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气安全使用的基本原则
1. 安装与维护 煤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安装,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使用环境 煤气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地方,远离火源、热源和易燃物品。
3. 检查泄漏 使用前务必检查煤气管道和接头,确保无泄漏。如有可疑气味,立即关闭阀门并联系专业人员。
4. 使用器具 使用合格的煤气器具,切勿私自改动或拆解。
二、煤气安全操作规程
1. 开启与关闭 打开煤气时,先开启煤气阀门,再点燃器具;关闭时,先熄灭火源,再关闭阀门。
2. 使用过程中 不要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煤气,尤其是烹饪时。定期清理煤气器具,保持其清洁。
3. 应急处理 发现煤气泄漏,迅速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避免产生火花。立即报警并撤离现场。
三、煤气安全教育与培训
1. 员工培训 对所有员工进行煤气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了解煤气泄漏的处理方法和应急程序。
2. 定期演练 定期组织煤气泄漏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1. 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煤气安全法规与标准,如《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
2. 确保煤气设备符合国家安全认证,如3c认证,定期进行年检。
3. 制定企业内部煤气安全操作手册,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制。
4. 建立煤气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并整改问题。
1. 问:煤气设备应由谁安装?
答:煤气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安装。
2. 问:发现煤气泄漏后,应如何操作?
答: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报警并撤离现场。
3. 问:煤气使用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
答:煤气使用时不应无人看管,应定期清理器具,保持其清洁。
4. 问:煤气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使员工了解煤气安全知识,掌握应急处理方法。
5. 问:煤气安全操作规程中,开启煤气的正确顺序是什么?
答:先开启煤气阀门,再点燃器具。
第1篇 煤气安全使用规程范本
1.1、煤气设施的操作与检修
1.1.1、煤气设备都应保持正压工作,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则应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扫干净。
1.1.2、吹扫和置换煤气设施内部的煤气,应用蒸汽、氮气或烟气置换介质吹扫,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栓、拉电焊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1.1.3、煤气设施内部气体置换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根据含氧量和一氧化碳含量分析或爆发试验确定。
1.1.4、点火程序必须是在点火后给煤气,严禁先给煤气后点火,凡点火前已烘烧的炉子,炉温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其是否点着燃烧。
1.1.5、送煤气时不着火或着火后又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清原因,排清炉内混合气后,再按点火程序重新点火。
1.1.6、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的煤气吹净,长期检修和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等,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1.7、进入煤气设施内工作时,应取样一氧化碳含量分析,1)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30mg/m3(24ppm)时,可较长时间工作;(2)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mg/m3(40ppm)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h;(3)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100mg/m3时(8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0.5h;(4)作业环境中,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200mg/m3时(160ppm),连续工作时间不应超过15min~20min。工作人员每次进人设备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2小时。
1.1.8、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塔(器)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小时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应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当煤气比重大于空气时,取中、下各一气样,煤气比重小于空气时,取中、上各一气样。
1.1.9、一氧化碳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1.10、在煤气区作业时或在煤气设施上动火必须要有作业方案和动火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气防护站或安全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1.1.11、带煤气作业时,如带煤气抽、堵盲板、带煤气接管、操作插板等危险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作业时应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操作人员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或防毒面具,并须遵守下列规定:
1.1.11.1、作业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络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
1.1.11.2、距离工作场所40米以内,禁止有火源并应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要离开作业场所40米以外。
1.1.11.3、应使用不发火星的工具,如铜工具或涂有很厚一层润滑油的铁工具。
1.1.11.4、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允许安设投光器。
1.1.11.5、不得在具有高温源的炉膛里、构筑物内进行煤气作业,如需作业,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1.12、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与附近仪表室联系。
1.1.13、进入煤气设备内部作业时,所有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
1.1.14、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用可燃性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并经取空气样分析,其含氧量达到作业环境中的含氧量方可进行作业。
1.1.15、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保动火全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1.1.16、在动火区域必须备有适用的灭火器材。
1.1.17、煤气用户应定期检测煤气压力和燃烧情况,当压力接近1500pa时,应及时与煤气加压站联系弄清原因。如压力突然变化发生灭火时,须立即检查是否回火,如确定是回火,应立即打开蒸汽灭火,并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严禁盲目点火。
1.1.18、停用煤气须先与加压站、生产部总调度室联系,经同意后关闭阀门,必须可靠的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停用24小时以上必须堵好盲板。
1.1.19、发现煤气管道设备漏气,应立即报修,严禁未取得动火证就进行电焊、气割或用物敲击,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1.1.20、严禁在非指定区域使用煤气,煤气区域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应做到文明清洁生产,严禁有易燃品存放在煤气区。
1.1.21、煤气用户烧嘴阀门前管道内的煤气压力须保持1500pa以上,低于1500pa不得使用,并立即通知生产部调度室、煤气加压站。
1.1.22、严禁用煤气设备或起重设备拖或拉任何物件,对装有煤气仪表的导管、接头,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肥皂水泄漏试验,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1.23、使用煤气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如发生中毒以便及时抢救。
1.1.24、煤气区域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严禁明火、吸烟等。
1.1.25、各种干燥炉的点火程序:
1.1.25.1、启动空气鼓风机运转。
1.1.25.2、关闭各个支管的空气流量调节翻板。
1.1.25.3、先点火后给煤气。
1.1.25.4、打开空气调节阀,调整好合适的空气流量。
1.1.25.5、必要时要在通煤气前做爆发试验。
1.1.26、发现煤气泄漏现象要立即处理,煤气着火可用湿麻袋扑灭,用黄泥堵灭后再进行处理,如煤气管道发生爆炸应打电话求援,同时将闸门关闭2/3,通入蒸汽或氮气,灭掉火后再将煤气阀门关死。
1.1.27、未经批准严禁在煤气设施上动火,需要动火时,先切断气源,堵盲板,打开放散管,再用蒸汽或氮气吹扫,按规定办理动火证,采取措施,方可动火。
1.1.28、经常观察煤气压力,当高压高炉、转炉煤气压力低于规定值时,报告调度员,通知加压站加压。
1.1.29、每班必须对煤气水封和煤气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1.1.30、各种煤气设施应有专人负责检查及关闭开启。
1.1.31、严禁在煤气烘烤区周围坐卧、休息,严禁在烘烤的各种包具器具内停留。
1.1.32、新增改建的煤气管路必须有正规的手续,并严格按规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2、煤气事故的抢救
1.2.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员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通知保卫部,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公司医务室。发生事故后应迅速弄清事故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冒险抢救,扩大事故。
1.2.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
1.2.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或其它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1.2.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未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得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1.2.5、如发生煤气中毒应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抬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1.2.6、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公司医务室急救。
1.2.7、中毒严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公司医务室赶到现场急救。
1.2.8、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公司医务室赶到现场抢救。
1.2.9、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的医院抢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有医务人员护送。
1.2.1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过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1.2.11、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1.2.12、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1.2.13、发生煤气爆炸事件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如因爆炸发生着火应按以上逐条进行抢救。
第2篇 高炉煤气系统安全技术规程
1、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操作。
2、各高炉热风炉工必须严格听从公司调度室的指挥调度,得到撤炉命令后,必须立即撤炉,严禁借故拖延,在特殊情况下,由热风段长和总调度室协商解决。
3、 煤气压力低于5kpa时,煤气切断阀自动关闭,立即按停止烧炉处理。
4、 工作区域内煤气含量超过24ppm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1氧化碳浓度高于24ppm,低于4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一小时。
4.2一氧化碳浓度高于40ppm,低于8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半小时。
4.3一氧化碳浓度高于80ppm,低于160ppm,连续工作不得超过10-15分钟,且每次工作间隔不得小于二小时。当一氧化碳浓度高于160ppm,必须配戴空气呼吸器方可进行工作。
5、各种可燃气体的爆炸范围和着火点:
5.1高炉煤气爆炸范围40%-70%,着火点700-750℃。
5.2焦炉煤气爆炸范围6%-30%,着火点600℃。
5.3天然气爆炸范围5%-15%,着火点550℃。
6、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必须立即关冷风大闸。
7、本高炉低压到50%以下时热风炉必须全部停烧。
8、在生产的煤气设施和管道上动火必须事先办理动火手续,准备好空气呼吸器、灭火器材,在煤气压力保持正压状态,有煤防站监护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9、长期休风未驱除净煤气之前不得动火。
10、 高炉炉顶氮气必须畅通无阻,必须保持足够的压力。
11、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后,直径在150毫米以上的管道,应逐渐关门降低煤气压力,但压力不得小于50-100pa,并往管道内通入蒸汽灭火。如管道内部着火,应关闭所有放散阀、人孔,通入蒸汽灭火。
12、短期休风和炉顶不点火的长期休风,上下密必须关严。
13、检修煤气设备用的工具应为铜质工具,如用铁质工具必须涂油。
14、煤气管道和煤气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私自乱接乱改。
15、发生煤气着火或煤气中毒事故必须立即通知煤气防护站和厂调度室、安全科等有关部门及时抢救。
第3篇 煤气运行安全操作规程
1 劳保用品必须齐全标准,进入煤气柜区域不得携带火种和易燃品,严禁吸烟。
2 按规定时间巡检各设备及系统,必须携带co报警仪,一人操作、一人监护,行走时相距3~5米。
3 严禁擦拭正在运转的转动部位及电器设备。启动加压机前,检查电机接地线和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牢固,机械传动灵活,确认无误后方可启动。
4 报警设备灵活可靠,如有异常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修理,并做好人员监护。
5 每班都要检测煤气设施附近的排水沟、排水井、阀门井等不通风部位的煤气浓度,作业环境的浓度不得超30mg/m3,如超过要及时上报或采取措施。
6 如发生煤气事故,应迅速向上级报告,同时应佩带好呼吸器,及时参与抢救中毒人员。
7 进煤气柜作业时必须有煤防员现场监护,应佩带呼吸器作业。
8 操作人员必须及时观察煤气系统压力变化情况,防止系统压力剧烈波动发生压窜事故。
9 要严格执行《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时做好运行及巡检记录。
10熟知高炉煤气和电炉煤气特性及系统的工艺设备、流程,禁止违章操作。
11掌握煤气中毒抢救常识和煤气着火、煤气爆炸等事故的处理方法
12对所有进入煤气区域检修人员开工作票。经确认后可以施工。煤气系统除抢修外,夜间不组织大型的煤气作业。
第4篇 煤气除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正确配戴劳动保护用品,熟练使用呼吸器等防护用品。
2操作除尘器、巡查和检修等作业时至少2人进行并随身携带煤气报警器;工作中严禁吸烟。
3 除尘器使用前进行强度气密试验,合格后用氮气置换箱体内空气,氧气含量≤1%。
4 卸灰时,注意看好风向,站在上风口,并对下风向20米区域内进行警戒,防止煤气伤害。
5熟悉作业环境,上、下扶梯要手抓稳、脚踏牢,避免滑倒摔碰伤。
6 卸灰阀关不严时,及时通知高炉值班室减压处理,必要时休风处理。
7 切、引煤气时,操作人员要佩戴呼吸器和报警仪,必须设专人监护。
8除尘器和煤气管道严禁泄漏,如有泄漏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休风处理。
9在除尘器区域明火作业及带煤气作业前,要向主管部门申报作业申请,批准后方可作业。
10需到除尘器箱体内进行检查或换布袋时必须做到:
10.1开除尘器放散阀,关闭除尘器进、出口蝶阀、眼镜阀,可靠切断煤气来源。
10.2用氮气置换除尘器箱体中的煤气,至箱体中煤气浓度不大于24ppm,箱体内温度不大于45℃。
10.3用空气置换箱体内的氮气,至箱体中的氧气含量≥18%方可进入。
10.4进入箱体必须两人以上同时进行,互相监护,工作过程中要随时监测箱体内一氧化碳和氧气含量,出现头晕等异常情况应迅速撤出,必要时在人孔处安装通风机。
10.5进入箱体内更换布袋时,必须将箱体内的残留除尘灰清理干净,并在下部人孔安装通风机进行抽风。
11煤气取样时,要携带煤气报警器(必要时佩戴呼吸器),至少两人进行;上炉顶取样时,先经值班室许可,翻牌后进行。
12取样时应看好风向,站在上风口,认真地按所要求的位置进行取样。
13上炉顶取样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小时。
14取样后,要及时关闭取样嘴。
15设备投用前必须进行密封性实验,检查各阀门是否灵活可靠,安全附件齐全。
16恢复送电前要确认现场无作业人员,恢复送气时,要确认现场各阀门正确,并进行二次确认。
17试车时必须两人以上进行操作,现场安全警戒,无关人员严禁进入现场。
18装置和设备测漏、测压、测速、测湿、测腐蚀、测成份时,应由技术人员操作,岗位人员监护。
19爆炸或泄漏时,应在40米外设置警戒线,防止其他人员误入,发生中毒事故。
20值班室、配电室必须配干粉灭火器。
21每班检查报警器、呼吸器等防护用品的安全性、可靠性。
22在作业前,要对危害有辨识能力,不能处理或发生异常情况泄漏时,要迅速撤离现场,并报告值班室,就最近的爬梯通道逃生。
23当发生爆炸、着火时:(1)岗位人员沉着、冷静,不要慌。(2)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关闭设备电源。(3)有热烟气时,用湿布捂住鼻子。(4)通过南楼梯口的安全通道撤离。(5)通知工长、调度处理。
24当班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或生产隐患必须通知班长或主管人员。
第5篇 煤气站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煤气站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煤气特性及煤气中毒救护知识:
(1)进入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纱布口罩及其他不适合的抢救器具;
(2)中毒者抢救出来后,现场应通风,立即进行人工呼吸(送医院途中,不得中断);
(3)有条件的地区,应送至高压氧仓及时抢救。
2.检修、清理设备,必须有2人以上在一起工作。
3.煤气站在岗人员,不准穿戴化纤衣物。
4.进入煤气危险区(如地下室、加压站、地沟、热风炉、煤气发生设施附近,煤气易积存区,低凹处等),必须了解检测一氧化碳的浓度是否在规定范围内,若超过最高允许浓度30毫克/米3时,必须采取措施。
5.值班及工作场所,不得堆放、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抽烟,严禁用明火照明。
6.使用的照明灯,应采用密闭防爆型,其电压不应超过安全电压,工作行灯不应超过12伏。
7.有关电器设备故障,应由电工处理。严禁装设临时电源线。
8.一切小沟、小池、楼板留孔及防护栏杆应完好,禁止在盖板上行走、跳跃。
9.煤气设施的接地连接线应保持完好,各种防护罩应完好。严禁在运转部位进行擦拭。
10.对煤气管道、部件、做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操作时,应配合技术、管理人员工作,对不属于试验的系统、设备、仪表及管道附件等加以隔断。对安全阀、泄漏阀应拆卸。对设置盲板的部位应有明显标记和记录。关闭人孔前,应确认里面无人。
11.煤气设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有特别规定者除外)在设备停止生产而保压又有困难时,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
12.煤气炉点火时:
(1)应充分通风,检查防爆装置、点火、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可靠,使炉膛内保持负压;
(2)应使用专用工具点火。点火程序是先点燃火种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再去点燃;
(3)送煤气时不着火,或者着火后又熄灭,应迅速关闭煤气阀门,保持通风,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再查清原因,排除故障,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13.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应先开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送煤气燃着后,逐步增大风量和煤气量。停炉时,应先关闭所有煤气烧嘴,再停鼓风。
14.送煤气后,应检查所有的连接部位和隔断装置是否有煤气泄漏,检查风机喘振现象,检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检查泄漏,每班应巡检,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只能用检漏装置,仪表或涂肥皂水的方法,并将部位记录下来,通知有关方面解决。同时悬挂警示牌。
禁止煤气风机在启动,停止、倒机操作及运行中处于或进入喘振工况。发现风机喘振应进行排除或停机。
对于水封安全器、排水器,冬天应检查防冻措施。对钟罩阀内放散水封的有效高度,应等于炉出压力的水柱高度加50毫米。
15.直立连续式炭化炉操作时,必须防止炉内煤料“空悬”。严禁同—孔炭化炉同时捣炉和放焦。炉底要保持正压。
固定层间歇式水煤气发生系统如果设有燃烧室,则燃烧室温度在773~500℃以上,且有上涨趋势时,不能使用二次空气。
16.带有水夹套的煤气炉给水,应采用软化水,禁止直接注生水。每班操作应检查冲洗压力表,拉动安全阀排汽。对底部排污阀开动数次进行排污。
17.煤气系统的各种塔器及管道在停产通蒸气吹扫煤气合格后,不应关闭放散管。
18.每台煤气炉的煤气并入网络前,必须经含氧量监测分析合格,当含氧量大于1%时,禁止并入网络。
煤气混合站在运行中应防止煤气互串。
19.使用电捕焦油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切断电源:
(1)煤气含氧量达到1%;
(2)煤气压力低于50帕(5.1毫米水柱);
(3)蒸气绝缘保温箱的温度低于规定值(一般不低于煤气入口温度加25℃)。
20.煤气着火事故的操作处理:
(1)应缓慢降低压力,通入大量蒸气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应保持到100帕(10.2毫米水柱)以上,始终留有微正压。严禁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防止回火爆炸。
(2)对于直径小于或等于100毫米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3)对煤气起火部分,应采取有效隔绝措施,切断煤气来源,然后再使用灭火器材。
(4)应指定专人控制、联络、监视、操作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和蒸气、氮气接头。
21.煤气设施检修:
(1)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及检修(属缺氧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危险作业审批”,经有关部门同意及煤气防护站书面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能进行有关操作;
(2)检修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的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人孔、放散管、拆卸安全阀并敝口,保持设施内部的自然通风良好;
(3)每次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及工作中每小时均应监测分析一氧化碳含量,符合安全规定。工作人员每次进入设备内部工作的时间间隔至少在2小时以上。
在特殊情况时,如果一氧化碳含量在50毫克/米3时进设备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一氧化碳含量在100毫克/米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一氧化碳含量在200毫克/米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4)每次进入设备内工作,必须设专人监护,无监护者,操作工人应拒绝作业;
(5)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必须备有氧气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并应规定必要的联系讯号。作业使用工具应防止火星(如使用铜工具或涂抹厚润滑脂);
(6)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办“动火许可证”:
1)置换动火必须保证煤气隔离、置换、清洗、监测分析合格;
2)带压不置换动火必须在系统内保证正压、动火部位可靠接地,动火部位附件要装压力表或有专人与附近仪表室联系。
(7)设备运行状况下检修洗涤塔时,不得同时打开本体上和洗涤塔上的放散管,且不应停止冷却塔的喷淋水。
[二]发生炉操作
1.新装(包括重砌耐火砖)或停用一年以上的发生炉,未经烘炉和内部检查,不准点火开炉。
2.禁止采用汽油、酒精及其它能迅速挥发的烈性易燃物作点火助燃剂。
3.点火前应检查发生炉及其附件、附机应完好;电气系统、供水和蒸气系统以及控制系统应正常。
4.发生炉在安放可燃物时,必须事先用空气吹扫、通尽。排除炉内积存的一氧化碳,然后将人孔封好,透炉孔打开,自然通风阀和最大阀应在全开状态。
5.点火棒应用溃机油的棉纱扎成。禁止进入炉内点火。适时关闭透炉孔,防止煤气从透炉孔和加煤机排出。
6.生产时,炉底压力应大于炉出压力4.9千帕。无论何种情况下(包括备用炉),不准炉出压力大于炉底压力。
7.当炉出压力剧烈降低或系统内压力剧烈波动时,禁止打开透炉孔。运行中,不开汽封则不准打开透炉孔。
8.生产炉运行时,禁止打开自然通风阀及鼓风箱之清理孔,冷热备用炉的竖管水封必须保持上部溢流,热备用炉的透炉孔(或探火孔)严禁打开,并严禁加煤。
9.炉钎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地点,以防烫伤事故发生。
10.煤气中含氧气量超过0.5%时不准与网路接通。在排送机启动、运行中,严禁打开低压系统的任何放散阀来调节流量。
11.停电时,迅速关空气阀,加大饱和蒸气,调节生产炉、钟罩阀(最大阀)。停蒸气时,应根据情况减少用户流量或停炉。停自来水时,应启动加压泵补充,若存水用完,应减少用户或停炉。
[三]加煤机操作
1.启动前应检查每台设备,并逐台试车,当运转正常,安全及防护装置完好后方能开车。
2.手动启动时应严格按照设备规程规定操作,停车顺序应相反,不可错乱。启动前应检查机内或皮带上有无物料,严禁带负荷启动。加煤后,应将设备上的煤卸完才准停车。
3.调整皮带走偏及其它机件,清除皮带滚筒上的积煤时,必须停车进行。
4.严防大块铁件和爆炸物进入煤斗。
5.严禁进入发生炉煤斗。因检修进入时,必须有煤气防护员在场,并戴好氧气呼吸器。检查皮带机间漏煤气,应有人监护。
6.禁止在运行的皮带上跨越、行走。也不准坐卧于静止的皮带上。破碎轮和振动筛的偏心块旋转方向上不准站人。
[四]出灰机操作
1.出灰机启动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消除故障,调整转速,按规定加注润滑油。注意保持灰盘的水位。
2.竖管、半净总管以及水压止逆阀、炉底风箱水封、入孔冷却等部位的水溢流情况应保持正常。
3.注意炉底漏水、漏气、漏灰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出灰手推车的灰斗应妥善固定,严防重载时倾倒。运灰时,只能向前推行,不得在前拉着走。
5.热备用炉的灰盘严禁启动。
6.使用电动葫芦吊运,应遵守电动葫芦工安全规程。
[五]煤气排送操作
1.排送启动前应全面检查,并扳车数转,观察是否正常。按规定向密封装置内注入油脂。
2.打开出口放散阀,稍开进口阀进行煤气吹扫,并扳车至取样口分析合格后,关闭放散阀后方可启动。
3.运行中应保持鼓风机,排送机联锁运行。
4.要注意各部分的压力、温度变化,不准超过规定值。
5.排水系统和蒸气吹洗系统要保持畅通好用。
6.必须保证煤气管道的正压,特别是煤气排送机进口管道的正压。禁止排送机在负压下运转。
7.禁止带负荷启动煤气排送机和空气鼓风机。
8.将煤气投入厂区网路含氧量必须低于0.5%。
9.空气吹洗水封完毕,必须上好正常水位,保持溢流。
10.排送机拆修或长期停用时,进出口阀门处应堵盲板。
11.机械拆卸修理后,必须经试车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12.启动顺序:空气鼓风机→排送机。停歇时按相反顺序,不可错乱。
13.当排送机、鼓风机振动异常,轴承温升超过65℃或损坏时应立即停车。
14.事故停排风机或停电时,应迅速关排送机出口阀,打开阀后蒸气顶压,以保持厂区管道正压,并关鼓风机出口阀。停机后再启动时,应按启动顺序从头做,不准未经煤气吹扫开排送机。
15.事故停鼓风机,应迅速关排风机的出口阀,不使低压系统产生负压。如连锁失效,应迅速将排送机停车,关出口阀,并打开蒸气顶压。
[六]送气及停气吹扫
1.送气:
(1)打开半净总管,洗涤塔,低压总管及排送机出口等处的放散阀后,开第一联竖管的蒸气吹扫阀吹洗10分钟(注意管壁温度不超过60℃);
(2)解除竖管水封进行低压系统煤气吹扫,在半净总管末端及排送机出口处顺次取样分析,当含氧量低于0.5%时可关闭全部放散管,开最大阀调节生产炉流量;
(3)打开高压总管末端放散管,启动排送机、调节最大阀和空气阀,保持排送机进口压力在20厘米水柱以上。当厂区管道末端取样分析含氧量低于0.5%,方可通知用户用气。
2.停气
(1)发生炉断开网路后,打开站内和高低压系统所有放散管阀门,解除空气吹扫专用水封,打开空气吹扫阀作吹扫;
(2)当厂区管道末端和半净总管末端取样分析含一氧化碳为零后,开第二竖管的蒸气吹扫阀2分钟后再关闭,然后停止空气吹扫;
(3)停止鼓风机后,将吹扫水封注水封好,关严空气吹扫阀。备用洗涤塔吹扫时,必须在出口阀关闭(或堵上盲板)后,方可打开旁通放散阀进行吹扫。
[七]取样分析
1.遵守化验室安全规程。
2.采取煤气试样时,应站在上风取样。如发现设备大量煤气泄漏时,应停止取样,并报告领导或防护人员处理;取样点附近无人时,必须设人监护方可取样。
3.化验后的剩余煤气应排于通风柜或室外,严禁在室内或窗口处放散。取样器应经常检查使之密封良好。
4.有毒性气体挥发的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通风柜通风系统必须保持完好,若风机失效应停止工作。
5.在室内发现有人煤气中毒现象时,立即打开门窗,开动风扇进行急救,并及时通知救护站。
[八]煤气防护及检修操作管理
1.下列均为有煤气危险情况:
(1)必须进入可能存在煤气或渗入煤气的煤气设备或煤气管道内进行工作;
(2)在有煤气或有过煤气的煤气管道,设备上工作;
(3)在有煤气或有过煤气的煤气管道,设备上动火。
2.凡不熟悉防护面具使用方法,未经训练,不熟悉煤气基本危害性和中毒救护知识,以及睡眠不足,喝过酒或有神经病症的人不准参加煤气危险工作。
3.煤气防护人员禁止穿带钉的鞋。
4.在充有煤气的管路上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钢制工具应涂上甘油或黄油。
5.在防护人员没有亲自检查是否可以在煤气危险区进行工作前,不得让任何人进入该地区。处理有人员中毒的事故时,应先救人,再处理其它故障。
6.监护进行煤气设备修理工作前,应准备好充足的防护面具及消防用具,切断煤气来源,切断设备电源,挂警示牌。
7.煤气危险作业时,煤气防护、监护人员应站在靠近工作场所的安全地区,能看见作业人员的地方,并不得离开。
8.在进入有煤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大量煤气漏泄事故处理时,一般应有4人以上在场(包括防护人员),以便适时轮换,工作时必须戴氧气呼吸器,工作场地40米内为危险区,不准有明火,一切车辆和无关人员不准入内。
9.煤气设备的隔断装置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焦炉煤气发生炉煤气、水煤气(半水煤气)管道的隔断装置不得使用带铜质部件,寒冷地区还应采取防冻措施;
(2)使用隔断装置必须注意其可靠性:
1)插板是较可靠的隔断装置,但必须保证安装设置的插板、管道底部地面的净空距;
2)水封必须装在其它隔断装置之后并用。同时应满足煤气的计算压力加500毫米的有效高度;
3)眼镜阀和扇形阀不宜单独使用,应装在密封蝶阀或闸阀之后;
4)密封蝶阀必须和水封、插板、眼镜阀等并用;
5)闸阀、盘形阀不能作为可靠的隔断装置;
6)盲板应满足强度、刚性要求,两面光滑,无砂眼、毛刺。
10.在煤气设备、管道上动火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按第9条规定切断煤气。动火处周围空气化验一氧化碳含量应低于0.1%。进入设备管道内部工作应携带生物。动火处应准备消火工具,必要时通知消防队。严禁在有煤气,但无煤气压力(即混有大量空气时)的煤气管道和设备容器上进行电焊。
11.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管道上动火时,管内煤气压力必须一直保持正压。动火时只能采用电焊,禁止气焊和气割。当动火处远离带气管道和设备容器时,采取可靠措施后,可用气焊。
——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6篇 加热工煤气导入操作安全规程
1.煤气导入进行烘炉前,炉内各部位应清扫干净没有剩余工具和杂物以及异常现象,确认无人后方能封堵炉门。
2.煤气、氮气、鼓风机、冷却水等管路系统及燃烧系统无异常现象。
3.对于新建炉子要求每台设备全面检查,管道要进行试压,试漏合格验收及清扫后,煤气方可导入。
4.排烟系统,烟道闸板无异常现象。
5.鼓风机具备启动条件,仪表运行正常。
6.煤气导入具备条件后与有关单位联系,要严格按煤气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程进行。
7.煤气导入时,无关人员不应进入工作区域并严禁烟火及该区域内不得有焊接和吊车作业。
8.煤气导入要进行爆发试验,在煤气导入过程中如发现有煤气泄漏现象应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并处理。
第7篇 煤气除尘更换布袋安全规程
1. 危险源:氮气窒息、煤气中毒、机械伤害。
2. 停箱体前将该箱体灰卸干净,中间灰仓压灰一仓。如停箱体前无法放灰,必须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积灰自燃。
3. 箱体停用后,需8小时以上、50℃以下,方可打开上下人孔。
4. 进箱体换布袋之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包括手套、防尘口罩、便携式煤气报警器和便携式氧气报警器。
5. 进箱体前,须用轴流风筒对准人孔,对箱体进行强制通风15分钟以上。
6. 检查确认该箱体《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已经办理完毕。
7. 换布袋操作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协同作业,并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
8. 检查确认需更换布袋的箱体处于停用状态,进、出口盲板阀全部关闭。
9. 检查确认该箱体放散阀开启。
10. 检查确认该箱体上、下人孔已有效开启。
11. 检查确认该箱体上下卸灰球阀有效关闭,并悬挂停用牌。
12. 检查确认该箱体氮气阀门有效断开,并悬挂停用牌。
13. 检查该箱体内温度符合国家要求作业标准。
14. 检查该箱体内煤气浓度符合国家要求作业标准(≤24ppm)。
15. 检查该箱体内氧气浓度符合国家要求作业标准(≥19.5%)。
16. 完整填写《煤气除尘更换布袋作业操作票》,并得到岗位工确认签字。
17. 确认照明设施完备好用,并符合国家要求使用标准(36v及以下安全电压)。
18. 换人员进箱体后,煤气报警器和氧气报警器应随身携带,并随时检查氧气和煤气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19. 换布袋人员在箱体内部作业时,需注意箱体上下、内外协同作业,避免上部坠物伤人,避免内外配合不好伤人。避免检查时上部掉落灰尘迷眼。拆除氮气反吹管时,避免被绊倒受伤。
20. 拆除弗美斯布袋、骨架时,撬棍、刀片等工具使用时注意伤人,箱体内外人员注意配合,递进递出箱体时防止互相伤害。
21. 布袋更换完成后,检查布袋、骨架、反吹管的安装是否到位,注意使用的工具必须放到安全位置,避免掉入下层区域。
22. 箱体内杂物清除后,检查随身工具、报警器、灯具等物品拿出箱体,所有人员撤出箱体。
23. 布袋更换完成,封人孔前,再次检查箱体内有无杂物,并清点人员。
24. 封箱体人孔时,注意检查人孔密封是否完好,是否需要更换。
25. 布袋更换完成后,收好停用牌,及时联系岗位操作人员,并做好更换记录。
第8篇 加热炉煤气安全使用规程
1. 煤气安全管理
(1). 煤气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才准使用。
①新建煤气设备和改进或大修后的煤气必须经过有关部门验收,确实符合技术条件者。
②较长时间停用的煤气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热工负责人、技术人员会同加热工检查试验认为合格者。
(2). 使用煤气设备应建立设备卡片、运行记录、交接班等制度。
(3).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煤气安全专业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煤气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术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 准独立操作。
(5). 应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全厂煤气安全管理工作。
(6). 在煤气危险区域必须设有“煤气危险”,“严禁逗留”的指示牌或标语。
(7). 煤气设备通入煤气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危险区和在煤气危险区域内有火种及在煤气危险区上空停留吊车。
(8). 已通有煤气的设备禁止重压、悬挂重物和用重物敲打碰击,并禁止动火检修。
(9). 必须设有专门的煤气低压警报器。警报器音响不可与其它音响混杂,并定期试验,确保经常好用。
(10). 加热炉周围加热操作平台的co含量浓度不得超过30毫克/立方米,各区域应每月进行一次微量分析。
(11). 煤气设备内通有煤气以后,必须保持正压,以免空气吸入。
2. 煤气放散和爆发试验规程
(1). 当煤气通入管道时,必须进行放散,放散的煤气量应相当于通入煤气该段管道容积的三倍。其放散效果决不能单凭放散的时间进行估计,放散后必须进行爆发试验。
(2). 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向室内放散煤气,以免煤气流入室内和工作区域引起中毒事故,为此,放散后必须进行爆发试验。
(3). 煤气放散时,应保证不发生爆炸事故,在无风向及风向不定的情况下,放散管周围40米内必须隔绝火种,在风向稳定时,下风头半径为40~50米度角的扇形面积范围内,应隔绝火种。
(4). 煤气放散完即进行爆发试验工作,爆发试验人员要带好氧气呼吸器,取样地点周围严禁明火。
(5). 在取样之前用煤气赶走筒内之空气,取样后立即进行点火试验,煤气着火后,燃烧稳定直达筒底时,即表示煤气质量好,可以使用。否则要查明原因,设法解除故障,直到合格为止。
3. 煤气压力突然下降的处理
(1). 当高压煤气压力突然下降到规定压力以下时,则立即关闭所有烧嘴,切断炉顶煤气开闭器。
(2). 如长时间不能恢复时,则按停炉处理。
(3). 待煤气压力恢复正常时,点炉要按煤气点炉的操作程序进行。
(4). 加热炉全体人员要明确分工、有条理、有秩序的处理事故。
(5).在停炉的同时,一定要打开所有炉门,并将烟道闸板全部打开,以便尽快地排除废气,保持炉膛绝对负压。
4.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1). 对于厂内所有煤气设备,加热炉全体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处理。
(2). 煤气设备不准任何外力碰击,以免破坏。
(3). 使用煤气设备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有关性能特征,操作开闭器时不准用力过猛或使用不良工具(如长钳子、长扳手,铁锤等)以免损坏部件。
(4). 伴随煤气管道之蒸汽管,机械设备系统必须保持经常顺畅,操作灵活。
(5). 煤气设备的“定期”预防性检修,是一种最好的修理制度,各级部门必须重视,保证实施。
①烧嘴前煤气开闭器、放散管开闭器每六个月清洗、研磨一次。
②烧嘴、冷却水排除器、总开闭器每年清洗或更换一次。
(6). “抢修”是一项危险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不发生设备和人身事故。
(7). 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应有安全措施,并要取得煤气管理部门或安全部门的同意。
(8). 停炉后的炉子如需进行炉内检修,必须将煤气盲板堵死,否则,不得进入炉内检修。
(9). 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必须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并充分通风,取空气试样作co含量和挥发物分析,以分析结果和含量来确定在设备内的工作时间。co含量不超过30mg/m3方可进内工作,若进入现场超过此浓度,且不佩戴呼吸器具进行工作,必须遵守以下规定:co含量在30-5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在50-100 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半小时;在100-2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5-20分钟。
(10). 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应做到
①要与外部有联系讯号。
②检修人员不少于两人。
③工作用的照明灯,其电压不得超过12伏。
(11). 在煤气设备上动火,须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生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煤气压力应保持正压,在动火附近装压力表应与计量所联系,并有防火措施。
②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做到可靠切断煤气并处理干净,用防爆测定合格或经空气分析氧含量接近20.9%。
③将煤气设备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
5. 一般煤气事故处理规程
(1). 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报告分厂和总调度室,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挂火警电话报告消防队,如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通知医院并叫救护车。
(2). 抢救事故时,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指挥。
(3). 在发生事故现场应布置岗哨,防止闲人进入。
(4). 煤气中毒事故的处理。①应将中毒者及时救出煤气危险区域,并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②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等 症状,可直接送医院。③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等症状,应立即叫救护车到现场。④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立即做人工呼吸,并叫救护车。
(5)煤气着火的紧急处理。
①煤气设备因轻微泄漏煤气而着火时,应以黄泥或蒸汽扑灭。
②由于大量漏气而着火,将煤气来源的开闭器关闭到2/3的位置,然后用蒸汽扑灭后,再将开闭器全关闭。
③煤气设备附近着火,直接涉及煤气设备安全时,应迅速检查附近燃烧物,并设法扑灭。
④当开始煤气设备燃烧温度不高时,可以用水灭火。如温度已高,使煤气设备烧红时,必须用蒸汽,不准用水骤然冷却,以防设备破裂,扩大事故。
(6). 煤气爆炸事故的紧急处理
①局部煤气设备发生爆炸(如个别烧嘴)首先切断该部份的 煤气来源。
②如发生大爆炸,使煤气设备损坏倒塌等,首先切断煤气来 源。
③如因爆炸而引起火灾时,不可立即切断煤气来源,应以逐渐切断的办法并开大量蒸汽通入扑灭,然后再关煤气开闭器。
6. 煤气使用前操作规程
①煤气操作人员应仔细检查各种仪表及安全防护设施等是否正常。
②检查煤气设备的严密性,在煤气设备检修后应用试压和试漏的方法检查,并检查冷凝水排出器是否完好。
③检查所有开闭器是否关严,放散管开闭器是否全部打开,有无泄漏。
④打开烟道闸板及所有炉门,并检查炉子各部分冷却水是否全部畅通无阻。
⑤通蒸汽煤气管道,驱除管道内之空气,不能用煤气吹刷空气。在送煤气的同时,应立即关闭蒸汽开关。
⑥任何煤气设备除有特别规定外,均必须保持正压操作。
⑦吹刷煤气设备,用计算的方法推算吹刷时间,然后用含氧量分析或爆发试验来确定吹刷的程度。
⑧如强送风时,炉子点火前应先开鼓风机,煤气燃烧后逐渐供给空气。
7. 点炉时操作规程
①按照煤气放散和爆发试验规程爆发试验,合格后才允许点炉。
②点火时,炉子必须有足够的吸力,使炉内充分通风,保持炉内有一定的负压。
③炉膛温度低于700℃时,应用火把点燃煤气。
④如发现入炉煤气未着火或煤气点着火又灭了,应立即关闭烧嘴开闭器,查明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再一人指挥,重新做爆发试验,合格后点炉。
⑤点火工作至少需三人以上参加,一人给火把,一人开烧嘴开闭器,一人指挥。并须遵守先给火,后给煤气,再给风的程序。
8. 停炉时操作规程
①先关风阀,然后关各煤气开闭器,再关煤气管道上各总开闭器,并往煤气管道内通蒸汽,驱赶残余煤气。
②打开煤气管道上的放散管,再打开加热炉两侧炉门和端部炉门以及烟道闸板,排除炉内废气,使炉膛保持绝对负压。
③在设备停止生产时,若不能保持正压,则应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将内部煤气吹净。
第9篇 煤气锻造加热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所有煤气导管的气密性要良好,加热炉上部必须装设抽力烟罩,燃烧室炉门两边应设炉板,煤气炉安全装置应经常检查,切勿堵塞。
2.上煤时应检查提煤系统,透炉时要侧转身子,不要面部正对炉口。
3.烧嘴在燃烧之前,必须进行吹炉以防爆炸。
4.烧嘴应用固定在长铁杆上的火把点火,点火时要站在炉口的侧面,以免火焰喷出烧伤人。
5.点燃烧嘴应按下述方法进行:
6.用长铁杆把烧燃着的火把送到烧嘴口。
7.先供给烧嘴少量煤气,当煤气燃烧后再逐渐增加供给量,直到得到稳定的火焰时为止。
8.逐渐地供给烧嘴以空气,把空气与煤气的供给量调节到使煤气达到完全燃烧的程度。
9.当发生熄火时,应先慢慢地关闭烧嘴的煤气供给,然后再关闭空气,检查炉子后重新点火。
10.炉子停止工作时,应先关闭煤气供给,然后关闭空气。燃烧炉内气体要放完。
第10篇 煤气使用安全规程范本
(1)使用煤气要有专人责任,任何煤气设备必须正压操作,使用前用蒸气或氮气吹扫煤气烧咀,待煤气爆发试验合格后方能点火。
(2)每班定期检查煤气压力和燃烧情况,当压力接近最低允许值时应与调度室联系,弄清原因,如压力变化突然灭火时,应立即检查有否回火,如发现回火,立即开蒸气灭火,回报值班长,严禁盲目点火。
(3)进入回转窑内作业时,要随身佩戴co报警仪、窑口要有专人监护,要内co浓度高于100ppm时,不得进行作业。
(4)回转窑周围co浓度不得高于50ppm。进入回转窑前必须向窑内吹风20—30分钟。
(5)停窑24小时以上,点火时必须做煤气爆发试验。回转窑检修期间必须每班两次以上检测煤气设施的密封情况,并保持放散口常开通风。
(6)不准在煤气管道区域内动火、睡觉、取暖和停留。阴雨天不得进行煤气放散、放空。
(7)窑头要备有防毒面具,干粉灭火器、黄泥、湿袋等灭火工具。
(8)发现有人在煤气区域造成中毒现象,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煤气,并立即进行抢救,煤气防护人员对现场进行监测和处理。
第11篇 煤气加热炉工安全技能操作规程
1 工作前必须按划定着劳动掩护用品
2 发生炉在正常出产运行时,必须按尺度操作,不准脱离岗亭
3 实时查抄炉上各类传动部位运行环境,发明问题时实时陈诉当班班长把问题目解释题决好
4对于仪表、机械各类阀门要勤查抄调养,发明出缺陷者实时陈诉
5正常打开看火炉孔时,必须将蒸汽阀关好,炉内负压时,严禁打开看火孔,拨针时要注意先后摆布职员和装备遍地水封要连结正常溢流,堵截时要连结高水标位溢流,并连结严紧
6 热备用炉严禁打开看火孔
7 冷备用炉在点炉后将余火实时熄灭(指是炉时其余的火源)
8 对于除灰转一下部分举行查抄调正时,必须泊车举行
9 步入炉内管道净化装备和彻底扫除,必须经煤气防备保护站查抄明确承认后方可举行
10 严禁用嗅觉、火查验的要领查抄煤气泄漏处
11 一切伤害地区范围应挂牌预示
12 呈现紧迫停电、停气、停水变乱时、大量泄漏煤气时,应杜绝有焰的火,操作职员要听从当班班长指挥处置惩罚
13 在开、关压力阀门时,身和头部要躲让开,严禁用锤头敲打或者用脚关
14 发生炉工要应知本岗亭的防火知识,对于一切防火器具材料要保管好
第12篇 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介绍:煤气区域维修及点巡检工隶属炼钢厂煤气作业区维护点检工作岗位,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二、工艺流程:
1、点检路线:煤气加压机房—室外平台—煤气柜—煤气管线---风机房----厂房烤包器---混铁炉---混合站---防回火水封—值班室
2、维修、维护设备:点检出相关隐患、设备故障---报告相关领导--制定相关安全方案---办理相关票证----通知煤防员、安全员监护—落实相关措施--按相关程序进行维修---恢复安全装置—清理现场--做好相关记录。
三、岗位职责范围:
负责煤气柜、电除尘、煤气加压站、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点检、、检修、维护工作,安全隐患检查及处理、上报工作。应急预案初步启动及响应工作;化验工取样安全监护工作。
四、安全操作规程:
1、下列均为有煤气危险的情况:
(1)进入可能存在煤气或渗入煤气的设备或煤气管道内工作。
(2)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工作。
(3)在有煤气或有煤气的设备及管道上动火。
2、凡不熟悉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未经训练,不熟悉煤气基本危害性和中毒救护知识,以及酒后上岗等人员,不准参加煤气抢险、检修、维护工作。
3、班中作业,必须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4、在充有煤气的管路上工作时应使用铜制工具,如使用钢制工具应涂上黄油,严禁在煤气管线上拴拉电焊线。
5、在抢修和检修作业前,必须确认作业区域的co浓度在工作允许范围内,否则不得进行作业,发现有人员中毒时应先救人,再处理其它事故。
6、进行煤气设备维修工作前,应办理相关票证,可靠切断煤气来源及设备电源,挂警示牌,置换合格,并准备好充足的消防用具,有专人监护。
7、煤气危险区作业时,监护人员应站在靠近作业场所的安全区,不得随意离开。
8、在进入煤气设备管道内工作或煤气泄漏时,必须戴好空气呼吸器,作业场所40米内不得有明火。
9、使用电葫芦吊物件前,要检查好电器防爆电机、钢丝绳是否良好,严禁歪拉斜拽,不准用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手柄作业,防止出现漏电事故。
10、清理加压机叶轮前,检测好co浓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时要做好安全防护,防止伤人和漏电事故。
11、检修完加压机要进行手动盘车,试运转前要将该系统置换彻底。
五、事故的应急及处理
5.1煤气事故的处理规则
5.1.1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如发生煤气着火事故应立即报告、挂火警电话,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通知附近卫生所。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2抢救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人应是企业领导人(厂长、车间主任或值班负责人)。
5.1.3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人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应佩带呼吸器,不应用纱布口罩或其他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5.1.4未查明事故原因和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前,不应向煤气设施恢复送气。
5.2煤气中毒者的处理
5.2.1在佩戴呼吸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将中毒者迅速及时地救出煤气危险区域,抬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解除一切阻碍呼吸的衣物,并注意保暖。抢救场所应保持清静、通风,并指派专人维持秩序。
5.2.2中毒轻微者,如出现头痛、恶心、呕吐等症状,可直接送往附近卫生所急救。
5.2.3中毒较重者,如出现失去知觉、口吐白沫等症状,应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急救。
5.2.4中毒者已停止呼吸,应在现场立即做人工呼吸并使用苏生器,同时通知煤气防护站和附近卫生所赶到现场抢救。
5.2.5中毒者未恢复知觉前,不得用急救车送往较远医院急救,就近送往医院抢救时,途中应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并应有医务人员护送。
5.3煤气着火事故的处理
5.3.1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人大量蒸汽或氮气,但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不应突然关闭煤气闸阀或封水封,以防回火爆炸。
5.3.2煤气隔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5.4煤气爆炸事故的处理
5.4.1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剩余煤气处理干净。
5.4.2对爆炸地点应加强警戒。
5.4.3在爆炸地点40m以内不应有火源。
第13篇 转炉煤气回收安全操作规程
1、从事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相关的人员必须经煤气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应携带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进入涉及煤气的设施内,必须保证该设施内氧气含量不低于19.5%,作业时间要根据一氧化碳的含量确定,动火必须用可燃气体测定仪测定合格;设施内一氧化碳含量高(大于50ppm)或氧气含量低(小于19.5%)时,应佩戴空气或氧气呼吸器等隔离式呼吸器具;设专职监护人员。
3、转炉煤气回收运行中的巡检应两人同行,并定时检查各处持续排水器状况。涉及煤气区域的报警设施、通信及通风设施应确保正常运行。
4、风机工、司炉工对各自区域除尘管道及风机系统各人孔、风机机壳、轴封、软连接、眼镜阀检查,确保密封良好。
5、风机工负责转炉烟气回收过程的信息传递,做好风机运行的监护工作,同时对转炉生产异常情况向三组阀通报。
6、司炉工定期清理勾头部位积灰,防止堵塞重力脱水器水封,造成风管短路。定期清理防爆板或防爆阀门,保持风管畅通。
7、司炉工定期对高压喷枪进行清理,降低烟气含尘量及烟气温度,溢流水槽、水封必须保证正常水位,确保烟气回收质量。
8、转炉煤气活动烟罩或固定烟罩应采用水冷却,罩口内外压差保持稳定的微正压。烟罩上的加料孔、氧枪、副枪插入孔和料仓等应密封充氮,保持正压;同时对烟罩粘钢要及时清理,以防造成堵塞,使水封抽空。
9、转炉烟气回收期间,煤气点火停止,关闭单炉座转炉煤气阀门。
10、煤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必须制定检修作业方案、停气和吹扫方案。落实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做好安全确认,做到统一指挥。
11、检修作业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
12、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应根据不同部位采取如下措施:
(1)检修风机机前风管时,除尘工段关闭进口盲板阀或风机低速运行;
(2)检修新区1#、2#风机或倒风机时,给三阀组传递《检修通知确认单》,要求岗位工确认u型水封补水、切断水封逆止阀、关闭电动蝶阀,并进行置换吹扫,打开放散阀放散,进入风管内部作业时,在放散管取样点检测,煤气浓度及氧气含量(co≤24ppm,氧含量在19.5∽23.5%)。
13、进入风管内及焊烟罩检修作业,必须申请,并得到审批,可靠切断回收前盲板阀,保证转炉冶炼结束后风机空抽30min以上,与炉前联系切断该炉除尘罩(老区炉前要确保二次除尘风机运行正常),作业时对管道内一氧化碳及氧含量进行检测,有专人在风管外监护,确保救护器材完好方便使用。
14、生产调度要及时准确传递转炉内、外煤气动态信息及生产信息;除尘、转炉区域及相关岗位应服从调度的统一指挥,确保本岗位煤气设施安全顺行。
15、发生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和大量泄漏煤气等事故,应立即报告调度室和煤气防护站、消防科等单位。发生事故后应迅速查明事故现场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14篇 煤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煤气总则
1.严格执行冶金部和公司颁发的煤气安全规程和规定。
2.凡接触煤气设备操作、维护、检修及管理人员应学习本规程有关条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作。
3.凡接触煤气设备的非直接操作人员,必须经煤气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工作。
4.为确保煤气设备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夜间工作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36v电源、二层平台处)。
5.煤气设备的低压或co报警器,由煤气专业人员管理,要定期进行灵敏度检验。
6.煤气设备严禁用铁器敲打,以保证设备完好并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煤气泄露或爆炸。(包括煤气管路)。
7.煤气设备的改建和大中修等完工后,要经煤气负责人和热工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有关技术文件要存档备案。
8.每季用肥皂水检查一次煤气压力、流量导管及接头处的煤气泄露情况,发现泄露及时处理。
9.煤气设备的严密性检验、应用压缩空气或氮气进行,严禁用水压试验。新用或检修后的煤气设备都要进行泄露试验。
10.煤气设备有缺陷时,操作人员应立即报告班、段长、煤气负责人、安全员及调度,立即采取安全处理措施。
11.如发生煤气中毒、爆炸、起火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并挂煤气急救电话、火警电话,同时报告调度室。不准冒险抢救,煤气泄露用co报警仪事后进行检查。
12.在煤气区,不准有明火和易燃物等,以免引起火灾。如需在煤气设备上动火,必须取得煤气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13.无关人员不许在煤气区域逗留。严禁在隐蔽不通风的地方休息,特别是煤气管道和转动机械及炉体附近(炉底层和二层平台)。
14.凡在第一类、第二类煤气危险区工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有煤气救护人员在场。
(2)参加工作人员必须带氧气呼吸器,并经煤气知识考试合格佩带煤气区域出入证。
(3)必须有经批准的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方可施工。
15.煤气危险区工作计划和许可证的办理,必须是在二天前由工段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安全、及煤气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执行。
16.加热炉系统煤气危险区划分:
一类危险区:
(1)带煤气拆装盲板、更换流量孔板;
(2)带煤气处理大小开闭器和处理煤气设备。
(3)煤气管道排水口,烟道内部及煤气爆发试验。
二类危险区:
(1)渣道的检修及送煤气操作;
(2)停煤气后的清扫煤气设备;
(3)煤气开闭器的开、关及煤气仪表附近;
(4)煤气水封闭。
三类危险区:
(1)炉内、炉顶及周围;
(2)烧咀的煤气阀的开关;
(3)煤气管道及附属设备附近。
二.煤气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1.使用煤气人员必须进行煤气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懂得煤气设备操作、煤气爆炸、煤气中毒和火灾处理等技术知识,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否则不准使用煤气。
2.煤气的使用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准动用炉内、外的所有阀门。
3.正常使用的煤气设备和阀门,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煤气管道有裂纹和法兰盘、开闭器等漏煤气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4.现煤气时,谨防人员中毒。凡发现煤气着火时,应迅速排除或用石棉被盖好附近的易燃易爆物品。凡着火地点威胁着电源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5.混合煤气压力低于3000pa时,不得放煤气入炉。
6.放煤气入炉前,经爆发试验,连续三次合格后,方可送煤气。取样方法步骤必须遵守《操作规程》。
7.置换煤气时(吹扫或引气过程中),严禁在煤气设施上拴拉电焊机二次线。煤气设施周围40米内严禁火源。
8.煤气设备发生事故,原因不明时,不准送煤气。
9.点炉前,应将烟道闸板打开,起动引内机排除烟道及炉内可能泄露的煤气。
10.点燃煤气时,必须先点火后开煤气阀门,并且要小开阀门,点燃后,再由小往大调整,两人以上操作。
11.点火时,如第一次没点着,不要继续点火,必须将残余煤气排除,再按第10条重新点火。
12.点燃后正常使用煤气时,不要把阀门开得过大,以防煤气大量流出,不能充分燃烧,造成中毒或爆炸。
13.当煤压力降到3000pa时,应立即组织做停炉处理。
14.用完煤气要关闭好阀门。如长期停炉,要进行吹扫,将煤气吹扫干净,并加堵盲板,以免漏出煤气,引起爆炸和中毒。
15.停烧咀时,要先关煤气阀门,后关风阀。
三.煤气检修与维护安全注意事项
1.煤气及附属设备,每班应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时间,煤气区域维修人员不得少于2人。
2.煤气设备、管道和阀门应作出定期的检修计划,按项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严禁在煤气设备和管道附近设置易燃及有腐蚀液体的管道。
4.煤气管道发生冻结或堵塞时,可用蒸汽加热管道,绝对禁用明火烘烤管道,防止发生起火或爆炸。
5.煤气设备停用时,应用氮气(或蒸汽)吹扫管道1.5~2小时,然后堵上盲板。
6.煤气切断装置、压力表或蒸汽、氮气接头,应有专人控制操作。
7.煤气危险区的co浓度定期测定,在关键部位应设置co临测装置。
8.在有煤气的情况下,抽、堵盲板、修理阀门、导管时,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的,氧气呼吸器的使用由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进行,并且要有煤气防护站人员在场监护。
9.凡处理煤气设备内部时,要取空气样作co含量分析。
10.凡处理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时,当放散管开着时,不准在管道附近有明火,以防引起火灾或爆炸。
11.煤气设施停煤气检修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煤气来源,并将内部煤气吹净。长期检修或停用煤气设施,必须打开上下孔,放散管,保持设施内的自然通风。
12.每次进入设备内部的工作人员,时间间隔至少在2h以上。
13.经co含量分析后,允许进入煤气设备内工作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设专职监护人。
14.进入煤气设备内部工作时,安全取样分析时间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检修动火工作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工作中断后,恢复工作前半小时,也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失误。
15.带煤气作业时,工作场所应备有必要的联系信号,煤气压力表及风向标志等,距工作场所10米内,禁止火源,并采取防止着火的措施,与工作无关人员要离开作业点40米以外。距作业点10米以外才可以安设投光器。
16.进入管内检查前要先将管内有害气体吹扫干净,要设专人看管入口,检查完毕经检验人数,以防误封入口。在管内工作,管内温度不得超过40℃,要打开两头入孔,将露在外面的皮肤涂上防护油、戴上风帽、风镜和面罩。
17.在煤气区动火时,在有安全动火证的前提下,在动火前必须准备好沙子、蒸汽管、黄泥和沙袋子等防火用具,并将易燃物带走,用黄泥和石棉绳将泄露煤气的地方堵严,才允许动火。并且由煤气负责人同安全员等有关人员检查工具、设备和氧气呼吸器等。
18.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设备内煤气应保持正压,动火部位要可靠接地,在动火部位附近要装压力表或与附近仪表室联系。压力表必须有专人看守,而且必须用电焊,严禁用气焊动火。
19.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除取空气分析以外,还应将煤气设备内易燃物清扫干净或通上蒸汽,确认在动火过程中不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20.煤气设施着火时,应逐渐降低煤气压力,通入大量氮气,但煤气设施内煤气压力最低不得小于100pa(10.2mm)h2o)。严禁关闭煤气阀或封水阀,以防回火爆炸。
21.当直径小于或等于1000mm的煤气管道起火,可直接关闭煤气阀门灭火。
22.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煤气来源,迅速将残余煤气处理干净。(保护现场)
23.抢救煤气事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服从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现场应划出危险区域,布置岗哨,阻止非抢救人员进入。进入煤气危险区的抢救人员必须佩带氧气呼吸器,严禁用不适合防止煤气中毒的器具。
24.排放冷凝水注意事项:
(1)不要将煤气放出,以防中毒。
(2)经常定期排放,以保证煤气质量及安全,排放完应将阀门关死。
(3)非工作台保员严禁进入冷凝水排放小房,防止煤气中毒。
25.长期停用,大、中修或改修的煤气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作严密性试验,试验前做到以下几点:
(1)检查确有盲板,切断煤气管道。
(2)在检查管道内部时,必须有安全照明。
(3)检查所有水封,排水器进水,排水管上的开关位置,测量水封排水器,水位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规定。
26.煤气检修高空作业时,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
27.冬季对煤气设备要采取蒸汽保温措施,以防冻结。
28.为保证煤气工人的身体健康,煤气工人每年要进行两次体检。
第15篇 炼钢厂煤气系统安全管理规程
总则
1.煤气设备及管路必须经过有关安全部门的检查、验收,并且符合国家法规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厂区内的煤气设备及管线应明确划分到有关单位管理,并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煤气系统各主要设备、阀门、放散管、管道支架应建立编号。在煤气管理室内,应挂有标明设备编号的煤气工艺流程图。
4.对所有煤气设施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5.在厂区内凡被列为煤气危险区及所有可能泄漏煤气的地方,都应有提醒人们注意的、昼夜可见的警示标志,如:煤气危险。
6.对煤气危险区(如:加压站、煤气管线、煤气使用点附近等)的co浓度必须每季度测定一次,在关键部位设置co监测设备。在作业环境co浓度<30mg/m3,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煤气危险区,必须通过时不得停留,更不得在此区域内休息睡觉。
7.在煤气危险区内的作业不得少于两人,必须配带煤气报警仪,并且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如果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将中毒者抬到空气流通的地方做人工呼吸,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抢救。
8.所有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9.对从事煤气工作的人员,要建立“职工健康监护卡”;不符合身体素质要求者,不得从事煤气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
煤气是一种危险性较大的气体,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等特点。炼钢厂是新建厂,因此,潜在的危险因素比较多,安全生产的难度大。为加强煤气安全管理,避免煤气中毒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精神,并结合我厂的实际,特制定本煤气安全管理制度。
1.各生产、使用、管理煤气的车间和科室,要建立健全煤气安全管理网络,确定一名车间(科)级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设有专门机构,制定本车间(科)煤气安全管理职责和相应的考核制度。使厂部、车间(科)、班组形成健全的煤气安全管理网络。
2.各车间(科)结合本单位回收、使用煤气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煤气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3.完善煤气的基础管理,各有关车间(科)要建立相应的煤气管理台帐和原始记录。
4.各车间(科)要根据厂煤气管理分工区域的要求,确实管理好本单位的煤气设备、设施及管网。
5.凡从事煤气的设备、设施、管道、检修、抢修、动火作业都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经过管理部门确认后,开始停、送煤气操作。
6.各煤气岗位必须开展危险预知活动,建立危险预知图表并上墙。
煤气设备检修动火安全燥程
1.对煤气动火实行两级管理。其一: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公司管理。其二:在停产的煤气设备上动火由二级厂(矿)管理。
2.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必须遵守以下要求:
3.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时,需提前两天由动火施工单位提出附有动火部位及现场情况简图的申请报告及《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一式四份,报公司公安处、安环处审查同意后,公安处、安环处、设备所属单位、施工单位各留一份。
4.公司公安处和安环处在接到动火申请的当天完成动火现场、设备、人员、措施、制度等方面的审查。决定是否办理动火许可证。
5.在运行中的煤气设备上动火之前,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6.系统内各仪表处于完好状态。
7.容器、管道必须在正压下才能进行动火。煤气压力控制在l00~500mm水柱。压力表设专人监视。如果动火设备附近无煤气压力表或远离仪表室,应视具体情况在动火部位上方(指煤气来向)装压力表或使用步话机联系,使监视压力表的人能及时发出正确信息。
8.动火部位应有可靠的接地;不得使用气焊切割,只允许使用电焊。电焊机的电源开关必须在煤气压力表附近,由压力表监视人负责看管。如果发现煤气压力超出规定范围,应立即切断电源中止动火。
9.确认在动火部位附近无煤气泄漏。对动火部位周围易燃性物品或油污要清除干净或加防火被严密履盖。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必要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如“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黄泥、砂土、蒸气等。必要时请消防车到指定地点,就近值班。
11.动火现场应有煤气防护人员监护,动火作业不宜在雷雨天进行。
12.在动火区域内,除消防人员、煤气专业人员以及设备主管部门和动火部门的现场指挥、监护人员、煤气防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接近。
13.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设备所属单位应办理动火手续,填写(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经本厂安全科、所属公安分处和设备主管厂长同意,对现场的安全状况确认后方能动火,并报公司备案。
14.在停产的设备上动火时,必须符合下述条件:
15.采取可靠的措施,切断煤气来源,如加盲板、封水封或打开放散装置等。
16.在吹扫设备和管道中的煤气时,严禁向煤气设备上拴、挂电焊线。最后一次煤气含量测定,不得早于动火前半小时;动火时间超过两小时以上,要重新取样分析。
17.先使用蒸汽或氮气吹扫设备中的煤气,然后用可燃气体测定仪进行测定,并对环境空气分析,一氧化碳含量小于30mg/m3时,可较长时间工作;一氧化碳含量在50mg/m3时,进内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一氧化碳含量在100mg/m3时,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0.5小时。
1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应放置在距明火i0米以上的地方,并且两者之间的距离应大于5米。
19.动火执行者必须为经验丰富的操作工担任。在动火前先核对《煤气设备动火许可证》上规定的部位、时间等是否相符,监护人员是否已上岗监护;待监护人员发令后方可动火。
20.监护人员应选用有经验、反应快、熟悉安全措施、责任心强的人担任。进入监护岗位后,要严格对动火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检查核实,措施不落实,要阻止动火。在动火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刻发令停止动火,并报动火施工负责人;在查明原因、消除隐患、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动火。
21.动火施工负责人是动火施工现场的安全与生产组织者,应熟悉《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在动火前要与动火人、监护人交代准确,按动火方案组织动火。如发生意外事件,要立即组织消防人员、煤气人员按事故预案,及时处理。
22.动火中断、动火人暂离现场或动火结束,动火施工负责人要组织现场检查,不得留有残余火点,必要时安排值班人员现场监护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23.如果动火施工和动火设备为两个单位时,设备单位只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动火结束后的现场安全状态由施工单位负责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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