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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今年我县计划实施省民生工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70例。
二、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救助对象
全县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二)救助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五保户和优抚对象中的白内障患者;
2、城乡贫困家庭的白内障患者;
3、救助对象需提交本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县级民政部门发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或当地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贫困证明材料等。
三、经费来源和管理使用
(一)经费来源
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任务70例,每例手术经费1000元,由省直拨手术定点医院。县乡财政负责安排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前期的工作经费,包括摸底调查、病员初查、复查的费用以及材料费,病员输送费、省市督查人员食宿招待费等费用。
(二)经费使用程序
1、县残联根据本年度需救助人数,向市残联上报年度计划,经审核后向我县下达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任务。
2、救助经费支付实行预付制,县财政根据救助人数和工作经费情况经审核后拨付经费。
(三)保障措施与职责
1、建立协调机构。在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县残联、卫生局、财政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指导和协调。
2、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县政府是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并成立领导小组,负责本县项目的组织实施。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县残联、卫生、财政、民政、宣传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司其责,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实行部门一把手总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
(1)残联部门:开展摸底调查,掌握我县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基础情况,审核贫困证明材料,协助政府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服务等工作。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贫困白内障患者的初查、复查工作,确定手术对象,有组织、有计划安排乡镇输送白内障患者到手术定点医院,确保安全,复查后患者按1:3比例输送,输送时间11月3日至9日。
(2)卫生部门:负责组织眼科医生对手术对象进行初查、复查。组织协调各乡镇医院及县人民医院做好具体的初查、复查工作(包括场地、人员及服务工作),确保手术对象的准确无误。
(3)财政部门:负责会同残联、卫生部门研究制定贫困白内障负责手术的医疗救助管理办法、筹集并及时拨付医疗救助资金。为保障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前期的初查、筛查、建档立卡、输送病员和因故未能施行手术的患者术前检查等工作拨付必要的经费。
(4)民政部门:积极配合残联,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摸底、登记、建档工作。
(5)宣传部门:宣传党委和政府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关注弱势群体,关心残疾人事业、关爱残疾人,宣传广大白内障盲人改善功能,重见光明的前后的生活变化和社会反响,注意收集和上报与实施工程相关的文字报道和音像资料。
(6)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组织、发动协助县有关部门对各村(居)贫困白内障患者进行调查摸底和初查工作,并按规定对符合救助对象的白内障患者做好相关的贫困情况审查,张榜公布,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出具相关贫困证明材料,待确定手术对象后按时组织好输送病员工作。
四、监督与管理
1、县残联和卫生部门必须建立复明救助对象的专门档案,并逐级填报、汇总后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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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行业扶贫工作总结
(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依法控辍、质量控辍、精准扶贫控辍、建立动态监控网络等形成保学控辍合力,确保适龄学生8852人接受义务教育,目前,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84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积极落实学前、中职、普高等阶段的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不落一人的工作目标;实现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工作到2018年已经完成;进一步扩大了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入园率达到了88.91%;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得到全面落实,及时足额发放农村教师生活补贴;全力配合县人社局强化贫困劳动力培训;贫困县招生计划普惠利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已经顺利通过国家验收。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控辍保学工作。教育局成立了12个专项工作组,两次深入到全县8个乡镇111个行政村,共历时两个月,对各乡镇、各村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读情况、各项政策享受情况进行了精细的排查和核实,确保助学政策落实到校、到村、到户、到人。2019年春季,共核实县义务教育段建档立卡贫困生共计613人(本县524人,外县89人),其中小学生348人(本县290人,外县58人),初中生265人(本县234人,外县31人)。2019年秋季共核实县义务教育段建档立卡贫困生共计584人(本县501人,外县83人),其中小学生321人(本县271人,外县50人),初中生263人(本县230人,外县33人)。实现了“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二是学生资助情况。(1)2019年,教育局全面落实学前、中职、普高等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年共资助各级各类学生2743人次,发放各类资助资金578.0675万元,使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共资助学前幼儿199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4.925万元;中职免学费项目,共资助中职学生1056人次,免除学费105.6万元;中职助学金项目,共资助中职学生165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6.5万元;中职奖学金1人,发放资金0.6万元;普高免学费项目,共资助普高学生173人次,免除学费6.055万元;普高助学金项目,共资助普高学生600人次,发放资助资金60万元;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共资助大一新生51人次,发放资助资金3.3万元;县级资助51人次,发放资金4.5875万元;生源地助学贷款项目,共办理贷款业务447笔,发放贷款366.5万元。(2)2019全年共发放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853人次,发放补助资金33.475万元。其中2019年春季发放寄宿生生活补贴164人次,发放金额9.575万元;2019年秋季发放寄宿生生活补贴162人次,发放金额9.4375万元;发放“非寄宿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档立卡学生、非建档立卡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52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4.4625万元。(3)2019年全年“雨露计划”共资助293人次,发放资助资金43.95万元。其中2019年春季资助133人次,发放资助资金19.95万元;2019年秋季资助160人次,发放资助资金24万元(此数据由县扶贫办提供)。三是营养改善计划。2019年县实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13所,2019年营养改善计划省资金223万元,中央奖补资金40万元,县人民政府配套资金78.1万元,受益学生2766人。四是2019年实施薄弱校校舍改造。共涉及到7所学校,投入资金2540.5万元,实施了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实训综合楼改扩建项目和“厕所革命”2019年建设项目。其中县第一职业高级中学实训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总投入资金2471万元,新建实训综合楼8308平方米;“厕所革命”2019年建设项目总投入资金69.5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已经完工并投入使用。五是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量。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1所。其中,公办园19所(县幼儿园1所,校带园17,部队幼儿园1所),已审批民办幼儿园13所,未审批民办幼儿园19所。2019年全县共有3—6岁适龄儿童2859名,其中在园幼儿数是2542人,三年毛入园率为88.91%。六是2019年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补充20人。其岗和硕师计划教师19人、三支一扶大学生1人,均按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开展教师交流学习工作。2019年1-8月份交流教师9人,9-11月份交流教师6人,交流教师均按政策享受相应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提高了乡村教师工资待遇,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工作。2019年1-12月为全县乡村教师发放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资金361.11万元。七是教育局配合人社局和残联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培训数据以县人社局和残联上报数据为准。八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招生政策情况。2019年我县报名考生662人,经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国家专项计划考生493人、地方专项计划考生209人、高校专项计划考生27人,录取情况从今年开始,根据国家保密条例,省教育考试院不提供相关数据。九是2017年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十是全力推进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同步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十一是对贫困地区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开展“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并于今年9月末顺利通过省语言文字督导评估验收和市级三类城市语言文字验收。
(三)深度贫困村攻坚情况
县教育局完成了全县今年拟退出15个深度贫困村退出16项指标中义务教育保障工作项,县拟退出的15个深度贫困村实现了“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23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这123人的户籍分布在拟退出全县15个贫困村中14个行政村。
(四)“三保障”问题解决情况
教育局行业扶贫指标在“三保障”中为义务教育保障。县教育局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控辍”要求,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抓好中小学“控辍保学”工作。目前全县111个行政村实现了“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84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具体做法是:一是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动态监控网络,全力落实好教育系统义务教育保障工作主体责任。今年有辍学倾向学生8人,由教育局牵头,联合乡镇政府、村委会等相关部门为每名学生建立疑似辍学学生台账(包括疑似辍学学生登记表、疑似辍学学生离校情况记录表、返校情况记录表、家访记录、家访影像资料),并协同乡政府、村委会负责人多次入户家访进行劝返。教育局和各涉教部门也积极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现在这8名有辍学倾向学生已全部回校就读,实现了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上得起学。二是长规划、短设计,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的实效性和长效性。教育局全面落实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两免一补”、农村学校“校车运营”和“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确保无死角、无遗漏,确保各项政策和温暖深入人心。由主管“控辍”工作副局长亲自抓,带领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核实适龄儿童和少年就学情况。三是关注特殊群体,确保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目前,我县有建档立卡残疾或病情较重儿童7人,他们因病情较重无法入校随班就读。为了能让这些孩子和正常孩子同样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协调学校对这7名病情较重儿童采取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
(五)问题整改情况
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脱贫攻坚领域专项整治、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专项发现问题整改及举一反三问题整改情况已经整改结束。一是高中阶段教育扶贫政策未落实。审计发现,县应发未发2017年雨露计划助学金(实为中职助学金)11000元,至2018年8月仍未发放到位。2018年10月全部足额发放到贫困户手中,问题已整改完毕。二是在“大排查”中,村档案没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材料问题。经过教育局组成12个核查组入村核查,乡镇、村积极配合,目前问题已经整改完毕。全县111个行政村均有各年度义务教育学生在校生名单和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名册。
(六)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共投入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资金578.0675万元。全年共投入“一补”资金33.475万元。投入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41.1万元。2019年实施薄弱校校舍改造共投入资金2540.5万元。1-12月为全县乡村教师发放连片特困地区生活补助资金361.11万元。依法依规使用行业扶贫各项目资金,资金管理规范,账目清晰,发放及使用程序都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七)扶贫宣传工作情况
教育系统将扶贫宣传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之一。紧紧抓住扶贫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有针对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宣传报道。以“教育微信公众号”为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扩大教育扶贫宣传力度。2019年,共收集和对外各类扶贫信息300余条。制作扶贫专题微视频4个,专题片1个。扶贫信息被国家、省、市、县新闻媒体共采用72条,其中部级6条,省级网站1条,市级网站6条,《今日》27条,县电视台新闻信息25条,在《日报》发表扶贫新闻1条,《长日报》发表6篇。8月份在长日报发表了《教育扶贫专刊》。
(八)创新工作及典型经验
教育局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加大控辍力度,教育局主管控辍副局长亲自主抓,普教科牵头分别带领工作人员走村入户,核实适龄儿童就学情况。我县有建档立卡残疾儿童7人,他们因病情较重无法入校随班就读。为了能让这些孩子和正常的孩子同样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局协调学校对这7名病情较重儿童采取了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为了将送教上门工作落到实处。教育局规范了送教上门工作档案建设,要求学校为每名送教上门学生建立档案(包括登记表、残疾证复印件、送教上门工作记录和安全记录、与家长签订的送教上门协议书、每名学生的送教上门实施方案、送教教案、送教照片等资料)。榆树川学校根据残疾儿童邵方瑜的情况安排了数学、语文、音乐、美术等老师进行送教,让邵方瑜每次都能与不同的老师交流,丰富了学生学习生活,也让孩子感受到了童年的快乐。各校为了更好的开展好送教上门工作,也都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送课。有的学校每次送教时给孩子带上学习用具、玩具、孩子喜欢吃的零食等,促进了孩子与送教老师的交流,送教工作得到了家长的好评,同时也让家长看到了希望。
二、教育包村帮扶工作总结
(一)年度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全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结合《县教育局2019年包村扶贫工作方案》(靖教字〔2019〕18号)的相关要求,教育局圆满完成了包保帮扶工作任务。教育局包保帮扶濛江乡小营子村和村。村是深度贫困村,教育局凝聚教育系统合力,强化脱贫攻坚力度,加大投入,扩大宣传,有效对接,对标“7+16+12”各项退出指标,真抓实干,有效推进包保帮扶各项工作。年底实现了两个村所有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退出,实现村退出贫困村序列的目标。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不断强化责任,发挥职能优势,建强基层党组织。教育局派驻驻村工作队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宣传意识。积极做好村情民意的调查员、农村政策的宣传员、农民群众的服务员、社会矛盾的调解员。保持务实肯干、脚踏实地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蜻蜓点水”的走读观念,“心挂两头”的浮躁观念,坚持“五天四宿”吃住在村,周六、周日不休息,树立不当客人当主人,不当外人当家人的思想,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去办,一心一意、专心致志,用心干出群众称道、组织认可的实事、好事,用真情实绩赢得群众信赖。带领村和小营子村党支部落实“”组织制度,积极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建立健全和完善驻村“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增强村党支部的号召力和凝聚力,切实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积极推动精准扶贫,为脱贫摘帽夯实基础。紧跟上级扶贫工作安排部署,教育局充分发挥扶贫工作主力军作用,积极解决困难,改善民生。针对帮扶村特点,驻村工作队对两个村逐一摸底调查,了解贫困特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进一步精准识别,跟踪调整扶贫档案,积极协调包保责任人与贫困人口对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充分利用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进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将精准扶贫政策宣传到每个农户。帮助贫困户发展“以奖”“因户施策”等一系列帮扶措施,帮扶贫困户发展种植和养殖项目。三是进一步完善村档户档。对村档案和户档案进行查漏补缺,逐户核对收入台账是否准确,有没有逻辑错误,并进行了及时整改。四是组织开展入户走访。特别是针对非贫困户进行了包保对接,对焦“两不愁,三保障”对两个村进行了几次大排查,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五是加强了村内环境卫生整治。按照“五净一规范”标准和要求,驻村工作队和村“两委”对两个村街道、河道、边沟、围栏进行全面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解决,并及时组织保洁员、河道管理员进行卫生清理。对各户的环境卫生,包保责任人不打折扣落实入户清理工作。六是落实“因户施策”和“以奖代补”产业项目。2019年共计为小营子村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6.2万元,发展长、中、短期相结合的种养殖产业项目。其中因户施策累计投入10.4万元,主要以种植业项目为主,发展的产业项目主要有贝母、大果榛子;以奖代补累计投入5.8万元,主要以中短期种养殖业项目为主,主要发展的产业项目有养牛、养猪、养羊等。2019年共为投入11.3392万元发展“因户施策”蓝莓、蓝靛果、贝母产业项目。产业项目由包保责任人负责全程跟踪留痕,防止倒卖现象发生。七是帮助实施集体产业增收项目。教育局主要领导多次考察研究后,决定为小营子村投入1.5万元成立“大白瓜”种植合作社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教育局给全村47户贫困户85口人入股,今年小营子村“大白瓜”产业项目增收4.92万元。为村修缮机耕路投入1.5万元,解决农民秋收路难走的问题,为老百姓增收增产提供了交通保障。
(三)深度贫困村攻坚情况
县教育局包保的深度贫困村是濛江乡村。村197户,433人,常住105户249人,贫困户64户124人,贫困户中低保户45户64人,贫困户中残疾31人,一般贫困户19户60人。贫困人口中有108人符合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参保率为100%。“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5名,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教育局选派精干力量派驻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对深度贫困村采取政策倾斜,对标贫困村退出16项指标,加大帮扶资金投入力度,解决实际困难,有效推进了村各项帮扶工作。2019年投资11.3392万元发展“因户施策”蓝莓、蓝靛果、贝母产业项目,全村贫困户产业项目全覆盖,均有稳定收入。2019村集体经济收入11.514万元:蓝靛果基地承包费10000.00元,光伏收入99400.00元,湖州务工1人2000元,村机动地承包费2740元,电商1000元。2019年教育局投资1.5万元用于修建机耕路。2018年以来教育局对村投入8.3068万元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和美化绿化建设。目前村已经达到退出贫困村16项指标要求。
(四)“三保障”和安全饮水问题解决情况
一是义务教育保障。村有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5人,小营子村有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生4人,均入学就读。实现了“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无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的工作目标。二是医疗保障。两个村的村卫生室均达标。健康政策宣传表册发放到每一户贫困家庭中,慢性病贫困人口都有签约医生,买药、门诊、住院报销比例宣传到位,解决了贫困户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三是住房保障。两个村所有贫困户和非贫群众没有一栋危房,所有危房都通过国家危房改造、异地搬迁等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每一户农民都有安全住房。四是安全饮水保障。两个村的自来水管线到户,24小时供水,每年通过有资质检测部门的几次检测,都达到国家安全饮水标准。
(五)资金投入和管理使用情况
对、小营子村分别投入1.5万元帮扶资金用于产业扶持和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11月发放驻村干部补贴10.387万元,帮扶干部下乡车费和补贴25.9万元。帮助小营子村、村集体经济分别增收12.05万元和11.514万元,累计为贫困户销售4.16元的农副产品,大幅度增加贫困户的个人收入。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返贫情况
脱贫攻坚在于精准施策,只有开对药方才能拔掉穷根。工作中,我们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因户施策,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针对已脱贫户,主要帮助研究产业扶贫、配套贷款贴息等金融扶贫政策,确保其稳定增收不返贫;对未脱贫的贫困户,有劳动能力的落实产业扶贫政策,无劳动能力的全部享受兜底保障政策,除享受光伏产业项目兜底以外,全部纳入低保,确保兜得起、稳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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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碧美
靠着一只手,每年整理万余份文件,500多盒档案,相当于一般科局的10多倍工作量,需要克服多少困难,这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但他却做到了,而且一干就是18年。这就是湖南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员刘碧美。
初识刘碧美还是在1995年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档案执法检查时,当时我就想:国土局怎么安排一位残疾人搞档案工作,只有一只手他能胜任档案工作吗?然而,多年后的今天,我不得不对他刮目相看,不得不打心里佩服这位“一把手”档案员。
1976年冬,不满2岁的刘碧美在一场意外事故中,左臂严重烧伤,不得不高位截肢,成为了只有一只右手的独臂儿童,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中他度过了不平凡的童年。1993年高中毕业后,被安排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工作。1995年,局里组建档案室,在确定档案员人选的问题上,局领导进行了反复研究,最后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推荐和领导的考察,局党组将目光最终锁定在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的刘碧美身上。从此,他便与国土资源档案结下了不解之缘。
石门县土地面积3973平方公里,人口70多万,县国土资源局担负着全县近20万农户建房用地和几百家国有、集体单位建设用地管理以及几百家矿山企业的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可谓线长面广,每年形成大量的文书、科技、会计、声像、用地、地籍、农业区划、土地开发项目、矿产资源、法规监察、基建、实物等十多个门类档案材料。接到通知的刘碧美二话不说,挽起唯一一只手臂上的袖子,一头钻进了临时档案室。由于从没接触过档案工作,面对两组旧柜子,几十卷既不完整也不规范布满灰尘零乱的档案材料,他一筹莫展,不知道从何处下手。然而困难并没有让他低头,他决定边工作边学习。为了弄懂档案管理的基本程序,他一边找来了档案专业书籍,开始认真的学习,一边向县档案局老师虚心请教,多次邀请档案局业务人员上门指导。由于档案室刚刚组建,大部分业务档案材料都分散到各业务股室保管,为了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他及时向领导汇报,争取领导的支持,同时不厌其烦地跑遍局里所里股室,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就这样靠着他的真情,凭着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将局里往年形成的文件材料一件不落的收集到档案室,当年年底3000多卷(册)档案整齐地摆放在临时档案室里。
档案工作是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国家出台了很多规范、标准。刘碧美心里清楚,没有过硬的档案业务知识,没有熟练的档案专业技能,要做好档案工作是不行的。他虽然只有高中文化水平,但为了掌握档案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他不断地加强文化知识和档案业务理论的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1998年顺利取得了档案工作岗位资格证,1999年获得了自考大专文凭。2002年又顺利通过了助理馆员技术职称评聘。为适应档案管理现代化要求,他还自学计算机知识,经过一年多努力,熟练掌握了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虽然只有一只手,但他打字的速度丝毫不逊色正常人的水平。到目前为止,室藏档案12243(卷、册)盒82270件文书、业务档案目录数据全部输入了微机,实现了国土资源档案信息现代化管理。
有为才有位。县国土资源局成立较晚,档案工作起步迟,没有专用档案库房、没有档案柜架等等问题,极大地制约着国土档案工作的发展。刘碧美心想要让档案工作在局里争得一席之地,必须得到局领导的重视与支持。于是他一方面不厌其烦地向领导宣传,并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为领导提建议、当参谋;另一方面积极提供档案为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服务,把死档案变成活资料,同时将档案利用典型效果汇编成册,让领导在生动、确凿的事实面前了解、认识档案工作重要性。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在局办公用房及资金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局领导配备了专门档案室,投入30多万元添置了档案密集架、电脑、打印机以及档案管理专用软件等现代化办公用具。为加强档案工作的领导,局党组研究成立了档案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亲自任组长,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员具体抓、股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并把档案工作纳入干部岗位目标考核评比的内容。在档案管理上做到了要人给人,要物给物,要钱拨钱,确保档案工作的人、物、财的及时到位。
“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有了领导的重视与支持,刘碧美的心更大了,目标更高了。在搞好档案工作日常管理的同时,他开始着手档案室上等级达标工作。在档案室组建的当年,就顺利通过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二级的评估验收,三年后又顺利晋升为省一级档案室,成为了当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第一家获此荣誉的档案室。面对成绩他没有骄傲、没有满足。之后经过连续几年抓巩固抓提高,至2012年又以97.5分的高分通过了“省特级”的评估验收。至此,石门县国土资源局档案工作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也成为了全县档案系统的一面旗帜。
在做好局机关档案工作的同时,刘碧美把工作的重心瞄准到乡镇国土所的档案工作。石门是典型的山区县,下辖20个乡镇(区),每个乡镇都设有国土所。为推动基层所档案工作,他利用节假日时间跑遍了全县所有乡镇,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举行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班,并进行现场辅导。经过他的努力,至1996年底,全县所有乡镇国土所均建立了档案室,明确了兼职档案员。为进一步提升基层所的档案工作水平,他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以条件较好的易家渡镇、新关镇为试点,加大基层所档案室规范化建设力度。到1999年底,全县20个乡镇(区)档案室4个达省二级标准,16个达到省三级标准,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管理规范、设施完善的国土资源档案管理网络。2001年8月,石门县国土资源系统农科档案三级网络建设顺利通过了湖南省档案局和湖南省国土资源厅联合验收。2004年,常德市农业农村档案工作现场会在雁池乡国土资源所举行,全市各县市区前来取经的人络绎不绝。
保管档案的根本目的在于利用,刘碧美深知国土资源档案的重要性。在管好档案的同时,他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领导决策、为单位各项业务工作、为基层群众提供一流优质的档案利用服务。近年来,他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档案编写国土资源基础数字汇编、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国土资源志等编研资料,为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为平息土地权属纠纷,创建和谐社会提供有效依据。据统计,近五年来共接待查档利用3000多人次,创造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近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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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档案管理,确保2---3个单位达到省三级标准。
深入抓好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业务监督指导工作,做好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在组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活动过程中,我们始终贯彻“宁紧勿松,从严治档”的原则,确保每一家上等级单位都能顺利通过考核验收。全年参加业务指导的单位有:县委宣传部、县人民医院、中国人民银行县支行、县残联、土地所、土地所、土地所、县国税局、县委党校等,共指导整理档案约7400余卷。其中,县委宣传部、县残联、北张镇国土资源所等单位达到了省三级标准,颁发了省三级机关档案管理达标证书。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基本满足群众查阅需求。
政府信息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充分利用文件资料,为了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使之真正成为政府与群众之间交流的桥梁。今年以来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向同级档案馆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保证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提高政府运行的透明度,全面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有力促进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止十二月中旬,要求报送的59个行政事业单位共报送文件资料1400余份,其中部分涉及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养老保险、教育科技等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具有法律性、政策性、公益性的文件,为解决他们的工作、生活疑难问题提供必要的查阅服务,使档案工作贴近社会,贴近群众,贴近了民生,拉近政府与群众的距离,深受百姓的欢迎,同时为档案数字化管理打下一定基础。
3.热情服务,做到应查尽查,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提供各种档案依据。
档案利用是档案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档案工作的落脚点,我们紧紧围绕百姓关注的“热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为老百姓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在提供查阅服务的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好”的要求,即文明讲好每一句话,热情接待好每一个人,认真调阅好每一份档案,准确解答好每一个问题,为利用者排忧解难,满足利用者的需求。在查阅“民办教师”代课年限的工作中,一是将馆内涉及“民办教师”的档案全部建立目录数据库,大大提高了档案的检索率和检准率;二是做到应查尽查,对没有统计到花名册中的人员,详尽翻阅其代课年限内的工资表,得到千余名代课老师的充分肯定。据统计,2013年县档案馆共提供档案查阅利用5000余卷次,接待查阅利用者1512人次,出具复印证明1500余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取得良好的社会民生效益。为领导决策、修史编志、工龄、退休、养老保险、退伍军人定补提供了有力的证据,发挥了档案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促进社会和谐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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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任务指标及实施时间
任务指标:免费为*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各县(区、管委会)的任务指标见附件1。
实施时间:2009年1月1日—12月31日。
二、受助对象及申报步骤
㈠受助对象
符合以下六条标准之一的患者可享受免费手术:
1、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无生活来源的“三无”患者;
2、革命“五老”人员中的患者;
3、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含“五保”对象);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患者;
5、多种疾病患者;
6、家庭成员中有两个以上残疾人的患者。
㈡申报步骤
1、县(区、管委会)残联与卫生等部门根据任务数,按照贫困患者六条标准,组织眼科医技人员和乡镇、街道残联工作人员,对贫困手术患者进行摸底筛查。
2、乡镇(街道)残联在摸底筛查的基础上,按照受助标准,认真核实贫困患者的相关证件和户口本,初步确定受助患者。组织人员按照《*省委、省政府2009年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受助白内障患者手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2)的要求,帮助受助患者填写《申请表》并经再次审核后,在《申请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3、乡镇(街道)残联将初审好的贫困患者《申请表》及与贫困患者享受免费标准相符的证件(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报县(区、管委会)残联。
4、县(区、管委会)残联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审查核准受助患者。组织贫困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并做好贫困患者的建档、立卡工作。
三、手术费及经费保障
㈠手术费
免费为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患者手术费每例(单眼)约1500元。手术费含:患者筛查、术前检查、手术、医药、住院床位、手术耗材(人工晶体、粘弹剂、手术缝线)及医疗队专家补助(每例手术补助30元)等费用。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对患者应提供优惠、优质服务,保质保量完成手术任务。
㈡经费保障
1.经费渠道
“光明行动”所需手术经费通过以下渠道解决:(1)患者按照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的规定报销一部分;(2)实施项目的定点手术医院减免一部分;(3)省财政按每例(单眼)*00元标准给予补助;(4)不足部分由县(区、管委会)自筹解决,患者个人不负担手术费。
2.财政资金的拨付
省财政安排的每例(单眼)*00元补助资金,市财政按照分配给县(区、管委会)的任务数,下拨给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
四、主要措施
㈠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
1、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残联会同卫生、财政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管理;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分配任务指标及经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落实与使用情况,组织督导、检查,验收;按季度汇总各县(区)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计划,书面报告市委、市政府。
2、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残联,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卫生、财政等单位,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指标及经费;监督项目的执行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检查项目资金的落实与使用情况。项目实施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实施计划,按季度书面上报市残联康复科。
3、实施项目的县(区)残联、财政、卫生等单位的职责分工:
——残联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和宣传工作;与卫生部门共同组织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审定受助对象、组织输送手术患者;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验收;建立项目档案、按季度书面上报项目执行情况及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及相关数据的登记、统计、汇总、上报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审核、拨付项目经费;监督项目经费的管理、使用。
——卫生部门:负责选定手术定点医院;组织医务人员与残联共同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的摸底筛查工作;监控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协调手术定点医院,为贫困白内障手术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
㈡认真组织摸底筛查,确定受助对象。
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残联、卫生部门,根据本《实施方案》第二条“受助对象标准”,共同组织人员入村到户,做好受助对象的摸底筛查工作。残联应严格把握救助对象的标准,按照“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审定受助对象,并把数据分别报送市残联、市卫生局。
㈢选择手术定点医院。
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可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具备开展白内障囊外摘除,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能力的医疗机构作为手术的定点医院。定点医院要求有“扶残助残”的爱心和责任心,能为贫困白内障患者提供优惠优质服务,并配置人工晶状体植入手术所需要的手术显微镜等有关设备、器械及医务人员。手术医生应具有眼科专业医师资格,有熟练的白内障复明手术技术,能严格施行术前、术中、术后的规范化操作,并在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各县(区、管委会)的定点医院于5月15日前报市卫生局、市残联备案。各县(区、管委会)残联应与定点手术医院签订相关工作协议,明确残联与医院的职责和责任,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㈣采购手术耗材。
手术定点医院负责进行手术耗品的采购、验收等工作。手术耗品含:人工晶体片、手术缝线、医用透明质酸钠,采购的人工晶体片价格原则上不得低于150元。各定点医院采购情况(含:供应商及产品、价格),应及时报市残联、市卫生局备案。
㈤严格经费管理,落实、用好项目经费。
1、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人民政府,应按照本《实施方案》第三条、第(二)款“经费保障”的有关规定,落实好本级项目的工作经费及手术患者的资助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
2、实施项目的县(区、管委会)财政部门,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实行专账核算、专项管理。残联部门也应设立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专账,用于办理资金的核拨、支付等业务。
3、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必须全部用于贫困患者的手术补助,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对弄虚作假、挤占挪用、贪污白内障手术补助资金的单位或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上级补助的,除责令其立即纠正,并按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外,还将根据情况减拨或停拨上级补助资金,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
㈥加强督导检查。
各地应建立定期与经常性相结合的检查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度及经费落实、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残联组织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定点手术医院的手术质量和收费标准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㈦广泛宣传发动。
各地在宣传白内障复明工作,要重点宣传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光明行动”,突出这一品牌,制定系列宣传方案,进行跟踪报道。宣传项目的重要意义、资助标准、申请办法和防盲治盲知识,以及康复效果。让全社会更多地了解、关注、支持这一“光明行动”,共同构建“扶残助残”和谐的社会环境。
㈧建立项目档案,做好手术录入、统计、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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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一) 新农合筹资情况。
1.参合情况。2019年全县参合人数142757人,实际参合率99.87%,比上一年度年度增加4329人,参合率提高3.03个百分点,其中,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4991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2164人,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2.参合资金筹集情况。2019年筹资总额81371490元,其中,农民个人筹集16528080元,民政、计生、残联三个部门共支助参合资金598920元;各乡镇人民政府兜底资助贫困人口参合资金259680元,贫困人口参合参合率达100%。
(二)四重医疗保障落实情况。
1.第一重:新农合基本补偿。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补偿13.81万人次,发生医疗总费用4249.53万元,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偿支出2781.14万元。其中:门诊补偿12.85万人次,补偿资金334.09万元;住院补偿9652人次,补偿资金2420.03万元,住院实际补偿比66.82%,超过省州要求的65%的补偿水平。
2.第二重:大病保险报销。2019年大病保险个人筹资标准按筹资总额的6%提取,人均34.2元,全县共计488.12万元,上半年上划州级统筹账户240.87万元。截止5月底,全县新农合大病保险共为488人补偿,大病保险补偿资金120.07万元,资金使用率24.60%,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在大病保险补偿后实际补偿比提高了10.54个百分点,达75.35%。
3.第三重:民政计生医疗救助“一站式”补偿。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对象为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补偿实行患者在医院住院连同第一重、第二重一起“一站式”结算,所救助的民政、计生资金由医院现场减免,新农合代付给医院。1-5月,全县11类精准扶贫医疗救助人员精准救助管理系统属性维护5908人,精准民政、精准计生救助补偿470人次,发生总费用223.19万元,其中保内费用213.43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共计补偿支出27.61万元。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政策范围内实际补偿比达92%,超过省州规定的90%以上目标要求。
4.第四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按照全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方案规定,2019年去1月1日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24种重大疾病和29种慢性病就医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偿和民政计生医疗救助后,剩余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由慢性病救助基金予以全额兜底救助,使患者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1-5月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备案登记患者195人,共兜底救助87人次,救助资金6.07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保内费用报销比例达100%。
(三)县级公立医院住院预付包干工作开展情况。
1.基本情况。我县于2016年7月出台由县人民政府出台《xx县县级医院住院总额预付制实施方案(试行)》,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方案确定县人民医院2016年住院总额预付包干资金为1537万元,标准服务量8618人次,县民族中医院总额资金167.9 万元,标准服务量为1029人次。
2.资金拨付。根据方案规定,2016年已经按时拨付县医院4个季度预付包干资金和上半年质量考核结算资金共计1333万元、县民族中医院50万元。但由于县人民医院多种原因导致住院费用突破1537万元总额,经县人民医院请示,县长办公会议通过,追加拨付了预付资金400万元,总共已经拨付1733万元,超出预付总额1537万元的196万元。
2019年度预付资金按照省合医办文件规定,在方案未出台前暂时按照2016年度预付标准进行拨付,已经于今年4月份拨付县医院第一、二季度预付资金538万元和县民族中医院58万元。
3.监测数据变化。
由于医疗机构对“总额预付”的核心内容理解不透彻,缺乏自主控费的意识,各种不合理和违规行为明显上升和外力因素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转诊转院制度的严格执行等原因影响,县人民医院的各项监测数据较上年度均大幅度变化,其中,住院人次增加1374人次,增长16.12%,超出总额预付方案核定服务量8618人次1278人次;住院总费用增加717.3万元,增长32.82%;系统补偿费用增加600万元,增长41.35%;住院次均费用增加368.8元,增长14.38%;自付费用自付费用高于全州县级医院平均值27.75%,增加 13.7元,增长1.62%;转诊人次县医院全年上转病人821人次,减少281人次,转诊率降低25.5% 。
二、存在问题
(一)各类资金未到位。
1.筹集参合资金未能及时到位。一是部分乡镇收缴的个人参合资金未能及时上划至县合医局收入专户。二是残联部门资助参合的残疾人2131人,参合资金255720元未落实。
2.县级参合配套资金未拨付。根据要求我县2019年参合人数为142725人,县级应配套资金161.89万元,县卫计局已将请示报县人民政府,目前未拨付。
3.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兜底救助,县级配套资金未到位。根据《xx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xx府办法〔2016〕78号文件要求,我县应配套资金133万元,但是因财政困难目前还暂时未拨付到账。
(二) “一站式”补偿工作未能全面推开。
1.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医疗健康精准扶贫“一站式”服务和慢性病兜底救助工作涉及卫计、民政、财政、扶贫、合医、医疗机构等多个单位和部门,目前协调配合还不够到位,对开展“一站式”及时结报工作存在“合医一家管,对接两头难”的现象。
2.“一站式”救助对象认定和维护工作量大。建档立卡精准人员身份属性维护、慢性病对象的认定和维护需要工作量大,涉及民政、扶贫、卫计、残联等部门,而且实行动态管理,工作量较大,精准扶贫救助人员的系统认定维护工作比较滞后, 出现“救助对象”多头跑的情况发生。
3.医疗救助部门要求的的申报材料不明确,缺乏规范性,合医局和医疗机构收缴整理材料困难。
(三)新农合系统个人数据急需进一步完善。由于各乡镇在采集参合人员信息时,未按照户籍信息采集,导致姓名、身份证、性别等数据不全或缺失等问题,鉴于2016年中财办对我省新农合基金审查时,身份证号码缺失或不为18位的均扣减相应的配套资金,我县新农合的基础数据急需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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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危房改造工作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的救灾工作方针;
(二)、坚持量力而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和尊重民族习俗的原则;
(三)、坚持近期恢复改造与长远抗灾减灾相结合、集中改造和分散改造相结合、改善人居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五)、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非现金结算的原则;
(六)、坚持区域性、重点性、整合性、连续性相结合的分配原则。
二、危房改造范围及对象确定
(一)、危房改造对象
1、因暴洪、冰雹、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倒塌、损坏无法居住的灾民;
2、连灾区、重灾区内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的特困户、五保户、特困计生户和优抚对象;
3、因灾、因贫造成房屋倒塌和严重损坏、丧失劳动力无力建房的残疾户;
4、其他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住房困难户。
(二)、建房对象的确定
1、以乡镇为单位,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规划、相对集中、保证重点”的总体要求,深入群众、逐村逐户摸排,反复比较,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把最困难、最需要解决住房的对象列入建房范围。
2、严格按照“灾民书面申请、村民会议评议、村委会统一审查上报、乡镇初审、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确定建房对象。残疾人危房改造按上述程序上报后由县残联审批。属特困计生户的应在备注中注明。
3、建房对象的确定、补助标准、数量等纳入乡(镇)村政务、村务公开的内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建房标准、规模及选址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着眼长远,立足抗灾减灾,根据当地群众基本住房条件和建房对象常住人口数核定建房标准和规模,原则上应保证每户建房3间以上,每间15—20平方米的规模。房屋结构以砖木、砖混为主,四角有砖柱,面墙为砖墙,其它三面可为土墙,一门两窗的瓦房。设计的房屋要做到坚固牢靠、经济实用,达到当地一般农户住房条件的中上等水平。
危房改造和建房选址要做到避开地质灾害易发地段,让开水道、风道。残疾人危房改造还要充分考虑到便于残疾人生产生活方面进行选址。
三、危房改造指标分配及补助标准
(一)、建房指标分配
今年全县危房改造指标为401户(其中残疾人危房改造121户)。具体分配指标见附表。
(二)、建房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平均每户按6000元计算,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困难小的少补”的原则,实行分类补助,不搞平均分配。有条件的乡镇也要积极筹资,努力提高补助标准。危房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建房户自筹解决。
四、危房改造时限及要求
(一)、建房时间安排
全县居民危房改造工程从20*年5月开始,20*年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5月1日至5月10日)为评议初审阶段。经村民提出书面申请(一式两份)和投工及自筹资金情况说明后,由乡镇村组评议初审危改户,提出补助标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为复核审批阶段。县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初审意见调查核实后,提交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批准建房对象;
第三阶段(5月16日至9月10日)为全面组织实施阶段。由乡镇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搞好检查督促,确保工程质量、数量和进度;
第四阶段(9月11日至9月30日)为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工程结束后,各乡镇在认真搞好自查自纠和总结上报有关资料的同时,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组织专门工作组进行检查验收,搞好总结,并请省、市民政部门领导检查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改造建设房屋,统一设置加挂“甘肃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标志牌。
(二)、几项要求
1、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要从当地实际出发,依照当地实际经济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结合当地建房习惯和民俗,量力而行,当年建成,当年入住,严禁高标准建房,杜绝负债建房。
2、危房改造所需主要物资应当纳入政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非现金结算,由乡(镇)根据补助标准,按工期、分阶段向建房户供应材料,原则上不向建房户直接发放补助资金。
3、危房改造实行县、乡镇、村工程质量责任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建房工程结束后,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危房改造资金纳入救灾资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封闭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5、建立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档案,对家庭基本情况、经济和住房状况;补助标准、补助的建材品种和数量;建房前后的住房照片;残疾户残疾人照片;其他相关手续和资料一式二份,由县民政、残联部门和乡镇完整归档保存。具体应对照附件2《甘肃省农村特困群众危房改造档案》的要求建立完善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不予验收。
五、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监督力度
(一)、组织领导
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解决民生问题的具体体现。相关部门和有关乡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领导,切实搞好农村居民危房改造工作。县上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办、民政、财政、城建、国土、林业、监察、审计、残联为成员单位的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危房改造工作在县农村特困居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县民政局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做到来往帐目清楚,凭证齐全,手续合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县财政局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建立工程预算决算审批制度,严格按照民政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安排资金,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县城建局提出农村危房改造设计方案;县土地局按照建房规划优先安排和及时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县林业局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就近、优先安排农村危房改造用材指标;县审计局要对施工决算进行审计,切实保证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县残联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残疾人危房改造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及时搞好总结验收和有关资料的整理及档案工作。
各有关乡镇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县上与责任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并纳入20*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考核,保证建房工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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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4000多残疾人档案
2010年初,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办案人在深入走访时发现,在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过程中,有些无残疾的人通过关系办理假残疾人证,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待遇;有的残疾人通过关系提高残疾等级,提高低保待遇;还有的为做生意,享受国家给残疾人的免税政策,通过关系办假残疾人证。而真正有残疾的人,因找不到关系,拿不到相应等级的残疾人证,享受的残疾待遇较低。有些残疾人对这种情况强烈不满,积极主动向检察机关举报。
龙城区反渎局对线索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制定了周密的初查计划,立即展开了初查。
根据群众举报,办案人先找了两名被举报人及其相关中间关系人、残疾鉴定医师调查取证,发现办理的都是假残疾人证。
这里果然藏有秘密!
办案人在调查中得知,办理残疾人证的档案材料是查处此案的关键证据,从中不仅可以查找到相关人的基本信息、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还能查到评残鉴定医生、初审人、审批人等情况。于是,办案人立即赶到朝阳市龙城区残疾人联合会,调取了4000多人的办证档案备查。
办理残联系统的渎职犯罪案件,在龙城区乃至全省尚属首次。反渎局一方面收集残联系统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相关文件,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研究,熟悉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规定程序和工作职责要求,并以此为依据,查找残联办证人员及指定医院评残鉴定医师在办证过程中违反规定程序办理的情况。
根据群众举报和调取的4000多残疾人档案,办案人先按照肢体、听力、智力、视力四类残疾把档案分开码放,再依据办证申请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领表》上贴的照片和填写的基本信息,结合医院鉴定医师填写的残疾鉴定结论,经初步推断不像有残疾的人,把这些人的档案全部挑选出来,迅速展开调查取证。
通过调查取证,办案人发现,确实有些办证申请人无残疾,为了获得国家给予残疾人的低保待遇,通过关系人给办证人一定的好处费,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还有些残疾人为了提高残疾等级,获得更高的低保待遇,以同样的方法,提高了残疾等级。
根据调查取证所涉及的朝阳市龙城区残联相关办证人员和指定医院相关鉴定医师,反渎局快速缩小涉案人范围,锁定渎职行为人。2010年11月18日,反渎局办案人找到朝阳市龙城区残联指定做残疾鉴定的原龙城区某人民医院院长、视力残疾鉴定医师李某进行询问。
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说出了龙城区残联工作人员多次找他及相关残疾鉴定医师,以亲友或领导的亲属需要照顾为由,让填写假残疾鉴定意见,一般都要求填写相关类别残疾等级二级(这个等级可以享受国家低保待遇),李某及相关鉴定医师为了医院的利益都照办了。
李某还供认,除其个人违规做视力残疾假鉴定外,还让无鉴定资格的医生冒名顶替做肢体残疾鉴定,并为其另刻了肢体残疾鉴定医师石某的名章,让其冒名顶替做肢体残疾鉴定使用。
与此同时,办案人还在李某办公室提取了该医院为朝阳市龙城、双塔两区残联工作人员给他人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所做的假残疾鉴定人员名单。
合谋收取好处费
案件有了重大进展。办案人马不停蹄,分别接触案件涉及的龙城区残联两名工作人员,由此锁定了朝阳市龙城区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主任、龙城区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残疾评定委员会副主任牛某有重大渎职犯罪嫌疑。
然而,又一个问题摆在面前,那就是犯罪主体如何确定。残疾人联合会、医院均不属于国家机关。残联负责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工作人员和指定医院承担残疾鉴定的医师,也不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了查清和确定犯罪主体,办案人从调取的龙城、双塔两区人民政府关于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方案文件中查到,自2009年4月至案发,牛某是受龙城区人民政府委托,任该区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残疾评定委员会副主任;李某是受龙城、双塔两区人民政府委托,任两区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残疾评定委员会副主任。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二人是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渎职犯罪的主体身份。
确定牛某的主体身份后,2010年11月24日,办案人对牛某进行了询问。经过多个回合较量,牛某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自2010年4月以来,牛某与朝阳市龙城区某街道某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贾某合谋,由贾某在龙城区某街道居民中找到申请办残疾人证的人,收集办证用的相关资料(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交给牛某,牛某每办一个假残疾人证收取1000元。贾某先后收集13名无残疾的正常人的办证相关资料,按每办一个证1000元连同办证相关资料分次交给牛某,牛某违反办证规定程序,没让申请办证人到指定医院体检鉴定,而是找指定医院相关评残鉴定医师,由牛某确定残疾类别和等级,鉴定医师按其要求填写了假残疾鉴定意见,然后牛某为这13人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经核实,贾某证实了与牛某合谋,自2010年4月至11月,在本辖区先后收集了13名无残疾的正常人的办证资料,收取每人1000至2000元不等的好处费,按每办一个残疾人证1000元连同办证相关资料交给牛某,牛某给这13人办理了残疾人证。贾某从中收取他人给的好处费7230元人民币,牛某收取好处费1.3万元人民币。
2010年11月24日当晚,反渎局果断对犯罪嫌疑人牛某以罪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对贾某以共犯立案侦查,并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为了快侦、快结,龙城区检察院依据李某提供的涉及牛某找相关残疾鉴定医师为他人作假残疾鉴定的人员名单,组成四个办案组分别调查取证,查清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渎职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牛某共违规办理假残疾人证29个,其中与犯罪嫌疑人贾某合谋违规为正常人办理假残疾人证13个,收取他人给的好处费1.47万元人民币。贾某收取好处费7230元。
2010年12月21日,龙城区法院鉴于牛某、贾某两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且在侦查阶段积极退赃,判处犯罪,免予刑事处罚。
医院违规做假残疾鉴定
原龙城区某人民医院系朝阳市龙城、双塔两区残联指定的残疾鉴定医院,做残疾鉴定涉及两个区的残疾人,对涉及双塔区的人员,因案件管辖,2011年初,朝阳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将此案交给龙城区检察院继续查办。
龙城区检察院反渎局迅速到双塔区残联调取6216人的残疾档案,按照从李某办公室提取的人员名单找出档案材料,展开调查取证工作。与此同时,他们还在6000多人档案中挑选出二级、三级肢体残疾人的档案。办案人在调查取证时,依据肢体残疾评定标准,多数能目测出有无肢体残疾,符合几级残疾标准,与鉴定医师填写的鉴定结论和确定的残疾等级比较,结合证言证实情况,基本能确定医师所做残疾鉴定的真伪。通过大量、繁琐而艰难的取证工作,办案人查明朝阳市残联、双塔区残联的相关人员以及其他的中间关系人,多次找李某说情,有为无残疾人填写假残疾鉴定的,有为残疾人提高残疾等级的,李某为了私情和医院的利益,均按说情人的要求,违规让本院相关残疾类别鉴定医师在残疾评定表上填写了假残疾鉴定,共违规为156人填写了假残疾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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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工作
(一)常规工作
1、财经财务工作。认真执行“收支两务线”管理,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严格按规定使用财政专项资金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上半年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投影仪、数码相机、复印机、电脑、办公用沙发、书柜、座椅、档案柜,金额52320元。综合楼新增装修工程项目资金支出报县审计局审计5.9万元。规范对账、薄、报表等财务资料的管理,按时报送各种财务资料。
2、人事人才工作。重视人事人才工作,积极实施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认真开展年度考核活动,2008年度考核1人优秀、4人称职、3人合格。
3、统计工作。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明确分管领导。按时报关各种统计报表及部门负责的综合统计资料,积极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健全统计台账,规范统计台账、报表的管理。
4、档案工作。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确保档案安全。
5、督查督办工作。督查工作机构健全,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督查工作分管领导,按要求配备专(兼)职督察员。扎实组织开展督查工作,严格按时限认真做好领导批示性、交办事项的工作,按时上报督查材料2篇。
6、信息工作。信息工作机构健全,明确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信息员,严格重、特大信息报送制度。
7、工作。建立工作制度,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机构健全,配齐人员。做好来信来访登记、记录完备,文书、档案规范。按《条例》规定,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上半年残疾人来信来访9件,办结9件,办结率为100%。按时按要求上报月报表、季度报表,做好零报告、上报信息等有关工作。
8、保密工作。保密工作机构健全,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并上报县委保密委备案。开展形式多样、效果实在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保密法律知识。加强对计算机及网络等的保密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失泄密事件。征订《保密工作》1份。
9、史志工作。成立了《中共××县委执政纪要》、《××年鉴》编撰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指定撰稿员1名。按时、按要求报送2008年《××县委年鉴》、《××年鉴》稿件,积极配合做好《中共××地方史》及第二轮《××县志》的资料征集工作。
10、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残疾人事业融入新农村建设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明确责任人,并制定工作规划,围绕大局开展残疾人各项工作,为农村贫困残疾人实施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危房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定期深入挂钩点水田乡三家坡村指导工作,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11、其他工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认真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和爱国卫生运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职工中无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工作
1、年初,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总结2008年度残疾人工作、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任务,与各乡镇签订了《2009年残疾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半年召开残联理事会议、残疾人工作会议、干部职工党风廉政学习会议等共19次,cbr项目crc工作会议4次。与康复员签订《2009年社区康复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对康复员的工作实行绩效管理;对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红河州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县2009年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办法》进行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做到层层落实、规范管理。
2、残疾人康复工作。坚持开展“视觉第一中国行动”白内障复明工程,州下达任务200例,完成80例。4月下旬,在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举办了为期6天的cbr项目智力残疾康复培训班1期。县残联全体干部职工、各乡镇康复员共20人参加了培训班,邀请云南省聋儿康复学校启智部郑兰老师授课。安装假肢2例,超额完成1例;上半年,组织有关领导、专家、医师一行历时6天,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社区,对各乡镇康复员调查上报本年度的康复对象147人进行初期筛查、评估与打分工作,初步符合康复条件的残疾人119名;送药上门完成精神康复患者免费服药147人,超额完成127人。
3、残疾人教育、就业工作。共收到助学申请40份,其中:小学22人、中学14人、高中12人、大学3人,共需补助资金25000元。残联紧紧围绕“就地就业,安置为主”的原则,千方百计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累计集中就业176人、分散就业33人、按比例就业71人。
4、残疾人适用技术培训。全县各乡镇组织25名残疾人参加各类种养殖的技术培训,让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掌握种养殖技术,为他们脱贫致富创造条件。组织我县1名盲人参加州残联举办的第八期初级保健按摩师培训暨第三期盲用电脑、第三期盲文培训班,为今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5、残疾人扶贫工作。一是在春节期间,县残联积极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共慰问贫困残疾家庭177户(其中:州、县领导走访慰问19户),发放慰问金17000元,送去慰问品棉被135床、食用油41桶、大米610斤。“助残日”期间到州特校教育学校慰问××籍残疾学生23名,为他们送去了69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667元的学习用具。二是认真做好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2月份安排残疾人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40户,每户补助资金1.1万元,共投入资金44万元,现已完成19户。三是为45户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康复扶贫贷款46000元,帮助发展种植、养殖业。五是开展残疾人救济。以生活不能自理、一户多残的特困残疾人家庭为重点,做好困难残疾人的救助工作。
6、残疾人宣传工作。一是制作残联工作简报14期。二是为做好我县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节日期间,组织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武警医院及文澜镇等部门共27人在××县城天马路九龙农贸市场旁开展以“正确使用助听器”为主题的第十次全国“爱耳日”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以悬挂横幅标语、举办现场咨询、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爱耳日”宣传活动氛围。向公众宣传助听器使用、维护及保养知识,树立“关爱听力,正确使用助听器”的健康意识,并提供量血压、免费义诊、听力检测等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收到了预期效果。此次活动共发放助听器验配使用、关爱耳朵、关注健康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开展爱耳知识咨询170人、义诊175人次。三是积极开展全国“助残日”活动。“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是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借残疾朋友集中到县残联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之机,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认真了解残疾学生就读情况、残疾少年儿童入学情况,对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做好入学动员。各乡镇残联围绕“助残日”活动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街头宣传活动,张贴宣传标语5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120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460人次。
7、残疾人体育工作。我县肢残游泳运动员杨沅润今年5月在英国世界公开赛、英国残奥世界杯上,获得2金的好成绩,5月郑春花在全国轮椅击剑锦标赛上获女子花剑团体第一名、重剑a级第三名。两位运动员为我县再次增添光彩。2009年11月1-8日,云南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暨云南省第三届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昆明体育训练基地举行。5月下旬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残疾人运动员报名推荐工作,全县推荐报名残疾人运动员22名,6月下旬将接受州残联、州体育局、红河学院的领导、教练的选拔,确定参赛人员。
8、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是本年度残联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根据州残联《关于转发中国残联云南省残联制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红残发[2009]2号)精神,我县第二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已于2009年5月5日正式启动,经过县、乡(镇)、村委会(社区)三级全体残疾人工作者和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红河州传染病医院、县人民医院医师的共同努力,全县换发证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截止6月30日,共完成申请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评残4815人(含新申请办证),通过初审录入计算机的2930人,现已发证1320本。目前,申请评残的人数逐渐减少,但仍络绎不绝,重度残疾人换发证工作放在下一阶段进行。
9、维权工作。认真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做好残疾人法律援助,全力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县残联积极配合司法局等部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无障碍法律服务工作6件。上半年接待来信来访9件次,分别是县残联领导下访2件(次)、化解矛盾纠纷2件(次),接待残疾群众来访4件(次)、办结残疾群众网上1件(次)、回复率100%,办结率100%。做到案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年内无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积极配合建设部门做好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办公室有专人负责文秘档案工作,文件上报及时、准确、规范;请示一事一报,逐级上报;办公室职责明确,各项规章制度、档案资料健全。
10、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切实做到重大事项让残疾群众知道,重大决策让残疾群众参与,是加强残联自身建设,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召开动员会,积极制定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和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县残联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分别在××电视台、政府公开信息网公示县残联关于换发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通知。确定1名专人负责“96128”政务信息查询和政务信息网查询系统,落实查询制度,保证线路畅通。
11、认真做好年度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和经费预决算。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管好、用好残疾人事业经费及专项经费,做到帐目清晰、帐表相符、数字准确、报送及时。按照“四位一体”的要求,逐步完善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内部设施,配备了相应的办公设备和残疾人康复训练器材,为残疾人提供了学习培训、康复指导、劳动就业、用品用具供应等多功能、全方位的综合服务。
二、党的建设
(一)领导班子建设
县残联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1名。党支部共有党员6名,设支部书记1名,书记由理事长兼任。党政班子团结务实,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做到年初布置,年中检查,年底总结。年初召开了全县残疾人工作会议,签订2009年残疾人工作目标责任制。召开半年工作总结会议,上半年各乡镇残联认真总结并上报了书面总结。坚持部门挂钩联系基层及困难户工作制度,年内到持钩联系点调研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次。县残联坚持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工作,给残疾人送去慰问金和节日慰问品。为水田乡三家坡村订阅《农民文摘》等刊物,并坚持慰问该村残疾人家庭4户。
(二)干部队伍建设
按县委要求召开了理事会班子民主生活会。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领导到会指导。抓好本部门干部的民主评议以及测评工作,进行德、能、勤、绩、廉考核。认真实施《公务员法》,严格按《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的要求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上半年全会干部职工深入11个乡镇对贫困残疾人进行贫困帮扶活动。
(三)基层组织建设
认真履行党组织建设职责,完善党建目标管理制度,支部与党员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坚持组织活动制度,党员模范作用能正常发挥。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突出抓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培训,做好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十七大的学习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干部职工能坚持每月学习一次,教育培训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培训记录。按要求开展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每月至少播放一部电教片。残联党支部有党员6名,其中在职在岗党员6名,无流动党员。七·一建党节前,组织全体党员与个旧市残联党支部联合到省一大会址开展建党88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做好党建工作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的上报。按时、按要求上交党费。实行党务公开,按照《关于在全县基层党组织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党务公开工作。
(四)党风廉政建设
年初领导班子认真学习《××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县直机关工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研究、安排布置工作任务,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次。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实际问题,党政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24天。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民主决策。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把落实廉洁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做到有计划、有落实、有总结;建立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讲党课制度;坚持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年内统一安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2次。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做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主要任务分解和落实。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事项、收受礼品金上交和收入申报等制度。坚决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党政领导未出现立案查处、诫勉谈话、申报收入不实现象,党员、干部未参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工作记录制度;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自查报告按时报送县纪委党风室。建立健全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制定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效能监察工作。坚持贯彻落实“五制五办”,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五)人大、政协、统战、群团工作
重视人大和政协工作,自觉接受监督。3月31日,我会收到由政府办公室督办信息科交县残联承办的《××县第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1号建议》。收到建议后,县残联领导非常重视,召开了会议,并明确分管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办公室按照县人大代表提的建议、提案办理程序及要求进行登记、办理工作。6月5日,县残联理事长李晴、副理事长杨炳忠与县人大代表张清等同志进行了面商,并作了答复:失地农民保障金不属于县残联的工作范围。我们建议县政府从财政资金中适当提高失地农民中的残疾人失地农民保障金的补助。县残联办公室建议答复送达后,通过与代表见面、打电话的方式进一步征求代表对答复件的意见、建议,代表们对我们的答复表示理解、认可。
积极支持统战、民族、宗教和群团工作。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工会工作列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按要求划拨工会经费5000元,组织全体职工参加工会,100%组织符合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的职工参加第六期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春节、五一节期间分别座谈慰问干部职工8人。五月下旬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州医院进行体检活动。培养、选送的青年肢残运动员杨沅润在在英国世界公开赛、英国残奥世界杯上,获得2金的好成绩。
我会有女职工6名,以“三八”节为契机,组织女职工开展游泳、跳绳、乒乓球等活动,有专人负责妇女工作。“六·一”儿童节期间,结合残疾人工作特点,组织职工到建水州特殊教育学校慰问××籍残疾学生23名,为他们送去6900元慰问金和价值667元的学习用具,为残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认真做好维权、工作,积极向党委、政府推荐妇女干部,宣传贯彻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为妇女儿童创造有利的发展环境。肢残女运动员郑春花在全国轮椅击剑锦标赛上获1金1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依法治县、禁毒防区、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民族团结等工作。我会现有职工均为55岁以下职工,无离退休职工。但对50岁以上干部给予工作和生活方面的适当照顾,适当减轻其工作量,鼓励做好传帮带。
三、宣传文化工作
(一)综合理论工作
我会领导重视宣传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为做好综合理论工作,我会配备了专人负责和专项宣传工作经费。向《××宣传》报送宣传思想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简报7篇。积极参加县委宣传部举办的培训2期,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宣传骨干和通讯员的新闻写作能力,加大县残联的对外宣传力度。
(二)精神文明建设
积极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文化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端午节”主题的歌咏活动,全会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通过开展活动引导干部职工感受传统文化魅力,增强爱国主义情感。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会分阶段积极组织开展“六讲六弘扬”主题教育活动,为推进××新发展做出贡献。
(三)新闻宣传工作
重视和加强对宣传工作,在××县电视台播出残疾人工作新闻3条,上报、印发残联简报、专报共18期,制作悬挂各类宣传标语4条。全面完成党报党刊征订工作任务。
四、民主法制和社会稳定
(一)民主法制建设
认真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认真完成普法教材征订任务,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普法培训。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结合残联自身工作特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党政班子把综治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内研究综治维稳工作不少于2次;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制作悬挂宣传标语,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治维稳宣传工作,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定期开展对本单位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有记录、有报表、有明确的调处责任人、调处时限。加强单位内部和住宅区住户的教育管理,开展禁毒宣传。
(三)社会稳定
严格落实维稳领导责任制,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组织及其他活动;有效防范和抵御境外民族分裂劣活动和宗教渗透破坏活动,未发生“×××”、“门徒会”人员公开传练等非法活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和信息反馈制度,对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信息情况要及时上报,节假日、重大庆典活动有领导值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全县广大残疾人的教育管理,大力为残疾人办好事、办实事,积极引导广大残疾人充分发挥“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努力拼搏体现自身价值,在残疾人中大力开展反工作,据了解,上半年没有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加入任何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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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照顾对象审核办法日前公布。审核办法中提到,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现行照顾政策规定,在照顾对象中,烈士子女及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投档
同时该办法规定,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从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转学到本市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
此外,下列现役军人子女考生,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等学校投档线的,应予以优先录取: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或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5*青年志愿者优先录取
在优先录取方面,审核办法明确,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需要注意的是,符合多项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不作累计加分,只取一项分值作为考生附加分投档。
照顾对象资格须满足审核要求
审核办法还提出了对于照顾对象资格审核的要求。烈士子女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提交立功通令、证书,以及档案内复印出来的奖励卡片,三样缺一不可,由市高招办与相关单位确认。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由考生学籍所在区侨办出具身份确认书。台湾省籍考生须在高考报名现场确认时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由市台湾同胞联谊会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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