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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9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3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有哪些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危险化学品存储管理:确保危化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符合防火、防爆、防腐蚀等安全要求。

2. 运输安全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操作程序,包括包装、装卸、运输工具的选择及应急处理措施。

3. 使用与处置管理:明确危化品使用前的审批流程,使用中的防护措施,以及废弃后的正确处置方式。

4. 应急预案:建立针对危化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5. 培训与教育:对员工进行危化品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6. 安全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目的和意义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与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旨在:

1. 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因危化品事故导致的人员伤亡。

2. 防止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3. 降低企业运营风险,减少因安全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法律纠纷。

4. 提升企业形象,增强社会信任度,促进业务的稳定发展。

注意事项

在执行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时,务必注意以下几点:

1. 每位员工都应熟知并严格遵守相关规程,不得擅自更改或忽视安全规定。

2. 对新引入的危化品,需进行风险评估,并更新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 定期更新应急预案,确保其有效性,同时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能迅速响应。

4. 加强与供应商、运输商的合作沟通,确保他们在危化品管理上的合规性。

5. 落实安全责任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6. 在日常工作中,务必保持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通过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和规程,我们能够有效预防危化品事故,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为所有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范文

第1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2篇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 目的和范围

规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运输、采购、销售、储存等环节。

2 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制定本制度。

3 职责

3.1 管理部负责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并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3.2 管理部负责开展企业危险化学品登记普查工作,依据普查情况编制《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负责到有关部门和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3.3 管理部负责配合企业内开展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对厂内员工进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设立24小时报警、咨询电话。

3.5 各归口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并相应建立的管理、检查台帐,对相关方进行危害告之,对使用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方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

4 控制程序

4.1 生产和使用

4.1.1 车间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4.1.2 生产和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护措施。

4.2 安全技术措施

4.2.1 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4.2.3 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4.3 个人防护措施

4.3.1 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好。

4.3.2 严禁直接接触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4.3.3 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4.3.4 有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4.4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等)使用时,气瓶内应留有余压,且不低于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质窜入。

4.5 盛装腐蚀性物品的容器应认真选择,具有氧化性酸类物品不能与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燃烧物品混装,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热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如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绝措施。

4.7 生产、使用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和毒害程度,采取必要的排气、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放料和自动报警等措施。

4.8 输送有毒有害物料,应采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磨擦、撞击。

4.10 容易发生跑气、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装置,应设有能迅速停止进料,防止跑气、跑料的安全设施,并应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捞流失危险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态扩大。

4.11 凡用于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的蒸汽(水)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4.12 生产、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学反应发生新危害的废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装卸运输

4.13.1 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4.13.2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4.13.3 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洗,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4.13.4 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操作过程中注意下列事项: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 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4.13.5 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4.13.6 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4.13.7 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物品”标志。

4.13.8 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4.14 报废处理

4.14.1 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物资部门要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进行下列处理:

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装容器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回收公司回收处理。

4.14.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4.14.4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同一般垃圾运出。

5 相关制度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6.1 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表。

6.2 各归口部门管理台帐。

第3篇 危化品仓库管理员职业卫生健康操作规程

1、危化品仓库工作人员要严守工作岗位,非本库人员不得入内。

2、严禁携带火种,打火机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库区内严禁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助爆物品及受力容器。

3、不准使用不防爆电器设备,严禁明火照明。

4、加油室,车辆必须熄火,驾驶员不得离开,不准吸咽。

5、禁止穿戴有铁掌和铁钉鞋进入加油库,禁止用铁锤或金属用具在库区乱敲,以免产生火花,发生火灾。

6、危化品仓库库内的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做到忙而不乱。

7、危化品仓库库内的电器设备以及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保养。

8、要有专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出了问题的要及时整改。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9、危化品仓库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相互监督。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

第4篇 危化品储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部门喷涂车间危化品仓库工种储存管理操作作业单元危化品储存作业
安全作业程序可能发生的伤害安全预防措施
1、腐蚀品搬运、发料、领料作业前必须配戴防毒口罩、橡胶手套、胶围裙、胶鞋、防护眼镜;

2、堆放、搬运作业动作应轻稳、堆放层叠应整齐、稳固、禁止超高、倾斜、防止倾倒、坠落导致容器破裂泄漏;

3、堆放、搬运油漆、稀释剂等易液体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产生火花引起火灾或燃爆;

4、检查化学品的包装容器是否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5、禁止汽车进入库房;

6、禁止用叉车搬运易燃易爆化学品(如涂料、燃气);

7、装卸油漆、稀释剂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

8、油漆、稀释剂仓库内禁止使用手机;

9、库房内禁止开箱、开桶、分装、验收检查,必须在库房外进行;

10、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 ;

11、易燃液体、酸碱类必须隔开储存,禁止混存,必须符合安全距离的规定;

12、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13、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1、堆放在库房内的油漆、稀释剂等甲乙类易燃液体倾倒坠落而泄漏导致易燃气体聚积在房内浓度过高引起员工急性中毒;

2、油漆稀释剂等泄漏浓度过高达到爆炸下限遇火源引起火灾或爆炸;

3、员工因违反操作规程不配戴防毒口罩而导致职业中毒;

4、酸碱类化学品腐蚀伤害。

1、作业前应先开启排风机、排气扇,确认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2、作业前应检查测试洗眼器是否正常,确保正常后才能进行作业;

3、禁止携带火种、吸烟、使用明火;

4、禁止使用铁质工具敲打油桶,防止火花产生;

5、禁止穿化纤衣服及带钉鞋;

6、未经申请批准,库房内禁止动火作业;

7、仓库必须配齐消防器材并及时检查,确保良好;

8、每日应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9、甲、乙类易燃液体进入库房内前必须消除静电;

10、油漆堆放不应超高(堆放不超过3层);

11、油漆存放不应超量(防止构成重大危险源);

12、作业人员应学习了解掌握所储存化学品的msds;

13、禁止在调漆房内进食、喝水;

14、禁止酒后或带病上岗;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第5篇 化学危化品装卸操作安全规程

1、为了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制订危险化学品装、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2、装卸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专项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过安全只是考核合格,具备一定的危险化学品装些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及防范措施,应熟悉危险化学品性能和熟练装卸业务。

3、车辆到达现场后,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安全规定要求,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禁止穿戴化纤、呢绒及带静电的服装,做好车辆的装卸准备工作。

4、按照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操作,首先检查车辆的安全状况,有无泄漏情况,运输车辆接好静电接地,用手握住静电导地装置,进行人体静电接地,当确保人参无静电后,方可进行操作。

5、连接好卸料管线,打开原料储存罐阀门,打开运输车辆罐体底部的卸料阀门,当缺人安全无误后,开启卸料泵进行卸料操作,并严格检查压力及管线情况,保证管线畅通无阻和装卸安全。

6、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操作时要谨慎小心,严格观察车辆及储罐的页面,防止罐满外溢的情况发生,当确保卸料完成后,停止料泵,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

7、当确保卸料泵停止后,将物料管线内的物料卸干净,关闭车辆罐底部的出料阀门,松开紧固环节,卸下物料罐进行固定。检查车辆及储罐周围有无物料滴漏情况发生,如有物料泄漏地面时,应及时进行安全清理,防止物料造成环境污染。

8、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不许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人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6篇 危化品装卸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基本要求

①作业现场应同一指挥,有明确固定的指挥信号,以防作业混乱发生事故。作业现场装卸搬运职员和机具操纵职员,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非装卸搬运职员,均不准在作业现场逗留。

②对各种装卸设备,必须制定具体的安全技术操纵规程,并由经过操纵练习的专职职员操纵,以防事故发生。

③在装卸搬运危险品操纵前,必须严格执行操纵规程和有关规定,预先做好预备工作,认真细致地检查装卸搬运工具及操纵设备。工作完毕后,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质必须清除,防止相互抵触的物质引起化学反应。对操纵过氧化剂物品的工具,必须清洗后方可使用。

④人力装卸搬运时,应实事求是,配合协调,不可冒险违章操纵。

⑤操纵职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根据不同的危险特性,应分别穿着相应的防护用具。对有毒的腐蚀性物质更要留意,在操纵一段时间后,应适当呼吸新鲜空气,避免发生中毒事故。操纵完毕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保证人身安全。各种防护用品应有专人负责,专储保管。

⑥装卸危险品应轻搬轻放,防止撞击摩擦、震动摔碰。液体铁桶包装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办法,防止包装破损。对破损包装可以修理的,必须移至安全地点,整修后再搬运,整修时不得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

⑦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应及时清除干净。对于扫起来的没有利用价值的废物,应采用合适的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置,以确保安全。

⑧装卸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饮食、吸烟,并且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防止沾染皮肤,黏膜等。如装卸职员出现头晕、头痛等中毒现象,应按救护知识进行急救,严重者要立即送医院治疗。

⑨两种性能相互抵触的物质,不得同时装卸。对怕热、怕潮物质,装卸时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2)各类化学晶搬运装卸安全留意事项

①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储存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钢瓶是压力容器,装卸搬运作业时,应用抬架或搬运车,防止撞击、拖拉、摔落,不得溜坡转动;搬运前应检查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搬运时不要把钢瓶阀对准人身,留意防止钢瓶安全帽跌落;装卸有毒气体钢瓶时,应穿着防毒用具;剧毒气体钢瓶要当心漏气,防止吸人有毒气体;搬运氧气钢瓶时,工作服和装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气体严禁接触火种,在炎热的季节搬运作业应安排在早晚阴凉时进行。

②易燃液体其闪点低、汽化快、蒸气压力大,又轻易和空气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气,在空气中浓度达到一定范围时,不仅火焰能导致起火燃烧或蒸气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发热表面都能使其燃烧或爆炸。因此,在装卸搬运作业中必须留意以下几点:室内装卸搬运作业前应先进行透风;搬运过程中不能使用玄色金属工具,必须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装卸机具应装有防止产生火花的防护装置;在装卸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转动、摩擦、拖拉;夏季运输要安排在早晚阴凉时间进行,雨雪天作业要采取防滑措施;罐车运输要有接地链。

③易燃固体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轻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而且燃烧迅速,并可能散发出有毒气体。在装卸搬运时除按易燃液体的要求处理外,其作业职员禁止穿带铁钉的鞋,不可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共同搬运。搬运时散落在地面上和车厢内的粉末,要随即抹擦干净。装运时要捆扎牢固,使其不摇摆。

④遇水燃烧物质这类物品在相互作用时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放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和热量,由于反应异常迅速,反应时放出的气体和热量又多,放出来的可燃性气体能迅速地在四周空气中达到爆炸极限,一旦遇明火或由于自燃就会引起爆炸,所以在搬运装卸作业时要做到以下几点。

留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没有防雨设施不准作业;若有汗水应及时擦干,尽对不能直接接触遇水燃烧物质;在装卸搬运中不得翻滚、撞击、摩擦、倾倒,必须做到轻拿轻放;电石桶搬运前预先放气,使桶内乙炔气放尽,然后搬动;须两人抬扛,严禁滚桶、重放、撞击、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职员必须站在桶身的侧面,避免人身冲向电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伤人;不得与其他种别危险化学品混装混运。

⑤氧化剂在装运时除了留意以上规定外,应单独装运,不得与酸类、有机物及自燃、易燃、遇湿易燃的物品混装混运,一般情况下氧化剂也不得与过氧化物配装。

⑥毒害品及腐蚀物品尤其是剧毒物品,少量进进人体或接触皮肤,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甚至死亡。腐蚀物品具有强烈腐蚀性,除对人体,动、植物体,纤维制品,金属等能造成破坏外,甚至会引起燃烧、爆炸。装卸搬运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

要严格检查包装容器是否符合规定,包装必须完好;作业职员必须穿着防护服、胶手套、胶围裙、胶靴、防毒面具等;装卸剧毒物品时要先透风、再作业,作业区要有良好的透风设施;剧毒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派专人押运;装卸要平稳,轻拿轻放,严禁肩扛、背负、冲撞、摔碰,以防止包装破损;严禁作业过程中饮食;作业完毕后必须更衣洗澡;防护用具必须清洗干净后方能再用;装卸现场应备有净水、苏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备急用;腐蚀物品装载不宜过高;严禁排挤堆放;坛装腐蚀品运输时,应套木架或铁架。

第7篇 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仓储部危化品库房保管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包括各类生产使用的批量危化品保管,不包括气瓶库保管岗位,车间少量化学品品存放点保管岗位、试验部化学试剂和剧毒品保管岗位。

2 术语和定义

2.1 危险化学品:

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国际上称作化学品安全信息卡,简称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是一份关于化学品燃爆、毒性和环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应急处置、主要理化参数、法律法规等方面信息的综合性文件。其安全信息包括: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活性、毒理学资料、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

2.2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

是用文字、图形符号和编码的组合形式表示化学品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标签,贴于化学品包装物上;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内容、格式和制作等事项的内容如下:名称、分子式、化学成分及组成、编号、标志、警示词、危险性概述、安全措施、灭火、批号、提示向生产销售企业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邮编、电话、应急咨询电话。

2.3 闪点

闪燃是可燃物表面或上方在很短时间内(0~1s)重复出现火焰一闪即灭的现象;闪点是可燃蒸汽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与火源接触时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因此,闪点越低,则火灾危险性越大。

2.4 燃烧条件

是指燃烧的基本条件,包括可燃物、助燃物(氧化剂)、着火源,通常称为“燃烧三要素”。

2.5 化学爆炸

是指由于物质的化学变化引起的爆炸,如燃气泄漏遇到静电、火花引发的爆炸,包括易燃易爆化学品爆炸、粉尘爆炸等。

2.6 爆炸极限

是表征可燃气体和可燃粉尘危险性的主要示性数。当可燃性气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或氧)在一定浓度范围内均匀混合,遇到火源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称为爆炸浓度极限,简称爆炸极限。

2.7 隔离贮存

在同一房间或同一区域内,不同的物料之间分开一定的距离,非禁忌物料间用通道保持空间的贮存方式。

2.8 隔开贮存

在同一建筑或同一区域内,用隔板或墙,将其与禁忌物料分离开的贮存方式。

2.10 分离贮存

在不同的建筑物或远离所有建筑的外部区域内的贮存方式。

2.11 禁忌物料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料。

3 岗位安全作业职责

l 负责本岗位日常事故隐患自我排查治理,包括班前、班中、班后的排查和处置;

l 负责本岗位危化品入库验收、分类储存、出库等工作,在各项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安全操作,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l 负责本岗位涉及的库区、库房内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检查,确保本岗位使用的设备设施及其安全装置完好有效,本岗位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报修;

l 负责本岗位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报告和现场处置。

4 岗位人员培训取证和能力要求

l 保管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危化品特种作业人员证书;

l 保管人员应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本公司组织的危化品知识和作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

l 保管人员应参加仓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的危化品保管人员日常安全教育,学习并掌握危化品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相关知识、各类危化品的特性和保管要求、应急处置方法等。

l 保管人员负责收集保存本人负责保管的危化品的化学品特性说明书(msds),放置在库房现场,并掌握其主要内容。

5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作业活动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源)

可能造成的事故/伤害

可能伤害的对象

危化品入库和验收

危化品入库未进行验收,不合格的危化品在储存时引发事故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入库时未识别危化品性质,未根据特性分类分区储存,导致不同特性的危化品发生反应

火灾或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储存

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违章带入明火,化学品泄漏未及时处置等,导致起火爆炸

火灾爆炸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保管有毒化学品,不慎造成丢失,导致人员中毒;

中毒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未分类储存,或未实行禁忌储存,导致危化品发生剧烈化学反应,导致发热或其他现象

火灾或中毒、腐蚀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危化品出库

出库未办理手续,导致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化品流向社会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出库时未检查出库物资是否在有效期内,导致危化品失效引发事故

火灾、中毒、腐蚀等事故

操作人员和周边人员

6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6.1 作业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长发应盘在工作帽内,袖口及衣服角应系扣。

6.2 搬运或分装腐蚀性危化品时,应戴口罩、防酸手套、穿防护鞋。

6.3 装卸和分装粉末状危化品时,应戴防尘口罩;接触有毒防尘的,应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7 入库作业安全要求

7.1 危化品入库用向供应商索取msds,并在库房现场保存

7.2 危化品入库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方法和内容包括:

l 核对品名、品牌、规格、等级、包装单位、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标准号、生产商名称等。

l 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危化品安全标签是否张贴在包装物上,且内容齐全、清晰;

l 查看危化品产品合格证,生产检验日期是否在规定的有效期内;

l 瓶装危化品,检查其瓶子是否泄漏;袋装危化品检查其是否破损;散装的危化品,检查其容器是否完好,同时检查数量是否符合要求。

7.3 各类危化品的容器和包装均应封闭严密,完整无损,具体验收内容执行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7.4 各类危化品的物品质量感官检查,主要方法包括:

l 物品性状、颜色、黏稠度、透明度均应符合产品标准。

l 固体颜色正常、色泽一致、无可见杂质,无潮解、熔化、溶化、风化现象,颗粒或粉末松散整齐,晶体规则,无结块或成团现象。

l 液体澄清、透明、清晰,颜色正常,不混浊,无悬浮物、无杂质、无沉淀、无封口不严,无挥发和渗漏。

7.5 危化品检查验收的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7.5.1 危化品数量少的应逐件查验,量大的至少应按入库物品的1﹪开箱验收;在验收中发现有渗漏、冒烟等危及安全的物品,应当拒收,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向库房主管人员报告。

7.5.2 检查验收应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l 验收、整修包装需在库房外安全地点或专门场所进行;

l 撒在地上的物品要清扫干净,集中存放,统一处理;

l 验收时应根据物品的不同性质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l 禁用铁制工具开箱验收易燃易爆危险品;

l 雨天应拒收遇湿易燃品。

7.6 检查验收情况,记录在《危化品入库检查验收记录单》内,并有检查人签字;记录单格式如下:

入库

序号

入库日期

危化品名称/型号

数量

msds

提供情况

安全标签

验收情况

合格证

验收情况

包装方式/完好情况

其他

情况

检查人

8 危化品储存安全要求

8.1 岗位作业人员建立本岗位负责保管的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具体的分类要求如下。

8.1.1 本库房的危化品包括以下类别:各岗位人员依据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根据特性具体确定其项别。

l 易燃固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l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l 有毒品

l 腐蚀品

8.1.2 根据确定的类别和项别,建立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并及时更新;台账格式如下:

类别

项别

最大储存量

库存危化品名称/实际数量

储存方式/库位

8.2 危化品的基本储存安全要求

l 危险化学品不应露天堆放。

l 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内储存。

l 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而引起爆炸、燃烧、分解、化合或放出有毒气体的,其包装和存放地点应采取避光措施。

l 危险化学品不得与其禁忌化学品混合储存,不同危险性质或不同灭火方法的物品应分类存放。

8.3 根据危化品分类特性,具体确定储存方式和库位,具体要求如下。

8.3.1 首先应按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确定本岗位保管的危化品之间的积极存储要求,并符合以下要求:

l 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或有氧化性的酸类(特别是硝酸)接触。易燃液体可同库储藏,但甲醇、乙醇、丙酮等应专库储藏。

l 自燃物品应根据不同物品的性质和要求,分别选择适当的地点专库储存,即使是少量物品也应与酸类、氧化剂、金属粉末、易燃易爆品等隔离储存。

l 遇湿易燃物品专库储藏,严禁露天存放。金属钾、钠及其氢化物可同库储存。钾、钠等活泼金属绝对不允许露置空气中,必须浸没在煤油中保存,容器不得渗漏。保险粉宜单独存放。

l 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无机氧化剂与有机氧化剂必须分别储藏,但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等必须专库储藏。

l 有毒物品应与酸类和氧化剂隔离存放。不同种类有毒品要分开存放,性质相抵的禁止同库储存。严禁将有毒品与食品或食品添加剂混存。

l 酸性腐蚀物品和碱性腐蚀物品要分开储存。氧化性强的硝酸、高氯酸也不宜和其他酸性物质混存。氧化性酸应远离易燃物。

l 严禁硫酸与其他物品混存。酸类与氰化物、h发孔剂、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等不应混存。

l 溴氢酸、碘氢酸要避光储藏。漂白粉、次氯酸钠溶液等应避免阳光的照射。

l 有机腐蚀品储存应远离火种、热源及氧化剂、易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

8.3.2 根据确定的禁忌存储要求,确定各类危化品的储存方式,包括隔离储存、隔开储存、分离储存三种方式,并符合下表的间距、储存量等要求:

贮存类别

露天贮存

隔离贮存

隔开贮存

分离贮存

贮存要求

平均单位面积贮存量,t/m2

1.0~1.5

0.5

0.7

0.7

单一贮存区最大贮量,t

2000~2400

200~300

200~300

400~600

垛距限制,m

2

0.3~0.5

0.3~0.5

0.3~0.5

通道宽度,m

4~6

1~2

1~2

5

墙距宽度,m

2

0.3~0.5

0.3~0.5

0.3~0.5

与禁忌品距离,m

10

不得同库贮存

不得同库贮存

7~10

8.3.3 根据确定的储存方式和储存量要求,储运部采购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每类危化品的最大储存量;最大储存量,不得大于表的数量:

危险化学品类别

危险化学品存储量

易燃液体

≤3t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1t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0.5t

有毒品(不包括剧毒化学品)

≤0.5t

腐蚀品

≤10t

8.3.4 根据本库区库房分类和库位,确定每类危化品的存放库位。

8.3.5 最大储存量和储存方式、存放库位填入本岗位的危化品安全特性和储存台账,并及时更新。

8.4 按照确定的最大储存量和储存方式、存放库位,储存保管各类危化品;物品堆码应符合以下要求:

l 物品应根据其包装物和数量的不同分别采用垛堆法、架堆法、托盘堆码法等不同的堆码方法。

l 危险化学品堆垛时要根据库房地势高低一般应垫15cm以上下垫物,货棚不低于30cm。遇湿易燃物品、易吸潮溶化和吸潮分解的物品应适当加大下垫高度。爆炸品应铺垫20cm左右的方木和垫板,绝不能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

l 各种危化品应码行列式压缝货垛,做到牢固、整齐、美观,出入库方便。码垛高度:大铁桶液体立码,固体平放,一般不超过3m;化学试剂木箱2~3m;袋装3~3.5m。

l 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安全间距,即主通道应大于等于180cm;支通道应大于等于80cm;墙距应大于等于30cm;柱距应大于等于10cm;垛距应大于等于10cm;顶距应大于等于50cm。

9 危化品在库养护作业安全要求

9.1 对危化品的日常安全检查要求包括:

l 每天对库房内外进行安全检查,检查易燃物是否得到清理,货垛是否牢固,有无异常,库内有无过浓刺激性气味。

l 特别要注意危险品与非危险品以及性质相互抵触的危险品有无混放堆存的情况。

l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向本部门主管领导汇报。

9.2 温湿度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l 应根据库房面积的大小在库房内设置1至4个温湿度计,温湿度计应悬挂在不靠仓库门窗而空气又能适当流通的地方,不要随意挪移、震动,保持准确性。每天应检查温湿度计是否正常使用。

l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库房的温湿度,发现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调整,按所存危化品所需要的温湿度依情况分别采用通风、密封、降温、吸潮(生石灰、氯化钙或硅胶)、除湿机降湿等办法进行控制。

l 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见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10 危化品出库作业安全要求

10.1 危化品出库时,应认真核对出库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还应与提货人进行复核。

10.2 外单位提货时,应验看物品的提货证明,避免误出造成事故。

10.3 危化品出库要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出、接近失效期先出。

10.4 出库危化品应保证包装完好,标识清楚完整。

10.5 危化品出库时,及时更新相关危化品台账。

11 岗位应急要求

危化品库房应执行本公司的《危化品库房事故现场处置方案》,并将预案主要内容制作看板,张贴在库区;现场的紧急情况处置的基本要求如下:

11.1 库房发生设备和电气线路漏电时,应立即关闭设备配电柜电源;如发生人员触电,不得用肢体接触触电者,首先应关闭电源,来不及关闭时,应使用绝缘物体将带电物挑开。

11.2 库区、库房或周边发生火险时,应立即立即停机断电,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同时报告车间当班带班人员;处置无效时立即撤离现场,按现场疏散指示标识到工厂东北大门处集合。

11.3 发生易燃气体、液体泄漏时,应采取黄沙堵漏等方法,应立即报告当班带班人员;不得在泄漏现场使用手机和其他产生静电或火花的设备工具,并立即开启通风装置进行通风。

12 附录

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

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附录1《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化学品内外包装验收标准

检验项目

内容

验收标准

外包装与衬垫物

非危险品

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爆炸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钢瓶防震胶圈齐备。

易燃液体

木质箱子或指定的纸板箱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强氧化剂(如高氯酸)填加褚石。

有毒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内套塑料袋并铅封,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

腐蚀品

木质箱子牢固 、稳妥,衬垫物填妥并具缓冲作用。强腐蚀品(如硝酸、硫酸)填加褚石。酰氯类填加褚石并装套桶。

内包装

内外盖

盖严、压严、拧紧,胶圈(帽)封口胶圈(帽)封口要套实。

剧毒、贵重产品

应有生产厂家专用封签、封条(包括中包装)。

见光易氧化、分解的产品

采用不透光的内包装容器,透光的内包装容器应采取避光措施,如:包黑纸、套黑塑料袋等。

烫(石膏)蜡的产品

封口均匀无气泡。

双氧水、次氯酸钠类易膨胀品

瓶盖要有出气孔。

添加稳定剂产品

查看是否添加如:三硝基苯酚等应有不燃材料稳定剂;硝化棉:有无水乙醇湿润,不可太干;过氧化苯甲酰:有水湿润,不可太干;金属钠、钾:浸入煤油,隔绝空气;黄磷:浸入水,隔绝空气。

气体钢瓶

安全帽完整拧紧,瓶壁无腐蚀、损坏、结疤、凹陷、鼓泡和伤痕。

压力容器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

包装使用期应在试压规定期内,逾期不准延期使用,必须重新试压。有油迹的氧气气瓶,应用四氯化碳擦拭干净后方可入库。

附录2《危险化学品分类》

危险化学品分类

类别

项别

爆炸品

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具有抛射危险,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抛射危险、或两者兼有,但无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

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

非常不敏感的爆炸物质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易燃气体

不燃气体

有毒气体

易燃液体

低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低于-18oc)

中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在-18oc至<23oc)

高闪点液体(闭杯实验闪点在23oc至61oc)

易燃固体、

自然物品

和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

自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氧化剂和

有机过氧化物

氧化剂

有机过氧化物

有毒品

毒害品

感染性物品

放射性物品

腐蚀品

酸性腐蚀品

碱性腐蚀品

其它腐蚀品

附录3《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混存性能互抵表

化学危

险物品分类

小类

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爆炸性物品

氧化剂

压缩气

体和液

化气体

自然物品

遇水

燃烧

物品

易燃

液体

易燃

固体

有毒性

物品

腐蚀性

物品

放射性物品

酸性

碱性

爆炸

及爆

炸性

药品

其他

爆炸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剧毒

易燃

助燃

不燃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一级

二级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无机

有机

无机

有机

爆炸性

物品

点火器材

起爆器材

爆炸及爆炸性药品

其他爆炸品

×

×

×

氧化剂

一级无机

一级有机

二级无机

二级有机

×

×

×

×

×

×

×

×

×

×

×

×

×

×

×

×

×○×

○×○

×

压缩气体

和液化

气体

剧毒(液氨和液氯有抵触)

易燃

助燃

不燃

×

×

×

×

×

×

×

×

×

×

×

×

×

×

×

×

×××分

×××消

××分分

×××分

○×○○

○×○

○○

自燃物品

一级

二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遇火燃

烧物品

一级

二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易燃液体

一级

二级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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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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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易燃固体

一级

二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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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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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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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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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毒害性物品

剧毒无机

剧毒有机

有毒无机

有毒有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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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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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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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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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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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

分×

消×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分×

×

×

××

分×

分×

消×

消×

消×

消×

消×

消分

消×

消分

分×

分消

分×

分消

腐蚀性

物品

酸性

无机

有机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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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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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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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碱性

无机

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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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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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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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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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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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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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射性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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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说明:“○”符号表示可以混存;

“×”符号表示不可以混存;

“分”指应按化学危险晶的分类进行分区分类贮存。如果物品不多或仓位不够时,因其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也可以混存;

“消”指两种物品性能并不互相抵触,但消防施救方法不同,条件许可时最好分存;

①明过氧化钠等氧化物不宜和无机氧化剂混存。

②说明具有还原性的亚硝酸钠等亚硝酸盐类,不宜和其他无机氧化剂混存。

凡混存物品,货垛与货垛之间,必须留有1 m以上的距离,并要求包装容器完整,不使两种物品发生接触。

附录4《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一览表》

各类危险化学品温、湿度条件

类别

品名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爆炸品

黑火药、化合物

≤32

≤80

水作稳定剂的

≥1

<80

压缩气体和

液化气体

易燃、不燃、有毒

≤30

易燃液体

低闪点

≤29

中高闪点

≤30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

≤35

硝酸纤维素酯

≤25

≤80

红磷、硫化磷、铝粉

≤35

<80

自燃物品

黄磷

>1

烃基金属化合物

≤30

≤80

含油制品

≤32

≤80

遇湿易燃物品

遇湿易燃物品

≤32

≤75

氧化剂和有机

过氧化物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30

≤80

过氧化钠、过氧化镁、

过氧化钙等

≤30

≤75

硝酸锌、硝酸钙、硝酸镁等

≤28

≤75

袋装

硝酸锌、亚硝酸钠

≤30

≤75

袋装

盐的水溶液

>1

结晶硝酸锰

<25

过氧化苯甲酰

2~25

含稳定剂

过氧化丁酮等有机氧化剂

≤25

酸性腐蚀品

发烟硫酸、亚硫酸

0~30

≤80

硝酸、盐酸及氢卤酸、氟硅(硼)酸、氯化硫、磷酸等

≤30

≤80

磺酰氯、氯化亚砜、氧氯化磷、氯磺酸、溴乙酰、三氯化磷等多卤化物。

≤30

≤75

发烟硝酸

≤25

≤80

溴素、溴水

0~28

甲酸、乙酸、乙酸酐等

有机酸类

≤32

≤80

碱性腐蚀品

氢氧化钾(钠)、

硫化钾(钠)

≤30

≤80

其他腐蚀品

甲醛溶液

0~30

易挥发有毒品

三氯甲烷、四氯化碳、

苯胺、苯甲腈等

≤32

≤85

易潮解有毒品

五氧化砷、亚砷酸钾、

氟化氢铵、氰化钾等

≤35

≤80

第8篇 危化品灌装安全操作规程

一、灌装前的准备工作

(1)在灌装现场准备好灭火器,要求使用35公斤推车灭火器或2只4公斤干粉灭火器。

(2)在槽车灌装管道法兰连接处,用静电专用接地线与大地作连接。埋地储罐管道连接至槽车时亦需用静电接地夹连接。

(3)准备好灌装的空桶,要求使用铁桶。

(4)准备好可能发生泄漏的吸附材料。

二、灌装操作规程

(1)易燃液体灌装人员应带好塑胶防腐手套,穿工作服,必要时应戴好防毒口罩。

(2)灌装现场危险品仓管员必须亲临现场,做好危化品灌装过程中安全措施的落实与监督管理。

(3)灌装现场作业人员应集中精力,控制好槽车分装管道的流量和分装桶的容积,要求不能装的太满,桶内应留有5%的空隙。

(4)易燃液体分装过程中,应分装一桶盖好桶盖的方式进行,严禁灌装完毕对满桶不加盖作业。

(5)对已经灌装完毕的满桶易燃危化品应及时运输到危险品库房内储存,要避免在灌装现场存放大量的桶装料。

(6)易燃液体槽车分装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做到现场无易燃液体堆放,地面无泄漏的残液。

三、灌装注意事项

(1)槽罐车露天灌装易燃液体时,如气温在30℃以上。时间应在上午10:00以前或下午16:00以后进行。

(2)灌装易燃液体必须在避光、通风的场所内进行,灌装现场严禁各类烟火。

(3)搬运易燃液体灌装空桶和满桶时均应尽量轻拿轻放,避免桶与桶之间的摩擦与碰撞。

(4)灌装作业过程中,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用具。如开桶应使用铜制的专用工具。

四、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理

◆装卸过程中发生泄漏的处理

(1)小量泄漏的处理: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戴好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切断泄漏源。用活性炭吸收,等到现场全部清理完毕后,方可作业。

(2)大量泄漏的处理: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戴好防毒口罩和防护手套,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仓管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向公司上级领导汇报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自救。

◆灌装过程中突然发生火灾的处理: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使用备好的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仓管员应立即向119报警,同时公司上级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用合适的方法进行自救。

第9篇 危化品装卸、搬运工安全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的有关规定。装卸粉散材料及有毒气散发的物品,应配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不准超负荷使用。

3.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固。

4.人工搬运、装卸物件应视物件轻重配备人员。杠棒、跳板、绳索等工具必须完好可靠。多人搬运同一物件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保持一定间隔,一律顺肩,步调一致。

5.堆放物件不可歪斜,高度要适当,对易滑动件要用木块垫塞。不准将物件堆放在安全道内。

6.用机动车辆装运货物时不得超载、超高、超长、超宽。如遇必须超高、宽、长装运时,应按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要有可靠措施和明显标志。

7.装车时,随车人员要注意站立位置。车辆行驶时,不准站在物件和前栏板之间。车未停妥不准上下。

8.装卸货物应挂规定吊点,起吊装箱件时应先检查箱体底脚是否牢固完好,按吊线标志吊挂,并经试吊确认稳妥后方能起吊。

9.使用卷扬机、钢管滚动滑移货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路面要坚实平整,绳索套结要找准重心,保持直线行进,有棱角快口部位应设垫衬,卸车或下坡应加保险绳,货物前后和牵引钢丝绳边不准站人。

10.装运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严禁与其它货物装混。要轻搬轻放,搬运场地不准吸烟。车厢内不准坐人。

11.装卸时,应根据吊位变化,注意站立位置。严禁站在吊物下面。

12.铁路车辆装运物件,不得超过车厢允许高度和宽度。铁路两侧1.5米以内,不得堆放装卸物件,不准在车厢底下或顶上休息。

13.在高栏板车厢装卸货物起重驾驶员无法看清车厢内的指挥信号时,应设中间指挥,正确传递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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