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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洗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清洗管理制度

清洗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清洁作业的规范、人员职责、设备管理、安全措施、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工作环境的整洁,保障员工健康,提升企业形象,同时也是遵守环保法规的重要途径。

包括哪些方面

1. 清洁标准与程序:明确各类区域的清洁频率、标准和具体步骤,如办公区、生产区、卫生间等。

2. 人员分工与培训:确定清洁人员的职责,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能执行清洁规程。

3. 设备与用品管理:规定清洁设备的采购、维护、使用和存储,以及清洁用品的选择与使用标准。

4. 安全与健康: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清洁过程中发生意外,同时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5. 质量检查与评估:设立定期检查机制,评估清洁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清洁方案。

6. 废弃物处理:规范废弃物分类、储存和处理方式,符合环保要求。

重要性

清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工作效率:清晰的清洁流程可以提高清洁工作的效率,减少无效劳动。

2.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安全规程,降低清洁作业中的风险,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

3. 维护企业形象: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提升客户满意度。

4. 遵守法规:符合环保和卫生法规,避免因违规而产生的法律风险。

5. 延长设施寿命:正确的清洁方法和保养能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编写全面的清洁作业指南,包括具体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供员工参考。

2. 定期培训:组织清洁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他们了解并掌握各项清洁技能和安全知识。

3. 实施清洁责任制:将清洁任务分配到个人,明确责任,定期评估执行情况。

4. 引入质量管理系统:引入第三方审核,定期评估清洁效果,确保达到既定标准。

5. 定期设备检查:对清洁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清洗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的清洗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不仅能提高清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还能为员工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体现我们企业对细节的关注和对品质的追求。

清洗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清洗玉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效率,达到降耗升质,互惠双赢目的,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严格遵守《生产车间十禁令》,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发扬以老带新,团结互助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保质按量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提前请假,未批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旷工按半天扣一天工资标准赔偿公司损失;迟到、早退按每分钟一元钱处理。

三、上班时,按要求配带劳保防护用品,负责人要认真做好设备、网版、油漆调试和前置作业工作,确保上班后全组人员能快速、安全、顺畅投入工作中。

四、洗片前要察看玻璃尺寸是否与加工规格相符,检查表面有无明显缺陷、气泡、杂质、裂痕,凡超出工序品质范围情况要及时反馈或挑出,不让废品流到下工序。

五、封边时要检查反腐油印刷质量,对裂痕、气泡、漏油、透光、封边不牢等影响玉砂效果情况,不要上架玉砂,要及时反馈上工序快速修复、处理。若把关不严造成损失,责任人和小组按价酌情承担损失。

六、玉砂起吊时,要轻起轻下,严把玉砂每个工序环节质量关,按要求控制各边的时间、速度,确保无漏砂、毛边、污渍、印痕、破损等异况。

七、玉砂品要及时冲洗干净,过清洗机后,要检查每个玉砂图案是否达标,不良品严禁流向下工序;合格品表面必须干净无水痕,下片放架时,玻璃间底边要紧密靠拢无间隙。

八、良品交下工序时,必须按对方要求把产品送到指定位置,且正确填写流程卡进行交接签收。签收的流程卡为工资计算凭证,要妥善保管及时上交。

九、下班前要及时整理工作现场,把报废品、不良品按要求清出现场或返工或交上工序处理,并做好当班各工作报表。

十、下班后要清洁好区域卫生,各物品归好位。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坚持做好每天班前计划统筹会议和班后总结教育会议。

第2篇 工厂生产管道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工厂生产管道、设备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清洗消毒的管理

2.适用范围

管道、设备清洗消毒。

3.职责

生产科(车间)负责对管道、设备的清洗消毒。

4.程序

4.1人员卫生

凡是进入车间得人员的工作衣物按正常衣物洗涤干净。

4.2设施及环境

4.2.1地面、下水道沟槽。清扫异物,用洗涤剂刷洗,清水冲净。

4.2.2墙、窗、玻璃、顶。清扫异物,刷洗,清洗冲净。

4.2.3灯用抹布擦净灰尘,保持清洁即可。

4.2.4过水池、洗手池。

每日清洗一次,冲净异物,用刷子蘸洗洁剂刷洗,清水冲净。

4.2.5管道:

每日对管道内外清洗、保养一次,做好定期维护。

第3篇 油罐清洗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2、下列情况进行油罐清洗:

⑴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3~5年

⑵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

⑶油罐发生渗漏或者其有其它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

⑷油罐拆除或空置前

⑸其它情况需要清罐的

3、本规定适用于油库、加油站的油罐清洗工作,油罐清洗前应与公司工程维修部、质量安全环保部进行协商。

4、油罐清洗的工程主要内容是:清除罐底、罐壁及附件表面的沉渣油垢,并妥善处理油泥等杂物,清罐前做好油罐油品的转移,开启人孔,拆除油罐附件或安装的设备,清罐后安装复位,达到进油条件。

5、职责与分工

⑴油库、零售管理部根据需要,经与油品销售部、油品业务部协商后,提出油罐清洗作业计划,并将计划报工程维修部,质量安全环保部,主观经营业务和安全的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⑵工程维修部根据审批结果安排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施工方案由工程维修部、油库、零售管理部、质量安全环保部审核会签。

⑶施工单位根据施工方案、协议,办理油罐清洗作业票,如需加盲板的还需办理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票。如需作业人员进入油罐的,还需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作业票、确认单等。

⑷清罐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接受由质量安全环保部、油库、零售管理部组织的清罐作业培训。经安全考核后方可办理临时出入证,进行清罐作业。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清罐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着火、爆炸、窒息、中毒;磕、碰、撞伤;滑跌;梯(架)上掉落;扭伤等;

②清罐安全知识,防静电安全知识,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操作规程等

③呼吸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

⑤事先约定的紧急联络方式,求救信号等。

6、施工单位和油库、加油站要准备好相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施工现场应准备的物资、工具、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防爆风机、防爆油泵、防静电输油管线、氧气测试仪、可燃气体测试仪、安全帽、安全带、救生信号绳、防护眼镜、隔离式呼吸器、急救箱、灭火器材等。

7、清罐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审批,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8、凡有清罐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旁站监护人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一名),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旁站监护人员应在人孔位置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监护。

9、清罐作业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表达可以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载明可进行“石油化工设备容器清洗“等关键字样;清罐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持有主要负责人证书;清罐作业人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清罐作业单位旁站监护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本条所列证书均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证书。

10、旁站监护人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11、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并由旁站监护人员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进行监护,禁止与清罐无关人员进入安全界标范围内。一个连续作业周期(8小时),旁站监护人员不得更换。

12、旁站监护人员、审批人员要检查确认清罐作业人员手机、火种等上缴情况,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合格情况,设备设施防爆情况,现场抹布、工具的防静电、防爆情况等。

13、在采取通风措施后,当油气检测浓度为:

⑴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不戴呼吸器进行8小时作业。

⑵1%<4%时,允许不戴呼吸器进行30分钟作业。

第4篇 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油罐清洗工作,保障油罐清洗人员的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不断提高油罐清洗的技术水平,防止发生各类事故,根据“预防为主”的方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下列情况进行油罐清洗:一是油罐清洗周期一般为三至五年。二是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时,应进行清洗。三是油罐发生渗漏或者有其他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修理的。四是油罐拆除或空置前。五是因其他情况需要清罐的。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油库、加油站的油罐的清洗工作。油罐清洗前应与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协商。

第四条 油罐清洗的工程内容主要是:清除罐底、罐壁及附件表面的沉渣油垢,并妥善处理油杂;清罐前做好油罐油品的转移;开启人孔,拆除油罐附件或安装的设备,清罐后安装复位、达到进油条件。

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 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 公司油库、加油站、非油品业务、工程建设等职能处室,负责所管辖业务范围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实施的抽查、监督。

第七条 公司储运安全处对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公司相关业务职能处室具体负责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的培训、考核和资源提供。

第八条 分公司和所属油库、加油站按要求执行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九条 清罐作业现场员工应接受清罐作业培训,执行油罐清洗安全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 审批权限与审批授权。油库的清罐作业由公司储运安全处负责人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运行的加油站清罐作业由分公司负责加油站的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停业的加油站清罐作业由分公司负责工程项目的主管领导或指定授权人进行审批。分公司清罐作业许可的审批授权只能向同级副职或以上人员授权,不能下授权。

第三章 一般安全规定

第十一条 准备好相应的设备设施、工具和材料。施工现场应准备的物资、工具、器材包括但不限于防爆风机、防静电帆布风筒、防爆油泵、防静电输油管线、氧气测试仪、可燃气体测试仪、电阻仪、温度计、安全帽、安全带、救生信号绳、防护眼镜、隔离式呼吸器、急救箱、灭火器材、移动式静电消除器。

第十二条 作业现场的人员仅限于:清罐作业人员(进入者)、旁站监护人员(监护人)、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受限空间进入管理者)、临时检查人员。旁站监护人员由作业许可审批人员指定。进入者、监护人、受限空间进入管理者定义及安全管理职责见《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清罐作业施工单位应根据作业现场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清罐hse作业计划书,应一站一书。hse作业计划书由库站负责人、主管部(处)室主任、安全监督进行审核,由业务主管经理(或处室负责人)负责审批。

第十四条 清罐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在清罐作业期间必须亲临现场审批,及时解决和处理所发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清罐作业之前,由分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组织对清罐作业人员、旁站监护人员进行安全和有关操作技术的岗前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清罐作业存在的主要危险:着火、爆炸;窒息、中毒;磕、碰、撞伤;落物砸伤;滑跌;梯(架)上掉落;扭伤等;

二、清罐安全技术规程、防静电安全技术规程、防火防爆十大禁令、操作规程;

三、呼吸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知识;

四、防护及抢救用品及相关知识;

五、事先约定的紧急联络方式、求救信号等,一般为绳语。

第十六条 凡有清罐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旁站监护人员(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一名),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旁站监护人员应在人孔位置进行全过程、不间断监护。

第十七条 旁站监护人员、作业许可审批人员应持有主要负责人证书或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清罐作业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表达可以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载明可进行“石油化工设备容器清洗”等关键字样;清罐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持有主要负责人证书,清罐作业单位旁站监护人员应持有安全管理人员证书;清罐作业人员应持有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本条所列证书均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证书。

第十八条 旁站监护人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第十九条 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由旁站监护人员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以隔离警戒区域为界,禁止与清罐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一个连续作业期间(8小时),旁站监护人员不得更换。

第二十条 为确保安全,进罐作业必须按照《受限空间作业许可管理规定》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旁站监护人员、审批人员要检查确认清罐作业人员手机、火种等上缴情况,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合格情况,设备设施防爆情况,现场抹布、工具的防静电、防爆情况等。

第二十二条 在采取排除油气的通风措施后,当油气检测浓度为:

一、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1%时,允许不戴呼吸器进行8小时作业。

二、 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1%-4%时,允许不戴呼吸器进行30分钟作业。

三、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4%-25%时,不戴呼吸器不准进入作业。

四、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25%-40%时,不经专门批准不准人员进入。

五、体积浓度(v%)为爆炸下限的40%以上,禁止进入油罐清洗作业。

第二十三条 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或消防空气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隔离式呼吸器具的供气,可根据不同条件采取自吸空气、手动供气、电动风机供气、压缩机供气、自带压缩空气型等方法。隔离式呼吸器的软管末端应放置在新鲜空气的上风处。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不同场所,选择的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其规格尺寸应保证佩戴合适,性能良好,在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产品说明书”中的各项事项。呼吸软管严禁有接头,内外表面不应被油类等污染。

第二十五条 防毒用具、防护用品及清罐工具每次使用之后,必须清洗干净。防毒用具和防护用品使用之前应仔细试验与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第二十六条 严禁在作业场所用膳或饮水。作业人员每天饭前且下班后应在指定地点更衣洗澡,换下工作服,用肥皂清洗身体,并刷牙漱口。

第二十七条 清罐作业场所应备有人员抢救用急救箱,并应有专人保管。

第二十八条 由于作业影响而使罐内油气浓度超过允许值时,清罐作业人员应迅速撤离现场。重新通风,直到油气浓度降到规定值时,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九条 当油罐及其作业场所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0%时,其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内均为火灾和爆炸危险场所。进入该场所进行清罐作业时,必须做到引入该场所的电气设备及其安装,应符合国家有关的安全用电规定。在该场所应严防铁器等相撞击。

第三十条 禁止在夜晚、雷雨天(或气压低)或风力在六级以上的大风天进行油罐的通风或清洗作业。清罐作业期间禁止明火作业。对油库、加油站周边的环境应进行密切观察,如节气燃放鞭炮、电焊切割等 。

第三十一条 电气设备检查、试验时,必须在距作业油罐35米范围(卧式油罐可缩小50%)以外的安全地带进行。

第三十二条 垫水或充水使用的进水管线,不应采用输油管线,以防油品进入罐内。

第三十三条 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油库清罐时固定消防设施处于临战状态。

第三十四条 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应穿防护服(内穿白色衣裤、袜子,外穿防静电整体防护服)。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不允许使用橡胶手套和长靴。清罐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安全帽等防护用品。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

第三十五条 当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的25%时,清罐作业时严禁使用压缩空气及使用高压水枪冲刷罐壁,禁止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式注水。

第三十六条 引入油罐的空气、水及蒸汽管线的喷嘴等金属部份以及用于排出油品的胶管都应与油罐作电气连接,并应做好可靠的接地。引入罐内的金属管线,当法兰间电阻值大于0.03欧姆时,应进行金属跨接。

第三十七条 通风管、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第三十八条 风管应使用电阻率不大于108欧姆的帆布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第三十九条 油罐清洗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宜避开严冬或盛夏季节。

第四十条 下列人员严禁从事清罐作业:

-、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妇女。

二、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

三、患有深度近视、巅痫、高血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和其他严重慢性病以及年老体弱不适应清罐作业者。

四、有外伤疮口尚未愈合者。

第四十一条 专业清罐人员,每年应体检一次并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应带到施工现场备查。

第四十二条 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第四章 换装、隔离和拆除

第四十三条 有条件的油库,在不影响油品质量的情况下,清罐之前宜设法将汽油罐换装柴油。通过进出油管线、排污管线排空可以放净的余油。

第四十四条 油库在作业前,首先应放净罐内存油,使油面降至最低,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线必须加盲板断开。不得以关闭阀门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明示。

第四十五条 加油站断开进油管、出油管、通气管等与人孔盖的连接,拆除潜油泵、液位计等,将人孔盖及相关附件放置到距离操作井壁两米以外的稳定场地上。电缆线套管用密封泥填塞,外露导线采取包裹的方法防护。

第五章 排出底油

第四十六条 油库采用垫水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油罐倒空后应精确计量底部的存油(水)并予以记录,以便确定垫水高度及水泵的运行时间。

二、垫水时应选择其适宜的开孔处,以带静电导出线的胶管伸至油罐底部。垫水时流速不宜太大,一般初始流速应控制在1米/秒左右,待油水界面形成后经过计量,使其界面处位于出油管线上沿0.5-1厘米为宜。

三、垫水结束后,从罐内抽出该进水胶管,用输油管线或临时敷设的胶管将垫起的底油放至回空罐或油水分离罐(池)或油桶内。此间应严防冒顶。同时还应通过计量检查底油是否完全排空。否则应继续垫水,直至罐内确认排空底油为止。

第四十七条 油库采用机械抽吸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一、通过排污阀自流排油,直至油不再排出时为止。

二、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切断与其它输油管线或油罐的通路并应将与油罐脱离开的管线法兰用盲板封住。

三、将胶管由进(出)油管线的另一端插人罐底,用手摇泵或真空泵(配套电机应为隔爆型,并置于油罐人孔三米以外)抽吸底油,并放至回空罐或油水分离罐(池)或油桶等内。此间通过计量,若确认底油排空完毕三十分钟后,应通过人孔处对罐内油气浓度进行测试并记录。

第四十八条 加油站采用机械抽吸排出底油的具体做法是:

将导静电胶管靠着油罐人孔口壁缓慢伸入罐底,用手摇活塞泵抽吸底油,并放至空罐或油水分离罐(池)或油桶等内。若油泥上带有较多油品造成较大损耗时,可从进油罐注水后浸泡24小时以上,使油品起浮,再采用机械抽吸。

第四十九条 底油排空后,宜采用手摇泵或真空泵将罐底存水、污杂抽吸至油水分离池等处,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六章 排除油蒸汽

第五十条 排除油气前应认真检查:

-、是否已按要求排出底油(水)。

二、是否切实断开(拆断或已加盲板)油罐的所有管路系统。

三、是否切实拆断油罐的阴极保护系统等。

第五十一条 油库清罐作业过程中,应始终进行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

第五十二条 当使用防爆风机进行罐底通风时,风机宜设架安装,并应高于防火堤的高度。一般情况下,防爆风机、动力配电箱均应设置在防火堤外。若防爆风机不能安装在防火堤之外,则必须用长度不小于6米的风筒,使风机安装在油罐人孔3米以外。

第五十三条 机械通风排出油气时,通风量应大于残油的散发量。机械通风应采取正压通风,不得采取负压吸风。

第五十四条 油库机械通风的一般作业程序:

-、打开罐顶上部光孔、量油孔,卸下呼吸阀等。

二、打开油罐下部人孔,以风筒连接风机与油罐下部人孔。经检查无误后,启动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

三、进行间歇式通风。即每通风四小时,间隔一小时,连续通风二十四小时以上,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

四、对于空气流通良好的油罐,可采用自然通风十天以上,经测试,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防护措施,方可入罐作业.但如需动火时,则必须进行机械通风。

第五十五条 油库充水驱除油气的一般作业程序是:

-、卸下进出油管线阀门。

二、靠近油罐的一端连接充水管线,其间应设置阀门以控制充水流量,另一端以盲板封住。

三、切断或关闭胀油管阀门。

四、在罐顶适宜的开孔处安装好溢水胶管接头,溢水管线的口径应大于进水管线的口径。

五、检查无误后,起动水泵缓慢充水(初始流速应控制在1米/秒)。待水面超过人口高度时,逐渐加大流量;当罐内水量达到3/4罐容时,应逐渐减小流量;待水面逐渐接近罐身上沿时,应暂停充水,浸泡二十四小时并可启动风机排除油气。

六、然后再起动水泵继续向罐内缓慢充水直到充满,使水和油气从排水管线流至排污池等处。

七、经过一定时间后即可停止充水而改为由排污管线将污水排至排污池等处。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八、当污水排放到最低液位,可卸下充水管线,把手摇泵的吸入管由此管口伸入到油罐底部,将罐底存水抽至油水分离池等处。

第五十六条 加油站埋地油罐机械通风的一般作业程序:

一、双人孔油罐以风筒连接风机(风机一般设置在防火堤外,有困难时必须在人孔操作井3米以外)和油罐的一个人孔,空气从一个人孔进,油蒸汽从另一个人孔出。单人孔油罐则将风筒沿油罐人孔处伸入油罐内部,驱赶、置换油气。经安全检查无误后,启动风机,进行强制机械通风。

二、逆行间歇式通风。即每通风四小时,间隔一小时,连续通风二十四小时以上,每小时通风量宜大于油罐容积的十倍以上,直至油气浓度达到规定数值后,方可佩戴相应的呼吸器具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入罐进行作业。

第五十七条 加油站充水驱除油气的一般作业程序是:

一、打开进油口阀门,插入注水管。

二、水量达到油罐容量的四分之三时,浸泡24小时。

三、继续注水至水从计量管流出,流出量达到十分之一罐容时,停止注水,使用机械抽吸污水。

四、污水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

第七章 气体检测

第五十八条 气体检测的范围,应包括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的储罐内等作业场所及附近35米范围内可能存留油品蒸汽的油气浓度。检测人员为旁站监护人员,检测人员应经过适当测试技能训练,测试时应记录时间、气温、油气浓度。

第五十九条 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测试仪,并应由经过训练的专门人员进行操作,若两台仪器数据相差较大时,应重新调整测试。如需动火作业时,尚应增加一台防爆型可燃气体测爆仪。可选取带一米及以上长管(抽风管)的测试仪。

第六十条 油库检测选择测点、确定测值:

一、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并应注意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和死角、通风不良处、复杂构件处。对于浮顶油罐还应测试浮盘上方的油气浓度。立式油罐单一空间测试点不少于四点,地上卧式油罐不少于两点。

二、同一时间段各测点的读数中,选最大者为该时刻测值。

第六十一条 加油站选择测点、确定测值:

一、在每个人孔处的测试点不少于两点。

二、同一时间段各测点的读数中,选最大者为该时刻测值。

第六十二条 安全措施:

凡进入油罐测试,罐内可燃气体浓度不得大于爆炸下限的5%,测量时必须两人协同工作,罐口应有专人监护。检测人员必须穿戴防静电的劳保护具,并备妥必要的安全用具。罐内严禁拆装仪器和更换电池,所有照明设备必须是安全防爆型的,并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操作。

第六十三条 每次通风(包括间隙通风后的再通风)前以及作业人员入罐前都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并应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十四条 作业期间,应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在温度不升高的情况下,每四小时内不少于一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第六十五条 对于动火分析的油气浓度测试,应采用可燃气体测试仪和测爆仪同时测定,并于动火前三十分钟之内进行。如果动火中断三十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做动火分析。试样均应保留到动火结束之后。

第六十六条 测试仪

一、测试仪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或由其指定的部门鉴定认可,并定期检查。

二、使用测试仪必须严格遵循说明书规定,用前检查仪器是否正常,用后再次复核其正确性。

三、使用中如对仪器产生怀疑,必须重新校准,必要时,作标准气样测试校验。

第六十七条 风向、风速的测定

使用手持式风向风速仪进行观测时,应选择不受周围障碍物影响、迎风面观测。

第八章 入罐作业

第六十八条 检测人员应在进罐作业前三十分钟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检测,确认油气浓度符合规定的允许值,并做好记录。清罐作业审批人员会同旁站监护人员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有限空间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持畅通无阻,便于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第六十九条 作业审批人员审批同意,旁站监护人员进入作业岗位后,作业人员即可进罐作业。

第七十条 作业人员在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进罐作业时,一般以三十分钟左右轮换一次。

第七十一条 作业人员防护服外系救生绳(同时作为信号绳),在埋地油罐内清洗作业时,救生绳应系在清罐作业人员穿戴的安全带上,绳的末端留在罐外,以便随时抢救作业人员。作业、作业休息期间均应保持罐底通风。

第七十二条 清除污杂的通常做法:

一、人工用特制铜(铝)铲(撮子)或者钉有硬橡胶的木耙子,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污杂及铁锈.

二、用特制加盖铝桶盛装污杂,并用适宜的方法人工挑运或以手推车搬运等运出罐外。

三、以白灰或锯末撤入罐底后,用铜铲或竹扫帚进行清扫,用铜制工具除去局部锈蚀

四、对于罐壁严重锈蚀的油罐,当油气浓度降到爆炸下限的25%以下,可用高压水进行冲刷,

五、用拖布彻底擦净。

第七十三条 如油罐需进行无损探伤或做内反腐时,应用铜刷进一步清除铁锈和积垢,再用金属洗涤剂清洗,并用棉质拖布擦拭干净。

第七十四条 油罐污杂,在作业期间应淋水,以防自燃。

第九章 照明和通讯

第七十五条 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宜小于2.5米,且固定牢靠。供电电压不应超过12伏特,且应配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灯一闸一保护。

第七十六条 轻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一般应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伏特。

第七十七条 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联系,宜采用防爆型的通讯设备。禁止将普通的移动电话或 bp机带入清罐作业场地。

第十章 验 收

第七十八条 清洗后的油罐一般应达到:

一、用于储存高级润滑油和性质要求相差较大油罐的重复使用,要求达到无明显铁锈、杂质、水分、油垢,用洁布擦拭时,应不呈现显著的脏污油泥、铁钙痕迹。

二、属于定期清洗,不改储其它油品时,应清除罐底、罐壁及其附件表面沉渣油垢,达到无明显沉渣及油垢。

三、属于检修及内反腐需要清洗的油罐,应将油污、锈蚀积垢彻底清除干净,用洁布擦拭无脏污、油泥、铁锈痕迹且应露出金属本色,即可进行内反腐和检修。

第七十九条 验收合格后的油罐在有监督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有关管线,恢复油罐原来的系统。一般应采取谁拆谁装,谁装谁拆的作法以防止遗漏。

第十一章 其 它

第八十条 油库油罐清洗作业结束后,应由专业技术和维修人员对油罐底板、圈板以及其他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加以维修养护。应对底板、底圈板及顶板进行测厚检查,并作好记录。加油站应对油罐内壁以及其他附件进行认真检查并加以维修养护。油罐内壁使用测厚仪进行测厚检查,并作好记录。

第八十一条 油库应结合油罐清洗对油罐底板及进(出)油管线以下的底圈板进行内壁反腐处理。涂刷高度不宜过大,否则应考虑静电导出措施。

第十二章 附 则

第八十二条 各分销公司可根据本安全规定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油罐清洗hse作业计划书。

第5篇 油罐清洗管理规定范本

第一条油罐使用三至五年须进行清洗,具体视周转频率而定。遇下列特殊情况须清洗油罐:

一、油罐改储另一类油品或维修、改造者。

二、油罐发生渗漏、损坏需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化学)修补者。

三、罐底油污、杂质较多影响油品质量者。

第二条油罐周期性清洗应做好年度计划,其它情况的清洗应提前做计划,把清罐方案和费用预算,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清罐作业前应与公司业务部门协商,妥善安排好进货与市场供应。

第三条每次清罐成立清罐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油罐清洗必须执行《油罐清洗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清罐作业前应充分做好有关安全措施及物资、工具、器材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第五条清洗油罐必须同时检查罐内设备、附件的完好程度,罐底、罐壁的腐蚀情况以及计量参数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利用清罐的机会,对相关管线进行试压检测。

第六条油罐清洗(包括检修)完毕后,应由清罐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立即封闭道门、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管线,恢复油罐原来的系统。

第七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好《油罐清洗记录》及其它相关记录。

第6篇 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

为保证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合理处置,保护公司及周边区域的环境卫生,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中的“三废”的管理部门为公司安环部。

2、在作业时,作业部门要到安环部办理“三废”处置手续,有专职环保员到现场检查确认物料收集、处置设施的配备情况,并和施工队签订安全环保承诺书,然后出具环保作业许可证,专职环保员要随时抽查监督执行情况。

3、在检修时,要用氮气把物料(特别是易挥发、易燃、易爆的)置换倒空,物料集中收集入储罐中,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4、清洗时一般用自来水,清洗液集中收集处理,不得造成二次污染。

5、在取样时,样品和废液集中倒入废液专用容器中,加盖密封。

6、在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完毕后,清扫工作现场,有安环部和施工队共同验收确认签字,档案有安环部存档。

第7篇 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水池应使用不锈钢或陶瓷等不透水材料制成,不易积垢并易于清洁。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至少设有两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

九、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十、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一、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二、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十三、洗涤剂、消毒剂应存放在专用的设施内。

第8篇 公司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样本

公司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规定样本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工食堂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公司职工食堂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1.2本规定所称的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指职工食堂在餐具清洗消毒保洁的过程和标准。

2职责

本规定由职工食堂服务员负责执行。

3内容

3.1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操作人员要持健康证上岗。

3.2食堂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

3.3使用后的餐具要及时的清理残渣,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4回收分类:职工个人就餐完毕后,把餐具拿到残物台将剩饭倒入残物回收桶中,服务员将餐具分类回收到洗消间交给洗碗工。

3.5去残浸泡:洗碗工用百洁布刮掉餐具表面上的大部分残渣、污垢,放入浸泡池中浸泡5―10分钟。

3.6刷洗冲洗: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将洗洁剂搅拌均匀,用钢丝球将餐具刷净。餐具清洗干净后,用流动水将餐具内外冲净残留的洗涤剂,放入控水池把水控干。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

3.7消毒入柜:餐具沥干水汁后,将洗涤好的餐具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的餐具不得用毛巾、餐巾擦干。消毒后的餐具统一放在专用碗柜内,摆放时底应朝上,口应朝下,摆放要整齐,避免与其他杂物混放,防止用具重复污染,并对碗柜定期清洗和消毒。

3.8保洁:餐具消毒、入柜结束后,锁好柜门和洗消间门,避免人员流动引起污染,每餐售饭前半小时将已消毒餐具由固定通道传送到售饭间。

4检查与考核

本规定执行情况由食堂管理员进行检查与考核。

5.附则

5.1本规定由总务管理处起草,解释权归总务管理处。

5.2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9篇 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范本

1、食品从业人员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使用前应当按照要求洗净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

2、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使用的一次发泡餐饮具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餐饮具。

3、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施,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专用,不得与清洗食品原材料、拖布等混用。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应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办法》应张贴上墙,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正确的清洗消毒方法,严格按照“除残渣、洗涤剂法、清水冲、热水消、保洁”的顺序操作。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使用化学药物消毒的应至少用“一冲刷、二消毒、三冲洗”的程序进行,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

5、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并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

6、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应及时放入专用密闭式餐饮具保洁柜(间)保存,避免再次受到污染,柜内洁净、干爽,不得存放其他物品,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定位存放。

7、每餐收回的餐饮具,要立即进行清洁消毒,不隔餐隔夜。洗刷消毒结束,应及时清理卫生,做到内外清洁。

8、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定时做紫外线消毒,做好《餐饮具消毒及检查记录表》记录。

第10篇 餐厅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餐厅餐具、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一、各餐厅售饭用的餐具,必须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不允许售饭,食用餐具每次用后应洗干净,保持洁净,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二、餐厅投入使用的各类餐具,必须高温杀菌、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必须放入蒸箱、蒸气锅或消毒柜内高温杀菌消毒,方可投入使用;

三、各餐厅必须设置专用的保洁柜,对清洗、消毒过的餐具进行摆放,严禁将干净的餐具裸露外界,防止二次污染;

四、蒸汽煮沸消毒温度在100℃,时间不得低于十五分钟,溴氧、紫外线物理杀菌不得低于四十五分钟。使用化学剂消毒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中规定的比例配制。

第11篇 清洗巷道积尘管理制度范本

(1)根据井下产尘地点粉尘浓度测定情况,合理划分区域并确定洗尘周期:

①采煤工作面两顺及边联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 两 次。

②掘进巷道的煤尘清洗由施工单位负责。要求每周清洗两次。

③皮带各转载点前后20米范围内的煤尘清洗由使用单位负责。要求每天清洗一次。

④电缆上的粉尘由电缆所负责单位进行擦拭或清扫,每周清扫一次。

⑤以上地点以外巷道的煤尘由保安区消火队负责清洗。保安区负责建立洗尘制度并配备洗尘人员,编制矿井洗尘循环图表,并严格按洗尘制度和循环图表对矿井各巷道进行洗尘,并做好洗尘记录,消灭煤尘堆积现象。其各巷道的煤尘清洗周期如下:

a、掘进中的巷道每班清洗一次。

b、采区皮带道、集中皮带道每周清洗一次。

(2)各单位粉尘清洗项目包括:巷道帮、顶底板各种管路、电缆、皮带运输机及其它设备。

(3)洗尘要保证质量,巷道地板洒水要适度,洒水后湿润而不泥泞。

(4)该项工作主要由安检处、生产科、保安区和矿领导负责监督检查,对未达标单位有权责令整改并进行罚款。

第12篇 水箱清洗卫生管理制度

清洗水箱卫生管理制度

一、清洗水箱人员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清洗水箱人员进入水箱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和长靴、橡胶手套,所携带专用工具必须事先清洗消毒,再进行清扫和冲刷。专用工具用毕后清洗干净晾干,放入专用木架存放,保持清洁卫生。

三、水箱清洗消毒质量应做到箱壁无污垢、箱底无杂物、水面无漂浮物。

四、使用的消毒剂必须具备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证批号方可使用。消毒液的配制和保管必须有专人负责,统一配置,药物置于避光、防潮、密封阴凉处。

五、洗完毕后,必须加盖、加锁,以保清洁。

六、建立清洗水箱消毒档案,做到一箱一卡登记和做好记录。

七、每年二次清洗水箱,并抽验水箱水质。(以目测洁净为标准)

第13篇 清洗作业队伍安全管理规程

1清洗作业队伍机构

1. 1一般清洗作业队至少需3人组成,具体作业人数视工程大小滩易和环境等实际情况而定;作业队长要确保作业前协调好全队的工作,充分做好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安排好具体作业程序,清理好作业场地并确保在清洗作业期问不被占用。要配备1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2喷枪操作者是直接操作喷枪、喷头或喷杆进行射流清洗作业者,喷枪操作者在作业开始后必须控制射流的冲击方向。

1. 3泵操作者在清洗作业期问监视并控制泵压力的升降,同时必须始终注意喷枪操作者,以便其一旦遇到困难或发出疲劳信号时能立即作出反应,泵操作者同时还应注意作业现场及周围情况,以防非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或出现其他隐患,一旦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泵操作者必须立即降低泵压力或停机,直到隐患排除,再重新作业,泵操作者在降低泵压力时应发出警告,以免喷枪操作者因反冲力的突然消失而失去平衡。

1.4根据作业具体情况,清洗作业队可能还需要其他操作者,例如当喷枪或柔性喷杆不断向前进给时,喷枪操作者应再配一名助手;再如当泵的位置距喷枪操作者较远,可能在其视线以外,此时则需一名队员监视整个清洗作业现场,在喷枪操作者与泵操作者之问联络。

1.5所有队员尤其喷枪操作者必须充分具备担任其作业任务的体力和精力。

1. 6射流反冲力及射流作业环境(如反溅水)

容易使喷枪操作者疲劳,因此队员应实行岗位轮换制度。

1.7喷枪(头)操作者所承受的反冲力应不得超过其体重的1/3。

1. 8水射流噪声及一些安全防护用品可能会影响队员问用声音联络,全队对作业的每步操作(尤其是开泵、升压、降压、停泵)必须有明确的约定信号,作业前每个队员必须明确这些信号的意义。

2清洗作业队伍培训

2. 1只有经过必要的培训,掌握了有关知识和技能,并获得完成所有类似指定任务的有经验的人员(合格的操作者)才能操作高压水射流设备。

2.2高压水射流的切割作用及其对人体所带来的潜在危险性可通过视听演示或设备的实际使用(切割木材、混凝土等)得到证实,时刻警示操作者可四川能会发生的安全事故。

2. 3必须明确最少的人身防护用品,根据作业类别及位置等不同,何时及如何穿戴人身防护用品均须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或作业方案中加以明确。

2.4必须指出高压水射流设备运行潜在的问题和相应的正确动作,必须强调设备运行压力不得高于其额定工作压力。

2.5必须说明所有控制装置的操作方法,必须强调不乱动控制装置同保持其正确工作状态一样重要。

2. 6高压水射流设备必须适时检查和维修,使用说明书上必须给出设备维护所遵循的步骤以及维护后的检查方法,必须强调当设备处于工作状态或泵在运转时不允许修理设备或紧固螺纹连接,高压水射流设备的阀与调压装置的密封面在使用过程中承受强磨损,必须经常检查、维护或更换以确保其良好性能。

2.7必须说明如何检验和连接高压软管,包括软管平铺无扭曲,保护软管以免过度磨损,辨认不安全软管的缺陷和用于连接接头的适当工具,承压工况下不得紧固、乱动软管的连接接头,所有软管接头都必须使用柔性扣。

2. 8必须确定站稳脚步的正确姿势和如何使用喷头、各种刚性喷枪、柔性喷杆等,受者必须在密切监督下完成设备处于缓慢升压至额定工况下的作业。

2.9高压水射流设备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停机降压:不使用时、未经批准的及防护不当的人员进入作业区内、设备部件须予以更换或修理时、违反安全操作程序中任何一条。

2. 10重复培训是很重要的,操作者在使用新的设备或部件之前必须进行操作培训。

3高压水射流清洗前的准备

3. 1制定作业计划书(施工方案)。每项作业都应事先制定计划,客户与承包商针对需清洗的设备及作业场地,分析场地对作业有无影响,作业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昨业的安全问题,并就此制定出相应的防患措施。

3. 2腐蚀性等有害物质组成的污垢的清洗作业,客户须向作业队事先说明,以使操作者在作业前做必要的特殊防护,同时做好对废料的收集处理,以免造成环境污染。应向操作者说明清洗作业中有可能产生毒气或毒雾。

3. 3对明确界定的作业场地必须在边界设置护栏以防闲入进入,护栏上悬挂写有“危险!勿靠近!高压水射流作业!”等标牌,护栏的设置应不影响操作者进出作业场地,边界护栏按距离作业对象的远近分警示型和防护型。警示型护栏应设置在任何情况下射流都不会达到的地方,护栏可以是栅栏、绳索、网带等起到有效地阻碍和警示作用。

3.4当清洗作业必须受到空问限制时,客户与作业队应拟定一套特殊的作业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首先应妥善清理并明确界定作业场地。当场地受到限制不具备在射流射程外设置警示型护栏时,必须在作业对象周围设置防护型护栏,其作用是将射流或匕溅的碎屑挡在限定的作业场地内。

3.5作业前设备上的所有阀须进行检查,如有故障必须更换或修复后方可开始作业;所有软管都应进行缺陷检查,作业过程中也应经常观察;喷头(枪、杆)安装前必须检查,防止损坏、堵塞或其他缺陷,有缺陷的必须更换或修复;操作者应确认射流可清洗到所有被清洗面,操作者应始终站在安全、稳定的位置。

3.6接头防护、软管与喷枪连接处必须再装一外层护管(如胶管),万一软管、硬管或接头破裂,护管可使操作者免受伤害。

第14篇 大厦水池(箱)清洗管理规程制度

大厦水池(箱)清洗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管理中心给排水管理服务工作,明确给排水管理工作内容。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水池(箱)的清洗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监控值班人员负责给排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4工作流程

4.1管理中心每半年度应对各水池(箱)清洗一次,并取水样送检,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增加清洗次数。

4.2水池清洗前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发出通告,通告内容包括清洗时间、停送水时间,影响范围等。

4.3清洗水池应注意控制进水。

4.4不得在雨季或大雨后地下水位较高时放空水池清洗,更不得放空水池过夜。

4.5清洗工作流程

4.5.1关闭水池进水总阀,开启泄水阀。

4.5.2在进入准备清洗的水池前,用燃着的蜡烛放入池底不因缺氧而熄灭,以确保清洗工作人员的安全。

4.5.3清洗水池照明用电,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或使用应急灯。

4.5.4将漂白粉用水稀释后,倒入清洗的水池内,用潜水泵将清洗液喷至池壁,并浸泡30分钟后开始清洗。

4.5.5用排刷或扫帚全面清刷池壁池底,用潜水泵抽取漂白粉溶液冲洗池壁池底。

4.5.6排空水池(箱)存水,及沉积物。

4.5.7打开进水管进水30公分后停止进水。

4.5.8用清水将池壁底全部冲洗一次,并排空。

4.6收集全部清洗用具检查所清洗的水池(箱)没有遗留物后,打开进水阀(或启动水泵)供水。

4.7值班人员注意观察水位。

4.8填写水池清洗记录。

4.9管理员通知水务局取样化验。

4.10水质检验报告正本由管理中心存档,复印件在公告栏公布。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水池(箱)清洗及消毒记录》

第15篇 清洗水池箱管理程序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业指导书

--清洗水池(箱)管理程序

1.目的

确保二次供水达到国家饮用标准。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职责

3.1工程技术部负责对各管理处水箱组织清洗并通过水务局检验合格。

3.2各管理处负责配合、支持清洗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清洗前的准备工作

4.1.1各管理处的水池、水箱必须由取得资质证书的专业二次供水清洗队进行清洗。

4.1.2清洗前三天,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将批准后的通知张贴于公告栏,告之住户做好蓄水准备。

4.1.3由二次供水清洗队队长负责组织人员,准备清洗工具和消毒用品。各管理处负责安排一名水电工配合专业队工作。

4.1.4各管理处负责水池、水箱和清洗期间的临时供水。

4.1.5各管理处给排水责任人提前做好水箱、水池排空工作。

4.1.6由二次供水清洗队安排鼓风机于作业前半小时开始向池内鼓风并持续整个作业过程不间断鼓风。

4.2清洗过程:

4.2.1切断生活水泵电源。

4.2.2水箱、水池内照明必须用安全电压照明设备,通气口应打开,通讯设备良好,以确保清洗人员的生命安全。

4.2.3待水排干后,由清洗队立即组织人员进入水池、水箱中清洗。

4.2.4低位水池的水无法排干时,须用潜水泵抽干后作业。

4.2.5用高压水枪冲洗、毛刷清洗水箱的内壁、管道,排掉脏水后,反复冲洗三次;应根据水池、水箱的材料,采用不同的清洗工具进行清洗,确保水池内壁不被破坏,内壁为反腐涂层的不得采用硬性材料工具进行清洗。

4.2.6用漂清粉(按每500g漂清粉:50-60m3水)等消毒剂配成高浓度溶液,用高压水枪对水池、水箱内壁、管道进行冲洗消毒,并排掉脏水,反复冲洗三次。

4.2.7 用洁净自来水对内壁、管道反复冲洗三次,洁净后,全部人员退出。

4.2.8 灌水至40cm高度左右投放消毒剂:

消毒剂(kg)=

拌匀后,浸泡30-60分钟。

4.2.9 注满水后,即可试通水。

4.2.10 由清洗队联系水务局水质检测中心前往抽取水样,如不合格专业公司须免费进行重新清洗。

4.2.11 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将试通水信息和应注意事项张帖公告栏中,直至将化验合格的报告张帖一周后止。

4.2.12 由管理处专人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表》上记录相关内容。

4.2.13 由管理处经理指定专人将水质化验单、相关通知、《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记录表》存档。

4.2.14若在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过程中因水质变恶导致顾客严重投诉、人员伤害等事故,清洗队负责人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事后应做好记录,填写《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5.质量记录表格

__wy7.5.1-s05-f1 《二次供水设施消毒清洗记录表》

__wy8.3-z02-f2 《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清洗管理制度(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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