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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制度11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高级管理制度

高级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企业组织架构、职责划分、决策流程、绩效评估、员工激励、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这些内容旨在确保企业运营的高效、有序,同时激发员工潜能,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设计:明确各部门的职能,合理分配资源,确保信息流通顺畅。

2. 职责权限规定:明确各级员工的职责范围和决策权限,防止职责交叉和权力滥用。

3. 决策制定与执行:设定科学的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4. 绩效管理: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

5. 员工激励机制:通过薪酬福利、晋升机会等方式激发员工积极性。

6. 风险防控:识别、评估和控制企业面临的各种风险,确保企业稳健运行。

7. 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业务流程,防止舞弊和错误,保证企业资产安全。

8.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重要性

高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企业运营的“骨架”,支撑着企业的日常运作和长期发展。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能:

1. 提高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减少无效劳动,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稳定:规范行为,减少内部冲突,维护企业秩序,保障运营稳定。

3. 引导发展:通过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引导员工向企业目标努力,推动企业发展。

4. 降低风险:有效的风险防控和内部控制,保护企业免受内外部威胁,降低损失。

5. 塑造文化:制度背后体现的企业价值观,塑造企业文化,增强团队凝聚力。

方案

1. 制度建设:定期审视和更新管理制度,确保其与企业战略、市场环境相适应。

2. 执行监督: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确保制度得到贯彻执行,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3. 培训宣导:定期组织制度培训,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遵守意识。

4.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5. 结果应用:将制度执行效果纳入绩效考核,确保制度的实际效果。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动态、适应性强的高级管理制度,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高级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2)

高级中学图书室管理制度(二)

一、图书室要认真为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及时为师生提供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览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本》和《文献着录总则》的规定执行。

四、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借阅率低、复本量过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剔除,及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外借。教师教学图书每次借阅不超过5本,借期一周。每班可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5本,借期两周。逾期不还者,追还后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育,并责其认真修好。

八、认真做好藏书利用率、书刊流通率、学生借阅率等项资料的统计工作。

九、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学生毕业、转学等,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办理离校的相关手续。

第2篇 某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一、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敬业奉献。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对工作敷衍塞责。

三、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

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启发学生创新精神。不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

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以粗鲁言行对待家长。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遵守教师培训制度,不断学习,与时俱进,自觉更新教育观念,完善知识结构,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不断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水平。

第3篇 某高级中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体育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发挥学校教育资源(体育场地、场馆设施等)的功能,同时也为周边居民提供良好的锻炼场地,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学校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将适度并逐步开放学校教育资源为社会服务,允许并组织校外人员进校开展各类体育锻炼,以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目前仅限于体育场地、设施等。

二、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以限时、限场地为原则,校外进校锻炼人员务必遵守。

1、对外开放时间:

(1)双休日(在不影响正常上课的前提下)

上午8:30――11:00

下午15:30――17:00

(2)假期:

上午8:00――11:00

下午13:00――16:00

2、开放场地:体育馆(早上不开放);400米环形跑道运动场;篮球场。(学校仅提供场地,器材自备)

三、凡进校锻炼人员采取会员制,分团体会员与个人会员。团体会员对象是社区、单位等,学校与社区、单位签定协议,发放团体会员证;个人会员以个人为单位,发放个人会员证。校外人员必须持证进出校门,并于学校传达室做好登记,否则学校有权阻止该同志进校。

四、学校教育资源对外开放项目,有专人负责,传达室人员做好进出校登记手续,体育组成员及青年志愿者分项目管理,进行协调。凡进校锻炼人员务必尊重学校管理人员,服从管理,否则将取消该同志进校锻炼资格。

五、校外人员进入校园进行体育锻炼,必须讲究文明,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维护学校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更不得滋事斗殴,或进入规定区域以外的场所,做与锻炼无关的事情。否则学校将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勒令改正,严重者将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六、校外人员进校进行体育锻炼,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做危险动作。如发生意外,学校将本着人道主义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帮助,但具体责任应有本人负全责,学校概不负责。

第4篇 某高级中学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值班值宿管理制度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实行每周轮流值班值宿,时间每周五至下周四。

二、保卫科人员每周轮流值班值宿,时间为每周五至下周四。

三、门卫、楼卫、舍务、伙房每天必须有人在岗值班,晚间有一人在岗值宿。

四、值周领导和保卫科每天要对各岗位的值班值宿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载,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保卫科监督各岗位记好值班日志,发现情况及时向值周领导报告。

六、保卫科要搞好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协调,保证及时出警、打击侵害学校的不法分子。

第5篇 高级中学求智馆多功能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求智馆和多功能教室使用管理制度

为保证全校师生安全高效地利用求智馆及多功能教室,并确保馆内、室内各种设备完好无损,特制定本制度:

1、求智馆及多功能教室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各年级部、各处室和教师使用必须提前和管理人员预约。

2、使用班级和个人提前到政教处领取座票,相关人员及时组织学生有序入场,凭入场

第6篇 产品数据管理pdm高级实施工程师岗位职责范本

1.负责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施方案。

2.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带领团队按合同要求完成项目实施。

3.参与产品数据管理系统实施。

第7篇 中高级管理职员监管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竞争,合理有效地发挥管理人员的才干,打破终身制,建立能者上、庸者下的竞争机制,规范和完善公司管理人员考核聘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暂行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的所有管理岗位,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主要经营岗位(包括承包经营者)。

第三条本制度本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对管理人员的选拔、考核和择优聘用,以及管理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做出了明确的制度,凡公司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人员的选拔、聘任

第四条凡公司现已有的经营管理岗位(原经营管理者的聘期届满的,或不能胜任的),或因业务需要新增设的经营管理岗位,均采用竞聘上岗。

第五条公司将需竞聘的岗位的标准和要求公开公布,并在公布之日起,十日内接受竞聘者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竞聘。

第六条在接受报名的同时,由公司相关部门选出的代表组成临时评选委员会,负责对竞聘者资格审核和担任整个考评工作。

第七条凡参加竞聘的人员,在制度的时间内带好所需具备的材料到公司人事部门报名,参加初选。

第八条公司将符合标准的初选人员及相关材料统一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五日内,接受公司员工对竞聘者的资格进行评议和质疑,凡评议不合格,或被发现使用虚假材料的竞聘者,将被取消竞聘资格。

第九条初选合格的竞聘者,将参加笔试和竞聘演说后,由评选委员会无记名投票,并统一公布各竞聘者的得票结果。得票最高的前二名竞聘者参加复试。

第十条复试由公司领导(或委托人事部门)对竞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后,由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人)聘任,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者,由第二名自动接替,前者解聘。

第三章管理管理人员的考评

第十一条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接受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一般在每年的第一个季度内完成。

第十二条管理人员的民主评议是对其上一个年度的工作表现进行评议,主要集中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

第十三条每年的民主评议工作,由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安排,由公司领导、各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和群众推举出的职工代表,参加对管理人员的评议工作。

第十四条职工代表是由公司各部门通过民主选举出的,代表所在部门的职工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

第十五条职工代表应在广泛征求和汇总所在部门职工对管理人员的意见后,再行使对管理人员民主评议的权力,确实真正做到代表职工的利益。

第十六条管理人员考评的程序:

1、首先由被考评的管理人员对上一年度的工作述职,和简要陈述新一年工作的计划安排;

2、回答评议人员的询问;

3、根据被考评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的工作表现、新年的工作计划和问答的满意度,由评议人员对其进行信任投票;

4、对通过信任投票的管理人员进行评分投票;

5、公布评分结果,向被考评管理人员反馈意见。

第十七条信任投票分为信任票、不信任票和弃权票三种。信任票数超过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为评议合格;信任票数未能达到投票人数的一半以上者,为评议不合格。

第十八条对评议合格的管理人员,在政治思想觉悟、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分,评分分为优秀(90-100分)、称职(80-89分)和基本称职(60-79分)三种;在评分统计时,采取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第十九条对评议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其职务自动解聘,该岗位按第一章之制度重新竞聘。

第二十条对需要整改的管理人员,应在三个月内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如在限期内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未采取任何措施)的管理人员,可提请总经理办公会议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或解职处分。给予解职的,该岗位按第一章之制度重新竞聘。

第四章管理岗位的任期与解聘

第二十一条管理岗位的任期,一般为二年(或三年,最低不少于一年),连聘可以连任,但任职期限不得超过其与本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

第二十二条管理人员的任职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动解聘:

1、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

2、任期届满,不再续聘的;

3、试用期内,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

4、在任期内,因身体原因(或三个月内)不能履行其职务,并由他人接替其岗位的;

5、民主评议不合格的;

6、第十四条制度,被总经理办公会议解职的;

7、其它被解职的情况出现的。

第五章管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和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经营管理权;

2、受总经理委托,对下属人员进行聘任或解聘;

3、在职权范围内,有权调动人员的岗位工作;

4、有权选择下属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被聘任管理岗位的管理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2、自觉执行公司的各项决定,维护公司利益;

3、努力完成公司交给的任务;

4、协助上一级领导的工作;

5、不得假公济私和有损害公司的行为。

第六章管理人员的奖罚

第二十五条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公司除通报表扬外,一次性奖励其一个月的工资收入(按上一年度十二月份应发工资计算)作为奖金。

第二十六条连续三年被评议为优秀管理人员的,除给予本制度第二十五条的奖励外,按同岗位上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在留岗查看期间,按同岗位下调一个标准的岗位津贴工资(或已在同岗位标准一的,按标准一的85%发放)。

第二十八条被解聘的管理人员,不再享受原岗位工资待遇,按新聘岗位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对犯有下列行为者,可对其进行留岗查看三个月,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解聘:

1、不执行公司决定的;

2、不履行自己岗位职责、或不履行义务的;

3、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不能以身作则的;

4、工作中搞不好团结,经常制造矛盾,在职工中影象很坏,群众反映强烈的;

5、不服从公司管理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三十一条公司以前有关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8篇 高级学校宿舍管理制度

高级校学生宿舍不仅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养的重要阵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我们紧紧围绕“育人”这个根本目标,从抓好“两支队伍”、“三大组织”、“两大活动”入手,以“创建文明宿舍楼、标兵宿舍,争当宿管先进个人、优秀标兵”的“两争两创”活动及每年一次的“宿舍文化节”活动为载体,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达到了以优良的宿舍文化影响人、塑造人、教育人的目的。打造了我校“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宿舍文化精品。

高校学生宿舍不仅是大学生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也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培养的重要阵地,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为了认真贯彻落实《_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文件精神,几年来,我们始终以“育人”为中心,创新工作理念,打造精品宿舍文化,发挥宿舍育人功能,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全面提升了学生综合素质。

目标与思路

一、树立育人成才理念打造精品宿舍文化

高校的改革与发展使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与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结合日益紧密,呼唤着高校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与发展。因此,我们坚持把学生宿舍文化建设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紧紧围绕“育人”这个根本目标,从抓好“两支队伍”、“三大组织”、“两大活动”入手,营造“积极向上、文明和谐”的文化氛围,以期达到影响人、塑造人、教育人的目的。

“两支队伍”是指进驻学生公寓开展工作的辅导员和承担物业管理的后勤人员。“三大组织”是指建在学生宿舍的党组织、团组织和自管组织。“两大活动”是指“创建文明宿舍楼、标兵宿舍,争当宿管先进个人、优秀标兵”的“两争两创”活动及每年一次的“宿舍文化节”活动。队伍的建设是保障,活动的开展是载体,宿舍文化建设是关键。通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我们以宿舍文化节为载体,弘扬“积极向上、文明和谐”主旋律;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加强宿舍文化建设,并不断加以创新,使我院宿舍文化建设的品位得以提升;广大学生在思想文化活动中确定了正确的价值标准、行为准则、道德体系,形成了团结友爱的文明风尚,增强了宿舍集体的凝聚力;学生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得到提高的同时,有力的推进了社会注意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了宿舍文化的教育功能、凝聚功能、导向功能和约束功能,提升了文化软实力。“宿舍文化节”成为了宿舍文化的品牌,成为了校园文化的亮点。

实施方法与过程

二、学校领导支持充分,制度措施保障有力

学校领导对宿舍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开展各项宿舍文化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经济保障。我院从__年实行以辅导员进驻学生公寓为龙头的“五进”工作开始,在学生公寓就设立了辅导员值班室和学生文化活动室,学校拨出专项经费30万元设置了阅报栏、宣传橱窗,配备了电视、音响等设备,__年投入200多万元把互联网引入学生宿舍,为宿舍文化建设创造了条件。每年又拨出5万余元专门用于宿舍文化活动,确保了宿舍文化活动的顺利开展。

学校先后制定了《平顶山工学院学生公寓“五进”工作实施办法》、《平顶山工学院文明宿舍楼、文明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个人评比办法》、《平顶山工学院宿舍文化建设实施细则》等规章制度,成立了宿舍文化建设指导中心、宿舍学生自管组织,制定了宿舍文化建设工作计划、活动方案,对宿舍文化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公布;各系领导、团总支书记每周至少两次深入宿舍对宿舍文化建设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学生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院学生宿舍文化建设进行检查、评比,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了宿舍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第9篇 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学校)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部门、年级提出报告,后勤中心现场论证后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后勤中心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预付工程预算款4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再付5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四、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2022年11月

附:

开发区高级中学零星维修监督小组成员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第10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本管理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股份,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管理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董事会经行交易,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行为规范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前,应当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存在不当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拟进行买卖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因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形,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做出附加转让价格、附加业绩考核条件、设定限售期等限制性条件的,公司应当在办理股份变更登记或行权等手续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将相关人员所持股份登记为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第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下列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其个人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担任职务、身份证件号码、证券账户、离任职时间等):

(一)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在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二)公司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三)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2个交易日内;

(四)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时间。

第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其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意深交所及时公布其持有、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 公司应当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并及时反馈确认结果。

第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上年末(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为基数,计算其中可转让股份的数量。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可转债转股、行权、协议受让等各种年内新增股份,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的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导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增加的,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的本公司股票,计入当年末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总数,该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股份的计算基数。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委托公司向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申请解除限售。

第十五条 在股份锁定期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依法享有收益权、表决权、优先配售权等相关权益。

第三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禁止情形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三)在本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上市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规定。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对于多次买入的,以最后一次买入的时间作为6个月卖出禁止期的起算点;对于多次卖出的,以最后一次卖出的时间作为6个月买入禁止期的起算点。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由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份:

(一)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三)自可能对本公司股份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四)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确保下列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公司的证券事务代表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四)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特殊关系,可能获知内幕信息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买卖本公司股份的,参照本管理制度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行为披露

第二十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会向深交所申报,并在深交所指定网站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

(一)上年末所持本公司股份数量;

(二)上年末至本次变动前每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三)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

(四)本次股份变动的日期、数量、价格;

(五)变动后的持股数量;

(六)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现本管理制度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及时披露以下内容:

(一)相关人员违规买卖股份的情况;

(二)公司采取的补救措施;

(三)收益的计算方法和董事会收回收益的具体情况;

(四)深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___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

__年_月_日

第11篇 某高级中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高级中学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电子阅览室是学习场所,仅对本校师生开放,为了维护师生的公共利益,保持电子阅览室良好的环境和秩序,入室读者请衣着整齐,举止文明礼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电子阅览室。

二、读者在电子阅览室上机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在发生违章、违纪情况时,要服从管理,自觉接受按规定章程的处理。

三、读者应主动维护电子阅览室文明的秩序、整洁的环境、安静的学习氛围,进入电子阅览室请关闭手机,请勿抢占座位,在室内请轻声交谈,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

四、读者不得携带各种非法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如需携带与教学、科研有关的光盘和磁盘进入本室,须经老师的同意与登记。发现违规物品一律没收。

五、读者不得把各种食品、饮料、污秽之物带入本室,凡带入本室造成机器污染者给予批评、罚款等处理,损害严重者照价赔偿。

六、任何人不得在本室的计算机上玩游戏,更不容许私自带游戏盘进入本室或非法拷入机内,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读者要爱惜本室的光盘,保持盘面清洁,不随意折叠,划伤盘面及盘盒。

八、读者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拆卸机器及其外围设备,如发现缺少外围设备,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否则视为本人遗失;

九、读者不得随意把本室的各种物品、设备、部件等携带出本室,如发现携带者按偷盗依法给予惩处。

十、读者未经本室管理人员允许,一律不得私自改动机器内程序,不得删除机内资源和向机内拷贝信息,更不得利用黑客技术对网络进行恶意攻击和破坏,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上网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不得在网上操作任何有关国家机密的信息;不得访问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网站,不得访问国内外的_、淫秽网站;不得下载非法信息;不得在网上散发_、淫秽、有损于国家声誉和形象的各种信息。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十二、读者在使用机器时发现任何异常或故障现象,应及时与值班教师或网络中心管理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本室管理人员必须做好上机记录,加强巡视检查并做好值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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