核结果及时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2、办公室负责《公司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生产调度会制度》、《事故统计记录制度》、《调度安全达标管理制度》、《调度指挥协调管理制度》、《重大隐患登记管理制度》等制度的工作落实,负责生产调度会的安全工作落实及生产中紧急隐患措施的落实,并将调度会领导安排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报送“双基”建设办公室。

3、安全职业卫生科负责全公司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双基”建设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会议制度》、《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事故统计报告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安全举报制度》、《安监员管理制度》、《安监人员工作安全考核制度》等),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单位对安全隐患进行落实整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跟踪落实台帐;负责汇总、通报“双基”建设存在的问题、月度安全绩效考核,并兑现奖罚;负责记录安全办公会、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与安全布置内容;做好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第11篇 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负责,另设安全员两名,负责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

二、基建维修工程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报建或审批,待各种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手续不全的项目不得开工。

三、基建维修施工工地必须与学校教学区、师生活动区隔离,并设置相应的防护设备和警示标志,不得在隔离区以外的地方堆放建筑材料、杂物等。

四、施工车辆进出校门或在校园内行驶时必须慢行,上课期间不得鸣号,不得在校园内随意停放。

五、基建、维修工程竣工后报请有关部门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的工程禁止使用。

第12篇 基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必须建立由院领导、总务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纪检监督员组成的基建管理小组。

2、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保体系,同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提供给建设单位,并在实施过程中接受其监督。

3、工程施工过程中,定位放线、基础开控、基础施工、框架梁柱浇筑、屋面工程等其他隐蔽工程都必须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把关,严格执行材料检验的方法和手续。材料进场必须出具质保证书。对需要复试的材料,应由建设、施工单位双方抽样,同时送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材料复试,复试合格者方可使用。三材抽验见证人要持证上岗,砂浆和砼“两块”试件制作,要严格按规定取样送检。其余材料也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检验或复试。

5、基建管理中,必须加强对工程质量通病的防治。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及时向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主管部门汇报,共同商定解决措施。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应立即书面报局长。质监站、设计单位和卫生局,由质监站牵头组织处理事故,提出书面处理方案并监督实施。

6、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均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施工单位要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基建工程的验槽、基础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及其他单位验收关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和建设单位派代表及监理员先进行全面检查,初步认定后,再由施工单位将工程资料交有关部门审查,申请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限期整改。基建工程竣工验收必须在施工单位按初验结果整改完成,并经建设单位和监理方对整改结果认定后,方可向建设局申请组织竣工验收。

8、凡未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工程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要到建设局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工程使用证》后才可进行使用。

9、投入使用后,院方要加强检查,注意观察,若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与质监、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系,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10、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履行好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施工单位投标承诺的条件执行,保修期内质保金不得返还。

第13篇 某矿基建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基建安全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制度

1.矿每旬组织一次全面的工程安全质量大检查;管理人员下井要填写检查记录,作为动态检查;各部门、各单位、对分管范围内的、库房、班组、场所,要按有关规定建立月检、旬检、周检、日检、班检制度,并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坚持日常现场巡回安全检查。

2.矿安全质量大检查由矿长组织、基建副矿长具体负责,井下检查由安监站牵头。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参加,分别对本专业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施工工作进行检查。分管领导对所分管范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业务保安部门对分管业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检查具体组织、考核、评级、奖罚按有关文件执行。

4.检查标准:按《基建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和矿制定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检查标准执行。

5.对查出的问题,安全副矿长要组织召开落实整改会议,安全部门负责对查出的隐患按“四定”原则((定隐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责任人)予以落实到位,督察整改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并通报和存档备案。

6.检查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由安监站按规定时间进行复查。本矿落实不了的隐患要按规定上报,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协助解决。

7. 安全监督检查原则。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自检与互检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

8. 煤矿领导和业务保安部门要坚持日常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要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动态安全监督检查,突出“动态”和“夜班检查”两个特点。

9. 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1)矿井基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情况;

(3)安全投入、重点工程的完成情况;

(4)上次安全监督检查存在的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情况及各要害场所安全管理情况;

(6)火工品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7)安全奖励使用及安全罚款执行情况;

(8)各级领导干部值班、下现场、跟班、情况;

(9)证照管理及安全培训与持证上岗情况;

(10)应急救援体系、创伤急救体系的响应、处置等情况;

(11)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10.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中,若发现有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健康的作业环境,设施等重大安全隐患,必须立即责令停止作业,撤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

11. 凡是参加安全监督检查人员,都必须严格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

第四章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制度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措施要明确施工标准、具体技术要求和预防事故的具体办法。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必须按照审批权限,逐级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各级审批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审批手续,严把安全技术关,确保规程、措施等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3. 矿井的《矿井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提前上报审核,经相应管理部门(省厅)批复后方可施工。

4. 基建矿井应进行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预测,由有资质单位编制瓦斯涌出量预测报告,逐级上报相关部门(市局、省厅)批复,瓦斯涌出量预测预报需经有资质评审机构进行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报相关部门备案。

5. 设计变更由矿方以“工程联系单”形式提出设计修改建议,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单》及预算费用,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签署变更意见后,报省厅审批。所有的设计变更必须下达设计变更卡或者办理批文。设计变更资料与施工图纸一起作为工程技术资料,在工程竣工后统一归档。未履行设计变更程序的,所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一律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向建设单位赔偿工期损失和其他损失费用。

6. 施工中发生的工程更改,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做出更改分析报告并负责审核更改工程量及预算费用,报省厅基本建设部门履行审批,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双方要做好工程更改记录,填写工程更改书。

7.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规程等,由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业务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审,不得传阅审批,经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

8.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经矿工程、技术、机电、通风、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签署意见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批复,再到县局批复。

13. 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批准;

(1)各类施工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单位必须提前3个月编制开掘作业规程,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部门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

(3) 巷道贯通、工作面回撤、排放瓦斯、井下明火作业及其它非正常作业安全措施,经矿工程、机电、通风、技术、调度、安全等业务科室会审后,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4)检查和穿过老巷的安全措施;

(5)在煤(岩)层中单巷掘进预防瓦斯、透水、冒顶堵人的等灾害的安全措施。

(6)堵塞的倾斜井巷,在清理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7)倾斜巷道维修通车作业时,必须制订行车安全措施;

(8)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支架或装备,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9)倾斜运输巷设置风门时,必须制订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防止矿车碰坏风站的安全措施;

(10)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需要停风,必须制订停风措施;

(11)在有自燃倾向的煤层中掘进,采用超前支护方法,穿过冒顶区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2)用放炮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必须制订安全措施。

14、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建设单位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的单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需经建设单位的审查同意。施工组织设计经监理单位总监、煤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煤炭管理局基本建设部门备案。经审定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考核工程进度的依据。重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编制,审批照此执行。

地面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15. 所有工程必须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施工单位所管辖范围内的一般性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制定安全措施,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及相关科室批复。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临时问题(掉顶、倒棚、移棚、埋皮带等),由跟班队长在现场制定口头安全措施,要求现场人员贯彻执行。

16.矿审批的安全措施,必须经安监站审查、备案,以此进行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17. 安全措施一经批准后,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认真向作业人员转达贯彻执行,并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措施施工。

第14篇 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制度

为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及省公司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规定,落实安全责任,提高信息沟通时效性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建安全信息报表为月报,每月20日(遇节假日顺延)12时前报送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的基建安全情况。

二、信息报表报送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各单位指定一名本单位基建安全信息管理联系人,并在每期月报末尾处将项目负责人签名、报送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一并上报。

三、各单位基建安全信息应严格采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附件中“基建安全信息月报电子邮件填报格式”及填写说明填报。

四、基建安全信息文字部分按(参)照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信息月报”表式及示例填写。

1、本单位当月发生的基建安全事故或不安全事件:若本单位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较大设备、火灾、交通等事故,或发生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须单独编写事故报告。

2、本月基建安全管理方面开展的主要工作:当月开展的主要安全管理性的工作。

3、下月主要风险及重点工作计划:对下月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防控及拟开展的重点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应在下一期月报中有所反映。

五、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纪律

1、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是基建安全基础工作,各单位应确保上报的信息及时、完整,能满足基建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要通过加强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在建工程和施工企业承建工程中存在的重大风险作业情况。对于重点工程中的重要危险作业、施工条件复杂且常规措施难以保证安全的作业、首次应用新技术及新工艺的重大项目,要进行逐项跟踪管理,确保安全总体局面稳定。

2、商洛供电局基建部对各单位的基建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落实、报送不及时、内容缺失严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第15篇 基建工程安全供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供、用电管理,规范各级供、用电行为,确保施工现场不发生任何电气设备事故和人身触电事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唐保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现场所有参建单位和人员的安全供、用电管理。

第三条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安全标志规范》和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实施办法》编制。

第二章 施工供、用电管理内容

第四条 在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监察部办理了正式用电手续的施工单位,才允许正式用电,并将用电批准手续交监理单位。

第五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管理机构,要求将该机构负责人、电气负责人、一、二类工作票签发人及电工班组成人员,以文字形式报公司工程部、安全监察部门和监理单位。无安全用电管理机构或未办理正式用电手续的单位,不予供电。

第六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工作的法规和制度。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直至取消施工资格。

第七条 各用电单位安装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全监察部及监理单位有权对其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有权停止供电。

第八条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电气设备和材料。

第九条 任何用电单位不得向外转供电,违者停止供电。

第十条 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及有证电工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的专业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统一指导,接受公司和监理单位查证上岗监督。无证者不准从事电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经检查无心脏病、精神病、癫痫病、聋哑、色盲和其他不适于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

(二)具备必要的电气理论知识及操作技术,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

(三)熟练掌握触电急救和人工呼吸法。

(四)取得经施工单位培训、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考试合格发放的特殊工种岗位证。

(五)各施工单位用电设施的安装必须办理用电申请表,并经工程部、安全监察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 在对地电压250v以下的低压电气网络上带电作业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被拆除或接入的线路必须不带任何负荷。

(二)相间及相对地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满足工作人员及操作工具同时触及不到不同相导体的要求。

(三)要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四)要有专人监护。

(五)要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十三条 电气设备附近应配备适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发生电气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第十四条 施工用变压器应装设在不得低于0.5m的高台上,周围应装设不低于1.4m的栅栏,并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变压器应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五条 低压架空线路采用绝缘线时,架设高度不得低于2.5m,交通要道及车辆通行处,架设高度不得低于5m。

第十六条 现场直埋电缆的走向应按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规定,沿主道路、组合场、固定的构物等的边缘直线埋设,埋设深度不得低于0.7m,转弯处应在地面上设置明显的标志,通过道路时应采用保护套管。

第十七条 一切用电设备及设施应装设接地或接零保护。中性点不接地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中性点接地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接地保护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

第十八条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行灯应有保护罩。

第十九条 严禁用三芯软线再外敷一根导线的方式代替四芯制。

第二十条 在光线不足及夜间工作的场所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二十一条 接引至移动式手提电动机械的零线必须采用软铜绞线,其截面一般不得小于相线截面的三分之一,且不得小于1.5mm2。

第二十二条 地线及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或螺栓连接等方法。若采用缠绕法时,必须按照电线对接、搭接的工艺要求进行,严禁简单缠绕或挂勾。

第二十三条 采用接零保护的单相220v电器设备,应设单独的保护接零,不得利用设备自身的工作零线作接零保护。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由电气专业部门统一架设安装,正常维护由电气专业人员进行。各单位或个人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如发现违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 凡有爆炸危险的场所,严禁利用金属管道、构筑物的金属构架及电气线路的工作零线作为接地线或接零线用。

第二十六条 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恢复送电。

第二十七条 严禁约时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器。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

第二十九条 对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第三十条 凡在供电范围内的高低压电气设备上工作,及在各自管理的电压等级在380v以上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无论设备是否带电,必须办理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手续,作好安全措施,经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施工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需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报安全监察部和监理单位。

第三十一条 严禁无票和搭票工作,严禁超时停送电,杜绝习惯性违章。

第三十二条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的规定执行。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四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第二种工作票应在开工前一小时交给工作许可人。

第三十三条 各用电单位需在配电变压器台架或低压侧工作时,应断开变压器高压侧开关后,在本单位办理工作票及许可手续,必须悬挂有关警示牌并加强监护工作。

第三十四条 电气设备停止运行(包括事故停电和拉闸)后,在未拉开有关刀闸或断开开关及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以前,不得触及电气设备,更不得擅自进行工作,以防突然来电。

第三十五条 事故紧急抢修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应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中第三章第二节第九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工作票有效时间为许可开工时间至计划工作终止时间。如需延长工作时间,应由工作负责人于计划工作终止时间以前一小时,办理好延长手续并经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签字后,方可进行延期工作。

第三十七条 已终结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工作票的合格率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三十八条 工作票中所列三种人应由各单位明文确定,并报安全监察部门及监理单位,非明文确定的人员不得在工作票上签字,各用电单位的电气工作负责人不得少于2人,工作班人不得少于3人。

第三十九条 各用电单位必须按公司的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各种标示牌。

第四十条 根据国家规定及上级有关制度,制订强制性的安全施工用电奖惩制度。各用电单位在进驻施工现场十五日内,将制订本单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用电单位应保持电气设备的完好,及时消除设备的缺陷。公司安全监察部门随时组织检查、抽查,不合格者立即整改。

第16篇 基建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基建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_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 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控维检员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以上学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合格证书)。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 “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充分利用现有的教学设施,对所有职工进行全方位培训,按照公司建立的全员安全培训的考试题库和电脑考试系统在电脑上逐步实行微机抽考。

14.从业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15.培训部门根据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制定具体细则,派送培训人员。同时负责新工人、转岗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培训,负责对具有安全资质外委施工单位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培训;协同安全部门做好业余安全培训工作,对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统计、建档、管理。

16.安监站负责安全培训持证工作的监督检查。

17. 各级主管部门负责对煤矿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管。

18.安全、培训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共同组织并监督检查安全技能培训工作;保证持证上岗人数符合国家定员规定。

19.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未经安全培训或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干部不准指挥生产、工人不准上岗操作。

20.从业人员,都必须持有国家统一的《合格证书》,《合格证书》由培训部门负责颁发。没有取得《合格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21.《合格证书》实行吊销与返还制度,由培训部门执行,安全部门监督。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吊销《合格证书》:

(1)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直接责任者;

(2)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者;

(3)严重违章作业者。被吊销证书的职工,至少进行32学时的脱产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重新颁发《合格证书》。

22. 建立全员安全档案,充实档案中的培训记录,逐步实行微机管理。

23. 安全培训考核与工资挂钩,根据考试成绩、及格率等制定安全培训的考核奖罚办法。

第17篇 公司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基建施工单位必须持有建筑行业安全施工资质证,并报安全环保部留底备案。坚决杜绝没有建筑行业安全施工资质证的单位进入基建施工现场。

二、基建施工单位必须到河津市城建局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必须报公司安全环保部留底备案。由基建部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协议,由安全环保部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三、基建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设置施工安全管理记录,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务必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四、基建施工单位进入公司基建工地,必须设置五牌一图和各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标语,封闭所在施工现场,不能封闭的,必须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五、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通道,安全通道必须设立警示牌,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务必穿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专、兼职安全员务必佩戴好安全监督袖标,非施工人员严禁随意进入施工现场。

六、设立塔吊的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在塔吊周围有效距离内设置防护栏,电焊机等施工设施、设备及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范投入使用。

七、进场人员务必配备齐全的劳保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穿戴,高处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四口”周围必须设置围栏或盖板,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牢靠,严禁留用探头板。

八、建筑施工单位用电必须到公司水电部办理相关供用电手续,并在公司水电部的监督下设置合格的输电线路和电气控制系统,经水电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凡在与生产进行交叉作业、安装的地点,基建施工单位必须首先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报基建部和安全环保部,并由基建部和安全环保部召集相关单位开会协调,做好一切准备工作之后方可进行施工。

十、基建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施工单位的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禁在施工区域内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严禁在作业现场打架斗殴,否则将追究施工单位的领导责任。

十一、本暂行规定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进行监督执行。安全环保部有权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进行纠正、处罚或责令停工整改。

第18篇 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大学附属医院基建科安全工作制度

一、为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根据《zz一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二、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室主任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科室的治安、防火责任人是本科室安全的第二责任人,对本科室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三、加强法制教育。对本科室的职工进行防火、防盗和防灾害事故的教育,提高法制观念。

四、严密本科室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掉电源、水制。

五、严禁在办公室存放大量现金、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

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严禁占用防火通道和防火楼梯,爱护科室的消防设施,定期对科室内的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保持防火器材的良好状态,一切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动用和移动。

七、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操作人责任。

八、禁止在科室内吸烟、生火煮东西。禁止在科室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气炉。

九、科室和个人,不得乱拉乱接电源线,职工宿舍禁止使用电炉和电热棒。对因违章而造成损失的,将按情节轻重给予经济的、行政的或刑事的处理。

十、建立对施工单位《加强建筑工地治安、防火管理措施》。

第19篇 煤业公司基建安全负责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理念,进一步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基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基建职能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基建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1.贺昌煤业有限公司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实行安全分级管理,明确各级安全职责,逐级传递压力,履行职责。

2.贺昌煤业有限煤业公司承担对矿井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职责和责任。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矿井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作要求,研究分析所属单位的安全基建工作,制定煤矿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安排年度和阶段性安全和管理工作思路,指导和监督各科队安全体系、机制的运行等。

3 矿长是本矿矿井改扩建工程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各分管副职对分管业务和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各大队长是基建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的第一责任者。。

4. 安全副矿长、安监站负责对本矿改扩建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

5.坚持各级领导“基建任务指标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即对分管的业务范围负直接管理责任,对分管系统、单位的安全负分管的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基建技改任务指标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

6.总工程师是本矿改扩建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

7.改扩建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须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验收。

8.建立由分管领导负责的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安全责任制体系。

9. 建立由财务科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计划科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10.施工单位是本项目建设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配齐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保证安全投入。

11.基建工程监理单位对现场安全施工承担监理责任,根据施工工程要求,配足监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

12.设计单位对工程设计负责,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项目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指导,并根据实际的需要做相应的修订。

13.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基建施工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矿对工程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矿井基建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14.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施工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遵章作业。

15.各级职能科室是落实安全基建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基建,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基建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基建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安全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16.各科队、班组要针对不同工种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17.制定本矿的安全基建责任制和考核办法,并责成安全、人事部门严格考核责任制执行的情况,把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一项主要考核指标,以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

第20篇 基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

为全面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建设,坚持以“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为方针,紧紧围绕建设本质安全高效型现代化矿井为主线,严格执行安全质量标准,狠抓责任落实,完善安全设施,提升装备水平,改善作业环境,选树典型,相互促进,巩固提升,确保矿井投产前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国家级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

组 长: ___

副 组 长: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___

(二)领导组的职责

1、负责安全质量标准的制定与修改,负责公司年度、季度、月度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实施方案的制定。

2、督促落实安全质量隐患的排查、整改。

3、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讲评、奖罚兑现。

4、积极配合上级安全质量标准检查并做好迎检工作。

(三)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部经理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管理领导组,制定本项目部的达标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时排查治理各类安全质量隐患。

二、安全管理

(一)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消灭人身死亡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

(二)公司各工程合格品率达到100%、优良品率达到60%、消灭不合格工程。

(三)投产前矿井安全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级水平。

五、检查形式

(一)矿建工程

1、日常检查

在日常工作中对矿建工程开展随机性的专业检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对所查的安全质量隐患进行分类通报并做出处理和跟踪落实,对属于否决扣分的问题做好统计,于当月30日前汇总后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2、月度检查

每月下旬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牵头,各专业组参加,对矿建工程进行月度检查,并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于当日下午5点前将评分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不定期检查

每月由工程部组织对土建工程进行不定期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日常检查评分表》现场评分。

2、正式考核检查

每月下旬由工程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对土建工程进行正式考核检查,并按照《地面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考核评分表》对土建工程进行评分。

六、考核办法

(一)矿建工程

矿建项目部以施工队组作为考核单元,安全质量标准化分5个专业,各专业实行百分制考核,施工队组及项目部满分100分。

1、专业分数及系数

机电运输: 100分 系数为0.30

一通三防: 100分 系数为0.25

掘 进: 100分 系数为0.20

生产调度: 100分 系数为0.15

地测防治水:100分 系数为0.10

2、分数计算

在月度检查中,由各专业组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分。

(1)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实行现场评分和专业否决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现场评分乘系数减专业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专业得分。

(2)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各专业得分之和减否决分后为施工队组月度得分。

(3)项目部月度得分

将所辖施工队组的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月度得分。

(4)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矿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扣分

⑴在施工中出现死亡事故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直接界定为不合格。

⑵发生1起重大未遂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5分;凡瞒报、漏报、推迟不报的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⑶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月度得分2分:

①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出现重大隐患的;

②未按规定处理上级部门或公司查出的重大隐患的;

③出现重大隐患未上报的;

④未制定或不落实重大隐患安全防范措施的;

⑤出现一次停产整顿的;

⑥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的。

⑷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均扣施工队组专业得分2分:

①在上级检查中,出现限期整改问题的;

②未提供仪器、仪表等检查用具的;

③未按时如实提供图纸、资料的;

④在日常检查中,查出的一般安全质量隐患未按期整改的。

⑸否决扣分相关要求

①由调度室负责将日常检查中查出的安全质量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于当月25日前报安全监察部。

②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将各矿建施工队组的否决扣分情况汇总,于当月30日前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二)土建工程

1、检查分数及系数

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实行百分制,项目部满分100分。

不定期检查: 100分 系数分0.40

正式考核检查: 100分 系数分0.60

2、分数计算

(1)项目部月度得分

实行不定期检查和正式考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项目部月度得分=不定期检查得分×0.40+正式考核检查得分×0.60

(2)项目部季度得分

将季度内三个月的项目部月度得分平均值作为该项目部季度得分。

3、等级界定

土建项目部以季度得分及否决项目作为等级界定依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四个级别。

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特级;

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一级;

得分在70分以上的为二级;

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上属条款中所述“以上”含本数,所述“以下”不含本数)

4、否决项目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界定为不合格:

①发生死亡或重伤1人以上事故的;

②施工区域内安全保护措施不到位,对施工造成安全隐患的;

③被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受到举报、投诉或被新闻媒介曝光并经查实的;

⑤发生恶性病疫或5人以上食物中毒的;

⑥发生火灾或治安、经济案件的;

⑦有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

⑧未按规定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

七、奖罚办法

(一)矿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矿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3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进行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矿建项目部处罚2万元。

2、施工队组评比

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每季度施工队组排名情况,选出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队组,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同意后,组织监理单位、矿建项目部、施工队组负责人在该队组召开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选树典型、赶学先进、以点带面。对召开现场会的施工队组所在项目部奖励5000元,并授予该施工队组安全质量标准化流动红旗。

(二)土建项目部奖罚办法

1、根据土建项目部安全质量标准化等级界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兑现。

⑴对特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1万元;

⑵对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奖励5千元;

⑶对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通报批评;

⑷对不合格安全质量标准化土建项目部处罚5千元。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

公司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讲评会,主要讲评内容如下:

(一)通报项目部季度考核评比结果和奖罚兑现情况。

(二)表彰、奖励安全质量标准化先进单位。

(三)总结分析本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安排部署下阶段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九、相关要求

(一)月度检查前,由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召开检查预备会,详细安排检查事宜,规范检查行为。

(二)各检查组必须配备相关专业人员,以保证检查结果科学、合理、公正。

(三)各专业组成员必须参加安全质量标准化月度检查,如有特殊事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说明情况并指定替代人员。

(四)月度检查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并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提高检查质量。

(五)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和集体公开评分制,评分结果必须由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共同签字。

(六)土建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评比、定级由工程部具体实施,于当月30日前将评比结果报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

(七)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将检查记录存档管理,作为各项目部、施工队组月度、季度的考核、评比、定级依据。

(八)安全质量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各项目部、施工队组的考核得分,将评比结果、排名、奖罚进行汇总,于当月30日前上报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组。

十、本办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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