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装卸作业是物流行业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货物的安全和运输效率。本规程旨在规范装卸操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人员安全,防止货物损坏,确保整个物流链的顺畅运行。
二、基本要求
1. 装卸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各类货物的性质、包装方式及装卸工具的使用方法。
2. 确保所有设备完好无损,定期进行维护检查,消除潜在安全隐患。
3. 执行装卸任务时,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鞋、反光衣等。
4. 遵守“轻拿轻放”原则,避免野蛮操作,防止货物受损。
三、操作流程
1. 接收任务:明确装卸货物的种类、数量、目的地等信息,准备相应的工具和设备。
2. 检查货物:核对货物标识,确认无误后,检查包装是否破损,如有问题及时报告。
3. 安全操作:使用叉车、吊车等设备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4. 装卸顺序:遵循先重后轻、先大后小、先高后低的原则,合理安排货物堆放。
5. 记录与交接:完成装卸后,记录装卸时间、数量,与接收方进行清点交接。
四、特殊货物处理
1. 易碎品:使用专用包装,装卸时轻拿轻放,避免震动和冲击。
2. 危险品:遵守危险品运输规定,佩戴相应防护装备,确保安全距离。
3. 大件货物:制定专门的装卸方案,必要时使用特殊设备。
五、应急处理
1. 发现货物损坏或丢失,立即报告并记录。
2. 遇到设备故障,立即停机并通知维修人员,禁止私自维修。
3. 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六、工作结束
1. 清理现场,归置工具,确保工作区域整洁。
2. 填写工作总结,反馈装卸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七、持续改进
1. 定期评估装卸效率和安全性,寻找改进点,优化操作流程。
2. 对装卸人员进行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
1.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装卸作业的部门和人员。
2. 执行本规程时,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但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 公司管理层将定期对规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程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4. 本规程将根据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适时修订,确保其适用性和有效性。
通过遵循本规程,我们期望能实现装卸作业的标准化、专业化,为公司的物流服务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 液氨槽车装卸安全技术规程
1、保卫科门卫负责对进厂液氨槽车“五证”(驾驶证、检验使用证、准运证、押运证、上岗证)的检查,核对证件是否正确有效。并对车辆进行检查是否符合化工部禁令的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液氨槽车入厂许可证。凡证件不全或证件无效的车辆一律不准入厂。
2、司磅员核对液氨槽车入厂许可证、车辆牌号无误后,方可对槽车进行称量。根据称量结果,槽车充装量小于槽车最大允许充装量才能填写单据。否则,不许槽车出厂或卸氨。
3、槽车到达液氨装卸现场后,液氨装卸工对槽车“五证”进行复检,确认证件有效后,通知当班调度和值班长。
4、调度和值班长到达现场,组织液氨装卸工对槽车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阀、压力表、气相阀、液相阀、液位计、紧急切断阀等)进行全面检查,灵敏好用。并对液氨槽车的紧急切断阀进行调试,确保油压在48小时内不致引起紧急切断阀自然关闭;紧急切断阀应在10秒内关闭。
5、核对所有证件有效、检查紧急切断阀灵敏好用后,液氨装卸工填写液氨装卸许可证,经当班调度同意签字后方可进行液氨的装卸作业。当液氨槽车需充氨时,槽车内的压力须不小于0.05 mpa。
6、液氨槽车根据装卸氨的要求,停在指定的位置。熄灭发动机,用手闸制动。车轮前后双向加固定块,防止溜车。车钥匙交与液氨装卸工保管。在液氨装卸的过程中驾驶室内不得留人。
7、液氨装卸使用的胶管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具有合格证的耐压胶管(压力等级可提高)胶管的进卸料接头处必须有倒牙,并装有紧固铁板,必须用螺栓把接头紧固。胶管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严防曝晒,定期对胶管进行打压试验。
8、液氨槽车气、液相管由槽车押运人员和液氨装卸工共同拆装,确保紧固合格。
9、在胶管紧固合格后,微开槽车卸料阀或微开来自液氨贮槽的液氨充装阀,待胶管内压力与阀门前持平后,液氨装卸工仔细检查胶管是否有渗漏或鼓包现象,确认无缺陷后,方可进行液氨的装卸工作。液氨装卸须连续进行,不得中断。
10、在液氨装卸过程中,有关人员必须位于指定的位置操作,严禁擅离职守。槽车押运人员位于槽车紧急切断阀1.5米的范围内。操作工位于与液氨贮槽相连的液氨装卸阀处,严密监视槽车压力、各密封点、胶管是否有异常。发现异常紧急关闭液氨装卸阀门,并按下报警按钮。槽车押运人员迅速关闭紧急切断阀。
11、液氨槽车的最大充装量小于槽车容积的80%;充装系数为0.52t/m3。装卸液氨的流速应小于1.5m/s。卸氨后的槽车内应有不小于0.05 mpa的余压。
12、向液氨槽车充装液氨时,在胶管靠近槽车端须设有止回阀,防止胶管破裂后槽车内的液氨倒流。由槽车向系统内卸液氨时,在胶管靠近系统端须设有止回阀,防止胶管破裂后系统内的液氨倒流。在止回阀的下部须设有固定的支承,防止止回阀的重力对胶管接头产生破坏作用。并定期对止回阀的密封性能进行检查。
13、装卸液氨的现场应备足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并随手可用。
14、液氨装卸完毕,关闭液氨槽车及贮槽装卸液氨的阀门和气相阀门,关闭液氨槽车的紧急切断阀。把胶管内残余的液氨排净、回收,确认管内无压力后,方可拆卸胶管接头。
15、胶管拆卸完毕,妥善保管。液氨装卸工检查槽车与系统相连部分全部拆除后,方可取出车轮固定块,将车钥匙交与槽车司机,允许车辆启动。
16、液氨槽车装卸完毕,司磅员称量后,核对液氨槽车装卸前后的重量。若槽车充装量超过最大允许充装量,不许槽车出厂,并联系调度处理。若槽车卸氨量超过最大允许充装量,超出部分不予计量,液氨重量按最大允许充装量计算,否则,不允许液氨槽车出厂。
17、液氨槽车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累。
18、液氨装卸现场须设有报警装置,一旦发生液氨泄漏,紧急报警。当班调度接警后,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安排相关人员启动消防喷淋装置、泄漏点堵漏工作和人群疏散工作。
19、制定出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氨泄漏应急预案,调度室每月至少组织每个大班进行一次演练。检查喷淋装置是否好用有效,及调度大班的人员组织情况。
20、加强对液氨装卸工的教育,熟悉液氨的特性,本岗位工艺流程,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防护用具。定期对液氨装卸工书面和现场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21、安全科对于液氨装卸的各种证件、胶管使用、打压情况;各种演练都须建立专门的台帐。
22、加强对液氨槽车司机和押运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遵守厂内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液氨装卸操作规程。按厂定路线行车指定位置停车,指定位置操作。
23、液氨的装卸须在昼间进行,特殊情况夜间需装卸液氨时,须经厂长批准并签字后,才允许液氨槽车进厂。
24、在液氨贮槽和液氨装卸现场须设有喷淋装置,随时保证有效好用。
25、各企业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鲁西化工集团有限任公司液氨槽车装卸安全技术规程,制定出具体的液氨装卸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规程。
第2篇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安全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装卸作业的术语与定义、基本要求、作业要求、工艺、设施、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劳动防护、人员要求、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事故应急。
本标准适用于常压汽车槽车运输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的充装、卸载作业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044 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
gb/t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 12158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92 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
gb 18564.1 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 第1部分: 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
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493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158-2003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警示标识
hg/t 20675 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规程
db37/t 997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警示标志标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挥发性液体有机化工产品
指液体有机化工产品中具有挥发性的易燃液体、毒害品、腐蚀品。
3.2 易燃液体
在其闪点温度(其闭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0.5℃,或其开杯试验闪点不高于65.6℃)时放出易燃蒸气的液体或液体混合物,或是在溶液或悬浮液中含有固体的液体;本项还包括:
在温度等于或高于其闪点的条件下提交运输的液体;或以液态在高温条件下运输或提交运输、并在温度等于或低于最高运输温度下放出易燃蒸气的物质。
3.3 毒害品
经吞食、吸入或皮肤接触后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受伤或健康损害的物质。
毒性物质的毒性分为急性口服毒性、皮肤接触毒性和吸入毒性。分别用口服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皮肤接触毒性半数致死量ld50、吸入毒性半数致死浓度lc50衡量。
经口摄取半数致死量:液体ld50≤500mg/kg;经皮肤接触24h,半数致死量ld50≤1000mg/kg;烟雾吸入半数致死浓度lc50≤10mg/l的液体。
3.4 腐蚀品
通过化学作用使生物组织接触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严重损害甚至毁坏其他货物或运载工具的物质。
腐蚀性物质包含与完好皮肤组织接触不超过4h,在14d的观察期中发现引起皮肤全厚度损毁,或在温度55℃时,对s235jr+cr型或类似型号钢或无覆盖层铝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超过6.25 mm/a的物质。
3.5 可燃气体
指闪点不高于45℃的易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3.6 有毒气体
指按gb 5044列为具有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的职业性接触毒物的液体气化后形成的气体。
4 基本要求
4.1 装卸单位应建立健全装卸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装卸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岗位责任;应制定开具提货单前的资质查验、装卸前的车辆安全状况查验制度,装卸过程中的操作制度,车辆出厂前的安全核准制度,装卸登记等安全规章制度及装卸作业操作规程。
4.2 装卸作业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装卸作业区,进入作业区的车辆不得超过装车位的数量。
4.3 进入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区的车辆应采取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
4.4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前,应遵循先连接槽车静电接地线后接通管道,并确认所有装卸设备、设施已进行有效接地的原则;作业完毕,应遵循先拆卸管道后拆卸静电接地线的原则。
4.5 雷雨天气应暂停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
4.6 在装卸过程中,禁止车辆维修等现场作业。
4.7 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前应先采取通风等措施,确保装卸作业场所有毒因素浓度符合gbz 2.1。
4.8 装卸现场管理人员、装卸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9 装卸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并认真填写相关装卸记录。
4.10 装卸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4.11 装卸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2 装卸单位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5 作业要求
5.1 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运输车辆应按装卸作业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驶入装卸作业区,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上,严禁堵塞安全通道。运输车辆发动机应熄火。应采取防止槽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滑动、启动的有效措施。
5.2 进入装卸作业区域前,装卸单位应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并参照附录a的内容填写相关作业记录。
5.2.1 相关资质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a)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b) 槽车罐体使用证;
c) 准运证;
d) 驾驶员证及从业资格证;
e) 押运员运输操作证;
f) 机动车辆行驶证;
g)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
h) 槽车罐体定期检验的有效证明等。
5.2.2 车辆安全状况的检查和确认,内容包括:
槽车应符合gb 18564.1的规定、其标志应符合gb 13392。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
a) 漆色、字样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
b) 安全附件不全、损坏;
c) 槽车罐体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罐体泄漏等现象;
d) 槽车罐体超过定期检验期限;
e) 警示灯具、标志不全或损坏;
f) 盛装易燃液体的槽车无静电接地装置、罐体内有未接地的浮动物;
g) 残留液体品名、种类不详或无法确定的;
h) 未配备2个以上与运载介质相适应的灭火火器或有效灭火装置;
i) 相关资质不全、过期、废止;
j) 存在其他可疑情况的。
5.3 装卸作业人员应对照货单,核对所装卸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确认将要充装/卸载的槽车罐体中的液体是否与货单一致、并确认出料储罐/进料储罐;确认管道、阀门、泵、充装台位号、鹤管等,连接各部分接口并使其牢固,确定装卸工艺流程;装卸管理人员复核无误后,装卸作业人员严格按装卸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5.4 装卸过程中操作人员和驾驶员、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启动车辆。装卸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处,严禁通过注入口观察充装量。应严密监视作业动态,严格检查罐体、阀门、连接管道等有无渗漏泄漏,防止泄漏、溢出,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5.4.1 装卸易燃液体时,严禁喷溅式装卸作业,液体宜从容器底部进入,或将鹤管伸入容器底部,鹤管口至罐底距离不得大于200mm;在注入口未浸没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当注入口浸没鹤管口后,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控制管道内的流速,或参照附录b要求执行。
5.4.2 其他液体产品可采用经济流速。
5.5 当采用敞口装车方式可能导致其性质改变、易对人体造成损伤或可能造成较严重的环境污染的,均应采用密闭装车。充装过程中,挥发的有毒气体应加以收集、处理。
5.6 充装量严禁超过运输车辆的“额定充装量”或“额定载重量”。充装时应使用流量计、地磅或其他计量装置进行计量。充装作业车辆离开充装单位前,应复查充装量。如有超装应立即妥善处理,否则严禁驶离充装单位。
5.7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结束后,关闭作业工艺流程系统的相关阀门,应按操作规程或参照附录c要求的静置时间,静置一定时间后,轻、缓提起鹤管,封闭槽罐盖,拆除连接管,再拆除静电接地夹。
5.8 必要时将装卸管道内剩余的液体清扫干净;可采用泵吸或氮气清扫易燃液体装卸管道。不得使用压缩空气进行易燃液体管道的清扫。
5.9 按操作规程清理装卸现场,车辆启动前应再次检查车辆安全状况,消除不安全因素,参照附录a/附录d的内容填写装/卸作业记录,相关人员在作业记录中签字。
6 工艺、设施
6.1 装卸作业可采用泵送或自流或其它适当的方式。
6.2 易燃液体的装卸输送泵与输送极度危害(ⅰ级)、高度危害(ⅱ级)职业性接触毒物物料的泵应单独布置。输送极度危害物质的泵房与其它泵房应分隔设置。
6.3 易燃液体、毒害品的泵房宜采用开放式,对于密闭式泵房应设有足够的通风设施。
6.4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与泵的距离,不应小于8m。
6.5 易燃液体的装卸车鹤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卸车鹤位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m;作业区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装卸剧毒品时应设置远程切断装置。
6.6 装卸台的鹤位处宜设置定量装车、静电连锁、防溢流装置或高液位报警及连锁系统。
6.7 装卸料管及槽车应专用。
6.8 应选用浸没式鹤管。
6.9 储罐容量宜满足一次装卸的最大量。
6.10 氮封的易燃液体的贮罐卸料时,应有防止液位下降时空气进入贮罐的措施。
6.11 产生形成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装卸场所应按gb 50493的规定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
6.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风向标;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
6.13 应有对有毒气体进行回收或无害化处理的设施。
6.14 装卸毒害品、腐蚀品时应在装卸区适当位置设置洗眼器、淋洗器,其保护半径不宜大于15米。
6.15 输送腐蚀品的泵、管道应按介质的特性选材,并采取防腐蚀、防泄漏措施,其周围地面、排水管道及基础应做防腐处理。
6.16 装卸作业场所应有防止溢漏、污染环境的应急措施及相应设施。宜建满足事故状态下的环形导流沟、集水池、控制阀。
7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
装卸作业场所应按db37/t 997的规定设置下列标志标识:
7.1 安全标志
7.1.1 在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禁止吸烟”、“禁止带火种”、“当心火灾”、“当心爆炸”、“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带钉鞋”等标志;
7.1.2 在毒害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当心中毒”、“应戴防毒面具”、“应穿防护服”等标志。
7.1.3 在腐蚀品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戴防护手套”、“应戴防护眼镜”、“应穿防护服”、“应穿防护鞋”、“当心腐蚀”等标志。
7.2 警示语句
7.2.1 装卸作业场所应设置“严禁超装、混装、错装”、“严禁装卸人员擅离岗位”、“安全措施未落实,不准作业”等警示语句。
7.2.2 根据装卸物料的特性设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具腐蚀性”、“易燃易爆、有毒、具刺激性”、“有毒、可燃、具刺激性”、“剧毒、对环境有害”、“具腐蚀性、易燃有毒”等警示语句。
7.3 告知卡
在毒害品的装卸作业场所入口及其他显著位置应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内容和格式按gbz 158-2003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
8 劳动防护
8.1 装卸单位应根据装卸物料的危险特性和防护要求,按gb/t 11651的规定配备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人体特点,规定穿(佩)戴方法和使用规则,并监督、教育装卸作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性能,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8.2 装卸人员作业时应根据不同物料的危险特性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2.1 装卸易燃液体时应穿戴防静电服装、防静电工作鞋。严禁在岗位上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8.2.2 装卸腐蚀品时应穿戴具有防腐蚀的防护服、防护手套和护目镜。
8.2.3 装卸毒害品时,应避免吸入有毒气体,进入密闭作业区时应先通风、再作业,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应根据作业人员所接触毒物的种类,正确地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定期更换滤毒罐(盒)。装卸剧毒物品时,还应:
a) 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应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应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
b) 装卸岗位应配备两套以上的隔离式面具,操作人员应每人配备一套过滤式面具,并定期检查;
c) 应根据所装卸剧毒品的性质配备相应的应急药品。还应具备剧毒品的应急处置安全措施。
8.3 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维护保养,每次应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9 人员要求
9.1 装卸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接受安全知识的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严禁安全考试(核)不合格和未取得岗位操作证上岗操作。
装卸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熟悉本岗位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及所装卸化工产品的理化性质、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静电安全技术知识、防中毒、防灼伤、应急处理措施、消防等知识。
9.2 装卸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特点掌握预防和处置火灾、爆炸、泄漏、中毒、灼伤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
9.3 装卸作业人员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方法,对个别结构和使用方法复杂的防护器具,要进行反复训练,能正确熟练使用。
9.4 装卸作业人员应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掌握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方法和应急消防措施。
9.5 装卸管理人员和装卸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及对外救援联系方式,并定期参加演练。
10 防雷、防静电、电气、消防设施
10.1 装卸作业场所应根据gb 50057设置防雷装置和设施。
10.2 易燃液体的装卸作业场所及易产生静电积聚的设备、管道等设施应采取防静电措施,并符合gb 12158和hg/t 20675的规定。
10.2.1 易燃液体装卸场所用于跨接的防静电接地装置,宜采用能检测接地状况的装置。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
10.2.2 装卸易燃液体的槽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宜采用带报警设施的静电专用接地设施。
10.2.3 装卸易燃液体的下列作业场所,应设人体静电释放装置:
a) 泵房的门外;
b) 储罐的上罐扶梯入口处;
c) 装卸作业区内操作平台的扶梯入口处;
d) 其他需要设置的部位。
10.3 易燃液体装卸作业场所应采用防爆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设备的类别、级别、温度组别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他通讯器材。
10.4 应根据装卸作业的规模、火灾危险性、以及邻近单位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按gb 50160的有关规定配备消防设施。
10.5 防雷、防静电设施应定期检测并在合格有效期,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保养。
11 事故应急
11.1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管理要求制定火灾、爆炸、泄(溢)漏、中毒、灼伤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明确应急人员的职责和通信联络方式,并定期演练。
11.2 装卸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足够应急救援器材、防护器材和清污器材、物品。
第3篇 料场装卸工及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
2 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 作业前
2.1.1 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持安全生产确认卡上岗,并按确认卡的内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挂钩工必须经国家认可的部门培训,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2.1.2 清除作业现场的障碍物、积水、积雪,结冰处应采取防滑措施。
2.1.3 检查各种工具、吊索具等必须完好,安全可靠方可作业。
2.2 作业中
2.2.1 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清楚、手势要准确、精力要集中。
2.2.2 使用起重设备作业时,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2.2.3 吊起的货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下不准站人或走动。
2.2.4 用吊车吊运各种物件,用钢丝扣子起头或串扣子时,切忌不要用手或身子探入吊物下面拖拉钢丝扣子,应用长钩子把扣子拖出的方法进行作业。
2.2.5 垛上作业,要站稳,防止物件滑移伤人。在垛上要站高不站低;在地面上要站空不站裆的作业方法。
2.2.6 吊长、大型钢材要注意起吊的安全,防止物件的变形、滑落。
2.2.7 装卸火车的安全要求
2.2.7.1 打敞车底扇门时,上车门插销必须牢靠,往上拉底扇门时,拉靠后必须挂牢。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车门的插销,活页是否完好,防止门掉下伤人。
2.2.7.2 打、拉散货车箱底扇门时,下面的人身子要侧站,防止车箱门及货物滑下伤人。上面拉绳人要站稳,防止随货物一起滑下摔伤。禁止边作业边关车箱门。车上往下扔、放东西时,要看准,不要伤着车下人。
2.2.7.3 开拉瓦罐车箱门时,手不要扣进门里沿,防止挤伤手指。
2.2.7.4 推车箱时,首先检查汽管是否脱节,车移动时不准跑得过快防止留不住车,并找有经验的人作好刹车准备。
2.2.7.5 使用撬扛作业时,应用手握好撬杠,压着操作,不准骑在撬杠上面作业。 2.2.7.6 使用设备装卸车时,起吊装卸前人要离开车箱,不准站在车箱内,防止躲闪不及挤伤人,装长、大物件时要用留绳找正。
2.2.8 钢板的装卸、码垛安全要求
2.2.8.1 钢板垛距0.5m,行距1m左右为易,使挑码钢板时有躲闪的地方。作业前要根据板的长短、厚度选择好应用的吊具。
2.2.8.2 挂钩起板前,人要站在板上,不能站在垛间,防止挤伤,挂钩时要侧面站,挂牢,防止飞钩伤人。
2.2.8.2 吊板前钩子要找好正,吊起时要吊平,不平时放下重吊,防止板滑下及脱钩。
2.2.8.3 用手推移钢板时,要用手掌推移上板,切防挤伤手指。钢板落实摘钩时,双脚要站在上板上,决不能一脚上,一脚下,防止压伤脚趾。
2.2.8.4 撤、垫钢板间木头时,待吊钩停稳后,用长条板、棍将垫木撤出,切不可将手、头伸入板间撤、垫木头,防止脱钩伤人。
2.2.9 装卸管材、元木的安全要求
2.2.9 1 吊钢管要防止串动,对长短不齐的钢管或10m以上的要捆绑式的锁吊,落地时要塞牢,防止滚动。
2.2.9.2 吊长、大物件要捆绑锁吊,带棱带角物件要把钢丝扣子垫好,防止割断扣子。
2.2.9 2 卸元木用吊起头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把好钢丝扣子,防止元木滚动,人随元木滚下。元木落地时待钢丝扣子完全放松后,确认无滚动时,再上垛摘扣子。
2.3 作业后
作业后清理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
第4篇 罐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了正确指导作业,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能有据可依,严格作业纪律。
1、运行人员必须有二人在岗才能进行罐车装卸作业,在雷雨暴风天气不能进行装卸。
2、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检查罐车,凡不符合《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中要求的条件的汽车罐车不予充装。
3、罐车停稳后熄灭发动机,拉紧手把闸使车不能移动。
4、把罐车静电接地线与装卸台相接。
5、由在岗运行工负责把罐车和装卸台气液相软管接头接好。
6、装车时应特别注意罐车液位变化,严禁超装。
7、用压缩机装卸车,开动压缩机抽罐车的气相,给储罐加压造成压差装车。
8、用烃泵装车,开动烃泵有关阀门罐车气相应和供液储罐气相连通。
9、装卸车时,罐车驾驶员和运行操作员不得离开现场,随时检查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即停止装卸,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装卸。
10、装卸完毕后应先关闭压缩机或烃泵后再关闭卸台和罐车气液相阀门,放净装卸车气液相导管内气液后,拆下导管并收好。
11、运行操作人员装卸完毕后和押运人共同签字,并详细填写罐车的压力、液位,次日和运行记录一同存档。
12、罐车驾驶人员最后全面检查一遍确认无误后罐车离开装卸台。
威海燃气有限公司
2012.1.20
第5篇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同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职员和机具操纵职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职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并由经过操纵练习的专职职员操纵,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纵前,必须严格执行操纵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预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纵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纵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实事求是,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纵。
⑤操纵职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着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留意,在操纵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纵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职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留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转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留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着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轻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留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透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玄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转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轻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职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摆。
④遇水燃烧物质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四周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留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尽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职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种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在装运时除了留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进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职员必须穿着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透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透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净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排挤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6篇 装卸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装卸机械驾驶员共同安全守则: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驾驶证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严禁无证驾驶。
2、驾驶员应休息好,衣服要穿着整齐、严禁赤脚或穿拖鞋、高跟鞋操作。
3、接班前要了解前一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问题,查看行车日志,检查机械的安全状况,包括“润滑油、冷却水、蓄电池电解液等是否加足;轮胎气压是否足气;各管路接头、滑轮、起升链条是否完好和处于正常状态;各种仪表、喇叭、灯光是否完好有效;转向、变幅、制动、操纵系统等机构性能是否良好;电器路线连接是否良好,有无松动;发现问题修好才可作业。
4、使用电动装卸机械,要注意用电安全 ,电缆应旋转妥当,防止车辆、货物压破和行人踩踏发生危险。严禁湿手湿脚触摸电气设备,在作业中断停电时,要设法卸下货物,各操纵器均应放回空挡。离机时应断绝电源,使用的保险丝超电荷应能熔断(即用合格保险丝)。
5、应集中精神操作,不得做无关的事,不准带小孩及无关人员到主驶室或机房,以免发生危险。
6、装卸机械起步及行驶时应遵守如下规定:
(1)查看周围及人中有无障碍物,防止碰撞。
(2)驾驶室外或车边不准带人,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并且要关好车门,车未停止禁止上下人。
(3)凡用履带行走的装卸机械在混凝土或柏油路面行驶时,应在履带下铺垫物行驶以保护路面。
(4)起步时要按喇叭,低档平稳起步,避免冲击,冷车起步时先预热再低速慢行。
(5)注意选择好路面行驶,避免颠坡,根据路面情况及时换档,不应低档高速行驶。
(6)要靠右行驶,注意观察行人、车辆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7)会车时要减速让路,空车要让重载车;大车要让小车;速度慢的车要让速度快的车。
(8)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区限速标准,行车及安全行车“十个慢”;①码头边要慢;
②出入仓库、车间要慢
③横过路口、仓门口要慢 ;
④道路狭窄、不平或死角位要慢;
⑤下坡慢;
⑥转弯要慢;
⑦会车要慢;
⑧人多车挤要慢;
⑨载运贵重、危险货物要慢;
⑩将到装卸作业地点要慢。
(9)狭穿道路不得超车。
(10)机械处于半静止状态,严禁反向开车,无特别情况,禁止急刹车。
(11)行车散落货物时应及时搬回车上(搬不起时应请人来帮搬或暂搬移到路边)并应归堆,防止货损货差事故。
(12)发动机运转或车上载有易燃、易爆物品时,严禁加添燃油;停车加油时,加油量不得超过油箱的80%,加油后要拧紧盖抹干净溢油。
(13)装卸机械不是作业特别需要,不得在下列地点停放:消防设备前,电房前,仓库进出口处,交叉路口,坡道、桥、油库、危险品仓库,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妨碍作业的地方。
(14)驾驶员离机时,抓钢机不得悬吊着货物或工具,铲车、单斗车、推耙机等,应把铲叉、铲斗、推耙刀放平在地上。
二、轮胎拆装及充气安全技术操作规范。
1、在车上拆轮胎时,必须用搁车凳或木将车辆桥顶住,使车不会发生任何移动。才可拆拆车轮;禁止单独用千斤顶”顶住车辆桥拆车轮(路上临时换车轮无条件时例外),拆下之螺帽应按顺序放好,并检查螺帽、螺栓是否完好紧固,发现螺牙损坏不能紧固,严禁继续使用.
2、拆卸锁圈(压条)、压环、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把轮胎内的气压放尽才可拆卸,以防拆时引起内胎爆破,锁圈、压环弹出伤人。
②用撬胎胎棒撬出锁圈时,撬胎帮尖端应从锁圈的圈外缺口处插入撬,以防锁圈弹出沿撬棒弹向伤及自己。
③撬出锁圈后,拿下压环,把气门嘴(气阀密)推进外胎内部后,方可拆出轮,以防损坏气门嘴。
④先拉出垫带后拉出内胎,拉垫带时不可用力过猛,防止拉坏;拉出内胎时。严禁拿着气门嘴拉,以防气门嘴胶座被拉破。
⑤检查拆下之内胎有无老化、变质等现象,垫带有无裂、外胎有无损伤、夹空、压环锁圈是否完好,特别是轮框的锁槽同锁圈是否紧密锁合发现锁边变形弯曲、碎裂、锁蚀严重、锁圈弹性减弱等情况,应停止使用,严禁继续装回充气。
3、拆装轮胎和车轮时,必须使用专门工具(轮胎套筒板手、手锤或拆胎机)需要手锤敲击,拆胎时应用木垫着敲,严禁用大锤猛敲或重摔,以防锁槽变形,损伤轮胎及造成锁圈不牢的危险。
4、装成套轮胎时,应先检查外胎、内胎、垫带与轮框边缘和压环及锁圈是否清洁、干燥、完好(如轮入新胎时应注意将内胎气门嘴座片螺帽坚固,以防装好后漏气),再在外胎里和垫带表面抹一薄层滑石粉,以防粘结,然后依次把内胎、垫带装入外胎里及与车框装合,内胎的气门嘴要对正车框的气门嘴孔,不得歪斜在锁圈、入轮框的压环槽里,要注意到位、牢固、平整、锁牢,经检查无误才可充气。
5、给非在车上的轮胎充气时,应放进“保险架”内进行(或用铁棍横穿轮框的两孔作保险),防止充气时,锁圈锁环突然弹出伤人.
6、新装入的内胎不可一次充足气,应先充少许气后放出,然后再充气,以免内胎在外胎里发生重叠。
7、轮胎在车上加充气时。应先检查锁圈与锁边是否锁合牢固,并用铁棍横穿轮框的两孔作保险,才可充气,并且禁止在轮框正向前面坐立和行动,以防充气时锁圈,压坏弹出
伤人。
8、给轮胎充气,必须按轮胎额定气压进行(翻新轮胎应按技术要求降压使用),应使用胎气压表测量气压,严禁用锤子或其它东西敲打,在充气过程中和充气完毕均应注意检查压环的锁圈是否锁牢,轮胎磨损严重应停止使用。
9、轮胎充气后.气门嘴应装上防尘帽。
10、轮辐螺丝紧固应对角依次进行旋紧。
三、叉式装卸车(铲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本规则本章《装卸机械驾驶共同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2、必须严格遵守《铲车负荷表》(负荷曲线图)铲载货物,禁止超负荷铲载。
3、铲载货物要平稳、牢靠、两侧分布均匀,货物要尽量靠框架,被铲货物不宜过多超出铲叉;铲运高大的货物要用绳索捆牢保险;横铲6米以上的长件,要慢行车。
4、不得用铲叉直接载易燃、易爆等危险货物。
5、不得用冲力取货、不得用制动慢性溜放货物或用货叉翻货和倒货,也不得用单货叉作业。
6、货叉铲起货物时,货底下及旁边禁止站人,防止货物翻落伤人。
7、不得在货叉及其铲载的货物上带人升降(上集装箱顶及修理机械例外)。不准悬空铲着货物站人上去卸货。
8、铲运货物高度影响行车视线或货物易滑动时,应倒车低速行驶。
9、铲运货物行车,不要把货物升得很高,以货叉离地30厘米为宜,起升框架须向后倾。
10、不要在行驶或转弯的同时把货物升高。
11、转弯减速、呜号、靠右行,禁止高速行车转弯。
12、非紧急情况下不得急刹车。
13、进出仓库和升高货物时,要特别注意防止碰撞窗门,上空建筑物或设备、电线等。
14、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5、使用充电器时,要选用与叉车配套的充电器,要轻拿轻放。充完电后,应先关掉电源,再拉出充电器插头,并将充电器挂 好,严禁随意放在地上。
16、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维修、装拆零部件。不能自行维 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
17、意外。如遇到意外,应该做到:
①紧伏到方向盘上或操作手柄,并抓紧方向盘或操作手柄。
②身体靠在叉车倾倒方向的反面。
③注意防止损伤头部或胸部,叉车翻车时千万不能跳车。
18、进集装箱内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集装箱后、箱头须铺接斜坡垫板,铲车才可驶进箱。
②铲车进出货箱速度要慢,注意箱内人员的安全。
③铲车掏箱作业时,箱尾两侧禁止站人,防止货物倒塌,对人生造成意外事故的发生。
19、轮胎充气、拆装,应遵守本规则本章《轮胎拆装及充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四、装载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本规则本章《装卸机械驾驶员共同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2、行驶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行驶时货斗应离地40公分左右,不要升得很高。
②不要边行驶边起升货斗。
③避免急加速,急转弯和急刹车。
④不要在斜坡上横向行驶。
⑤道路不好或在雨后易滑的路面上,不要高速行驶。
⑥下坡应低速行驶(载重或下陡坡时应倒车行驶),不许换档,必要时用脚制动器控制速度。
3、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取货前、前后车体应成直线,对正并靠近货堆,同时将货斗平行接触地面,然后前进取货。
②取货要根据货物的阻力,选用适当的变速档位,货斗插入货堆后,提升悬臂,同时把货斗向后收,车体继续前进。
③取货、装车、倒车作业或移动较小距离时,应使用左面的微动制动踏板,行驶时使用右面的制动踏板。
④作业中“七不准”:不准用冲力取货;不准边转向边取货;不准用货斗臂起吊货物;不准用货斗推移袋装或装货物;不准两单斗车相向取散货;不准货斗偏重一边;不准在升起
的货斗下站人或进行检修。
4、作业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①在作业场地把货斗清扫干净后,驶回停车场地。
②较长时间停放,应缓慢活动升降机构和翻动货斗二至三次,以降低油缸和油管内的残余压力。
5、轮胎充气、拆装,应遵守本规则本章《轮胎拆装及充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
五、牵引车(拖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测》及本规则本章《装卸机械驾驶共同安全守则》的有关规定。
2、不得超负荷牵引,平板车不得超负荷载运货物,载运长大货物时,要根据货物长度调整货物在拖架上的位置。
3、挂拖平板车前,应检查观察平板车货物装载情况,要求货物装载平稳,不得偏侧、倾斜、拖地,装载货物一般不应超过车宽,特殊情况超出,应适合行车路线的安全要求,并在行车中密切注意,防止碰撞造成事故。
4、禁止用软索拖带平板车。禁止司机挂倒档后自己下车挂接。
5、拖带时,平板车上不准乘搭人员。
6、拖带平板车起步要慢,转弯及重载车要慢。
7、拖带平板车转弯半径不宜太小,禁止横拖转弯,以免损坏轮胎。
8、牵引车入仓库作业,不得在吊着的货码下通过或停留。
9、在未停稳或在斜坡上,禁止摘下平板车或拖架。
10、作业完毕应将平板车或拖架清扫干净,拖回停车处。
11、轮胎充气、拆装,应遵守本规则本章《轮胎拆装及充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第7篇 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
2技术操作要求
2.1作业前
2.1.1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持安全生产确认卡上岗,并按确认卡的内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挂钩工必须经国家认可的部门培训,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2.1.2清除作业现场的障碍物、积水、积雪、结冰处应采取防滑措施。
2. 1.3检查各种工具、吊索具等必须完好,安全可靠方可作业。
2.2作业中
2.2.1 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清楚,手势要准确。精力要集中。
2.2.2使用起重设备作业时,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2.2.3吊起的货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下不准站人或走动。
2.2.4用吊车吊运各种物件,用钢丝扣子起头或串扣子时,切忌不要用手或身子探入物件下面拖拉钢丝扣子,应用长勾子把扣子拖出的方法进行作业。
2.2.5垛上作业,要站稳,防止物件滑移伤人。在垛上要站高不站低:在地面上要站空不站裆的作业方法。
2.2.6 吊长、大型钢材要注意起吊的安全,防止物件的变形、滑落。
2.2.7装卸火车的安全要求
2.2.7.1打敞车底扇门时,上车门插销必须牢靠,往上拉底扇门时,拉靠后必须挂牢;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车门的插销,活页是否完好,防止门掉下伤人。
2.2.7.2打、拉散货车门底扇时,下面的人身子要侧站,防止车门及货物滑下伤人。上面拉绳人要站稳,防止随货物一起滑下摔伤;禁止边作业边关门;车上往下扔、放东西时,要看准,不要伤着车下人。
2.2.7.3开拉瓦罐车门时,手不要扣进门里沿,防止挤伤手指。
2.2.7.4推车箱时,首先检查汽管是否脱节,车移动时不准跑得过快防止留不住车,并找有经验的人作好刹车准备。
2.2.7.5使用撬扛作业时,应用手握好撬杠,压着操作,不准骑在撬杠上面作业。
2.2.7.6使用设备装卸车时,起吊装卸前人要离开车箱,不准站在车箱内,防止躲闪不及挤伤人,装长、大物件时要用留绳找正。
2.2.8钢板的装卸、码垛安全要求
2.2.8.1钢板垛距0.5m,行距lm左右为易,使挑码钢板时有躲闪的地方。作业前要根据板的长短、厚度选择好应用的吊具。
2.2.8.2挂勾起板前,人要站在扳上,不能站在垛间,防止挤伤,挂勾时要侧面站,挂牢,防止飞勾伤人。
2.2.8.2吊板前勾子要找好正,吊起时要吊平,不平时放下重吊,防止板滑下及脱勾。
2.2.8.3用手推移钢板时,要用手掌推移上板,切防挤伤手指。钢板落实摘勾时,双脚要站在上板上,决不能一脚上,一脚下,防止压伤脚趾。
2.2. 8.4撤、垫钢板间木头时,待吊勾停稳后,用长条板、棍将垫木撤出,切不可将手、头伸入板间撤、垫木头,防止脱勾伤人。
2. 2. 9装卸管材、元木的要求
2. 2. 9. 1吊钢管要防止串动,对长短不齐的钢管或10m以上的要捆绑式的锁吊,落地时要塞牢,防止滚动。
2. 2. 9. 2吊长、大物件要捆绑锁吊,带棱带角物件要把钢丝扣子垫好,防止割断扣子。
2. 2. 9. 3卸元木用吊车起头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把好钢丝扣子,防止元木滚动,人随元木滚下。元木落地时待钢丝扣子完全放松后,确认无滚动时,再上垛摘扣子。
2. 3作业后
作业后清理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
第8篇 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料场装卸工、挂钩工安全技术操作。
2技术操作要求
2.1作业前
2.1.1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保护用品。持安全生产确认卡上岗,并按确认卡的内容做好作业前的安全确认。挂钩工必须经国家认可的部门培训,持特种作业证上岗。
2.1.2清除作业现场的障碍物、积水、积雪、结冰处应采取防滑措施。
2. 1.3检查各种工具、吊索具等必须完好,安全可靠方可作业。
2.2作业中
2.2.1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有专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清楚,手势要准确。精力要集中。
2.2.2使用起重设备作业时,吊索具严禁超负荷使用。
2.2.3吊起的货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下不准站人或走动。
2.2.4用吊车吊运各种物件,用钢丝扣子起头或串扣子时,切忌不要用手或身子探入物件下面拖拉钢丝扣子,应用长勾子把扣子拖出的方法进行作业。
2.2.5垛上作业,要站稳,防止物件滑移伤人。在垛上要站高不站低:在地面上要站空不站裆的作业方法。
2.2.6吊长、大型钢材要注意起吊的安全,防止物件的变形、滑落。
2.2.7装卸火车的安全要求
2.2.7.1打敞车底扇门时,上车门插销必须牢靠,往上拉底扇门时,拉靠后必须挂牢;开车门时一定要注意车门的插销,活页是否完好,防止门掉下伤人。
2.2.7.2打、拉散货车门底扇时,下面的人身子要侧站,防止车门及货物滑下伤人。上面拉绳人要站稳,防止随货物一起滑下摔伤;禁止边作业边关门;车上往下扔、放东西时,要看准,不要伤着车下人。
2.2.7.3开拉瓦罐车门时,手不要扣进门里沿,防止挤伤手指。
2.2.7.4推车箱时,首先检查汽管是否脱节,车移动时不准跑得过快防止留不住车,并找有经验的人作好刹车准备。
2.2.7.5使用撬扛作业时,应用手握好撬杠,压着操作,不准骑在撬杠上面作业。
2.2.7.6使用设备装卸车时,起吊装卸前人要离开车箱,不准站在车箱内,防止躲闪不及挤伤人,装长、大物件时要用留绳找正。
2.2.8钢板的装卸、码垛安全要求
2.2.8.1钢板垛距0.5m,行距lm左右为易,使挑码钢板时有躲闪的地方。作业前要根据板的长短、厚度选择好应用的吊具。
2.2.8.2挂勾起板前,人要站在扳上,不能站在垛间,防止挤伤,挂勾时要侧面站,挂牢,防止飞勾伤人。
2.2.8.2吊板前勾子要找好正,吊起时要吊平,不平时放下重吊,防止板滑下及脱勾。
2.2.8.3用手推移钢板时,要用手掌推移上板,切防挤伤手指。钢板落实摘勾时,双脚要站在上板上,决不能一脚上,一脚下,防止压伤脚趾。
2.2. 8.4撤、垫钢板间木头时,待吊勾停稳后,用长条板、棍将垫木撤出,切不可将手、头伸入板间撤、垫木头,防止脱勾伤人。
2. 2. 9装卸管材、元木的要求
2. 2. 9. 1吊钢管要防止串动,对长短不齐的钢管或10m以上的要捆绑式的锁吊,落地时要塞牢,防止滚动。
2. 2. 9. 2吊长、大物件要捆绑锁吊,带棱带角物件要把钢丝扣子垫好,防止割断扣子。
2. 2. 9. 3卸元木用吊车起头时,人要站在安全的地方,用手把好钢丝扣子,防止元木滚动,人随元木滚下。元木落地时待钢丝扣子完全放松后,确认无滚动时,再上垛摘扣子。
2. 3作业后
作业后清理现场,工具要摆放整齐。
第9篇 装卸工安全技术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装卸运输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适用。
3、装卸时要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人工搬运,装卸货件应视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人多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装运物时货不得超载、超长、超高、超宽。如遇必须超高、超长、超宽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的标志。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
8、装卸货物时,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线检查箱体。
第10篇 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统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人员和机具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人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由经过操作训练的专职人员操作,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作前,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准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作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作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量力而行,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作。
⑤操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作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注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滚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注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戴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 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容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通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滚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 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人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晃。
④遇水燃烧物质 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周围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绝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类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 在装运时除了注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 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入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通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通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清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架空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11篇 槽车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槽车进入规定位置对中后,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动制动器,并用三角木阻止槽车滑动。
2.检查槽车罐体、各阀门及液位计、压力表、温度计是否正常,消防器材是否完好待用。
3.槽车与卸车台的静电接地线接牢,与槽车押运员一起校订槽车液位并记录。
4.卸车台的气、液相软管与槽车快速接头接驳,接驳前要检查密封胶圈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5.打开放气角阀,放出软管中的空气,然后关闭角阀。
6.压动槽车油泵手柄,使油压升至3~4mpa,以打开槽车气、液相紧急切断阀。
7.打开槽车手动气、液相阀门。
8.打开贮罐罐至槽车液相管路上所有阀门。
9.打开贮罐→压缩机→槽车的气相阀门,卸车时,槽车气相管接至压缩机出口,贮罐气相接压缩机进口。
10.按照压缩机操作规程,开启压缩机。
11.卸车过程中,严禁储罐超装,卸车速度不宜过快,槽车与储罐之间压差约为0.2mpa。
12.卸车结束,先停压缩机,并关闭液相管线上阀门。
13.停止卸车后,调整压缩机气相阀门组,将槽车罐体内气相用压缩机抽到储罐中,直至槽车内压力接近0.05mpa(不低于0.05mpa),关闭压缩机。
14.打开槽车油泵的油路泄压阀,泄掉油压使槽车的紧急切断阀关闭。
15.关闭气相管线上的阀门。
16.打开槽车排气阀,排尽快速接头内的残留气体。
17.卸下装卸软管,并将槽车和装卸台静电接地线拆开,关好槽车操作箱。
18.核定卸车后液位,与押运员在卸车操作记录上签字。
19.检查现场,并在通风5~10分钟后,方可起动行车。
20.凡出现雷雨、附近发生火灾,气体泄漏、压力异常及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
第12篇 货物装卸、搬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卸、搬运程序
1)引导运输车辆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m以外,熄火并切断总电源。
2)打开车门。
3)打开仓库的所有安全出口。
4)单件搬运货物。
5)按要求堆码、摆放。
6)清理现场卫生。
7)关闭仓库门和车门。
2、注意事项
1)严禁采用非危险品运输机动车辆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2)进入库区的运输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帽,严禁在仓库门前2.5m以内停车。
3)装卸、搬运作业中,不得背扛、拖拉、碰撞、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得倒置,不许使用撬棍等铁质工具;
4)入库时产品摆放应符合标准要求。应留有≥2.0 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 m距离,雷管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6 m,炸药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8m。
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检查车内产品摆放是否稳固,再关上车门、移动。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6)装卸时如出现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第13篇 装卸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分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 , 应佩戴适用的防护用品。
2. 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 , 不准超负荷使用。
3. 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 , 重不压轻 , 大不压小 , 堆放平稳 ,捆扎牢固。
4. 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抬杠、撬棍、 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并保持一定间隔 , 一律顺肩 , 步调一致。
5. 堆放物件不可歪斜 , 高度要适当 , 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 , 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 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 , 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 如遇必须超高、超宽、超长装运时 ,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 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 装车时 , 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 , 车辆行驶时 , 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拦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 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 , 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 , 按吊线标志吊挂 , 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9. 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 , 要有专人指挥 , 路面要坚实平整 , 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 , 保持直线行进 , 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 , 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 , 货物前后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 装卸时 , 应根据吊位变化 , 注意站立位置 , 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1. 铁路车辆装运物件 , 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 1.5m 以内 , 不得堆放装卸物件 , 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2. 在高拦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 , 应设中间指挥 , 正确传递信号 , 或采用步话机。
13. 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严禁与其他货物混装 , 要轻搬轻放 , 搬运场地不准吸烟 , 车厢内不准坐人。
14. 危险化学品、剧毒品装卸必须注意防毒及交接数量。
15. 机械装卸注意配合操作 ,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第14篇 油品装卸安全技术规程
1.各类油品装车台、装油管线、装油鹤管、铁管,必须按规定装有静电接地设施,并且在每年春天进行一次检查测定,不合格的要及时处理。
2.装车台的梯子要保持完整无缺,装车台的所有电气设施要符合防爆要求。装车前要认真检查槽车,防止跑漏。轻油装车后,要按规定铅封。
3.不得在槽车口处开关手电筒电钮,上车前打开,下车后关闭。装车完毕,应慢慢放下车盖,防止碰撞产生火花。上岗需用防爆手电筒。
4.装车后的检尺计量工作,应在装车完毕十分钟后进行,防止静电事故的发生。
5.调车作业时,不准机车头进入装车台。槽车与车头间需有隔离车。
6.严禁酒后、穿钉子鞋或拖鞋及携带火柴、打火机上车台。禁止打手机、传呼机。
7.进行装车作业时,严禁在车台进行检修动火作业。
8.汽车装卸油品时,要求汽车应有防火罩,接地链、灭火机等安全设施。汽车装车时,应将发动机熄火。未装完毕禁止发动车辆。
9.原油卸车需用蒸汽加热时,应仔细检查槽车上的夹套和安全附件,通入的蒸汽压力必须低于规定的压力,以免夹套损坏。安装槽车卸车口接头时,不得用铁器猛砸,而应用套管将丝扣上紧,避免打出火花,造成事故。
1o.厂区铁路装车台和编组线禁止溜放作业。
11.油桶装油时,应用专用手扳旋开桶盖,不得用铁器硬敲硬砸。移动桶装油品时,应轻搬轻放,不得采取野蛮装卸手段。
12.洗槽作业时,不得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单独进入槽车内作业。
13.装盛酸碱的铁路槽车在卸车时,槽车停放位置要合适;与酸或碱的卸车管线连接要牢靠严密;使用风压酸、碱前应先脱净风线中存水;卸车完毕应将卸车管线扫净,拆除卸车管线与风线并将活动梯提起后,方能通知调度将酸、碱车拖走。
14、车辆装卸时,卸油工不准离开操作平台,在现场认真看护。
15、各类操作记录,报表字迹工整,严禁在记录上乱写、乱画、作假记录。
第15篇 货物装卸搬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装卸、搬运程序
1)引导运输车辆平稳停靠在仓库门前2.5m以外,熄火并切断总电源。
2)打开车门。
3)打开仓库的所有安全出口。
4)单件搬运货物。
5)按要求堆码、摆放。
6)清理现场卫生。
7)关闭仓库门和车门。
2、注意事项
1)严禁采用非危险品运输机动车辆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2)进入库区的运输机动车辆必须戴防火帽,严禁在仓库门前2.5m以内停车。
3)装卸、搬运作业中,不得背扛、拖拉、碰撞、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得倒置,不许使用撬棍等铁质工具;
4)入库时产品摆放应符合标准要求。应留有≥2.0 m宽的运输通道,堆垛距内墙至少保持在0.45 m距离,雷管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6 m,炸药堆垛高度不得超过1.8m。
5)装卸过程中需要移动车辆时,应先检查车内产品摆放是否稳固,再关上车门、移动。起步要慢,停车要稳。
6)装卸时如出现雷电、暴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应立即停止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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