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操作规程
一、药品接收与存储 1.1 接收药品时,核对供应商、批号、有效期及药品完整性。 1.2 存储药品应按其性质分类,如冷藏、常温等,并保持干燥、通风。
二、药品分发与调配 2.1 分发药品前,确认患者信息、药品名称、剂量与医嘱一致。
2. 2 调配注射液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防止污染。
三、药品使用监控 3.1 使用前检查药品外观,如颜色、性状异常则禁止使用。
3. 2 监控患者用药反应,记录并报告任何不良反应。
四、过期药品处理 4.1 定期盘点,及时清理过期或废弃药品。
4. 2 过期药品不得使用,应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五、药品安全与防护 5.1 工作人员需佩戴防护设备,避免直接接触皮肤和眼睛。
5. 2 妥善处理废弃药品包装,防止环境污染。
这些规程旨在确保药品从采购到使用的全程安全,防止错误的发生,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通过规范操作流程,可以减少药品浪费,提高资源利用率。良好的药品管理也有助于提升医疗机构的整体服务质量,增强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熟悉规程,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整流程。
2. 在药品交接时,必须双人核对,确保无误。
3. 对于特殊药品,如高毒、高活性药物,应特别谨慎,遵守特殊操作规定。
4. 在药品使用过程中,若发现任何异常,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
5. 保持药房清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6. 记录详实,保证药品追溯的准确性。
以上规程需严格执行,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每位员工都应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共同维护药品管理的严谨性和安全性。
第1篇 装药物填药物抹药物安全操作规程(3)
装、填、抹药物安全操作规程(三):
一、装、填、抹工具应保持洁净。禁止任何工具在使用后未经擦试干净又去装、填、抹另一种药物;
二、墩实药时,应先扫净桌面再进行操作,禁止在操作时猛烈撞击;
三、装、填、抹好的半成品应立即交另外一工房或中转库。不准在生产工作台上积压囤留。当天的产品做好应交有关收发部门;
四、装、填、抹药工人只准单个分批到中转库领取所需药物,不准集中于中转站同时领取;
五、装、填、抹药工人下班前必须把剩余药物交回中转库,不准么自存药过夜,生产工房要冲洗打扫;
六、生产工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操作规程及工作场所,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要求,确立危险的有权停止生产。
第2篇 药物焙房安全操作规程
1、上班前穿好工作服、鞋,备好消防用水。
2、焙房实行专人管理责任制,严格限量,烘焙亮珠不得超过200kg。
3、进出焙房的工作人员,必须控制室内温度,室内温度低于300c时,方可出入焙房作业。
4、非本焙房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工作时只限一人操作,不准随便请人代替班或工作。
5、入焙药物必须分类堆码,亮珠、零件不得混焙,焙烤的药物层不得超过1.5cm,焙烤必须严禁控制温度,最高温度不得超过600c,专管人员必须每一小时检查一次,按时排温。
6、焙房一经启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后,任何人不得进入焙房对药物、零件进行捍压、翻动、收取等方面的操作,如焙房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必须停止送电,充分冷却,清除被焙物质后,方可进入焙房检查,并报告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擅自就地捶、拉、撞、敲打。
7、成品出焙、包装必须依次经过出焙—散热—包装—中转—入库程序进行,严禁就地散热、就地成箱,就地堆放、就地推运。
8、每天进出焙后,进行二次清扫,必要时在出焙后进行冲扫,保证热焙房无药尘,地面无散热药物。
9、药物达标出焙,严禁按章进行,先通风冷却至室内温度为300c后,再将成品依次搬至散热间进行,散热完全冷却后,按规定程序操作。
10、对焙房药物质检时,由专管人员按规定取出检验样品交质检员在规定的安全地带检测。
11、未干焊达标的药物,严禁堆砌存放入库,焙房内严禁烘焙其它杂物,严禁在焙房内外及周围休息、闲谈、逗留。
第3篇 附二医院药物信息咨询岗位工作操作规程
医院药物信息咨询岗位工作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药物信息咨询操作程序,规范药师解答问题程序,做到及时、准确,高效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
责任人:
药物咨询工作人员。
内容:
1.确认准确确认咨询者的身份及受教育程度,明确提出问题,并进行登记。
2.问题归类根据问题的紧急性、复杂性,以明确问题的关键所在,有助于确定信息资料的选用。
3.获取附加的信息,以了解提问的针对性,获得完整的背景资料。
4.搜集整理资料查阅文献,对检索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以符合询问者的需求,保证回答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回答问题先复述咨询的问题,然后给出简练、正确、准确的解答。
6.随访咨询者了解提供的信息是否足以解决问题咨询者是否满意有无新的问题实行后续追踪服务的有效率沟通,有助于发现咨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药师专业信用,提高药学信息服务水平和确保符合询问者需求。
7.咨询记录询问者或用药者的提问资料,答案及时间,资料来源,回答者,回答后的反映或效果。可做知识的储备,进行临床药物咨询回顾性分析。
第4篇 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2)
药物配制安全操作规程(二):
一、配药前应检查各种化学原料的色质细度、干湿程序、批号、规格、性能等是否与配方要求相符,发现异样,应请示报告,不得擅自处理、配制;
二、配料人应高度集中精力,绝对禁止搞错配方比例。严禁擅自改变药物配方,严守操作规程,不得偷工减料、敷衍了事;
三、配制时,必须先混和均匀,并过细筛三次以上;
四、配制完毕后,应立即将所有的配料工具擦干净。禁止使用没有擦试干净的工具进行第二种药物配制;
五、配药场所必须天天清扫,垃圾、余药应按指定地点存放;
六、药物配方通知单要经技术员、主管厂长(经理)审批后才可使用,每配制的药量,要按车间主任通知的数量配制,危险药物不能配制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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